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和杨、乔二人分手后,就跟林平之一起到佛山去,一路上又是坐船又是驾车,一路劳顿,这且不用细说,总之就是好不容易从广州郊外的三元里到达佛山郊区,离林平之的家所在的福威镖局不远。
等到了离福威镖局只有十几里路的地方,两人都不免放松下来。
林平之是这里真正的地头蛇,便提议两人到附近的酒肆喝口茶再走,李仙自然不会反对。
两人进入路旁的露天酒肆坐下来,就有一位白发老人出来打招呼,将两人所坐的桌子擦干净。
看到老人,林平之却好奇地问道:“老丈,看着你面生,原先的老蔡去哪儿了?”
老人弯着腰,回答:“老蔡家里出了点事情,急等着用钱,又不愿意继续干这薄利多销的买卖,就把这酒肆定给我了。
小老二姓萨,本来在广州做小本生意,只是年纪大了,做不动了,就花了三十两银子顶了他的酒肆。以后在这里做生意,还希望两位多照顾照顾。”
林平之这才释然,说道:“我就说这老蔡平时爱喝酒,又爱赌博,不是做这小生意的料,换了老丈也好,肯定能比他上心一些。
你给我们拿坛好酒,再上几个小菜。”
白发老人连忙称是,向三人施个礼,就退了下去。
一会儿,就上来一个青衣少女,看来是那老人的女儿,在桌子上摆碗筷,放上一坛酒,又放上几个小菜,倒是有荤有素。
李仙自从听说这酒肆换了人,就细心观察这父女,那老人也罢了,看不出什么破绽,但这青衣少女身形极为婀娜,只是脸上皮肤黝黑,又有很多痘瘢,似是小时候患过天花。
李仙的观察力远超常人,细看之下心里却是咯噔一响,一看林平之把酒倒到碗里,想一口喝下去,便急忙阻止。
“我们走了好一会儿路,急着喝酒容易伤身,不符合学武养身的要旨,还是先喝点水再说吧。”李仙解下随身带着的水囊,示意两人先喝水,不要动桌上的东西。
林平之有些不耐烦,李仙急忙投以严厉的眼神,又在桌子下狠狠踩他两脚,才让他放弃喝酒的想法。
“老丈,我听你的口音却有些耳生,恐怕不是本地人吧?”李仙喝了口水,没话找话地跟白发老人聊天。
“客官好耳力。小老二祖籍是北方的,来广东数十年,这乡音也没改成,倒是很容易听出来。”白发老人在那边案子上切牛肉,头也不抬地说道。
“我就说跟咱们广东话不太一样吗。”李仙呵呵一笑,又看向那位青衣姑娘,从头一直看到脚,倒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样子。
这时候的女性不管富人家还是贫寒家的都要裹足,否则不好嫁出去,只是看这姑娘一双大脚,却是难得的天足。
在封建时代,仔细看女性的脚本是一件极为失礼的事情,那姑娘看到李仙直盯着自己的脚看,不由瞪了他一下,把脚缩回裙子下面,倒是一副脾气不小的样子。
李仙尴尬地呵呵一笑,也不多说话。
此时的气氛倒是有些尴尬,好不容易来了两个客人,点了好多东西却不动筷子,也不喝酒,只是干坐在那边喝自己带来的水。
白发老人倒是神色如常,一副见惯世面,见怪不怪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又来了一拨客人,却是两个穿着长袍,一副地主老财打扮的人,带着两个手下的样子。
这一下,就是没有李仙提醒,林平之也觉察出不对劲来。
这几个人都戴着斗笠,穿着一身黑衣,把全身裹得紧紧的,走动起来却矫健沉稳,必然都是练家子。
这也罢了,关键就是这些人碧眼金发,看来都不是中土人士。
清朝从建国之初就海禁甚严,不允许欧罗巴等地的洋人随意上岸,只允许在广州等指定口岸的指定区域居住和做生意。
不过,到了如今法纪松弛,佛山又跟广州和澳门都近,倒是能偶尔看到一些洋人走动。
李仙仔细观察,发现这些人皮肤异常刷白,举止中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僵硬之处,跟普通的洋人有细微的不同之处。
本来欧洲人的皮肤就比中土之人白,但白到这种程度却也罕见,倒像是好久没见过阳光似的。
李仙又暗中用体内的道种感应,自从出了福地之后无法驱动外界的先天道则,道种的很多神通都用不到,但单纯的感应能力却不需要驱动天地之间的道则,因此并没有削弱多少。
此时感应过去,就感觉到极为不舒服的气息,似乎是一股腐朽的死亡气息,倒有些熟悉,跟上一次见过的白甲兵身上的死灵气息有些相同之处,只是又多了些说不清的血气生机。
这些人似乎非常害怕阳光,进入酒肆以后也不把斗笠脱下,只是跟老人要了好多牛肉之后就大口咀嚼吞咽,李仙视力超绝,却注意到这些人牙齿一片雪白,而且都有两颗特长的獠牙从上面一直垂到下面牙床。
这种种特殊之处倒符合现代社会很多电影电视中的奇特生物的特征,也就是著名的吸血鬼一族,李仙一时间惊疑不定,如果真是那样,这事情就有些超出预料了。
这时候,那青衣少女到那桌跟前放一些小菜,长袍人中的一个手一翻,却把少女的手腕抓住,放到鼻子边嗅起来,一副陶醉不已的样子:“果然是正宗的处女香,绝对极品。”
少女猝不及防,尖叫了一下,另外一个长袍人一边咀嚼着东西,一边头也不抬地呵斥起来。
“余人彦,这里不是我们的地盘,人太多,离福威镖局又不远,可不要惹事!”
“余沧海,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轮不到你管!”最早的那位长袍人,也就是余人彦,不耐烦地顶了一句。
两个人说的都是极为生涩的汉语,口音也极为奇特,不过洋人说汉语本来就有些怪异,这倒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