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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七章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1/1)

“卧槽,还当你有什么好财路,你别吓我。”

“几十万饥民,已经够惨了,你还要从他们身上刮油,天怒人怨的事情也能干?”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事实上的理却是另一回事,你们要知道,饥民是什么?是将死之人!

你们有你们的仁义道德,可他们只想活命,活命懂吗?

他们期望有人去救他们,期望有人去买卖他们,不为别的,只为有机会活下去。

你们吃饱喝足坐在酒桌上当然可以满嘴谈论着仁义道德,饥民没你们这般从容,只要能活下去,能有机会卖身已经是最大的幸运。对他们来说,只知在嘴上仁义道德的人才是最无耻的人!”

“哟,你说的这般冠冕堂皇的,既然如此,你干嘛不去呀,别动嘴皮子,去干点实际的,去呀。”

“呵呵,道理我也就是能嘴上说说,真要去做了,还不得被唾沫星子给淹死。所谓的仁义道德太可怕,你再有理,世人大多时候未必会跟你讲理,灾民只是小众,世人才是大多,不随大流者死!”

“切,知道就好。”

“话说,我好像听说这次的水灾是司南府搞出来的?”

“嗨,谁说不是,我也听说了,造孽呀!”

“嗯,好像是说照州那边有一座从未干涸过的大湖,说是湖底可能有什么仙家水府,为了找到那座仙家水府,司南府掘出了一条洪道排水,结果令下游变成了一片泽国,造成灾民无数。”

“唉,听说事先也组织了下游的百姓撤离,好像是按人头算,你富商也罢,乞丐也好,一视同仁,一人十两银子。然而官府那帮子层层克扣下来,实际发到百姓手上的,也就一人一两银子不到。”

“是啊,百姓住的房子,糊口的田地,各种家当什么的带不走不说,背井离乡后一两银子怎么安家?人家住的好好的,你给这点钱,自然是不肯搬。”

“那些百姓以为自己抱团对抗就行,认为上面就不敢妄为。而那些狗官也认为毕竟涉及那么多人的性命,也以为能拖过去,谁知司南府才不管你那些刁民和狗官,说好了什么时候干就什么时候干,时候一到就直接动手了,结果瞬间饿殍无数,惨呐!”

“听说朝堂为此事而震荡,恰好又值锦国六百年大庆之际,陛下震怒,派了玄国公去彻查此事,给了玄国公先斩后奏的大权,听说玄国公一口气砍了三百多个狗官的脑袋。”

“嘿,司南府还不是一点屁事都没有。”

角落里的庾庆慢慢喝着小酒,侧耳倾听状。

他也知道,那些人谈论的这些话,也就他们这些江湖路人敢说,换了普通百姓是不敢这般议论的。

酒足饭饱后,庾庆喊了声店家结账,拍下一颗银裸子起身便走。

他顺手摘了挂一旁柱子上的棕色斗篷,抖开了披在肩上系好,后挂的帽子没管,摸了摸嘴上的小胡子,就此穿过酒家厅堂而去。

离京转眼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

如今的他,又如同当初出山时的模样。

恢复了简单自在的马尾辫,也蓄上了装成熟的小胡子,乍眼看认不出是当初的那个探花郎。

这半个月他算是过得逍遥自在。

有钱到处瞎溜达不自在才怪,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不是被约束在京城的日子可比的。

当然,他还是挺有上进心的,只要停下了就研究那宝图,或修炼封尘剑诀。

宝图还是没看懂什么意思,至今没有找到任何头绪。

封尘剑诀的三十六式他倒是全部练会了。

当然,他还不至于天赋异禀到短短半个月便将封尘剑诀彻底练成。

只是练会了剑诀三十六式的花式,也算是练到了娴熟。

剑式其实不难练,因为这剑诀不需要重新修炼内功什么的,他本就有一定内功修为,加上他又有相当的剑术基础,练起来还算是事半功倍的。

至于将剑诀合一的真正招数,那是一招都没有练成。

没办法,那才是真正难的。

第一招三十六剑合一,他只能配合游龙身法发出六剑,离真正的三十六剑合一还差的远。

不过对庾庆自己来说,已经是很高兴了,仅凭那剑诀最基础的三十六式就已经是让他受益匪浅,就已经让他感受到了远超玲珑观剑法的精妙。

也因此自信到有点失控,感觉自己可能成了高手,屡屡想找人茬,想试试自己的实力究竟几何。

还好重出江湖的时间尚短,还没遇上让他看不顺眼非要拔剑的人。

关键是人家看他很有自信的样子,也觉得不好惹他。

“庾兄,用过了?”

酒家门口,迎面走来一人,和庾庆照面时打了个招呼。

庾庆也就是“嗯”了声,笑着挥手打了个招呼而已,便与之错身而过,未因其逗留半分。

两人算不上熟悉,就是之前恰好同路的路人,互通了个名号而已。

他如今行走江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用的是本来的‘庾庆’真名,再也不想被‘阿士衡’的名字绑住手脚了,因为自己是‘阿士衡’导致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干什么都要考虑会不会影响到阿士衡,真的是太憋屈了。

他也不怕用真名会怎样,除了玲珑观的人,外人基本上也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哪怕是九坡村的村民,也只知玲珑观里面道士的道号,并不知各道人的真名。

这里面也有玲珑观隐世的需求在。

譬如九坡村的人都称呼庾庆为‘广广道长’,庾庆原本的道号就是叫广广,小师叔以前给叫出来的。

店小二从马厩里牵出一匹体型健硕的青骢马,看着还挺神骏的一匹坐骑。

原来小镇上临时买的那匹马太糙了点,外形上不好看,脚力也不好。

也能理解,一个小破镇子上能有什么好东西。

总之某人感觉配不上自己这个掌门的内在和外在风度,年轻人还是比较在乎异性目光的,介于面子和里子的需求,反正手上也有钱,就卖了矬的,买了这么匹好的。

接过缰绳翻身上马,庾庆信手抛出一枚铜钱当赏钱,换来店小二一声感谢,

两脚一敲马腹,青骢马立刻迈开了蹄子冲上了官道。

头扎马尾,嘴上蓄着小胡子的小年轻,一袭棕色斗篷当披风,身着青衫,腰悬长剑,跨骑青骢,迎风驰骋,有点风流倜傥的味道。加上他本来长的也确实还算可以,辅以这身行头,是个女子的都会忍不住回头看一眼。

这能换来他莞尔一笑的满足感,这么潇洒的日子,京城那些个怎么可能留得住他。

他暂时还没有回玲珑观的打算,尽管已经对小师叔的英明产生了怀疑,不过还是认为小师叔的话有点道理,辞官离京后暂时还不能回玲珑观,以免把麻烦带回玲珑观。

等到造成‘阿士衡’不会再回九坡村的假象后,他才能回去,他决定在外面晃个半年或一年再回。

半途上,腰包里当当响的撞击声出。

庾庆低头看了眼,知道‘大头’又有意见了。

‘大头’不喜欢在他骑马的时候被装在罐子里,因为被会颠个不停,换谁都不会觉得好受。

不过‘大头’也就是发表一下意见,庾庆若是不理会的话,它也不会再吵闹。

关键是吵闹也没用,把人给吵烦了,被人抓着罐子狠狠摇晃一通可是很难受的,某人可不是善茬。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服软都不行,只能是乖乖的。

意见听到了,庾庆心情还不错,从腰包里摸出金属罐子拧开了盖子,表示可以出来兜风了。

一只虫子立刻嗡声飞出,那飞掠速度很快,东南西北天上地下的一阵唰唰乱飞。

火蟋蟀的速度本来就很快,当初若不是有障眼法阻碍了它的视线,凭庾庆的出手速度根本不可能抓住它,那么多玄级修士都抓不住,他一个武级修士不取巧又怎么可能抓住。

又得了自由,‘大头’有种乱飞撒欢的感觉。

勒住它脖子的丝线已经没有了。

倒不是庾庆跟它相处久了有了感情不想虐待什么的。

问题是他不能为了一个卖不出价的虫子,把那能卖出高价的虹丝给耽误了。

虹丝的价值是一丝便值一千两银子,花这么多钱就为长久绑住一个不值钱的虫子,不划算。

前些日子碰上了合适出手的机会,他果断把一根弓弦的十丝全给卖了,包括拴在‘大头’脖子上的,总共又得手了一万两银子。

又赚这么多银子,心情美滋滋的庾庆已经看不上了‘大头’,也懒得再绑了,关键一般绳子根本不可能绑住它,只能随便了,防不住的话,爱跑就跑吧。

结果得了自由的‘大头’立马逃跑。

敢情以前的乖宝宝都是装的,奸诈的很,跑的毫不犹豫,跑的庾庆措手不及,这他娘的是一点旧情都不念啊!

这摆明了是时刻准备着逃跑的,一直在等机会呢,有够隐忍。

速度太快,庾庆一时间想抓都没能抓住,窗户上直接穿出一个洞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不过跑了也不可惜。

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

那狗东西吃骨头已经不太能满足了,尝过了灵米的滋味后,三天两头还想吃点灵米换换口味的,这就是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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