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征途(10)
这是秦天第三次进入大世界。复制网址访问 http://%77%77%77%2e%76%6f%64%74%77%2e%63%6f%6d
第一次进入大世界,秦天是个无名小卒,连封遂志那样的渣滓,都压的他喘不过气来,甚至一度不敢跟秦幽雪相认,唯恐给他们带去灾难。
第二次进入大世界,一进入蛟城就跟储中天干上了。一根手指,弹的他起不了身,只能龟缩在造世鼎中,得以幸存。
而这一次,秦天已经成为大世界人尽皆知的顶尖天才,站在大世界的巅峰。
三次进入大世界,秦天万分感慨。
蛟城已经被他给毁了,成为屠夫肥狼他们的埋骨之地。
用一座城池,来埋葬昔日兄弟,如此手笔,恐怕也只有秦天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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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哈镇。
云月郡最繁华的小镇之一,紧挨着蛟城,不远百里。再加上蛟城被秦天摧毁之后,苏哈镇更是空前的热闹。
可是当下,繁华的苏哈镇不复存在,摆在秦天面前的景象,令其陷入无比的震撼当中。
终归是小觑了两个种族所带来的灾难。
听闻魔族要大军入侵,秦天脑海中蹦出来的一个画面是战场,尸骸遍地,血流成河。
但他并不以为然。
作为一个武者,一个战士,本身就有义务站出来守卫家园,就算死,也义无反顾。而且,秦天本身就是一个雇佣兵,与其他雇佣兵不同,秦天只接受铲除恶霸毒枭,维护世界和平的任务。
所以,他不以为然。
直到现在,秦天才真正见识到两个种族的战争,所带来的灾难,有多可怕。
用青云尊者的原话来说,生灵涂炭,万物凋零,寸草难生。
这,还在是冰山一角,却让秦天陷入无比的震撼,内心受到极大的震荡。
愤怒,憎恨,以及杀欲。
也是到现在,秦天才明白青云尊者的煞费苦心。
当初秦天也疑惑,为何知道魔族即将入侵的人,寥寥无几,只有那些高层,以及小仙儿他们这些亲传弟子才知晓。
秦天一度质疑。
难道,如此灾难,也分资格和权利?
你境界不高,实力不强,所以,你没有资格知道魔族即将入侵,届时你会惨死?
……
一个脸上有一条刀疤的武者,带着一群恶霸,拎着屠刀,肆无忌惮的屠杀,掠夺。
“哈哈哈!”
“这娘们儿挺水灵,带走,老子晚上要好好宠幸一番。”
言毕,这恶霸便是一刀将护在女人身上的男人砍成两截。同时,吐出一口浓痰,迈步走向秦天。
这人叫高周,苏哈镇第一恶霸,欺男霸女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不过这一次更加的恶毒。
高周眼睛很尖,秦天出现的那一刻,他便注意到秦天手指上的须弥戒指,在阳光的折射下,泛着金色诱人的光泽。
“元婴中期,嘿嘿!”
高周朝秦天走来的同时,他身边的那些狐朋狗友,一个个狞笑着,如地狱爬出来的死神,挥舞着镰刀,无情的宰杀一切。
妇孺,老人,孩子……无论是武者还是凡人,一个都不放过。
“铮——”
秦天抽出长枪,钢牙尽碎,杀气盈眶。
这些人,比魔族还要可恨。
不管怎样,站在魔族的角度考虑,孙昊是个英雄,最起码,他铁骨铮铮,被逼入绝境后,也不会做出如此不堪之事儿。
甚至当场自缢。
如此豪情,比起眼前这些渣滓,败类……
该杀!
“啧啧啧!”
高周并未注意秦天喷火的双眼,他的目光定格在地葬(流影枪)上,垂涎欲滴。“把你的枪,还有戒指留下,然后,你可以滚了。”
高周也只是元婴后期境界,比秦天只高出一个阶段。如无必要,高周不想跟秦天玩命。
看他力场浑厚,不似简单的武者。
高周招了招手,手底下那帮个渣滓,便立刻围拢过来。一个个不怀好意打量着秦天,嘴角牵杨,露出一抹狰狞之色。
放佛下一刻,他们便可一拥而上,让秦天变成死狗。
这一幕,正如一群豺狗,盯上一只雄狮。
最可笑的是这些豺狗还以为他们的目标,跟他们一样,也只是一只豺狗。殊不知,站在他们面前的秦天,非但是一只雄狮,更是一只狮王。
有了兄弟们撑腰,高周便有了底气,脸上笑意越发的浓烈。“怎么?还想更老子过过招不成?”
“识相的,把东西交出来,老子可饶你一条狗命,否则——死!”
死,这个字眼刚落地,就见一道青红色的残影掠过,气贯长虹。
高周瞳孔骤然放大,他知道秦天出手了,视线中,枪尖泛射出的星点寒芒,迅速扩大,最后化作夺命的寒矢,贯穿他的喉咙。
“呃!”
临死之际,高周眼珠子都瞪了出来,满脸的恐惧。
到死,他也没想明白,秦天一个元婴中期的武者,出手竟是快如闪电。“你,你,你是谁……”
“秦天!”
高周眼珠子再一次瞪大,满脸的不可思议。血液汩汩喷出,下一刻,高周带着满满的怨愤,倒在血泊当中。
高周是苏哈一霸,不是一傻。
倘若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正是中州第一强者的话,打死他也不敢招惹秦天。
为了培养秦天成为未来人族的领袖,青云尊者将秦天深入英雄冢七层,取走杀神传承的消息,广而告之。
包括当初青云路中的法则天梯,青云尊者不惜耗费无数的资源,将青云路中法则天梯上的画面,用息影石刻录下来,从而通过青云榜投射出来,呈递到大家面前。
其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出这样的一个人,让他有向心力,有凝聚力。
所以,当下,几乎整个中州没有不知道秦天的存在。
即便是那些凡人,也大抵听说过秦天的名字。
“你你你……你就是秦天?”
高周倒下的那一刻,他的那些爪牙,顷刻吓破了胆儿,菊花都沁出一层冷汗来,哆嗦的厉害。
轰的一下,也不知道谁先第一个反应过来,转身拔腿就跑,那惊慌失措的样子,就跟见了鬼一样。
“去死——”
秦天杀意凝结,怒气滔天。
胸腔内的杀戮之心,砰然跳动着,发出砰砰砰的声响,输出的血液,燃烧着熊熊烈火。
此刻,秦天正如一尊战神,来自荒古。
手中的枪,就像是死神的镰刀,挥动下,带走一片血花。
不到片刻间,十几个人躺了一地,尸骸遍野。
“这些人渣!”
大难当头,不想着帮忙抵御魔族也就算了,居然趁火打劫。
可恨!
该杀!
街道上,千万武者凡人,一个个杵在原地,望着秦天目瞪口呆。
沉默许久,突然,一个凡人老妪噗通一下跪在地上,怀里搂着一个三两岁的小女孩儿。那小女孩儿面黄枯瘦,浑浑噩噩,还未开智。
或许是受到惊吓,也可能是看到奶奶老泪纵横,小女孩儿也是泪挂两行儿,无声的抽泣着,抬眼望着秦天,眼神空洞无神。
“大人,大人……”老妪先是把小女孩儿摁在地上,让她也一块跪在秦天跟前,冲秦天磕头,苦苦哀求道:“求大人可怜可怜老妪,求求您把我孙女带走吧!”
“只求大人把孙女带到一个平安地搁下,生死但看天意,绝对不拖累大人。”
老妪哀求秦天时,满大街的凡人,眼巴巴瞅着秦天,同样的眼神空洞,灰蒙蒙一片绝望。
生死,全然掌握在他人手中,自己却无权决定任何。
一念生,一念死。
秦天若是点头,或许他们还有一线生机,若是摇头,恐怕……而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带他们走。
凡人,什么都不会,根本就是一群累赘,反而容易让自己也坠入万劫不复之地。
他们本不抱有希望,却没想,秦天居然点了头。
那孩子的父母,已被高周杀害,剩下一个年迈的老妪,如何照顾这个小女孩儿?更何况魔族很快便要入侵,届时,他们必死无疑。
秦天没有犹豫,更无法拒绝。
“啊?”老妪顿了顿,方才反应过来,立马又要给秦天跪下磕头,却是被秦天抱住。“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呜呜呜……”
老妪哭嚎着,跪在小女孩儿跟前,粗糙如树皮的双手,来来回回抚摸着孩子的轮廓。她老了,视线模糊,看不太清晰,只能以这种方式,将孩子的面容永远的烙印在自己脑海。
秦天能够答应帮忙带走小女孩儿已是万幸,老妪不奢望秦天会捎上自己。
那张布满沧桑岁月的老脸上,坠下两行浑浊的老泪,尽是不舍和牵挂。
骨肉相离,犹如割心。
“燕儿,我的燕儿啊!呜呜呜……跟大人走吧!等,等等。”老妪突然想起什么,颤颤巍巍从怀中摸出一张大饼,先是瞅了秦天一眼,这才把大饼塞到小女孩儿手中,让她紧紧拽着。
“路上,路上省着点吃。他日大人带你到安全地方,不要给大人添麻烦,找一个好人家,努力干活儿,挣一口吃的。”
“呜呜呜!”
老妪泣不成声,最终松开小女孩儿,因为耽搁时间长了,怕让秦天不高兴。
她退后几步,再度跪伏在地上,冲秦天磕了几个响头。之后,深深的望了小女孩儿一眼,转身拔腿,猛的朝着身旁一根石柱子撞了过去。
儿子跟儿媳妇死了,孩子又交给别人,老妪再无牵挂,活着饱受煎熬,倒不如死了干脆。
“老婆婆,你这是干嘛?”
秦天大骇,连忙拦下老妪。“老婆婆,你把她交给我,难道你不跟着一块走吗?”
老妪浑身一颤,满脸的不可置信。
蝼蚁尚且贪生!
若不是被逼到绝境,老妪何至于自杀?
孩子这么小,还需要人照顾,她还想看到孩子长大,送孩子念书习武,将来结婚生子,老妪还想听到有人喊她一声老外婆。
“大,大人,您是要带老妪一起走吗?”老妪浑浊的老眼闪烁着异样的色彩,是希望。然,片刻后又暗淡下去。
连连摆手。
“不行,不可以。大人,您能帮忙带上燕儿,老妪已是感激不尽,来世做牛做马,再报答您的大恩大德,可是老妪不能给您添麻烦,拖累您啊!”
老妪想走,可她不想害了秦天。
“没关系,老婆婆,您放心,我自有办法。”
说话间,秦天抬眼望着满大街的凡人。他知道,他们需要自己。“还有谁想一块走的,都过来,我带你们一块离开。”
“这这这……这是真的吗?”
“呜呜呜……”
“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呐!”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哗啦啦一声,满大街跪了一片。
秦天咬着牙,盈盈目光中透露着无比的坚定。
战争,从来不属于普通人。
从这一刻起,秦天找到了真正的使命感。
哪怕就是为了他们,也要血战到底!
混元魔尊叹息一声,最终没有开口劝阻秦天。
天道残片尤为重要,稍有泄露,秦天便会堕入万劫不复之地。就算是倾尽所有,包括东洲秦谷,甚至整个大世界,秦天也必死无疑。
那些人的可怕,非是这个世界的武者所能理解。
秦天将这些凡人全部引进小世界,让他们在小世界里边耕种,无忧无虑。
只要秦天不死,他们便此生无虑。
一路走来,秦天斩杀不少‘败类’流匪。同时,也将更多的人,引入小世界。
秦天知道,自己目前所能解救的人,极为有限,若是真正的将中州百姓解救于水火,就必须强大起来,将魔族驱赶出去。
也正是因为这样,秦天耽搁不少时间。
当他踏上大漠的那一刻,已是三月初,封魔结界终究破裂,魔族大军,浩浩荡荡开进马嵬驿。
流传千古的马嵬驿战役,悄然间,拉开帷幕。
这是人族第二次浩劫的第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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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写书是想挣钱,家庭各种困难,亚历山大,别特娘的钱没挣到,落一身病。所以想尽快开新书,趁着身体还行,年轻,想多挣点钱,然后以后去干别的,再也不写了,身体耗不起。这本书连吃饭的钱都挣不到,所以想早点结束。但确实对不起大家,所以……啥也不说了,各种求吧!尽可能把一切交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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