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1/1)

江湖遍地是土豪 !第189章-一辈子很长很长!

虽然很舍不得,但毕竟这次出门不是为了游山玩水,腊梅城外还有数万将士在等。所以两天之后,众人还是按照计划启程,继续前往王城。

而在临出发前,秦少宇也留下了一张地图,里头详尽标注了去南海的路线,以及该到哪里去找领路人,才能顺利抵达染霜岛。

“多谢。”连城孤月笑笑,将那张地图珍而重之的收了起来。

清晨时分,雪狼站在覆满白雪的山巅,一动也不动。直到目送众人背影消失在最后一个弯道,才轻轻低下头。

一个小小的玉佩正挂在它的脖子,是最莹润的色彩,却被雕成了有些滑稽的牛肉干形状。

是小凤凰的宝贝,平时摸也不给别人摸。

“啾。”像是知道此去便后会无期,毛球趴在小窝里,呆愣愣一动也不动。

“怎么办?”沈千凌有点担心。

“若是有缘,他日自会再见到。”秦少宇用手指蹭蹭它,“师父当日不也说了吗,这小东西是福命,谁也比不过。”

朝阳从山中冉冉升起,刹那绽放出无数金色光线,暖融融洒在每个人身上。树上挂着小灯笼一般的青野果,在红色树叶掩映下,像是一颗一颗的小宝石。

清风阵阵,带来最清爽的味道。

秋已至冬未到,果真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啊……

此次战役,楚军未伤一兵一卒便大获全胜,早已在王城传得沸沸扬扬,而年纪轻轻便东征西伐攻无不克的沈千帆,更是被视为战胜一般的存在。因此这日天还未大亮,百姓便争先恐后从床上爬起来,挤在街边占位置,手里拎着无数鸡蛋咸肉青菜鲜鱼和花瓣——鸡蛋咸肉这些吃食自然是准备塞给将士们,要知道打仗可是很辛苦的啊,更何况是去雪原打仗,连根菜叶都见不着,回来必须好好补一补。至于花瓣,那必须就是准备给沈公子了,毕竟若不是他施法,楚军也不会大获全胜,挥挥手便天地变色飞沙走石什么的,想一想都十分耗费修为,简直让人心疼。

街边站着一个笑容满面金牙老板,正在指挥十几二十个伙计排队,以方便等会沈千凌过来时,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撒花瓣。他是城中最大的书商,由于具备高度的商业前瞻性,所以在这场战役刚刚开始之际,便已经重金召集了一大批秀才文人,集思广益写出了一系列崭新话本,由于这批话本情节新颖描述**,很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因此很是发了一笔横财——沈公子在皑皑白雪中落下一滴晶莹热泪,瞬间融化万里冰川什么的,想一想就要感动惨了,更别提他还曾为了帮助楚军而逆天施法,最后满身鲜血虚弱倒在秦宫主怀里,这份大义完全值得被载入史册好吗!百姓热泪滚滚,觉得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啾!”在经过前几天的郁闷后,毛球情绪已经稍微恢复了一些,这晌正趴在马车窗户上,顶开帘子向外看,小黑豆眼略好奇。

路上有些颠簸,沈千凌怕它会不小心掉出去,于是伸手抱回自己怀中。

“啾啾。”毛球抬头看它娘——想出去!

“带你去骑马?”秦少宇道,“百姓都是一早就赶出门的,我们也不好一直待在马车里。”

“嗯。”沈千凌对此倒是很爽快,总归就是大家伙图个高兴,也不是什么大事。况且在先前的时候,自己也早就习惯了这种被围观的场面。

秦少宇将他的衣领拉好,抱着出了马车。

毛球蹲在他爹肩膀上,眯起眼睛吹风,头上呆毛凌乱,觉得略舒爽,甚至还张开了萌萌的小短翅膀。

城门外守着的百姓最先看到楚军,于是纷纷欢呼出声,无数礼花在天空炸开,鞭炮噼里啪啦燃烧,比过年还要热闹。

“阿黄。”慕寒夜坐在马车里,满眼期盼道,“真的不能出去看看吗?”

黄大仙递给他一杯茶,“是楚军大捷,我们不方便去凑热闹。”

“也好。”慕寒夜揽过他的肩膀,自我安慰道,“在马车里也不错,做事情方便。”

黄大仙警觉,“做什么事情方便?”

慕寒夜流利无比,“自然是禽兽之事。”

黄大仙胸口发闷,这种事情到底哪里自然了,外头那可是成百上千的百姓,要是一个不小心被看到,那还活不活了。

“阿黄可以先坐到本王怀里。”慕寒夜还在设计姿势。

黄大仙果断掀开帘子出了马车,生怕晚了会被拖住。

慕寒夜勾起嘴角,晃晃手中茶杯,也弯腰跟了出去。

两人同骑一匹紫燕光,缠绵甜蜜,看上去煞是般配。

所以说当众大肆秀恩爱这种事,七绝王才不会落下啊……

玄武门外,楚渊也早已率领百官亲自相迎。沈千帆一身银色战甲,从远处策马而来,年轻的脸上神采飞扬。身后数万楚军虽说经过了长途跋涉,却依旧是精神奕奕,丝毫疲惫也无,连跑步声都是整齐划一。金色战旗迎风猎猎,上头的“楚”字笔锋苍劲,宣告着这个国家的领土与主权凛然不可犯,哪怕只是一寸一毫,也不容不得外敌觊觎与践踏。

“吾皇万岁!”沈千帆翻身下马,沈千帆紧走两步一把扶住他,“将军辛苦,不必多礼。”

“吾皇万岁!”数万将士单膝跪地,呼声震天彻地。

当天晚上,一场盛大的晚宴在宫内拉开帷幕,桌上摆满各色美味,歌舞升平灯笼摇曳,文武百官举杯相贺,就算是平日里素来自律的楚渊,在散场时也有些微微醉意。

“今天有没有喝醉?”寝宫内,叶瑾扯住沈千枫的脸检查。

“怎么会。”沈千枫道,“五杯都不到,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喝酒。”

“是不喜欢你喝醉。”叶瑾拍拍他,“早些洗漱吧,今天也累了。”

沈千枫应了一声,出门打算去找内侍送热水,却看到楚渊正好往这边过来,“皇上。”

“朕来看看小瑾。”楚渊往殿内看,“他睡了吗?”

“没有。”沈千枫侧身让开路,“皇上请自便。”

楚渊点头,“多谢。”

叶瑾正在桌边鼓捣几个药瓶,见他进来后愣了愣,“你怎么还没睡。”

“想着先来看看你。”楚渊坐在桌边。

叶瑾撇嘴,“我有什么好看的。”

“今天人太多,朕都没机会跟你说几句话。”楚渊早就摸清他的脾气,倒也没多在意,说完反而自己笑出声。

“你笑什么?”叶瑾不解。

“先前刚找到你的时候,沈公子便跟我说过,你是嘴硬心软的脾气,一张嘴能气死人。”楚渊道,“还说日子久了,我便会习惯了。”

当时不觉得,但是现在看来,自己还真是习惯了。

“快去睡吧。”叶瑾显然不打算跟他讨论这个问题,只是把桌上的瓶子推过去,“都是养身子的,服用之法都贴上去了,每天记得按时吃,晚上要早些休息。”

楚渊失笑,“嗯。”

“你还有其他事吗?”见他坐着不动,叶瑾开始考虑要不要将人打出去。

“朕来是想谢谢你。”楚渊看着他,语调很是真诚,“若非有你,只怕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愿意帮朕。”

叶瑾:……

“早些休息。”楚渊站起来,“明早朕叫御膳房做你最喜欢的桂花酥和眉山茶。”

“那个……”见他要出门,叶瑾纠结半天还是叫住他。

楚渊哭笑不得,“那个?”普天之下,怕也只有他敢如此称呼自己。

“你真不打算立个后?”叶瑾看着屋顶,适度对他哥表示了一下关心,“或者娶几个妃子也好,起码能热闹一些,总不能一直一个人。”

“又是那几个老臣私下找你?”楚渊微微皱眉,有些无奈。

“大家也是好心好意。”叶瑾道,“叫你娶媳妇而已,又不是上刀山。”

“不必了。”楚渊道,“现在这样也不错。”

“不错你个头啊!”叶瑾闻言叉腰怒。

楚渊被惊了一下,心想怎么说吼就吼。

“咳咳。”叶瑾也觉得自己似乎略凶,于是稍微收敛了一下,苦口婆心道,“做皇帝又不是出家,哪有不成亲的道理。”

“以后再说吧。”楚渊笑笑,“早点睡,明天朕再来看你。”

见他明显不想提这回事,叶瑾只好将其余话咽回肚子里,目送他离开大殿,并且激烈考虑要不要意思意思叫声“哥”。

但最后还是没有叫出来。

完全和我没关系啊!

叶谷主盘腿坐在床上,傲娇望天。

全都是因为他跑得太快了。

毕竟这种事也需要时间酝酿。

“皇上走了?”沈千枫进屋后问。

“嗯。”叶瑾撑着腮帮子,“又没劝成,他似乎完全不想娶妻生子。”

“会不会是心里已经有了人?”沈千枫帮他脱衣服。

“会吗?”叶瑾闻言疑虑,“不应该啊,也没听谁提起过。”

“你又没有整日待在皇上身边,又如何能事事都清楚。”沈千枫解开他的发带。

“说的也是。”叶瑾挠挠下巴,过了半天又道,“但还是说不通,他是皇帝,看上谁了尽管娶就是,何必藏着掖着?”

“说不好。”沈千枫将他抱进浴桶,猜测道,“或者有难言之隐?”

叶瑾闻言倒吸一口冷气,“难不成他不举?”

沈千枫哭笑不得,“我的意思是说,若是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那便和身份没关系,就算是皇帝也只能压在心里。”

“不该喜欢的人?”叶瑾嫌弃道,“要是看上人家有夫之妇,那还不如不举。”起码不举还有治好的可能性,插足别人亲事要不得。

沈千枫笑着摇摇头,凑过去亲亲他,“先不想了,好好洗澡。”

“哦。”叶瑾心不在焉答应了一声,然后低头扫了一眼,旋即震惊道,“你是什么时候脱我衣服的?!”为什么居然会在浴桶里!

沈千枫:……

这神走的,未免也太远了一些啊。

“阿黄。”另一边,慕寒夜正斜靠在床上叫他。

“你看起来完全就是个昏君。”黄大仙在一边拧干手巾。

慕寒夜惊奇,“真是心有灵犀,居然知道本王要问什么。”

每次都是这一句,想不知道也很难啊!黄大仙坐在床边帮他擦脸。

“阿黄……”慕寒夜又叫。

“做梦。”黄大仙秒速拒绝。

慕寒夜称赞,“又猜到了。”

黄大仙好笑,帮他脱了衣服鞋袜,“以后不许再喝成这样。”

“又没醉。”慕寒夜将他一把拉到怀里。

“这还叫没醉?”黄大仙捏住他的脸。

慕寒夜翻身压在他身上,低头大狗一样咬来咬去。在他清醒的时候,黄大仙尚且拿他没办法,更何况现在还喝了酒,于是也唯有哭笑不得妥协,只在他闹得太过分之时,才会微微皱下眉头躲一躲。

“小远。”慕寒夜含住他的耳垂。

黄大仙环住他的肩膀,“嗯。”

“我们早些去江南吧。”慕寒夜在他耳边呢喃,“等不及了。”

“好。”黄大仙道,“明天向秦宫主他们道别,我们后天就走。”

慕寒夜闻言高兴,“果真阿黄也是迫不及待想离开,好与本王双宿双飞。”

“想多了。”黄大仙冷静道,“我是怕你在皇宫待久了会闯祸,所以还是早些走的好,免得被楚皇嫌弃,传出去也丢人。”

慕寒夜闻言僵了僵,表情十分委屈,趴在他身上装死不肯下去。

黄大仙揉揉他的脑袋,眼底是藏不住的笑意。

而在另一边,小凤凰正站在一棵鎏金镶银嵌玛瑙的玉雕梧桐树上,小黑豆眼熠熠生辉!

这是楚渊差人送来的礼物,此次无论是征伐罗刹国还是剿灭周珏,追影宫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秦少宇富可敌国又淡泊名利,与其送他礼物,倒不如讨巧一些送给小凤凰,而事实也证明这条路线的确没错——收到礼物的毛球很高兴,沈千凌也就跟着高兴,而沈千凌高兴了,秦少宇自然也就没道理不高兴。

“啾!”毛球支开身后的几根小短翎羽,觉得自己正在熠熠生辉,十分威猛,并且十分期待能得到瓜子和扔高高。

但可惜,它爹娘都没注意到。

床帐轻摇,如此美景良辰,自然没有辜负的道理啊。

“叫相公。”秦少宇握住他的手腕,顺势压到枕侧。

沈小受铿锵道,“不叫!”

秦少宇挠挠他的肚皮,“那我们就嗯嗯一整夜。”

沈千凌:……

少侠你是认真的吗,那样一定会精尽人亡。

“叫不叫?”秦少宇和他额头相抵。

“叫了就可以不嗯嗯吗?”沈千凌问。

“不可以。”秦少宇一口拒绝。

沈千凌胸闷,那你问我还有什么意义!

“反正晚上也没事做。”秦少宇淡定解开他的衣襟。

沈小受闻言落泪,晚上谁会有事情做,是个人都要睡觉啊!

秦少宇低头,重重亲了一下他的胸膛,留下一个红红的印记。

真是……喜欢到不行啊……

夜色渐深,御林军在宫内按例巡视,前头却突然传来一阵打斗声,第一反应便是来了刺客,于是赶忙追过去看究竟。

“说了多少次不要打脸啊!”江湖吉祥物泪流满面,苍天可表,我们只是稍微长得英俊了一些,居然就被异国小伙伴追着打。

要是再这么下去,那就真的没办法做朋友了。

日月山庄暗卫站在一边,前期先是进行了友好围观,后期见七绝国影卫似乎打得很爽,于是便也义无反顾加入战局——反正大少爷已经睡了,打一架也不会被发现吧?

真的忍很久了啊!

一时之间,御花园内,乌烟瘴气,飞沙走石。

御林军站在一边,面面相觑十分苦逼。

这些传说中的江湖中人,果真是一个赛一个特立独行。

秋日的夜空无比清爽,连星星都要更亮一些,一闪一闪挂在半空,比最珍惜的宝石都要璀璨。

伴随整座王宫,寂寂入眠。

半年之后,日月山庄。

“你又惹小瑾生气了?!”沈夫人柳眉倒竖,怒视她大儿子。

“我没有啊。”沈千枫大感冤枉,捧在手里疼都来不及,哪里还舍得闹别扭。

“那他怎么早饭都没吃都出去了。”沈夫人道,“去干嘛了?”

“我不知道。”沈千枫摇头。

沈夫人立刻用“这你都不知道居然还说没吵架”之类的眼神看他。

沈千枫哭笑不得,“又不是小孩子,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总不能一直待在山庄。最近天气热有不少人都中暑,他大概是去仁义堂坐诊,晚些就会回来了。”

仁义堂是城里最大的善堂,平日里经常会有富户在这里放油放米,而在每月月初的时候,叶瑾也经常会去帮大家看看病开开药,因此百姓对他都极为尊敬。

等看完最后一个病人,天上日头也已经渐渐西沉,叶瑾站起来活动了一□子骨,刚想着收拾东西回去,暗卫却在门口道,“谷主,还有个……病人。”语调有些犹豫,像是不知道要如何描述。

“还有人?”叶瑾坐回去,“让他进来吧。”

“进去吧,不要乱吵。”暗卫打开门,却挤挤攘攘跑进来几个七八岁的小孩子。

叶瑾见状有些意外,不过他向来就喜欢小孩,最近又赶上沈晗跟着老庄主出去访友,原本就想得慌,所以笑眯眯道,“谁生病了呀?”

“它。”一个小男孩递过来一只小猴子。

叶瑾:……

“它真的生病了。”见叶瑾半天不接手,另一个小娃娃急道,“被鞭子打出来的伤口,都不能走了。”

叶瑾将小猴子放在桌上,就见它全身毛都乱糟糟的,背上有不少伤痕,腿也一瘸一拐,的确伤得不轻。

像是知道面前这人是大夫,小猴子异常乖巧蹲着,用圆溜溜的眼睛看他,尾巴一卷一卷,听话的不得了。

“谁把它打伤的?”叶瑾一边配药一边问。

“是路口的杂耍班子。”几个小男孩争先恐后道,“里头还有不少猴子,都被他们打得不轻,这只小猴子是太小,所以才能挤出来被我们捡到。”

“怎么这么坏。”叶瑾闻言皱眉。

“是啊。”小娃娃们也是一脸生气,“那班头可凶了,我们说让他们别打了,他还嫌我们烦,还说要我们滚远一些。”

叶瑾闻言摇头,继续帮小猴子处理伤口,绷带横七竖八,将它缠成了一个小布猴,看上去有些滑稽。

小娃娃看得笑出来,趴在桌子上用手摸摸。

打好最后一个结,刚好沈千枫也过来接他回家,进屋后被惊了一下,“怎么这么多小孩。”

“是来治小猴子的。”叶瑾将手洗干净,“包好了,谁带它回去?”

小娃娃们面面相觑,个个都想带,却个个都不敢——毕竟算是偷偷摸摸捡来的东西,而且那个杂耍班主看上去凶得要命,要是被他发现,说不定会找上门向爹爹告状。

“不然就先放在日月山庄?”叶瑾道,“你们可以随时来看它。”

“真的呀?”小娃娃们高兴起来,叽叽喳喳道过谢之后,便各自回家吃饭,蹦蹦跳跳很是欢快。

叶瑾笑着摇摇头,将小猴子交给暗卫,让他先着带回山庄找个窝。

“到底怎么回事?”沈千枫问。

“是从杂耍班子跑出来的。”叶瑾将事情跟他说了一遍,又道,“时间还早,去看看吧?”

沈千枫点头,带着一起去了街口。

刚好是吃饭的时间,所以大街上并没有多少人,杂耍班子的人也正蹲在背街吃面,树下丢着一个大铁笼子,上头随随便便摊着些果核与烂菜叶,地方不算大,却关了少说也有四五只大猴子。就像那些小娃娃说的,许多身上都有伤痕,最下面一只毛色灰白的老猴子更是早已奄奄一息,趴着动也不动。

“可不止是猴子。”沈千枫扬扬下巴,“那边。”

叶瑾顺着他的方向扭头看过去,就见一男一女两个娃娃正半蹲着,每人举着一片砖头,显然是在挨罚。

“什么玩意。”叶瑾顿时怒从心起,虽说已经是夕阳西下,但六月的日头何其毒辣。两个小孩看上去也就四五岁,犯了多大的错,至于这样一边暴晒一边受罚。

“忍一忍。”沈千枫道,“这杂耍班子不是城里人,应该是近几天才来的,看这样子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晚上再来看看,说不定能发现更多东西。”

“那现在呢?”叶瑾问。

沈千凌招手叫过一个暗卫,在他耳边低语几句。

暗卫点头离去,在街口一家酒楼门口大声道,“你们老板在不在?晚些时候我家大少爷要来吃饭,顺便有件事情想谈。”

“沈盟主要来啊,我这就去找老板。”小二赶忙将他让进去,自己撒丫子跑出门。

那伙杂耍班子在听到沈千枫要来后,果真便紧张起来,上前将那两个小娃娃抱了过来,又一人给了一碗面。

两个小娃娃大口大口坐着吃,连烫也顾不上,明显饿了许久。

叶瑾看得直摇头,如此欺负小孩,当真是没什么良心。

半夜的时候,几个暗卫悄悄潜入那杂耍班子租住的大院,偷听之下才发现,原来这伙人明着是杂耍卖艺,背地里却干着贩卖小孩的勾当,挑长得好看的高价卖掉,没人要的便留着杂耍挣钱,平日里非打即骂,生了病就遗弃,沿途不知害了多少人家,于是转头便去报了官。

第二天一早,官兵就拿着铁链包围了大院,将人贩子全部捉拿下狱。救出来的小孩暂时送到善堂,将来也好送还给父母。而那些猴子,则是在被治好伤后,喜气洋洋跟着镖车顺路回了西南,被悉数放回蜀中青城山。

那伙人贩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按照原先的律法,关个三五年也便能放出来。但叶瑾在看完那摞恶迹斑斑的罪状后,当即便给楚渊修书一封,派人快马加鞭送往王城。三月之后楚皇修改律令昭告天下,贩卖幼童罪行恶劣者,若证据确凿,可斩立决。

“早就该这样了,砍头都算轻的。”蜀中追影宫,沈千凌懒洋洋晃脚丫子,“偷别人小孩拿去卖,也不怕将来下油锅。”

秦少宇笑笑,将他从软榻上抱起来,“去换衣服,我们要早些下山,免得温大人等太久。”

“嗯。”沈千凌点头,使劲伸了个懒腰。

由于温柳年三天后就要调任别处,所以大家伙约好了,今日给他摆酒送行。

其实说调任也不准确,严格来讲应该是升官,从知县升成了知府,听着不错,但却并不算什么大好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大概都宁可选择在安宁繁华的云岚城做个小县令,而不是去一个暴徒横生的土匪窝做知府。

苍耳州,那是个什么鬼地方哟……穷就算了,还尽出强盗,前几任知府都是没到任多久就哭爹喊娘要走,还有一个甚至干脆挂印辞官,宁可回去种田也不愿意再继续做官,可见有多吓人。

不过温柳年对此倒是没有多大意见,因为一来他是个清官,对于清官而言,富庶之地与穷乡僻壤其实没多大区别,因为都是拿一样多的俸禄,甚至有时候朝廷出于安抚目的,还会多加一些额外的补助;二来他是个书呆子,向来是上头说去哪里,他便去哪里,所以除了有些不舍得追影宫与地方百姓外,倒也没有多抵触。

城中最大的酒楼里,一桌宴席正热热闹闹摆开,暗卫热情洋溢道,“温大人可要多吃点,听说那苍耳州连米都没有,大家都是顿顿吃糠。”

温柳年摇头,“其实也没这么差,大楚没有太穷的地方,诸位莫要偏听偏信。”

暗卫呲牙看他,那你还吃这么快,简直就是下箸如飞,腮帮子都鼓了。

一个读书人居然这么能吃,可怎么对得起孔夫子。

“温大人。”沈千凌也道,“你慢着点,后头还有菜。”

“咳咳。”温柳年被鸡汤呛到。”

“啾。”小凤凰同情用翅膀拍拍他。

“这个温大人收好。”秦少宇递过去一个信封。

“这不行。”温柳年赶紧放下筷子拒绝,“我虽说清苦,但也不能收秦宫主的银子,快些收起来。”

秦少宇冷静道,“温大人想多了,我从来就没打算要给你送银子。”

温柳年:……

沈千凌忍笑。

秦少宇继续道,“是一封书信罢了,苍耳州不是个消停地方,温大人一介文人,去了难免吃亏。那里有个江湖门派名叫腾云堡,掌门人算是与我有几分交情,见了这封书信,将来自然会照应一些。”

“原来是这样啊。”温柳年高高兴兴将信收起来,“多谢宫主。”

秦少宇笑笑,与他碰了一杯酒,“一路顺风。”

“啾!”毛球也吃了条牛肉干,象征性表示了一下祝福。

暗卫笑笑闹闹,将酒楼渲染出最温暖的气氛。

晚些时候,温柳年醉醺醺被送回府衙,第二天直到中午才起床,洗漱完后见桌上压着那封书信,于是便想收起来,却觉得厚度有些不对,犹豫着打开之后,就见里头除了书信,还有厚厚一摞银票,于是眼眶有些发热。

“大人也不必再还回去了,宫主不在,追影宫其余人也不敢收。”前来送马车的暗卫在门口提醒——由于温柳年实在是太穷了,沈千凌总觉得他那匹老马会在半路升天,于是特意准备了一架新马车。

“秦宫主去哪里了?”温柳年闻言意外。

“漠北七绝国。”暗卫笑道,“今早刚出发。”

官道之上,踏雪白正一路疾驰,朝着西北而去。

经过将近一年的水脉挖凿后,七绝国内的水源已经不再短缺,但想将千里黄沙变成绿洲沃土,也绝非一朝一夕所能达成的事。不过即便如此,在进入七绝国境内后,沈千凌还是明显能感觉到,这里的绿意要比先前多了不少。

慕寒夜与黄大仙接到通传,一早就在宫门口等,众人相见后自是高兴万分。看着旁边一个人挺眼熟,沈千凌忍不住就多看了两眼,认出来后吃惊道,“小王爷?!”

“沈公子,秦宫主。”慕烈焰态度恭敬,比起一年多前那个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可谓判若两人,不仅皮肤变黑了,身体也更加健壮,气场更是完全不一样。

“阿焰这一年一直率军在大漠开采水脉,昨天刚回来。”慕寒夜道。

“这样啊。”沈千凌笑眯眯,“小王爷辛苦了。”

“啾。”毛球蹲在它爹肩膀上,也严肃表示了赞赏。

在一顿烤羊全宴后,沈千凌又陪着太后聊了一阵天,才被放回住处休息。漠北的天气很晴朗,夜色也就更美,秦少宇从身后抱住他,“凌儿。”

“怎么了?”沈千凌趴在床上。

“想不想出去?”秦少宇在他耳边低语。

沈千凌拒绝,“不想。”

“我想去大漠。”秦少宇含住他的耳朵。

沈小受“刷拉”回头,恼羞成怒道,“做梦!”

“难道凌儿不想?”秦少宇道,“上次分明就……唔!”

沈千凌双手死死捂住他的嘴,面红耳赤道,“不许说了!”幕天席地什么的,很像变态啊!

“真的不行吗?”秦少宇很是遗憾。

行才见鬼了。沈小受抱着被子滚到靠墙,“快点睡觉!”

“又在床上啊?”秦少宇似乎很不甘心。

“根本就没有这个‘又’啊!”沈小受悲愤抗议,我说的是纯睡觉,闭眼睛打呼噜那种!

“那就只好勉为其难了。”秦少宇将他拉进怀里。

沈千凌悲愤无比,捂着小裤头死命抗议。

桌上小窝空空荡荡——由于毛球的机智选择,所以它今晚留在了太后寝宫,晚上不仅很安静,还有软绵绵可以蹭,鸟生十分圆满。

窗外暗卫啧啧摇头,淡定捂住耳朵。

我们什么都没听到。

而七绝王的寝宫内,今晚也出其意料的安静。

因为里头压根就没有人。

至于人去哪里了……

“阿黄。”一座九层宝塔之上,慕寒夜正与黄大仙并肩而立,衣袂飘飘,很有几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气场。

当然,如果没有时不时迎面刮来的呼啸狂风,那就更浪漫了。

毕竟大漠上的风,可不是闹着玩的啊。

又一阵大风迎面吹来,黄大仙再次踉跄了一下。

慕寒夜感慨道,“阿黄真是娇弱。”

“我们能回去了吗?”黄大仙实在不想跟他再多说话。

慕寒夜道,“阿黄难道不觉得这样很有感觉?”

完全没有啊。黄大仙转身往下走,并且深刻认为自己一定是羊肉吃多了,才会答应他三更半夜不睡觉,跑来这里吹大风。

宝塔楼梯处有一道门,黄大仙推了一下,没开,又推了一下,还是没开。

于是他后知后觉想起来,先前的时候,好像是他直接抱自己飞上来的。

“我怕别人上来。”慕寒夜解释道,“所以平日里都是锁着的。”

黄大仙无语看他,你堂堂一个皇帝,修个宝塔还怕别人上来,能不能再小气一些。

“这里是我与阿黄两个人的地方。”慕寒夜拉住他的手。

大概是由于夜晚太冷,所以黄大仙觉得,如此被他拉着手也很温暖。

气氛终于浪漫起来,慕寒夜低头慢慢凑近他的双唇,黄大仙也微微闭上眼睛,眼看着双唇就要相接,却又呼啸来了一阵风,将宝塔四周的纱帘吹起来,糊了两人一头一脸。

“咳咳。”黄大仙被灰尘呛到。

慕寒夜开始由衷后悔,当初为何没有将纱帘换成琉璃,或者透玉,或者直接砌成砖——黑漆漆其实也别有情趣啊。

“我们还是下去吧。”黄大仙心力交瘁。

慕寒夜只好将他抱了下去。

一到地上,风也就小了不少,不过九十月份还是有些冷,于是慕寒夜自然而然解下披风,轻轻将他裹了起来,“我背你回去?”

黄大仙摇头,“自己走。”

“也好。”慕寒夜拉过他的手,走了两步后道,“不然亲一下再回去?”

黄大仙:……

慕寒夜委屈道,“刚才没亲到。”简直不能更吃亏。

黄大仙嘴唇动了动,这种语调,就好像十年八年才能亲一回一般。

但实际上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睡着之前,两人几乎时不时就要亲一下——当然,前提是在没人看到的状况下。不过其实就算是有人看到,七绝王也不会有任何顾虑,但也架不住黄大仙脸皮太薄,慕寒夜只好妥协。

慕寒夜还在殷切看他。

黄大仙无奈又好笑,伸手环住他的脖子,仰头亲了上去。

慕寒夜眼底满是得逞笑意,双手握住他的腰肢,缠绵加深了这个亲吻,然后……就手牵手回宫了,十分纯洁!

幕天席地什么的,在这个时节,似乎略微有些冷。

不过既然是大漠之王,那就总有机会能得逞一次的吧?

毕竟还有一辈子要过,日子可长着呐……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完结了,有点想哭。

一百多万字,谢谢大家一路陪我过来。

鞠躬。

明天开始更番外。=3=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