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为了你,我做暖癌都成(1/1)

胭脂深吸一口气:“那个,我忽然想起还有点事没办完,那个茵茵,林副总,我先走了,你们尽兴的玩,帐算我头上。”

胭脂说完,来喊她的女孩都愣了,张嘴看看胭脂再看看胭脂对面的两个男人,这什么情况?

胭脂管不了这些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向电梯的方向走,忽然她前面走过来一双穿着精致粉色羊皮鞋的脚挡住她的路。

胭脂正急急走着突然顿住,抬头。

金婉柔皮笑肉不笑的迈着淑女特有的莲步晃到她眼前,她身后的电梯刚刚合上。

“斐哥哥!”她似乎是看胭脂但是眼神却穿透她向对面的殷斐请亮亮的喊了一声。

所有人的眼光都被这个忽然出现的穿着绯色长裙的精致的芭比娃娃般的女孩子看去。

胭脂趁机急速按着电梯钮,暗暗恨自己怎么这样没风度这样失魂落魄般,我有什么可怕的有什么可躲的,可是她却只想躲。

一只大手按住她颤抖的按电梯钮的手,攥在手里。

“我们换一家玩,刚才是凑巧碰到了——殷少。”

是林可思。

“不用了,你们继续吧。”电梯上来胭脂逃难似得冲进电梯里,林可思顺势也跟了进去,双臂按在电梯墙上圈住胭脂:“你们已经翻篇了。我要追求你,胭脂。”

胭脂慌乱的心还没平息下来,这又被袭击一下怒极反笑:“林可思你能不能别闹。再说我会把你打哭的。”

林可思双臂撑着电梯墙,脸却向胭脂靠过来,越来越近,他身上的古龙香水味窜进胭脂鼻子里。

啊啊啊啊,最不喜欢男人洒香水了。

“胭脂,我现在就开始了,别拒绝我。”林可思的声音做梦似的,离胭脂的耳边更近了,他的唇瓣正对着胭脂的唇。

“停!”胭脂蒙的推开他蹦出圈外:“林可思,我必须得说明一下了,我不喜欢男人,懂了吗。我不会再和男人扯到一起。”

“那你喜欢——女人——拉拉?蕾丝?”

林可思戏虐的单手支在电梯墙上,绷紧的身体在极力缓和中。

“我喜欢机器人。”胭脂说完电梯停了匆匆走出去。

外面的天已经开始傍黑。

“我送你回A市。”林可思上前两步拉着胭脂的胳膊不容分说将她带往自己的座驾那边。

“哎呀,真的不用。”胭脂当着大街上人来人往的挣脱马上引来了围观、气呼呼的瞪他,不敢再过激的反抗他,真要把警察招来,又是一场笑谈。

林可思见胭脂不再反抗,有恃无恐的笑嘻嘻的搂住了胭脂的肩:“试试我新买的法拉利,地盘低点但是绝对拉风。”

胭脂就这样被连拉带楼的坐上了法拉利的副驾。转过头上下打量林可思讥讽道:“想不到一向万花丛中过的林公子也转性做起了暖男。”

林可思不失时机的给胭脂一个贱笑:“为了你,我做暖癌都成。”

胭脂把脸看向窗外,呵呵,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有身价了。

金玫瑰楼上走廊的玻璃窗前,男人高大的身躯朝敞开的落地窗下望,楼顶上的霓虹灯射到男人半身。

看见楼下法拉利迅速蹿出去。一双深邃的眼眸,不动声色地漆黑下来。

红色车影消失,殷斐转过身,靠在窗前吸烟。

不知怎么,他脑海里出现的她的频率比以前多,比他以为的多。

多到有几次,他差一点把婉柔当做了胭脂。

也许,自己应该听老爷子的话,慢慢砍掉日渐没落的纺织这一块,把生意重心移到地产和金融方面,而殷家的地产业和金融业多在南方和海外。

一双温柔的小手从后背贴上了殷斐,继而盘住她的腰。

殷斐抽了一口烟,泯灭。垂目。两只手在前面盖上金婉柔的小手,面无表情却浑然落寞:“婉柔,你不是喜欢海南吗?以后我们可以经常留在那里。”

胭脂实在不愿意告诉林可思自己家在哪,所以还没到银杏路,就在银杏路和檀山路的十字路口让林可思将自己放下。

“你家住在红绿灯上?”林可思没转头斜楞着瞄胭脂一眼调侃道。

“你家还住在电线杆上呢。“胭脂没好气的边回答边推车门。

车门却死死的推不动。林可思锁上了。

“林——可——思!”胭脂一字一句的喊道:“请你别像小孩子好吗?”

“嘘,你这表情实在不像个淑女。”林可思手指摇晃在嘴边,亮晶晶的眼睛侧头瞧着胭脂。

“呼,拿腔拿调的,能不能好好玩耍了,我没有请陌生人到自己公寓的习惯。”

“我不是陌生人,我是你的竹马。你是我的青梅。”这时绿灯亮了,林可思一踩油门,法拉利窜到对面沃尔玛门口,将车停下。

胭脂简直想双手捂脸,太受不了了,竹马,呵呵,青梅受苦受难时候竹马哪去了。

当然这不怪林可思,世人多是锦上添花,甚少雪中送碳。

但是胭脂的心态寒冷惯了,被冷落惯了,其实她很排斥想和她发展亲密关系的感情对象。

淡淡的吃饭聊天工作都可以,但是别谈感情,那是她一直要不起伤不起到现在已经决定放弃的东西。

爱情是奢侈品,不是谁都能有。

胭脂冷了脸子:“林可思,我要下车了,开门吧,那些小孩子的玩意儿,我没兴趣,也不稀罕。”

林可思抿紧嘴唇,他的唇瓣不薄不厚,嘴角上翘,眼睛不大不小,模样却很周正,是个很喜感的人。

挫折什么的这半辈子从来没受到过,要说有挫折就是考试考不到追校花的成绩,但是他不在乎,哥们不需要用成绩追女人。

所以胭脂的高冷,叛逆,令他觉得很有趣。

林可思戏虐的勾唇:“青梅,你要是答应做我三天的女朋友,我就和平的开车门,恭送女王殿下下车。”

胭脂气笑了,摇摇头:“三天七十二小时,从现在十八点四十五分算起。但是本女朋友不负责约会,拉手等等等肢体接触。”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就是小狗吃大便。”林可思伸出小手指要和他拉钩。

胭脂无奈也伸出小手指和他勾勾摇摇。

”盖戳为准。“

好吧,胭脂又和他拇指相对盖了一个戳。

林可思随即把法拉利停在沃尔玛的停车场。

替胭脂解开安全带:”先别下车。“他说。

胭脂正要开车门被林可思这样严肃的一说,急忙坐稳不知道啥意思。

林可思迅速下车绕道胭脂的车门前替她打开,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扶着胭脂的胳膊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搀扶到到地面。

“小林子——”

“啊?”林可思被胭脂突然这样一喊还真意外,瞪大眼睛等下文。

“噗——哈哈,你像伺候老太后似的,我当然喊你小林子了。”胭脂歪头捉弄了人的笑。

这一笑竟是很妩媚很温柔露出白白的小虎牙,笑出腮边淡淡的酒窝。林可思看呆了片刻,回归神来配合道:“嗻——”

嘴上应着,心里却有暖暖的充盈的东西在流淌,这个女人高冷忧郁的外表下其实很调皮,他真是要绑定了。

”好了,这里离我家其实也不远了,你回去吧,林可思。“胭脂笑过又恢复了淡淡的忧郁:”天不早了,你就别捣乱了。“

”做人要言而有信不是,现在是十八点五十,五分钟前刚说完做三天女朋友。”

林可思拉住胭脂的手:“哪有男票不送女朋友回家的,尤其是晚上,总要送你到楼下看着你安全上楼。”

“额,这就演上了?”胭脂抽出手,因为他捏的紧,抽出的有点疼,胭脂揉着手背:“三天之内你认识了我家,三天之后却无法消除记忆,所以,送我回家这件事不算在内,白白,我先走了。”胭脂说完快步走进沃尔玛,她想从超市里的后门穿过去进小区。

哪知,人还没走出两步,脸上就火辣辣一嘴巴:”践人就是矫情,你还挺会吊人家阔少的胃口。你怎么还没死!“

边骂边反手另一个嘴巴就要落下来。

胭脂有片刻的蒙楞,忽然回过味来,胭济。

转过向的胭脂正要还手,却看见胭济痛苦的拧眉咬牙:”哎呦,放开我,你这SB被这小践人耍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啪啪’两嘴巴,将胭济扇的嘴角冒血。

林可思一只手将胭济的胳膊拧到身后,一只手抖抖:“真是脏了本少爷的手。以后不许在胭脂面前出现,否则我见你一次修理你一次。”

周围迅速围上许多看热闹的,议论纷纷。

胭济被林可思松了胳膊却猛地抱住林可思的大腿坐在地上:“老公啊你不能就为了这个小狐狸精就不要我,还对我动手啊,想当初你什么都没有,我可是把家业都给了你,你怎么能说变心就变心——呜呜呜呜——还有没有天理了————你还把财产都转移到这女人名下——扔下我和孩子怎么活啊——我呜呜——”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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