第1045:征途(21)(1/1)

第1045:征途(21)

秦天故意留下破绽,牵引科莫多等人,耗费大量的时间,不惜一切,掘地三尺,也要把他给找出来。

而事实上,秦天已经出现在其他地方。在距离科莫多数千米开外,阻截其他的魔族。

科莫多警觉性很高,秦天没敢潜伏到他跟前。

真正的高手,不在于境界,而是他的意识。

通俗的说,就是第六感。

哪怕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够实现察觉到危机存在。

所以,秦天不敢靠的太近。但是,这家伙一口气发出那么多道灵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肯定是用灵讯通知所有的魔族,让他们汇聚一块。

死了这么多人,也该是时候凝结成一体了。

……

你科莫多不是想把所有人全部召集起来嘛!

若是让科莫多把人全部召集起来,确实很棘手。所以,秦天干脆来个阻截。这样也好,将那些魔族精锐藏身的地方,全部暴露。

秦天只要跟着灵讯走,便能找到他们。而后,他要做的是,蛰伏起来,像一只千年老王八,藏起来,藏在魔族武者的必经之地,一击必杀。

然后,立马换人,换路线。

在他们汇合一块之前,尽可能的多杀死几个。

等到一刻钟后,所有的魔族精锐汇聚一块后,科莫多点了点人头,差点没气炸了。

来时一百。

应石泉自爆,秦天赶到后,魔族丢了十几条命,还剩下八十多个。到现在,不到一个时辰,竟丢了三分之一。

只剩下一半,五十几个。

一口气死了这么多弟兄,科莫多肺都快气炸了。最可恨的是到现在,他都没能揪出一个来。

“谁能告诉我?到底是谁干的?”

简直就是莫大的耻辱。

到现在,他们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对方是一群人,还是一个人。

可恨!

科莫多咬着牙,冰冷阴寒的目光,掠过在场的每一个魔族精锐。

科莫多观察的很细致,他甚至不由的在想,会不会是人族掌控他们其中的几个?

这点不是没可能,人族太狡猾了,没有什么东西他们不会的。

审视一番后,科莫多并未发现异常。

“好!”

“很好!”

科莫多气急反笑。

想不到自己居然被人族爬虫耍的团团转,有趣。“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谁。”

就算是败,也要败个明白。

科莫多也不隐藏了,他干脆大大方方,带着魔族精锐,朝着人族离开的方向追赶了出去。

强迫对方现身。

要么永远别出来,要么——死。

同时,科莫多加派人手,五人一个小队,一共分为十个小队,相互间,隔百丈之遥,一同并肩而行。

百丈,也就是一千多米。

换做在丛林里边,这个时候,傍晚时分,哪怕隔开十米,你都看不见地方。可这里是死亡沙漠,是死神的领地。

一眼望去,尽是金灿灿的沙粒,百丈之遥,一眼便可看的清清楚楚。再加上死亡沙漠温度极高,没有湿气,视野更加的开阔。

如此距离,只要有人再出现,五个魔族一个的小队,足以抵抗一段时间,甚至有望反杀对方。

千米开外的魔族小队,也可以在短时间内,立马赶过来支援。

实在不济,只要他们拖住对方,科莫多便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支援。

其实,科莫多坚信,以他们这些魔族武者的实力,只要对方敢于露面,无论是谁,都必死无疑。

“应该是他!”

冷静下来后,科莫多很快便出是秦天。他没出现之前,人族一直出现被动的局面,一千多个人被他们杀的只剩下两百零七个。

如果不是秦天的话,人族被逼迫到那种境地,老早就展现出他的实力了,何至于等到现在?

肯定是秦天。

因为只有秦天是后来的,而且,恐怕也只有他,方才有这般诡异的能力。

至于为何用刀不用枪,那就更好解释了。

本来,刺杀就不适宜用枪,而且秦天的枪太过惹眼,为了隐藏,他也不可能用枪。再者,每一个武者都拥有多样化的兵器,并非只修炼一种。

只是有一点,科莫多不敢断定。

对手到底是只有秦天一人,还是一群人?

如果只是秦天一人的话,那他未免也太可怕了。短短一个小时,杀了他那么多人,难怪连三少都死在他手中。

但科莫多更倾向于后者。

因为他实在难以置信,秦天一个人,一个元婴期的武者,是怎么做到这些。扪心自问,科莫多没有这个能力。

所以,科莫多觉得,秦天可能有帮手。但是,这手法太相似了,根本就是同一个人出的刀。

“来的正好,省的我去找你。”

“靠拢一点。”

科莫多他们追寻着小仙儿他们的步伐,继续深入,故意要将秦天逼出来。但他们的速度并不快,当下,如果不将突袭的人解决掉,贸然深入,碰到人族又怎样?

有那么一双死神之手,无时无刻不蛰伏在他们身边,不把他给揪出来,科莫多怎敢现在跟人族发生冲突。

那样太危险了!

所以,他们的行军速度,非常缓慢。

也因为谨慎。

举步维艰。

看起来,他们好像在防备着秦天,故意演戏给秦天看。

殊不知,根本就没有人看戏,只有一群小丑在那演戏。

得手后,秦天便悄然离去,朝着沙漠深处潜入。

以刺杀的方式,只要足够的突然,低阶的武者,照样可以斩杀高阶的强者。更何况,秦天本身战斗力就逆天。

但是,魔族精锐全部汇聚一块,秦天就没办法了。

“狗骨头,越来越难啃了。”秦天盘算着,继续跟踪魔族,伺机而动。一有机会,再杀他十个八个,早晚把他消耗光了。

“不行!”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立即就被秦天否决。

魔族耗的起,但人族耗不起,秦天更耗不起。必须想办法,在天黑之前,把剩下的这些魔族精锐,全部干掉。

魔族大军已经全面进攻,连青云跟游卜帝僧都已经损落。再加上陆夕瑶他们来到大世界,没跟在身边,秦天始终不放心。

若不是楼兰地宫非去不可,若不是背负着人族大任,秦天恨不得现在就回去找陆夕瑶他们,先把她们引导进小世界再说。

所以,当务之急,先干掉这些魔族精锐,然后进入楼兰地宫。

传闻,千万年前封魔天尊正是因为进入楼兰地宫,从而爆发,一举成为人族中的顶尖强者,直到最后,成为人族领袖,流芳百世。

“妈的!”

“干了。”

既来之,则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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