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5】 我去尼马勒戈壁的(1/1)

“那啥,我得留下来。”我想了想说道:“刚才冲下去的这个妖怪和我有一些交情,我现在还不能走。”

“你疯了?你留下来干毛呢?下面那是九尾狐和胡三太爷啊,你留下找死呢?还是闲自己命太长了?”黎世高一听我这样说赶紧上来抓住我的手拽着我想拉着我下山。

我摇头,要是以前的我或许也真的拍拍屁股走人了,但是我现在的心思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了,反正我当时就感觉必须留下来,就算是胡二哥挂了帮他收尸也好啊,就说:“老黎头,你自己走,别管我了,我真的得留下来。”

“那李明耀呢?你不去救李明耀了?现在苗龙和李振东还跑得不远,追还来得及,要是他俩跟丢了以后你想救李明耀就是大海捞针啊。”黎世高任然劝说道,看样子他是真的不想我留下来。

“老黎头,曾哥,苏哥,你们三个去救黎世高把,我留下来看会,放心,没事的,胡三太爷和我也没仇,他不能故意害我的。”我冲着黎世高说完,黎世高就摇了摇头说:“你不走我也不走了,我也留下来就是。”

“那救人咋办?”苏子莫在边上问道,我想了想说:“既然黎世高要留下来,那就让他留下来,苏哥,曾哥,拜托你俩去救一下我那兄弟。”

“这样也好。”苏子莫和曾琦俩人笑了一下,说了句保重也就顺着山路跑下去了,我看着这曾琦和苏子莫俩人的背影,我知道他俩是怕留在这危险才说要救人的,虽然这段时间我们关系的确不错,但是我也不至于让他俩留下来陪我玩命,或者说酒肉朋友好找,但是过命兄弟一辈子或许就一两个。

我运气不错,还很多,崔作非,黎世高,李明耀,刘鹏,房鹏光,他们都算是和我有过过命交情的人。

就在我看着曾琦和苏子莫背影发神的时候,黎世高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想啥呢?”

“没事,就感叹一下人生。”我笑了一下,看着黎世高这个满脸皱纹的老头,摇了摇头,指着山谷说:“还是想看看情况。”

随后我和黎世高在山谷上面找了一块较大的石头,然后躲在石头后面往着下面看了起来,往下一看,此时胡二哥浑身鲜血的躺在地上,胡三太爷和九尾妖狐也都变回了人形,此时俩人在肉搏呢,不过俩人身上都脏兮兮的,衣服也破了不少,看起来狼狈得很。

我看着下面的胡三太爷狼狈的样子,突然想到他以前好像被季布和常仙太爷给打成重伤过,但是季布在轮转王面前都过不了几招,那轮转得有多猛?不过仔细一想想也是,轮转王怎么着也是活了几千年的鬼怪了,可以称为神仙了,但是胡三太爷撑死也就是一个野仙。

不过这也是我当时的想法而已,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鬼将在地府实力会下降很多,而轮转王在地府会涨不少实力,而他人间实力则会下降,所以地府才会有鬼将这一个职务,就是为了地府在人间有人办事。

好了,不说废话了,反正当时下面三人都挺狼狈的,我就对黎世高说:“老黎头,我看胡二哥还没死,不然我们下去救他咋样?”

“千万别,你说我俩下去给他收尸我还同意,就这样下去救那个妖怪这不是和胡三太爷结梁子么。”黎世高赶紧摇头,我点了点头,心想也是,我也看到这胡三太爷有多猛了,这要是和他结梁子,以后真就不用混了。

就在我刚想完,突然下面的胡三太爷就大吼道:“不愧是我狐族的老祖宗,就算是被封印了这么久还这么厉害。”

“你这个败类,当初我掌管狐族的时候是何等威风,没想到竟然有你这么卑鄙的一个子孙,竟然为了争夺族长的位置和我拼命!”这个九尾妖狐看样子也是伤的不轻,也没有一开始那么轻松,可以说要不是因为边上还在躺尸的胡二哥,她已经被胡三太爷的灭杀掉了。

“现在这是二十一世纪,这不叫卑鄙,这叫计谋,成王败寇!今日我将你杀了谁敢说些什么?也没人知道我杀你的事情!”胡三太爷笑了起来。

“谁说没人知道?那边石头后面不是躲着两个人吗?”说完这个九尾妖狐就指着我们藏身的地方说道,我心里一惊,我算是知道应该是这九尾妖狐受了重伤,知道打不过胡三太爷了,所以拉着我们一起和胡三太爷斗呢。

我开始还以为胡三太爷会过来杀掉我们呢,没想到胡三太爷竟然说:“那边两位一位是和我有多年交情的茅山掌门,黎掌门,还有一位是我一位好友的徒弟,自家人,我怕什么?”

我一听这老妖怪这样说一下子明白了,这老家伙应该也不行了,现在说这些话是在稳住我和黎世高,他也怕我和黎世高俩人参战呢。

黎世高这老家伙一听胡三太爷的话,腰杆一挺站了起来,对着胡三太爷说:“胡三太爷太抬举了,你们玩你们的,我就看看,不说话。”

“小九,帮我杀了这个老贼!”突然,一直挺尸的胡二哥就吼了起来:“你身上的血是我狐族的至宝,今天你不杀掉他,他也会想办法来找你的。”

我一听胡二哥这样说,眉头一挑,看着胡三太爷,想了想,感觉胡二哥说的也没错,倒是胡三太爷应该是本来一直就高高在上,何时受过这种鸟气?就对着我说:“小九是?我念在和你师傅有交情,所以一直没有找你麻烦,你有时间找我,把我狐族的宝物还我就行了,但是你今天要是敢出手,我一定击杀你。”

我一听这老家伙的话就心想,他丫的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狂啥啊狂,胡二哥是我救命恩人,帮过我好几次,光凭这一点以我的性格我就得出手,再加上这老杂毛口气还这么狂,我就大吼:“我去尼马勒戈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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