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1/1)

五更天,白猫团缩在床下,喵呜喵呜直叫唤,窗外还未亮透,黎素将包裹收拾好了,轻手轻脚走到床边上,捧起新做的猫窝儿,里面几只小猫儿卧成一排,围着大白猫,有的眼睛还没睁,只知道要喝奶。

黎素伸手去抚摸大白猫,猫儿舔舔他的手,十分不舍。

“不要再挑食了,这么瘦。”

黎素捧着猫窝儿,找了件毯子将它们盖住,出门,绕过庭院,走到阿西的住处。

阿西虽然伤重,一直未好,但以前也是个一顶一的高手,黎素如今功力大不如前,脚步也不那么轻快了,刚到门口,就被他听出来,忙道:

“是主人么?”

黎素并未出声,猫叫声替他回答了。

门被从里打开,露出阿西惊异的脸:

“主人,你这是……”

黎素将猫窝儿递给他,阿西侧开身子,让他进屋。

“想必昨晚宫主找我的事,你也听说了。”

“是,属下知道。”

“嗯,此行我只打算带上阿北,你的伤还没好,留下阿南与你互相照应。你心细些,猫儿交给你,可别给我喂瘦了。”

阿西拖着左腿走到黎素面前,想要跪下道别,被他止住了:

“行了,你多休息,在宫中需处处谨慎,我这就去找阿北,天大亮就上路。”

阿西低下头道:

“主人一路小心。”

黎素临行前又抱着猫儿摸了摸,白猫大概是到了陌生环境,瑟瑟发抖,挂在黎素身上不愿下来,黎素只得承诺早些回来,揉了揉它的脑袋,出门找阿北去了。

阿北收拾的倒也利索,二人先走了一段山路,到了山脚下,在望川宫执掌马厩的小厮手上挑了两匹马,翻身而上,风尘仆仆。

到了一处岔路口,黎素忽然道:

“阿北,我想先回家看看。”

阿北摸了摸后脑勺,裂开嘴笑道:

“左右不过半天的工夫,一切听主人吩咐。”

黎家别院并不远,二人快马加鞭,不久便到了。

那十名石匠已经做完活,拿了银子走了,现下只剩十名木工,活也并不多了。黎素一一查了机关布置,很牢固,关键是隐蔽,连阿北这样的,都看不出这些竟是机关要道。当然,黎素手上还有最后十张图没有拿出来,况且节点需要他自己一一动手,抛开这些来谈,不大懂机关的人,确实以为黎素只是翻修旧宅而已。

“主人修宅子,是想搬回来住?”

黎素从庭院走到厢房,慢慢踱步:

“阿北,雁荡山一役,我伤并未痊愈,郁气相集,都汇聚在腹中……”黎素知道自己这几个心腹中,唯有阿北最好骗,他的肚子现在已经开始显了,再过一两个月,必定瞒不过去,只有想个说辞才行。

阿北惊道:

“难怪主人手脚愈发浮肿,我先前还以为只是没休息好。”

黎素听了这话,心里一惊,面上却淡淡道:

“所以我想等这次任务回来,就搬回别院休养一年,宫中人多,处处都有是非。”

阿北表示赞同,黎素又找了十名匠人,将手中的最后十张图散出去,让他们连夜赶工,务必在一个月内将各自手头上的活做完。他算了算,待复命回来,再用一个月时间,将三十处一一连接,布置成精巧的机关,这是他最后的屏障,也是唯一的护身符了。

最后,黎素一个人走进祠堂,跪在冰冷的青石地上,与自己的祖辈告别。他这一去,心里一点底也没有,不知道等着他的是生是死,还能不能再踏进这里。黎素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那里暖暖的,有个小生命要倚靠他,每回一想到这里,他就平白增添了许多勇气。

傍晚,二人与黎家的老仆们道别,继续上路。黎素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宜远行,更何况一路快马加鞭,因此夜路是赶不了的。

他们来到一座名唤“乐坊”的小镇,此地四通八达,因其优越特殊的位置,曾引天一教望川宫等各方争夺,但怪异的是,许多年过去了,却无人拿下,乐坊镇依旧歌舞升平,从东市到西市,一座座勾栏林立,瓦肆横现,可谓天上人间,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快活地!

白天,唱曲儿的、手艺人、杂耍歌舞,已经十分热闹,到了入夜时分,皮肉生意才渐次露了端倪,夜刚刚开始!

东市都是漂亮的姑娘,西市则是俊俏的小倌儿,值得一提的是,西市不仅有轻声低语肤如凝脂的兔儿爷,也有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真汉子。后者在勾栏中地位稍高,赛过姑娘,抵过倌儿,只因为男女通杀,门庭若市。

由于这特殊买卖,乐坊镇又成了江湖上一手消息的集散地,无论是正道,还是邪教,是人都有需要,*横陈,枕边低语,床笫间挥汗如雨,机要消息如滚滚浪潮,连绵不绝。

这才是乐坊镇最大的价值!

然而这些勾栏瓦肆的主人,是一个女人。

一个艳绝江湖的女人,她叫做冯七。

冯家本是大户,冯家镖局威名天下,十多年前走一趟镖,不知为何,去的人竟无人生还,冯家留守的女眷也惨遭灭口,唯有冯七,她在家中排名第七。

有人在乐坊镇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弃用了原名,后来,她成了这里的主人。

没有人知道她为谁做事,皮肉生意只是她的副业,贩卖消息才是本职。

每一条消息都有它的价值,就像每一个人,只要开得起价,就可任意归属。

黎素与阿北来到这里的时候,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脂粉香味,黎素皱了皱眉,这味道呛得他低低咳了几声。

二人找了家客栈,草草吃了顿饭,向客栈小二打听,原来前头有条河,顺流而下,水路先行一天一夜,再走一百多里,即可到达西屏镇。

黎素想了想,水路虽然耗时,可晚上也可赶路,比起陆路来,要少受许多折腾。于是在码头边与船家商量,使了些银子,一个老头儿撑了乌篷船,送他们离开。

黎素坐在船舱里,周围用厚布挡住了,密不透风,倒是一点不冷,阿北则站在船头,偶尔与船家说话,守着黎素。

黎素早就乏了,舱中有块木板,上头铺满了稻草和棉絮,看来是船家休憩之所,他也顾不得许多,坐过去,双手放在腹上,倚着船身,心里开始想事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昏暗之中,耳边的声音远了近,近了远,他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不知道为什么,眼角却有些湿润。

有人慢慢靠近,给他擦了眼泪,黎素觉得很累,他使了浑身力气,只为睁开眼看一看。

这一看,就看到了阿东。

黎素觉得天霎时就亮了起来,心里许多想说的话,又不知从何说起,一边挂着泪,一边又忍不住笑,抓着阿东的手,先是贴在脸上,他的脸已经被冻得乌青,后来又想起什么似的,慢慢往下,移到小腹的位置。他穿了宽松的外袍,看是看不出的,只觉得人格外圆润一些,但摸上去,再明了不过了。

阿东却自始至终没甚么表情,漠然像看个局外人那样看他。

他浑然不觉,喜不自禁道:

“阿东,你的伤好了么,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阿东抿了抿唇,他又喃喃道:

“先不提这个,你摸到了么?”

阿东的唇这才微微开启,只吐露两个字:

“甚么?”

“孩子啊,我们的孩子。”半年了,黎素这才真正笑过一回,他的眸子很亮,抵得上船外的明月。

这一刻他觉得应当是上天眷顾了,他再也不要管甚么望川宫,凌九重,离他们越远越好,他要让阿东带着他远走高飞,再也不回来,远离江湖恩怨,是是非非。

然而阿东却皱了皱眉,将手抽出,像看一个疯子那样看着他:

“主人是在说笑么,男人如何身怀六甲?”

黎素的笑凝住了,他眨了眨眼,说不出话来。

“阿北说主人郁气相集,都聚在腹中,放了血,大概就好了。”

“放血?”

阿东眼中并无笑意,只唇角勾了勾,拿出把又细又小的匕首,道:

“我听闻只有生了怪病,性命垂危,才会腹大如鼓,需得剖开看看才好,若是甚么怪东西,就剐了扔掉,许多人肚胀如牛,最后活活撑死。”

黎素摇了摇头,道:

“不,不会的,孩子经常踢我,我跟他说话,又马上安静了,他是世上最善解人意的好孩子。”说到这里,已是满脸泪水。

可阿东已经磨刀霍霍,按住他一只手,只待人不动了,就下刀子。

黎素是宁愿自己死,也不会让别人动孩子一根毫毛的,他用手去抓刀,抓得血流不止,趁阿东不备,抢来了匕首,划破乌篷船。

顿时一股寒风灌入衣袍,他想到腹中骨肉或许还未完全成形,就要惨遭毒手,不由心里更凉了一些,纵身一跃,就跳进了江水里。

本该一死万事休的,不知在江水里漂浮了多久,他只听到阿北的声音,然后有人将他托起,他呛了水,有人拍他的后背,让他把江水全吐出来,待黎素转醒的时候,眼前见到的,只有阿北和船家,根本没有阿东的影子!

“主人,你吓死我了!”

黎素裹着被子,瑟瑟发抖。

阿北道:

“主人睡了好久,方才快要到岸,却如同魔怔了一般,撞破船舱,嘴里念着‘孩子’,就要往江里跳,我回头拉都拉不住,幸好落水工夫不长。船家说待靠岸了,给咱们煮些姜汤驱寒。”

黎素抬手一看,掌心确实并无伤口,又摸了摸肚子,觉得隐隐作痛,恐是受了寒气,可方才的梦,实在是太可怕。

更可怕的是,他开始怀疑,自己肚子里的,真是个活生生的小人儿吗,会不会果如梦里那样,只不过是恶疾缠身。若真是人命一条,又怎经得住他一而再,再而三这样折腾,却毫发无伤?

黎素从来没有这般绝望过,他觉得自己活着,倒不如死了。

如果肚子里的不是孩子,那他这些天轻言抚慰,满心喜悦岂不都成了笑话,他的这一点企盼,若是落空,人也如失去了吊命的最后一口气,再也支撑不住了。

他心事重重,精神极差,阿北五大三粗,只当他落水,身体不适,歇息片刻就好了。他指挥船家靠岸,几人协力,泊了船后,他们与船家告别,往岸上走。

越走却越觉得不对劲,岸边的一切似曾相识,黎素觉得头很痛,他甚至不敢确定,身边的阿北还是不是望川宫里自己的心腹阿北了。

又走了一炷香工夫,来到镇上最繁华的地段,依旧是勾栏林立,瓦舍遍地,他们行了一天的船,又回到了原地!

阿北摇了摇头,道:

“不可能,我看着他撑船的,一直前行,根本没有回过头。”

黎素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慢慢软倒在地上,几乎用气声道:

“可能……可能是幻术,有人不想……让咱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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