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那瑶姬下得洪荒,的确为昊天上帝访得不少大贤,使得天庭气象一新,昊天上帝见此亦是高兴,任由她在洪荒活动。
就在那瑶姬在洪荒各处仙山福地访仙问贤之时,在西方须弥山八宝功德池旁,西方二圣正自看着跪在下面的一个弟子,此子乃是人族出生,机缘巧合之下拜入西方教门下,西方二圣见他跟脚不凡,且异日必有一番因果,因此将他好生教导,如今亦是有了金仙道行,殊为不凡。
准提看了一会儿,说道:此番命你轮回转世,你一切须得从头来过,你可愿意。
那弟子拜道:“弟子一切皆是二位教主所赐,教主有命,弟子岂有不愿之理”
准提闻言笑道:“如此甚好,待得你功成归来,少不得你好处。”
而坐于一旁不言语的接引圣人亦是微微颔首。
那弟子道“弟子多谢教主,如此弟子便去了。”
准提颔首道“善,你切去吧。”
那弟子向二圣行了一礼,便自往轮回而去。
看着那弟子离去,接引向准提道:“师弟,我等这般算计人族和天庭,恐怕那位和三清不与我等善罢甘休呢?”
准提微微一笑道:“师兄不需担心,此子本就出身人族,且确与那瑶姬仙子有一世姻缘,我等所为,亦是顺天应道之事。”
接引闻言,只得点头。
却说那瑶姬仙子在洪荒之中一边为昊天上帝访问贤才,一边却也帮助众生解除劫难,她本是先天灵玉得道,跟脚不凡,如今亦是有了金仙道行,在如今这洪荒世界,亦算是一方高手。倒叫她闯下不小的善名,人族多有她的祭祀。
却说这一日,瑶姬来到桃山下,正自观看桃山美景,那桃山乃是洪荒之中一处福地,颇为不凡,瑶姬正自观看,却不料那峭壁之上突然传来救命之声,瑶姬正自奇怪,确见那峭壁之上一个人掉了下来。
瑶姬见此,忙将那人接住,那人惊魂不定,以为自己不死,却不料待得自己停下下坠之势,确见一娇丽无比,温婉动人的女子正自看着自己。
那人何曾见过这般美丽动人的女子,竟是一时看得呆了。
瑶姬见此,不由得微怒,当下将那人放下,那人这才回过神来,向着瑶姬行礼道:“在下杨天佑,多谢仙子救命大恩。”
瑶姬微一点头,便要离去,那杨天佑初见瑶姬,为其美貌所迷。此时哪会让他便离去,因此上前纠缠住,其中不知说了多少赞美钦慕之言。
那瑶姬一直居于九天之上,自出生以来,除了修道便是修道,虽则下得洪荒多年,可是所交也多是修道之士,偶有救赎凡类,也不过是救过则罢,哪见过杨天佑这般人物。
一时间竟然就对其好奇起来,且他天命之中本就与杨天佑有一世姻缘,如今相见,不自觉之间竟然就陷了进去。
于是否二人便结伴云游桃山,时间一久,情愫暗生,竟是珠胎暗结,不过几年,瑶姬竟生出儿子一女来,三个孩子尽皆不凡,其长子名为杨姣,出生时蛟龙盘体,生来力大无穷,修炼武道更是进展奇速,小小年纪便已经炼己镜大成,离那地变之境只有一步之遥。
二子名杨戬,出生之时金光满室,头生三眼,瑶姬知其异,不敢让其修炼,恐为天庭所知,为家招来祸害。
三女名杨婵,生来玉莲附体,犹如天人一般。
这边瑶姬一家其乐融融,自是忘了为昊天上帝访贤之事。昊天上帝在天庭之上,间这十多年来再无修士来头,瑶姬亦是无有音信传来,心下奇怪,当下掐指欲算瑶姬在何方,哪知一算之下,却毫无结果,不由得大惊,要知道他虽然在天庭之中一直以准圣初期的修为示人,可是他跟在鸿钧道祖身边,早就修到了准圣后期,如今竟然算不出一个金仙的所在,而且还是与自己有莫大关联的金仙。
昊天微一沉呤,便知有人算计,当下拿出道祖所赐昊天镜,往洪荒一照,这昊天镜乃是道祖为昊天监管三界而炼制,能够遍观三界,此时一照,自是知道了瑶姬所在,可是见那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心下不由得大怒,当下吃了昊天宝塔,便要下界将她擒会,刚欲动身,却见王母进来,见昊天要走,便问道:“陛下何往。”
昊天将所见之事说与王母听了,王母亦是大惊,不过稍稍冷静下来便说道:“陛下不需下去,想那杨天佑不过一介凡人,命不过百年,于我等来说不过是一瞬间的时,此时我等且扰乱天机,不让人知道便可,一来全了瑶姬之情,二来我天庭禁止天人相合,如今瑶姬犯了天条,若是让人知道,陛下颜面何存?”
昊天闻言,甚觉有理,且他素来疼爱瑶姬,此时见她私配凡人,心下虽然恼怒,可是自昊天镜中见她生活幸福快乐,亦是为她高兴,当下便同意了瑶姬之言,与瑶姬二人联手,使用昊天镜和昆仑镜之力,将瑶姬天机隐去。
昊天与瑶池皆是准圣后期大能,差一步便可踏进至人之境,此时二人联手掩盖天机,又有昊天镜和昆仑镜两大至宝相助,即使是圣人想要算计,也得费一番功夫。
二人将瑶姬天机隐去,本想待百年之后,杨天佑寿终,再将瑶姬召回天庭。岂料第二天早朝时,班中一仙名为慈惠真人的竟出班奏道:“启禀大天尊,我天庭制定天条,乃是为了众生有序,三界有轮,实乃是大功德之事,奈何有人不知大天尊苦心,竟私配凡人,犯下天条。”
这慈惠真人乃是自行归附昊天的大能,也有那大罗金仙道行,深得昊天信用。
昊天闻言,心下一动,不过想到自己与瑶池何等道行,掩盖天机又岂是一个小小的大罗金仙能够看破的,当下稍觉宽心,说道:“真人言之有理,却不知是何人犯了我天庭天条,若是查证属实,当以天条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