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1)

冰凉的河水漫过身体,河水涌入口腔。伸展着它死亡的翅膀将人拉向黑暗的深渊。

死亡的感觉如此的真实窒息压抑,安乐迸发出强烈的求生意志,挥舞手臂脚下用力向上挣扎。

她还不想死!

最后终于成功浮出水面,在头昏脑胀的情况下机械地挥动着手臂努力向河边靠拢,艰难地爬上了河沿,呕出腹中的积水,然后犹如死鱼一般摊在河边苟延残喘。

脑子里跟放电影似地播放着一个人的生平,最后中止于这个人在河边失足落水。

然后便是她自己追缉罪犯时不慎一脚踩到一只虚置的窨井盖瞬间坠落的最后一幕。

咔!

所有的一切都中止在掉落的瞬间,接着便是方才死亡逼近的感觉。

似乎多拥有了一个人的记忆,如此鲜活生动,她似乎同那个姑娘一样经历了其中的酸甜苦辣,感觉是那么地真实。

怎么回事?

安乐费力地睁开眼,满天星光闪烁,整个夜空难得的清朗。

这绝对不是雾霾严重的现代大都市的夜空。

伸指入喉抠了抠,将腹中残余的积水呕尽,这才总算舒服了些。

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果然是过电影似的那个记忆中的姑娘身上穿的。

抬手摸摸头,头上的发髻虽有些散乱,却也足以证明它不是她惯梳的马尾。

坑爹呢,尼玛!

走路死也就算了,还特么搞穿越,还是魂穿。

简直各种晴天霹雳当头劈下,人都焦了有木有?

最让人想骂娘的是——尼玛,穿都穿了,特么的家里还是跟公门脱不了关系,这任老爹是个仵作!

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啊……

上辈子身边主不充斥着各种警察,什么民警、邢警、法警、法医、法警等等,换个时空换个身份还逃不脱这个如同被诅咒的圈子,简直各种想死有木有?

她叫安乐,上一世人们经常讨论安乐死,结果她本来挺平安喜乐的一名字,就变得那么囧囧有神了。

这一世就更猛了,这姑娘叫小凤,单名字也算普通常见,可关键在于她的姓氏上。丫的,她姓啥不好,她非姓陆!

陆小凤!

这是穿到古龙世界玄幻了吗?

关键,古老大书里的陆小凤是四条眉毛的男陆小凤啊!

亲娘啊,这也忒喜感了,是不是?

小凤姑娘也是个命运多舛的孩子,老爹是个家传跟尸体打交道的,因为这个原因三十出头才娶了房媳妇。

结果妻子难产而亡,只给他留了个丫头。

然后,陆老爹就父兼母职,含辛茹苦地把闺女养到了十四岁,还没来得及给闺女寻门好亲事,一场风寒下来,人没了。

小凤姑娘老老实实地搁家给老爹守了三年大孝,然后赶上家乡闹灾,又触景伤情的,姑娘就把祖产一卖,打包打包行李就离乡背井去了。

嗯,这姑娘有主意,胆子还大,不愧是仵作家的闺女。

就是运气倒霉摧的,傍晚在河边喝口水洗个脸,刚下过雨的河边滑,一不留神人就摔进河里去了。

小凤姑娘主意正,胆子大,可她偏偏是个旱鸭子,结果当然就悲摧了。再然后,她就附体重生了。

情况就是酱!

安乐把两个人的人生做了一番对比,结论:一样悲摧!

一个一脚踩空窨井盖因公光荣,一个脚滑溺水。

同是天涯悲摧人,一说全都是泪啊泪。

小凤姑娘虽然溺水了,但包裹是绑在背上的,所以她的家当还在。

安乐在河滩上就着星星月亮把包裹里家当清点了清点,凡纸制的东西小凤姑娘都用油纸仔细包了又包的,没损失!

很赞!

衣服湿了晾晾也就行了,那都不算问题。

小凤姑娘真是个人才!

这算不算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安乐的脑后一排黑线就淌了下来。

这算前世今生的交融吗?

不怪安乐会这么想,记忆里小凤模样就跟她一样一样的,除了各自受到的教育不同,外表上真看不出啥区别。

当时她脑海里过片时的感觉就像在看一部自己主演的古装片——很囧。

夜晚河边的风很清爽,在这春末夏初的时节有点儿微凉。

安乐把衣物挂到河边的树枝上晾着,趁着四下无人把身上的湿衣也扒了,然后笼了火烘干衣服,又赶紧穿上了。

毕竟,现在她呆的地方是古代,保守才是生存的王道啊,亲。

安乐把衣服都烘干后,重新打包,银钱依旧贴身放好。

只可惜,包裹里唯一一块大饼被河水泡发了,眼瞅着是没法儿吃了。

肚皮适时地唱起空城计,也就是如今四下无人,否则她人丢大了去了。

安乐的目光落到火堆旁的那两座牌位上——小凤姑娘的双亲灵牌,这姑娘是背着爹妈牌位搞全家搬迁啊。

……

想了又想,安乐冲着俩牌位叩了俩头,得了,以后就做陆小凤了。

好歹那也是武侠界里的风云人物,虽然怎么都觉得很囧。

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啊,一想到现在自己的身份,安乐就忍不住冒鸡皮疙瘩。

好吧,她一定会习惯的。

安乐,呃,好吧,以后她就是陆小凤了。

还是觉得很不自在,果然还是需要再淡定的。

小凤姑娘的记忆清楚明白地告诉她,如今是北宋时期,具体哪位皇帝在位小凤姑娘明显是不关心的,所以不知道!

关心时事政治有时很有必要的好吧,科普一点儿都不具体全面。

全新的陆小凤姑娘对前任不关心国家政事表示由衷的不舒爽。

古代的夜晚是环保的,同样也是危险的,随着天色越来越晚,狼嚎之声不绝于耳。

被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小凤姑娘恶向胆边生,决定宰只狼来裹腹。可惜,小凤姑娘翻扁了包裹也没找能任何武器。

好歹有把匕首也能有用武之地不是?

决定了,明天找地方买把匕首防身,闲时也能杀条鱼,宰个鸡神马的,一物多用。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因为没有武器,恶向胆边生的小凤姑娘最终没能向荒郊野外的野兽做出什么不和谐的暴力行为。

不能不说,这也是种遗憾。

饿着肚子,抱着遗憾,小凤姑娘蜷缩在火堆边就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火堆早已燃尽。

肚子扁扁的陆小凤到河边洗了脸,对着河水重新梳了头,把包裹系到背上,决定上路。

得赶紧找个地方弄点吃的东西垫吧垫吧,否则真的太虐身了。

小凤姑娘用着最最淳朴环保的11路车走了很久,近午时分才惊喜地看到一座茶寮。

这简直就是喜大普奔啊!

一口气跑进茶寮,要了吃食。即使只是简单的馒头包子和烧肉,对陆小凤而言那也是珍馐佳肴一般的美味。

吃饱喝足,不甚雅观地打了两个饱嗝,迎着茶寮众人的侧目,小凤姑娘又点了一些馒头熟肉当干粮。

然后,坐在位置上歇脚。

歇够了,陆小凤收拾收拾便离开了茶寮,大踏步上了官道。

刚才她打听过了,顺着官道一路向北,很快就能到达汴梁城,估摸着大约也就三十四里的路程。

东京汴梁啊,大宋朝鼎鼎有名的开封府,就是不知道那里现在有没有包青天。

怀揣着对后世闻名青天包黑子的无限崇敬之情,陆小凤欢快无比地朝着汴梁而去。

不过,有句俗话说得好,计划赶不上变化。

话说,一颗红心向汴梁的小凤姑娘离开茶寮不到五里路碰到了一队官兵,瞧模样有点儿像影视剧里外出打猎归来的德行。

只是,为首的是位挺俊的年轻小伙儿,看模样不过十七八。穿锦衣束金冠,玉腰带,银马鞍,端得是富贵逼人眼。很有几分少年意气风发,谁与争锋的牛叉劲儿。

陆小凤粗粗就这么打量了那么一眼,并且是很老百姓地避让到路边瞻仰的。

老实说,初来乍到的,她其实对这个时代挺好奇的,无论人与事。

一队人呼呼啦啦的就奔过去了,扬起一地黄尘。

小凤姑娘吐出嘴里被呛到的尘埃,对古代这种原生态的马路表示了极度的不舒爽。这虽然比汽车尾气环保点,但根本上它还是挺有害健康的好不好。

小凤姑娘心里的腹诽还没正式开始,就听一阵疾雨似的马蹄声,那队人马呼啦啦的特么地又奔了回来。

这是要闹哪样儿?

陆小凤站在路边打算目送这队抽风的队伍刮过去。

结果,人家当先一人在她面前来了个急拉马,刹住了。

马上的俊小伙翻身下马,用马鞭直接挑起了她的下巴。

怎么地?

这是被调戏、被强抢的前奏吗?

小凤姑娘体内的暴力份子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像,真像。”看着眼前这张脸就好像二姐又活着站到了他眼前。

小凤姑娘不着痕迹地观察周边环境,靠!一帮为虎作怅的官兵随从啊,她想要硬闯出去有点难度。当然,最大的难度在于——她不会骑马啊,亲!

坑爹呢!

“你叫什么?”

陆小凤眨了眨眼,琢磨着到底要怎么回答。

“侯爷,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早些回去吧。”旁边有人进行规劝。

这位年轻的小侯爷扬了下眉,利落地翻身上马。

就在陆小凤以为他抽风完毕要闪人的时候,丫伸手一捞,就将她给拽上了马背,然后马鞭一挥,跨下良驹撒开四蹄疾驰而去。

小凤姑娘被吓了一大跳,人在马背上,也不敢等闲视之,为保小命,很安分地抓着这位年轻小侯爷的衣襟保持身体的平衡。

这位牛叉轰轰的侯爷一行人驰近城门的时候,甚至连停都没停一下,呼呼啦啦的就过去了。

从昨晚穿来到现在,小凤姑娘终于见到了城镇和人群,街道市集看起来就挺繁华的,可惜,人在马背上,被迫走马观花匆匆而过。

“吁。”

马,终于停了下来。

小侯爷跳下马背,然后伸手扶陆小凤下马。

小凤姑娘看着这座府第门上的匾额之上所写的那两个字有点怔然。

庞府!

大宋朝,姓庞的?

被影视剧荼毒浸淫多年的小凤姑娘很自然就联想到了跟包青天一样名气很旺的庞——太——师。

各种惊悚有木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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