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粉丝(1/1)

林依然抵达丽友琴行的时候。刘乐还没到。

“我们可能要等一小会儿。”林依然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他没车,可能是坐公汽来的。”

江映雪有些皱眉的说,“依然你一直挺聪明的。你完全都没有意识到问题吗?”从她听到林依然说刘乐不想出名的时候起,她就觉得这个刘乐就是个骗子罢了。

林依然坐在车里说,“我觉得他可能……”

赵眉也在一边说,“不是我要多嘴。依然,你条件这么好。这是在作什么呢。能写歌的人多了,能出头的却只有那么几个。再说,写歌这种事,其实也就只有那么几首歌是成功了。大部分人,一辈子也就只写了那么一首歌,出名了。后面的就再没成绩的多的是。”

林依然没有说话,拿手机给刘乐打电话。

赵眉在旁边语重心长的说,“你的前途本来很好。歌手的形象也起来了。只需要选择符合你的歌曲就能成了。真的红了,作曲的人还不多吗?”

……

刘乐大约是七八分钟后赶到的。

他在那辆巧克力色的甲壳虫旁边看到的是靠在车边的江映雪。

这美女烟灰色的铅笔牛仔裤把她的长腿显露得向是一工笔画。加上上身的黑色紧身衬衣,那种黄金分割线给人形成的的感觉跟那些国际服装周上的走台的超模没有什么分别。

就算是刘乐也有点儿震惊于这个女人的美丽。

林依然坐在车里一直在注意刘乐。所以刘乐走过来。她立即推开车门喊,“刘乐,这边!”

江映雪对刘乐只是看了一眼。这个男生跟很多追她的男生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值得注意的那种。最少并不在她考虑的范围之内。

刘乐来这里只是为了给林依然一首歌。并没在意那么多。

张眉是在林依然后面下车的。她虽然比不上林依然,但同样是长相清秀,而且是一看就说话作事节奏比较快,很干练的那种女性。

林依然很高兴的把刘乐介绍给赵眉和江映雪。

这二位也只是礼貌性的点了一下头,客气了两句。

赵眉在寒暄之后有点儿催,“你们快一点。现在的时间已经是八点十分。还有不到一个半小时了。”她这样说。

林依然却打断了她,跟刘乐说,“没关系,你按你的时间来吧。别急。”

刘乐摆了一下手,“不用担心。四五分钟就够了。跟我来。”

丽友琴行的位置在立交桥的下方。

刘乐也是之前路过时无意看到的。

他这次不能在自己店里唱,又没有录音棚,所以灵机一动选择了琴行。

这种地方有乐器,这个时间也不会有什么客人打扰,是非常合适的。

刘乐这时带头推门进入。

琴行很大,有近一百三十平米。

空间被分隔成了三个大部分。

一部分是正对着大门的柜台和墙上的大LOG。

第二部分是大厅左边那成排的钢琴。

第三部分则是大厅右边的玻璃隔间,里墙上挂满了成排成排的各式吉它、贝司。

刘乐进门后喊了一声,“老板。我想买把吉它。”

那老板从柜台后面出来。大家才看到有这么个小个子在。

那是个看上去五十多岁,却留着长发穿黑T恤戴着耳机的瘦小个子男人。

他一边拔了半边耳机一边过来,“想要什么仌位的?”

一般来说,你要买吉它。如果又是老手的话。中意了一款吉它之后。想自己弹一会儿,老板肯定是没意见。

刘乐在这些吉它中随手选择了一款吉欧的两千八左右的民谣吉它,“就它吧。”他也需要买把吉它了。

“我试一下手感。”

老板说,“行。”

刘乐坐到隔间的椅子上,在左脚下面放了垫凳。他背后墙上是成排的吉它和贝司。这些乐器在灯光下泛着油一般的光泽。

老板对这种试琴的事见得多了,说,“那你慢慢试,有需要就叫我啊。”说完就回自己在外面的柜台插上耳机继续听歌。

江映雪虽然进了大厅,但只跟到最外面的隔间门口。

她能跟到这儿,已经是因为刘乐是林依然带来的朋友,离得太远不太礼貌。

否则她根本懒得进来。

而赵眉则是必须跟在林依然旁边。对于她来说,第一眼看到刘乐时,就觉得刘乐是一个破坏者。这是个看起来根本不向个音乐人的普通男生。

对于林依然,他根本没有必要存在。所以赵眉的眉头一直有一丝皱感。

当然聪明如她是不会直接说什么的。既然刘乐要演奏歌曲,那正好用自己的专业解决掉这个家伙。

她在业内多年,当好经济人的首要条件就是你能判断出一首歌的好坏。而她是其中的佼佼者。

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她的水平不高。她不可能让周家亮这种一直火不起来的人火起来的。

所以她在想,这种业余的家伙,对上我算是找对了路。

那已经在调吉它的刘乐则一直没管这些。他来的目的很简单就只是给林依然一首歌。其它的不在考虑之中。

周董的歌伴奏大部分是由吉它和简单的乐器构成。

刘乐调好音后就开始弹。

当他手里拿起吉它的时候,感觉就完全不同。

这是一首以风玲声作为开头的的音乐。刘乐用简单的扫弦来代替。

在简单的开局扫弦后,开始指弹。音乐的声音如同流水一样,带着一丝淡淡的青春期的惆怅扑面而来。

音乐这种东西,越是懂音乐的人,越是容易被高水平的音乐吸引。而刘乐的水平本身就是顶级的。

所以当他开始弹。赵眉就只觉得心里在乱跳,有种忍不住的想叫好的感觉。

而在门外原本正在看钢琴的江映雪也是好奇的回头看过来。江映雪一直对娱乐界是有关注的。如果不是学业,她早就当歌手了。

这个世界原本音乐水平就比地球低好几个档次。就算是专业的音乐人能听到的也多是一些在地球只算勉强入流的东西。

刘乐手上的音乐根本不是她们之前听过的那些能比的。

此时的房间里如沐浴着音乐节奏一样。所有人都向喝醉了似的。

而刘乐则开始唱,“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如果说刚刚的弹奏让赵眉和江映雪很吃惊的话。现在的唱腔就让两个人的世界完全寂静下来了。

那种淡淡的,溶解了青春的音乐,集合着恋爱和一些琐事,在每个人的心里,脑子里,这些平淡而又贴合生活的词偏偏勾起了每个人关于那些青春期的过往。

这种歌词和节奏,也不是这个世界现有的那些能想像的。

江映雪原本在看琴的,这时忍不住到玻璃隔间的门口。

赵眉则从最开始的皱眉急着想走,变得开始专注起来。她双眼盯着刘乐,无法离开。

唱歌的关键其实是勾起人的情感。激起人的喜怒衰乐。这里面最高明的则是本身就跟人的喜怒衰乐合在一起的。

而刘乐唱出的内容就跟听众的感觉完全合在一起,不是激起了她们的感觉。而是她们本来就有这种感觉,只是被表现出来了。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

“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这个名字很美……”

赵眉穿着黑色职业装的身体随着歌声的轻节奏微微的晃动。

她本是想借机批驳刘乐的歌,让他知难而退。但这个时候的她却向灵魂锁住了一样。

江映雪这时已经到隔间内了。她的眼睛是亮晶晶的。

她一直是优秀的,也是比较孤独的。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从来只敢远远的看,而没有人敢去追她。

当然她的一切也足以让这些男生望而却步。她不光是漂亮,身材好,学习成绩从来都是年级第一,甚至连体育都是她的强项,虽然她不常参加比赛。但只要她参加的大都能拿冠军。这是个优秀的让男生们窒息的女人。

刘乐的歌声却让她有一种正在谈恋爱的感觉。

眼前的这个男生衣着普通,拿着的是一把极普通的吉它。却让她有种说不出的心动感觉。她很少有这种按不住的心仪感觉。

刘乐则在专注的唱自己的,“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向雨水。院子落叶,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

“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

这是一首如同诗一样的歌,就算只是歌词也是如此的优秀。每一句都是如此优秀,江映雪在心里感叹,“这就是他写的吗?”她有些花痴的感觉,似乎沉浸其中完全反应不过来的。

一首歌也只是两三分钟。刘乐唱完了,几个美女听众却愣了很久都没有出声。

刘乐把吉它竖起来,对林依然说,“这首歌还不错吧。你根据我的唱法作些适合你的调整吧。”

这首歌虽然是男生唱的。但他相信林依然的水平唱女版也一样非常出类拔萃。

林依然从刚刚开始,到现在都没有说过话。她从刘乐开始弹就一直坐在刘乐弹唱椅子的对面没动。

她一直沉浸在这首歌里,直到这时刘乐说话她才醒过来了一样,长叹了一口气,她其实很想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参加比赛呢?整个世界都会被你震惊的。但这种话,她说过好多次。刘乐根本不听。她也只能作罢。

其实听到刘乐唱完之后,江映雪也是这种感觉,她的高傲使她很少会对男生有什么欣赏。但此却觉得刘乐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赵眉直接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唱呢。你只要发挥出今天一半的实力,就已经足以征服所有观众了。”

她的眼光是专业的,她自然能判断出这首歌在青歌赛中会有什么爆炸性的效果。

她甚至在想,难怪依然会宁愿舍弃广浩到这里来。广浩那所有的歌加起来也没有这一首歌的水平一半高啊……。

对于赵眉的话,刘乐只是摇了摇头说,“我现在的心思并不在音乐上。也不打算出名。”

赵眉跟江映雪听了这句话都有点脸红冒汗的感觉。在这之前,林依然曾经说过,刘乐不想出名。

她们都觉得这是个愚蠢的骗小姑娘的谎话。

但现在眼前真的就有这么一个神奇的家伙。他明明可以一鸣惊人,却真的不去唱。其实刘乐也一样在心里不爽,你们以为我想这样?

而且此时刘乐听到系统的提示,“你达成了系统给出的第二个任务。你已经有了铁杆粉丝,”

“哦。铁杆粉丝?”

他看了一眼,外面那板还戴着耳机在摇头晃脑的根本没听到刘乐的歌。

而这里面只有林依然江映雪和赵眉。按系统的习惯林依然肯定不被算在内的。

这么说不是赵眉就是江映雪这个大美女了。

刘乐,“奖品是什么?”

系统,“你的奖品已经出现在你的餐厅里了。”

“这么说还得回去才知道?”

娃娃音,“是呀。”

江映雪这个大美女此时忽然微笑着说,“要不然,我们去吃个饭吧。你知道为了帮依然赶时间。我们都还没吃早饭呢。”

这个时候只是上午八点十几分。如果她们是从江阳赶过来的。那她们可能真的错过了早饭点。

刘乐,“你们不是在赶时间吗?”

出去吃饭江映雪只是本能的想亲近一下刘乐才这样说。她没想那么多。所以看林依然。

林依然是不在乎的,她回头看赵眉。

赵眉噗哧笑了一下,然后,“已经不急着回去了。”她之所以要赶回去只是为了广浩的歌。而现在几乎不需要考虑就知道刘乐的这首歌已经超出想像了。相对的,反而需要赶紧辞掉广浩的约。

江映雪很高兴了说,“所以,该去吃饭了。”

刘乐对于去吃饭是有点儿犹豫,他这一天也有吃饭任务的。当然他要吃的是炒饭,要顺带把耳光炒饭升到百分之百。所以他问,“吃什么呢?”

江映雪变得很热情说,“你决定吧。我在江左可是地头蛇。你点就是了。”

所以刘乐就说了个让大家都有点跌眼镜的话,“去吃炒饭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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