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1)

格林街警局

“嗯,嗯,好!我知道了,你小心点。”

詹姆斯挂断电话转身看着菲尔说:“找到史蒂夫藏身的地方了!线人说在你走后,布鲁尔找史蒂夫谈了很久,具体细节无从得知,但是看史蒂夫出来的时候似乎哭过,而且他回家之前买了很多东西,看起来是准备在家里躲几天。”

菲尔喝着咖啡幽幽地说:“应该不是是躲几天这么简单,以布鲁尔的狡猾程度来说,既然这次我直接就表明要见史蒂夫,他应该能猜到我们应该是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而且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就善罢甘休的,他不可能只是让史蒂夫仅仅是藏在家里,这不是长久之计啊,或许只是让他在家里等两天,布鲁尔会想点什么办法把他藏起来躲避我们的搜查,毕竟我们现在只是怀疑,没办法批发拘捕令,如果真的找不到史蒂夫的话还真的没有什么办法。”

“是啊,但是现在我们知道他在哪了,要不要直接去抓他?”詹姆斯问道。

菲尔思索了一会说:“先不要惊动他,派两个警员到他的住所二十四小时监视,我相信,布鲁尔一定还会有什么后招,他一定会去联系史蒂夫的!我们先静观其变,等到他去联系史蒂夫的时候我们再动手,说不定我们还能抓到他们其他的一些把柄,最好能通过这件事把这个黑帮彻底铲除。”菲尔眼中露出凶光。

詹姆斯无奈地说:“好吧,听你的!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惹你了,我先派警员去监视史蒂夫吧。”

“还有,我让你跟线人说的那些你有没有帮我转达?”菲尔挑着眉毛问。

“说过了!他说他会想办法接触到核心的交易,不过希望关于奖金的事我们不要反悔!”

菲尔打了一个响指说:“没问题,告诉他,只要他能找到确凿的犯罪证据,奖金不是问题,甚至还可以增加!”

“你真是疯了?我能不能请问你一下,为什么你这么执着于铲除这个帮会?嫌我们只调查这个命案太枯燥?顺便再完成一个成就?”詹姆斯不解地问。

菲尔站起身低沉地说:“我说是为了东城区那边的贫民,你相信吗?布鲁尔帮本身就是从贫民窟起家,贩毒,军火!这只会让贫民区更加堕落,甚至变成了地狱。有不少孩子会在放学的路上被流弹射死,你就不觉得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吗?禁受贫穷已然是考验了,然而对他们来说,这样的黑帮更是如同撒旦一样的存在。说实话,相对于找到这件案子的凶手,我现在更关心怎么能彻底消灭这个帮派组织。”

“好吧,我明白了!我会支持你的,你的话我会转告给线人的,还有,我可以考虑帮你分担一半的奖金。”詹姆斯沉默了一会说。

“哈哈哈,谢了伙计!”

“别误会,我只是觉得,产生这样的情况我也有责任,而且,奖金全部让你出的话,你还不是要来找我。”

“哈哈哈....。”

零零零........

就在他们俩聊得开心的时候,詹姆斯的电话响了起来。

“喂?嗯?什么?你们是怎么搞的?在哪里?好,我马上就到。”詹姆斯的表情逐渐凝重起来。

挂断电话,詹姆斯看着菲尔幽幽地说:“又出事了!”

“嗯,看得出来,反正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怎么了?”菲尔叹了一口气说道。“顺便说一下,我真的希望这是今年最后一个坏消息。”

“刚刚我们派去监视史密斯妻子的警员报告消息说,史密斯的妻子跟人在一家日本料理店吃饭时两个人突然倒地,现在两人已经在去往医院的路上!

“怎么会这样?”菲尔也皱起眉头说。我们这两天所有的注意力已经全部集中在史蒂芬的身上了,难道凶手不是他?不然他为什么又会对史密斯的妻子下手呢?何况还有另一个人。这样是不是太有风险了?”

“会不会是因为因为史密斯所以迁怒到他的夫人?“詹姆斯说道。

“不可能!即使史蒂芬想这么做,布鲁尔也绝不可能答应!尤其是史蒂芬刚刚躲起来,不可能再干出这种冒险的事!走吧,先去案发现场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菲尔拿起衣服说道,眉头也不自觉地紧锁起来。

难道一开始的猜测根本就是错的,史蒂夫根本就不是凶手,他现在的行为真的只是为了隐藏什么别的,而不是命案?菲尔甚至隐隐感觉到有些头痛起来,脑子一片混乱。

“零零零....”

就在他们刚刚启动了车的时候,詹姆斯的电话又响了起来。

菲尔无奈地说:“我发誓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恐惧电话这个东西!”

詹姆斯叹口气说:“我也有同感。”

“喂?死了?我知道了,注意保护尸体,联系法医,准备检查!我现在先去案发地点!然后再去医院,嗯,就这样!”

“史密斯夫人死了?”菲尔急切地问道。

“没错,还没有到医院两个人就都死了。”詹姆斯无奈说。“会不会我们找错了方向,史蒂夫难道不是凶手?”

菲尔稍稍犹豫了一下,经过短暂的反应,菲尔的思路渐渐清晰了起来说道:“应该不会!第一,作案手法完全不一样,第二,如果凶手不是史蒂夫的话,布鲁尔完全没有必要极力阻拦我去见史蒂夫,反而应该庆幸我是去查杀人案件,这样至少能不让我们发现他们想隐藏的秘密,但是事实显然不是如此。我觉得有可能这个案子是另一个凶手,但是还不能得出什么具体的结论,我们还是要尽快去现场查看一下,问问目击者的口供。”

听了菲尔的分析,詹姆斯也渐渐反应了过来,菲尔的想法没错,如果真的是同一个凶手的话,

作案手法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差别,而且根据凶手前两次的作案手法来说不可能把作案地点选

在闹市里,而且还是人数众多的餐馆,这样的话实在是太容易暴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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