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谁他妈开的枪?(1/1)

狼窝。

秦天赶回来的时候,战斗已然结束。

小花园老榕树下边,老疯子泡了一壶茶,递给屠夫一杯。后者端着茶水,小啐了一口,砸吧砸吧嘴,不是很喜欢。“要说,你们华夏人喝茶就是麻烦,好好的人都给喝出病来了。这杯子……要喝酒换这杯子的话,喝到年都喝不醉人。”

屠夫说的也不无道理,经常喝茶的人,大多数都是吃饱了撑着,不干活儿的老板。一天啥也不干,走家串户的去喝茶,一坐就是一天,不喝出毛病也坐出毛病来了。

甭说这杯子了,就这茶壶里的茶水,也就够屠夫喝一口的。

“华夏上千年的茶饮文化,你是不会懂得!”

老疯子自顾的端起杯子饮了一杯。

屠夫则坐在一旁手脚并用,帮自己绑绷带。

一场恶斗下来,屠夫健硕的身躯上,又添了十多道伤口。血迹斑斑的,怪吓人。不过都是轻伤,不碍事,他自己就能处理的好。

习惯了!

狼牙的成员就是这样,能自己绑绷带,从来不用他人帮忙。因为在细节方面便可以锻炼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他日独自一人在战场上,受伤了,也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

从开战到现在,几乎没人见过刺客,直到现在,他还潜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

也是习惯。

但凡见过刺客的人,都已经变成了尸体。

作为偷袭方,刺客几乎从来没有受伤过,因为一旦露陷的话,搞不好就得丢命。

肥狼哭丧着脸,破天荒的没有在密室,反而抱着一桶爆米花坐在门口石阶上,一个劲的往嘴里塞。按照习惯,只要没事儿,这家伙一准在密室看片。拿六味地黄丸当饭吃了现在,秦天劝过他好多回,照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得换肾。

陆夕瑶在浴室洗澡。

秦天命她回来时,陆夕瑶赶上战斗结束,顺手杀了两个人,染一身的血。

至于郭妹妹跟小小两人,干仗之前,秦天就派人把她们送到杨风那里去了。

每次干仗,最容易受伤的就是屠夫跟秦天。

秦天还好一些,特别是屠夫,几乎每次干仗,这家伙身上一准留下伤口。主要跟个人的行为准则有关,屠夫干仗属于那种大开大合,大大咧咧型的。只要有机会干死对方,至于对方会不会在他身上留下伤口什么的,屠夫压根不管。所以,受伤在所难免。

“老大回来了!”

听到车声后,肥狼第一个反应过来,那摸样,就好像守在家里的忠犬,立马第一个弹起来,冲着门外咚咚咚跑了出去。

“吱!”

悍马车开的飞快,差点没把肥狼给撞飞。这家伙反应迟钝,整个就一肉球,一点武力值都没有,比常人还不如。

“轰!”

悍马车直接干脆撞老榕树上,哗啦啦一声响,落叶漫天。

肥狼吓的直拍胸脯。“我滴个娘亲诶!老大,你多久没开车了?我的小心肝都快跳出来了。”

“嘭!”

也不管车前盖冒烟的悍马车,秦天踹开车门跳了出来。

感情屠夫踹车门,这是有样学样,跟老大秦天学的啊!总之,作为老一辈的老疯子,实在看不下去。

好好的悍马车,价值数百万,还没开几个月呢!就给他们整这德行,整个车身完全变形,车前盖什么的,早不知道丢哪儿去了,就这样子,比起报废的车辆还不如。得亏是悍马车,其他车子哪儿经得起他们这么折腾。

完了看他们这样,似乎也没打算花钱去修一下。

除了陆夕瑶之外,秦天的车技没的说,主要太过心急。担心肥狼他们出事,所以飞的有点高,一时间不好掌控。“没事吧?”

下车后,空气中弥漫着的浓郁血腥味告知秦天,不久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恶战。

老疯子在,屠夫也在,肥狼也没事。

“刺客呢?”

肥狼摇了摇头,脱口而出道。“那家伙不知道死哪儿去了。”

除非刺客自己出来,否则,即便是肥狼想把刺客找出来,也得费一番功夫。

听肥狼这口吻,大概刺客也没出事。

想想也是,倘若刺客没有牵挂的话,这个世界能杀的了刺客的人还真没几个。

这个赤脚的家伙,天生就适合当刺客。

就是当着你的面,往树底下阴暗的地方一站,背部稍微弯曲一些,你就会觉得,若不仔细看的话,都找不到他人了。

这是一种视觉效果。

借助视觉效果,很多次,刺客摸到别人身后,或者站在目标的面前,都从未被发现过。

“是不是老鬼带的队?”

这个时候,王希跟徐怡也下了车。

“嗯!”

肥狼点头,把战斗的过程告诉秦天。

因为时间的关系,毒蝎的人并未隐藏,或者切断苍蝇拍摄像头。而是由老鬼带队,直接开车奔着狼窝就来了。

肥狼及时发现后,他们也早早做好准备。

自打秦天那天晚上在沙雪那儿遭遇袭击后,肥狼他们便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双方二话不说,直接在别墅门口拉开战斗帷幕。

毕竟是在华夏,双方不敢贸然动用重武器,都是短兵相接,抄着刀子就干。

老鬼带来的十几个人,被屠夫跟老疯子拦在门口。

由于对方都是在刀尖上舔血的人,一开始应对起来,老疯子还有些措手不及,对方招招毙命,完全不要命的打法。很快,老疯子身上就添了几道伤口,慢慢的,吃痛后,有了教训,老疯子才慢慢适应下来。

到后边,几乎没怎么受伤,反倒将对方砍趴下一个,砍伤好几个。

而屠夫更干脆,根本没有格挡,就拎着大铁锤,硬碰硬的跟对方玩命。

拼命之下,屠夫身上添了十几道伤口,当然,死在他手里大铁锤下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直接被砸成肉饼,收尸的时候,甭提多费劲了。

要说杀人最多的,还属肥狼。

甭看这家伙人畜无害,圆咕隆咚,整就一肉球的样子。几乎他身上所有的一切大小物品,都是特么的高科技,那些死在他手中的毒蝎军团的人,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根烟抽好好的,人家吐的是烟,这家伙干脆一团火吐出来,把对方烧了干净,连尸体都不用处理了。要不就是拿棉签在那掏耳屎,掏完了,棉签一丢。次奥!子母雷,连番爆。

几个人当中,只有刺客一个人,压根没出现过。

用肥狼的话来说,这家伙就一胆小鬼,但凡只要干仗,这家伙一准逃没影了。

也确实,从头到尾刺客都没出现过,也没杀人。

都不知道他躲哪儿睡觉去了。

毕竟是白天,而且是在开阔地带,除了老榕树,根本没地方藏。一旦暴露的话,刺客的优点荡然无存。

刺客跟扳机其实有很大的共同点,两人都属于那种暗中刺杀目标,或者在暗中保护人。

刺客这个职业比扳机更加的危险。因为他必须尽可能的贴近目标,然后用匕首将对方脑袋给割了。或者,让刺客潜入到目标基地,偷走一些重要的东西,或者抓活口之类的。

较比刺客,扳机则要安全一些。

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刺客玩的是技术,而扳机拼的是耐力。有时候,为了袭杀一个目标,扳机必须在某个地方长时间的固守,没日没夜的,吃喝拉撒全在身上。三五天都算一般,时间最长的,扳机曾经蹲守过大半个月。

最后屁股都麻了。

刺客的难题则是如何运用天时地利人和,借机会潜入到对方家里,或是潜伏到对方身边,一击毙命。

“老大,关心关心我吧!”

肥狼哭诉道。“你是不知道,我差点被人给阉了。呜呜呜!不行,我必须去一趟日本深造一下,别没破处就被人给割了。”

“什么时候动身?”

秦天深知,肥狼说去日本找妹子什么的,都是借口。他真正的理由是想去日本找到杀父仇敌。据说,十多年前,肥狼的老爹去日本玩女人,结果就被人给玩死了。

肥狼调查了很久,直到最近,终于有眉目了。

所以他迫不及待,想为他老爹报仇雪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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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的任务是承上启下,肥狼一走,秦天就要准备大展拳脚,发展属于自己的地下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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