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章 第二具红色尸体(1/1)

案子目前的情况,并没有给大家一种很难的感觉,因为死者的人际关系并不是很复杂,这种案子考虑仇杀的话,嫌疑人也就那么多个。

陆令等人一起核查着死者的关系人,也找李子瑞、王同伟聊了聊天。

李子瑞、王同伟对死者的了解,远胜死者的父亲,也比刘铮的一些前女友知道的多。

通过他俩的沟通,以及核查死者手机的聊天记录,目前已经找到了四名死者的前女友,剩下三个应该是在外地。

现在办案有一个特别大的优势,就是人员流动性小,基本上去过异地,都能有记录,三位异地的,目前的嫌疑就比较小了,但是核查本地的四名前女友,没有一个像是凶手,因为四人除了刚刚分手的这位李卓娅,其他三人都已经找到了男朋友,过得也是相对幸福的,按理说不至于这个时候来杀人。

除此之外,陆令还发现,这三名女孩,有俩属于有颜无智商那种,想杀人是不太可能,而另外一个,是本地一所一本院校的研究生,这两天一直在家,没有外出,完全没有作案时间。

本来,大家遇到这个案子,感觉难度不大,因为日常刑事案件都是这样,难度主要在抓人方面。

但现在核查这些人,没有发现一个人可疑,大家从心理上就越来越重视了。

下午五点多钟,案子的线索逐渐开始汇总,没有任何死者的关系人是可疑的。

死者昨天晚上出去喝酒这几个人,倒不是说不可疑,只是细细核查和咨询其他人,也没有发现哪个人和刘铮有仇。

刘铮平日里比较高傲那种,话不多,但是人并不坏,也不会瞧不起人,就是有点公子哥的做派,不至于杀人吧?

如此说来,王同伟甚至都有了一点点作案嫌疑。

案子目前就悬在了这里,不过,问题不大,还有大量的基础工作可以开展。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这栋楼的楼上,再次有人报警了。

又有一个人死了!!!

死者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也是一名富二代,也是昨天晚上出去喝酒了。

这三个共同点,在这个楼里,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因为这栋楼里有太多的本校学生。读继续教育的,除了王同伟这种,大部分人家境都还可以。而且,几乎所有人,都有晚上出去玩、喝酒唱歌的习惯。

第二个死者,叫尚强,报警人是她妈妈。

昨天晚上吃完饭,尚强和自己的三个同学一起回来,然后回屋睡觉。

今天中午时分,其他同学也都起床了,但是尚强没有刘铮这样的好朋友,一直也没有人去找他。

尚强是本地人,但因为家庭富裕、家里人管不住他,也同意了他在这里租房住。

大学生,很多人都梦想有这样的地方,简单地说就是没人管。

尚强是异地恋,同时交了好几个女朋友,其中有一个关系最好,也是对外基本上公开的一个,在外地。

今天下午,这个外地的女朋友打电话给尚强,一直打不通。她知道尚强昨天晚上出去吃饭,但是今天中午开始,微信、电话什么的都联系不上,这就很不正常。

今天下午四点多钟,女友给尚强的妈妈打电话,让尚强妈妈过来看一眼,结果她妈来了之后,开门就看到了儿子躺在床上,整个人都发红,就直接吓傻了,扑上去就开始喊叫,然后楼层的人有人报警了。

接到报警的时候,陆令并不在这个楼里,他也是后来才听说的消息,又赶了过来。

“一模一样的作案手段吗?”陆令跑过来,看到认识的队长,就问了一句。

王队这个时候正在门口站着,面色铁青。

有些相似的作案手段,死者也是死于氰化物中毒。

虽然王队和陆令都不是法医,但是见过楼下那个,再看这个,一眼就能看明白。

现场,并不再是铺满了头发,而是撒了一层粉。

这是一层石膏粉,也可能是腻子粉,总之,是非常细腻的建筑材料。

这一看,就是用手随意地撒的,而撒粉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为了留下脚印。

现场,布满了脚印,而且大概是几十双不同的鞋踩出来的!

这个比楼下的还要离谱。

如果说楼下的撒头发,是为了让警察没办法通过现场的毛发来判断凶手,那这里,就是不想让警方找到真正的脚印!

从现场的腳印来看,凶手應该是换了几十双不同的鞋子,然后分别走了几圈。

死者的母親是冲进去的,扑在了孩子的身上,带了不少风,因此对现场存在严重的破坏。

楼下的案子,好理解一些,用一个袋子装点头发就是了。

楼上的案子,就难以理解了。

只要出过长差的人,就一定明白一个事,带鞋是真的太占地方了!

一个大的行李箱,如果带上两三双鞋,那么一大半空间都没了。

几十双鞋,凶手得用什么来拿?背一个超大的麻袋?这....

不仅如此,现场的脚印,应该都是踩出来的。因为撒的这一层粉太薄,无法判断压力的情况,也无法判断体重,甚至谁也不知道这是来了几个人。

只是,门口外面,是一点粉末都没有的,可以确定的是,凶手杀完人离开的时候,在外面还换了鞋?

怎么换的?怎么换会不留下一丝痕迹?

现场的鞋印,最小的大概是36码,最大的有45码。

王队一言不发地看着现场,手紧紧地握着电话,过了大概一分钟,还是选择了跟领导继续反映。

這案子已经脱离掌控了,需要市局甚至省厅参与了。

中午遇到的案子,本来他是有些瞧不起凶手的,觉得一查死者的关系人很快就能有结论,但现在他看到这个案子,信心已经没有那么足了。

这是典型的谋杀,更是赤果果地嘲笑警方。

最可怕的是,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个满屋指纹、满屋烟头、满屋凶器(例如药瓶)之类的现场!

如果有...

这...这到底是什么人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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