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4章(1/1)

重生之悠哉人生 !“我又没有说错!你算算,钞票只有贬值的份儿,这个可一直在升值!”方默南笑着又道,“而且后来每年发行生肖邮票,姥姥都会买上20套整版的,到去年正好凑成一轮!先开始好买,84年以后,就得排长队了。不过咱认识邮局的局长,好办事呗!”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邮票带来的收藏价值,当然蜂拥而至了。”方爸点点头道。

方默南说完,方妈也点完数了,“整版的20套,单枚208枚,算起来1800枚!这当时花了一百多元,现在四十多万,我的天哪!3000多倍!”

“我没说错吧!这纸钞只有贬值3000倍的!”方默南得意洋洋地笑道。

方默南心里却嘀咕,难怪姥姥买整版的20套了,原来是为齐整。

“这有什么?凡事第一,价值必然不可小视! 收藏界讲究的就是‘玩头不玩尾’,各大门类收藏品中,凡是第一的收藏品升值历来不同与其它,也就不足为奇了嘛!”方默南耸耸肩道。

“是啊!这东西有价无市,谁知道会涨到何种高度!留着吧!”方爸笑道。留着给女儿当嫁妆!

再过二十年,一枚猴票一台车,一版猴票一套房”的佳话,创下令人心驰神往的“金猴”神话! “80猴票”30年暴涨18万倍,后世仍在不断上涨。这是任何投资都无法比拟的。

“对了,里面有一版是小姨的。”方默南笑道。

“怎么这里还有你小姨什么事?”方妈抬眼看着她好奇地问道。

方默南就把当年买第一套猴票的事详细的说了一遍,方妈笑骂道,“你可真是,一整版下来,六块四毛钱,相当于你小姨小半月的工资了。”

“是啊!”方默南感慨道,正因为贵,当时的买家收藏的很少,大多都流通了,也只有这内陆小县城还能保留有如此完整的品相。

“对了,南南,小北的农场怎么回事!”方爸问道,刚才就想问来着,看她太累了,实在不好再拉着她盘问。所以逮着机会,问方默南也成,她肯定知道。

说起来不知是该说这当父母的成功还是失败,成功的两个女儿成就他这当父亲的都无法超过,失败的是,这当父母的总是最后才知道。唉!

方默南拍拍他们二人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道。“老爸、老妈你们的心情我理解!那种骄傲和无力感纠结着!”

“你这孩子!”方妈摇头失笑道,被她这么一打岔,气氛都弄没了,“快说小北的农场怎么回事。”

方默南简单地说了一遍,“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好了!你们休息吧!我去做晚饭。”方默南拍拍手,下床,穿鞋。

留下时间、空间好让他们俩好好的消化!

“南南,现在就做晚饭,还不到两点呢!一夜没睡,不去休息会儿。”方爸跟着起身道。

“你们睡吧!我不累,打坐修行一下,就精神百倍的!”方默南摆摆手道,“给你们做好吃的,好好的补补!”

“老爸,你们休息吧!”方默南意念一动,已经下地的方爸突然飘了起来,然后又稳稳地落在床上。

人都已经走了好久,被吓得傻愣愣的方爸和方妈才回过神来。“这死丫头,就不能吭一声,这要是有心脏病,还不吓出个好歹来。”方妈摇头笑骂道,可这语气分明能腻死人。

“这丫头,是在告诉我们她的功力又渐深了,说不如做这样来的更直观。”方爸惊魂未定地说道,多亏了这么多年的历练,喜兴不形于色,不然非吓得子哇乱叫不可。

两人相视一眼,会心一笑,他们会好好惜福的!

转身出了方爸的房间的方默南,直接去了大厨房,真的是做晚饭,进入年根儿,整日里就离不了荤腥。

吃多 大鱼大肉,又是晚上!还是来点儿清粥小菜吧!

正当方默南做好晚饭后,陆陆续续的人都进了厨房,睡了一下午,果然都神清气爽、精神奕奕的。

“唔!还是这个最爽口!”胖子喝了一口白粥,惬意地说道。

“舒坦,感觉整个毛细孔都叫嚣着舒坦。”费斯讶异地又喝了一口白粥,“没想到白粥也这么好喝!”

“就是这朴实的稀粥,常常会勾起人们的情思。粥适合于各种年龄、体质的人。一碗热粥,两碟小菜,平常到了极点,却令很多人有着解不开的情结。”默北笑意盈盈地说道。

“明代诗人张方贤在他的《煮粥诗》中说到:‘莫言淡薄少滋味,淡薄之中滋味长。’这真是粥的写照。”林老爷子笑着说道。

费斯听的是一头雾水,大呼什么意思?

方默南则浅显地解释道,“想一想,在生病时、疲惫时,粥是抚慰人心的一种爱物。它那淡而悠长的味道,常是游子在异乡温馨的牵挂。”

费斯端起碗来,又喝了一口,点点头,“还真是!没想到普通的白粥,居然这么的有味道。”

“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修斯笑道,“再来一碗。”

他们再京城的时候,虽然华夏美食可以敞开了吃,可始终吃的都是餐馆里的饭菜,油水肯定大点儿,还是这样吃的舒坦,最养人。

吃完饭,一行人又落座在客厅里,默北迫不及待的把录制好的音乐曲谱放出来。

少顷,悠扬的乐曲响了起来,方默南侧耳倾听,曲风有简单没有花巧,没有过多的运用特效,又掺杂摇滚和另类元素,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心里有了腹稿,才道,“明天早上给你!”

“不急!姐你慢慢写!”默北笑道。

“这么快!”费斯坐直身体,挑眉道。

“肚中有货,当然快了。”方默南笑着和他们挥挥手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肚中有货!”费斯诧异地看看自己的肚子,“有什么?”

“噗嗤……”大家齐齐笑了起来。

默北笑着解释了一下,费斯了然道,“中文果然神奇!”

“呵呵……”

空间中,方默南听着小北的曲子,莫名的想起 来美国以前,在她的印象里,纽约就是这个国家的象征。可到了这里才发现,这是她最感亲切的一个城市,走在曼哈顿熙熙攘攘的大道上,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让她恍然在国内的某个城市行走。自由女神,第五大道,时代广场,中央公园,帝国大厦,百老汇,大都会博物馆,联合国,哈德逊河,路旁的小餐馆,中央车站里面的卖艺人-----。那种兴奋之情充斥在眼里,天堂不过如此。

然而在这座城市走马观花的转了几天后,现实回归:那个印象中的纽约,金碧辉煌、光芒四射的纽约,只存在于曼哈顿中城和下城一小块的弹丸之地,而其他绝大部分地区都比较破败凋敝。路旁房屋低矮破旧,垃圾山堆在沼泽地里,这哪里是美国的城市形象?

可纽约的魅力也正在于此:哪怕它百分之九十五的面积都破烂不堪,那剩下的百分之五,却如同最昂贵的钻石一样,向全世界散发着夺目的光芒,吸引着这个地球上所有角落的人向她聚集,向她进发。第五大道,时代广场,华尔街……对于纽约的居民来说,它们只是一条街道,一个每天都要经过的很普通的地方。可对于没到过这个城市的人们而言,他们却是世界著名的景观,是千千万万人心中的憧憬和美梦。

现实的打击,原来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中为生存挣扎的一人,那种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天真与单纯。对生活的憧憬与愤懑,那种现实与梦想激烈的碰撞,提着单薄的行李,站在街口的十字路口,彷徨的样子。

似乎依然历历在目!

不管这里是天堂还是地狱,依然不愿意离开,对这个城市又爱又恨。

莫名地想起自己的那些年,没有出路的卑微的无助愤怒,却依然坚持的活下去,想起了很多很多。

下笔如有神,一气呵成,写完后,方默南的眼睛有些酸涩,原来已经这些都刻入刻入骨髓,时不时拿出来回味,却成了她填词的灵感。

听到外面鸡叫,方默南回过神儿来,没想到居然让这首曲子勾出这么多的感想!一晃神,这么长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方默南拿着写好的歌词,带着三个小家伙闪出了空间。

在方默南影响下,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出来晨练,清冷地空气,被冷风一吹精神为之一震。

“小北,很好嘛!”方默南看见她笑着道。没有人督促能这么自觉,可见是真的长大了。

“只有这样我才会有充足的体力和精力,拉小提琴也是要体力的。”默北娇笑着道。

“走吧!爸!”父女三个一路慢跑。

冬天的早晨,一场雾漫于空中,跑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一路向上就像置身于仙境中。

站在山顶,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远处影影绰绰早起的人们与这漫天的大雾融合在一起,人和雾组成的小城冬天别有特色的风景,像是一幅优美又飘渺的风景画。

“修斯早上好啊!”方默南站在山顶好一会儿,天渐渐的亮了,不久,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万道霞光把浓雾渐渐驱散,整个县城都披上了金色的朝晖,显得格外明丽。

修斯和伊娃迎着朝阳跑到了山顶。“早上好!”大家彼此寒暄问候着。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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