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中,车子急速行驶着。
温小闻说完,温景时扭头看向了窗外。
如温小闻所愿,他提到的话题的确让温景时开始心塞了。深吸口气,温景时手指轻轻揉了揉太阳穴,陷入了沉思。
他已经30岁了,眼看着身边跟他同龄的人都结婚有了孩子了,他的妈妈陈安英女士终于看不下去了,开始催促起他尽快的找人结婚了。
最近这两年来,陈女士给他介绍的女朋友两只手都已经数不过来了。
知道他并不喜欢外国姑娘,陈女士介绍的也就大都是墨尔本华人圈里有钱人家的女儿了。
不过,一个让他有感觉的都没有,他也就一一的都拒绝了,把陈女士气的不清。
前不久,回国前,陈女士给他下了最后的通牒,说是这一年内再找不到合心意的姑娘,直接听她安排。
陈女士这一年来身体不太好,他不想惹她生气了,也就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不过,一年之内找到合他心意的姑娘,好像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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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景时是个很有生活格调很讲究生活质量的人。
之前腿没受伤的时候,他每天都会坚持跑步,健身做运动。
腿受伤后,虽然每天也会运动做康复训练,但是运动量相比之前少之又少了。
得不到锻炼的缘故吧,而这三年来,为了让腿尽快恢复,他又经常吃药,身体抵抗力难免略微差了点。
最近,在秋冬换季,感冒频发的季节里,他不幸有点感冒。嗓子微微痒。
家里感冒药已经不多了,途径药店的时候,他让蒋年停了车,要去买点药。
“要买什么药,我去吧。”蒋年看他。
温景时嗯一声,报了一串儿药名。
蒋年说声记住了,下了车。
好像刚下车,蒋年手机就响了。
人小鬼大的温小闻隔着玻璃看眼面带笑意接起手机的蒋年,对温景时说:“uncle,看蒋叔叔笑的样子,电话应该是他喜欢的那个theresa打来的吧。”
在墨尔本时,蒋年喜欢上了一个名叫theresa的澳洲姑娘。姑娘是个翻译,漂亮又健谈,跟性格多少有点内敛不怎么爱说话的蒋年倒是挺互补。
“少关心他人的事儿,你现在应该好好想想回家后怎么写检讨书。”看眼温小闻,温景时不冷不淡回他一句。
温小闻抿抿嘴,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扭头看向窗外,不再说话,安分起来。
但,安分了没两分钟呢,温小闻突然歪头看看温景时,感慨起来:“uncle,真的很难想到你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外婆之前给你介绍了那么多,还都那么漂亮,你都不喜欢,哎……”眨巴眨巴清亮漂亮的眼睛,温小闻靠近温景时一点,用好奇般的眼神看他,“之前在墨尔本时,不小心听到过外婆跟妈妈谈话,说你三年前也曾交往过一个女朋友的,在想要带回家让我们看看时,没想到却分了手了。uncle,是真的吗?你真的交往过女朋友,还曾想带回家过吗?oh,mygod。”
熊孩子还真是长大了啊,懂得越来越多了。
温景时拉长脸:“温小闻,再乱说话,检讨写一千字。”
识时务者为俊杰,为了少写两百字,可不能惹他生气。温小闻吐吐舌头,坐远一点,乖乖闭嘴。
今晚的月色很不错,皎洁明亮。
看着月光,温景时手指在唇边轻轻摩挲下,苦笑了下,有点恍惚,如做梦般的恍惚:是啊,三年前,他跟纪笙笙交往的时候,是曾想过把纪笙笙带回家给他爸妈看看的。想着等见了父母,就给她求婚。
谁知道没带回家呢,纪笙笙竟就提出了分手了。
不过,分手就分手了,反正他也没有太喜欢她。跟她在一起,不过觉得她比较适合他而已。
虽然不喜欢她,但毕竟交往过三个月,她毕竟是他第一任女朋友。这三年来,他偶尔……偶尔也会想想她。
想她笑起来小狐狸一样的样子,也会想他抱着她亲吻她时她脸红的样子,还会想早上醒来时,她蜷缩在他怀里恬静美好的样子……
还会想,她的下一任男朋友什么样,会不会比他高比他帅比他对她更好比他更有钱。
轻叹口气,他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再次遇到纪笙笙,还见到了她男朋友。
自恋的摸下下巴,温景时想,沈隶好像跟他差不多高吧,跟他差不多的帅,跟他也差不多的有钱……
她的前男友跟现男友,倒也是势均力敌了。
而至于沈隶对她好不好,他就不知道了。
也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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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你是不是生气了?”沈凡凡跟纪笙笙饭也只是吃了一半,在沈凡凡打架后戛然而止,纪笙笙结了账,带着他离开了。
小孩子偶尔也挺会察言观色的,出餐厅,被纪笙笙牵着手,沈凡凡抬头看她,能看到她脸上的表情不悦。
外面有风,风吹来,吹乱了纪笙笙的头发。
纪笙笙轻轻用手理理头发,低头看他:“是有点生气。凡凡,我跟你爸爸不是告诉过你的吗,要团结同学,不要打架。”
“嗯。”沈凡凡扁扁嘴,“我知道错了,以后会尽量不打架。”晃动下纪笙笙的衣袖,沈凡凡讨好的语气,“妈妈,不要生气了。”
知道错了就好。纪笙笙轻轻摸了摸他的头。
都说后妈难做,但是对于纪笙笙来说,好像也没有什么难做不难做的。她爱沈隶,爱屋及乌,也就真心实意的想对沈凡凡好,把他当自己亲生的一样好。再摸摸沈凡凡的脑袋,纪笙笙问他,“饭只吃了一半我们就出来了,是不是还没吃饱?现在想吃什么?我给你去买。”
沈凡凡摇摇头:“已经吃饱了,什么也不想吃了。”抬头看看纪笙笙,沈凡凡环住她的腰,撒起了娇,“妈妈,今晚我能不能去你家睡?不要把我送去奶奶家了。”
沈凡凡真心的是想把她当妈妈的,纪笙笙只觉得幸福,轻捏下沈凡凡的小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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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笙笙跟沈凡凡回家的路上,车子里开了电台音乐。
不知什么时候,电台里开始放《月亮代表我的心》。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听着音乐,开着车的纪笙笙恍然想起了在墨尔本的时候,温景时曾想带她回家见他的父母,那时候,一听见他的父母,她有些认怂。
温景时的母亲是个歌剧作曲家,在墨尔本挺有名气的,她在报纸上见过她的,看起来很严肃的一个老太太,她真的挺怕见到她哪里表现不好让她嫌弃的。
她认怂,温景时却笑容清浅的告诉她说,不用怕,他妈妈是个很好说话的老太太,他还说,他妈妈很喜欢邓丽君,平常最爱哼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而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里突然多出了一张唱片,邓丽君的正版cd。
“把她送给我妈妈,她应该会很喜欢你的。”
但,计划不如变化大,没多久,她没去见他的父母,而是提出了分手。
至于提出分手的原因,是她爸妈经营的小公司人手不够,她想回国帮忙了,不想在墨尔本呆着了。
而那时候她虽然有过想跟温景时见他父母的念头,但他俩爱的并不是难舍难分。他俩在一起,难听点,不过是将就,彼此三观一致,彼此欣赏聊得来而已。她想回国了,分手也就自然而然的了。
她不是喜欢贪人便宜的人。跟温景时在一起的时候,温景时给她买了个高档小公寓,还给她买了好多的包包衣服,分手的时候,公寓她还给了他。至于衣服,包包,她送还回去并不合适,想着温景时平时写字时喜欢用钢笔,选来选去给他挑了支都彭的红宝石镶钻限量版的钢笔。
她以为这样就算是跟他划清了界限了。但没曾想,在她要回国前的一个月,温景时为了救她而受伤。
更没曾想,三年来,温景时的腿一直都伤着,直至现在走路还跛。
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抖了下,纪笙笙叹息一声,看来她跟他的界限是划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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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毕竟只吃了一半就出来了,担心沈凡凡晚上睡着后会被饿醒,回到家,纪笙笙就去了厨房开始张罗着给沈凡凡做点东西了。
晚上喝点粥比较好。
这么想着,纪笙笙系好了围裙,开始给沈凡凡熬平日里挺喜欢的八宝粥。
二十分钟,粥做好,端出去。
纪笙笙手艺特好,而盛有八宝粥的小碟子又格外漂亮,青花瓷,印着漂亮的花纹,让人看着就有食欲。
沈凡凡搅动碗里的粥,抿一口,夸她:“妈妈煮的东西就是好吃。”舔舔嘴唇看看她,沈凡凡问她,“妈妈,你什么时候跟我爸爸结婚?我真的好想好想跟你住一块,那样我可以每天都吃到好吃的,也可以每天听你讲故事。”
什么时候跟他爸爸结婚,她也不知道呢。
交往了一年多了,沈隶从未提过这一茬儿。
眼神黯了黯,纪笙笙看眼沈凡凡,问他:“老师给你们留了作业了吧,吃过饭休息会,就去做作业,做完作业,早早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