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憨厚里的狡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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啮齿豹受到一击,狂野的兽性发作,顾不得内心深处隐隐的不安,血性激发,滚到一边马上站起身,低低的伏了下去,两只眼睛凶狠的看着沈旭之,嘴里压低了声音吼着,直接扑了上来。

沈旭之把啮齿豹抽飞,马上转身,忽然见一道黑影如乌云压顶一般扑了过来。沈旭之略一侧头,让开头部,用身子生生抗住啮齿豹的尖牙利爪,左臂一搂,把啮齿豹搂住,右手做拳,不住向啮齿豹胸口打去。.

每一拳都让啮齿豹的胸膛一瘪,啮齿豹愈发凶残,沈旭之也不躲避,只是以伤换伤,和啮齿豹开始对攻。打到第八拳,沈旭之才松开啮齿豹,借着反震力,一人一豹才带着漫天的血珠分开。

两个原住民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啮齿豹的攻击极强,这人难道是铁打的?居然敢跟啮齿豹这么凶悍的对攻?难道他的身子比啮齿豹还要坚韧?他的攻击比啮齿豹还要强?

直至一人一豹分开,沈旭之浑身浴血,即便是几经淬炼后的筋骨也收到严重的损伤,最深的一道伤痕已经可以见到肩膀下的白骨,两个原住民都是一惊,这么重的伤,即便是马上开始治疗,也是要残废的。年轻的原住民抄起手中的长矛便赶过来帮助沈旭之。

只冲到一半,就看见沈旭之在自己身上洒了几道淡淡绿色光芒后,又抄起散落在地上的树杈,粗如碗口的树枝在沈旭之手中混若无物。向啮齿豹抽去。

让年轻的原住民感到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啮齿豹似乎受了极重的伤,根本不管沈旭之的攻击,在地上打着滚。两只前爪发疯了似的抓着自己的胸口,鲜血像是溪水一般喷洒出来,锋利的爪尖甚至已经扣到胸腔里面。

沈旭之一棍子又抽花了树枝,黑豹已经没有还手之力,被抽飞,狠狠的砸在一株大树上,在树干上留下一指深的痕迹,毫无反抗的跌落在地。四肢抽搐,眼看就要不行了。

啊?!年轻的原住民惊呆了,已经是成年的猎人,但从来没见到有人这样猎杀啮齿豹。这种荒兽极其凶悍。速度还快,至少要五个人才能成功猎杀啮齿豹。今天不甚碰到啮齿豹,两人都感觉无法生还。没想到沈旭之横空出世,让整个形势逆转。

更让年轻的原住民吃惊的是沈旭之走到啮齿豹身前,化手为刀。插入啮齿豹腹间的脆弱地方,一把把妖石抠了出来。一只手滴滴答答的滴着血,一块妖石在鲜血中闪闪发光,让人看上去不由自主的颤栗。

沈旭之拿了妖石。在啮齿豹身上擦干血迹,放进纳戒里。这种黑色的豹子是金系的荒兽。自然拿不出来木系的妖石,沈旭之虽然早有准备。确认了心中的想法,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回头看着年轻的原住民,眼神带着凶恶的询问,没有说话。

见杀掉啮齿豹,两个原住民都松了一口气,至少今天这性命是保住了。

年轻的原住民在周围寻找了一圈,找到几种奇怪的树叶,放在嘴里嚼烂,帮老年的原住民敷上。正在弄着,沈旭之结束了取妖石,转过头看着两人,羊皮袍子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站在沈旭之的肩膀上,这一夜用幻术用的过多,小白狐狸明显有些困顿。趴在沈旭之肩膀上直打瞌睡。

老年的原住民止住年轻的原住民动作,挣扎着站起身,做了一个古怪的动作,不过沈旭之看那样子应该是一种礼节:“远方的过客,感谢你对亥黎族的帮助,请您到我们族中,接受我们族内热情的款待和致谢。”

“亥黎族?听上去似乎和况黎族有点像,也不知道石滩看到这两个人会不会有他乡遇故知的感觉。”沈旭之想着,询问道:“老人家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不知道老人家是怎么看出来我是过客的呢?”

沈旭之在玉简中已经知道,这里的原住民和九州大陆的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这里的荒兽数量大,品阶高,而且生存条件极度恶劣而已。玉简只是大概描述了一下深渊界,关于老人说的这些,却没提到一丝一毫。所以沈旭之对这老年的原住民一眼就看出自己是过客很感兴趣。

“尊敬的过客,您是从魔界来的,方才和啮齿豹搏杀的时候,您的身体周围有血色杀气透出,这是魔界炼体到某种程度才能做到的。我们这里没有什么宝藏,只有无穷的荒兽。寻常的魔界商家也不会到这偏僻的地界来,我们只是见过几个魔界来力量的贵族子弟,才知道的。您一定也是贵族的嫡系子弟,这么年轻就能有杀气出体,真是年少有为啊。看您这么浓郁的杀气,估计很快就会凝结成血铠了。”老人身上被咀嚼成绿色碎末的古怪树叶覆盖的伤处都已经渐渐开始好转,没有敷上树叶碎末的地方还在汩汩的流淌着鲜血。沈旭之见老人身后的年轻原住民着急的看着自己,笑了笑,一挥手,示意年轻人先帮老人处理伤口。对老人猜测自己是魔族子弟,不置可否。

年轻人见状大喜,向沈旭之做了一个感激的表情,就匆匆忙忙去帮老年人疗伤。

沈旭之站在两人面前静静等待着,神色淡然,而心里却掀起一层层的滔天巨浪。血气,杀气,居然是魔界炼体的人到了某种程度的标志?自己自从转世以来一直在九州大陆奔波,为了生计努力着,别说去过魔界,就是听说,也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在海角平原上听李牧说起过一点点皮毛。怎么……

但不管沈旭之怎么想,都整理不出来一个头绪。

很快,年轻人手脚利索的帮着老年原住民处理完所有伤口。不再流血,老年原住民又服下几粒黑乎乎的药丸,脸色明显见好了起来。又恭恭敬敬的问道:“请问贵客高姓大名?”

沈旭之心中一动,玲珑的心思转了几个圈,拿定主意坦言道:“我姓沈,叫沈旭之。你们二位叫什么?”

沈旭之之所以坦言,而不是混乱杜撰一个名字,第一是看看九州的习惯和魔界是不是一样,要是名字上就能显而易见的分辨出来的话,那样以后需要做的工作就多了很多。第二,这两个人所作所为,沈旭之很有好感,一直秉承九分真话一份假话的少年郎自然不愿意刚刚见面因为自己摸不准的一点小说出言相欺,所以直言。

“原来是沈少。我是亥黎族的莫良,这位是我们族里最有前途,最善良的年轻人,叫莫再。请您接受亥黎族的邀请,您挽救了亥黎族的族人,亥黎族要是没有一点表达的话,怕是上天也会怪罪。”

沈旭之略一沉吟,便微笑答应下来。沈旭之知道,行走在这么一个荒兽横行,人生地不熟的异界,最好还是先和本地土著拉上点关系的好。

见沈旭之拔腿就要和自己走,两个原住民都有些吃惊的看着沈旭之,沈旭之心道,自己只是忘记把啮齿豹的尸体收进纳戒里面,况且并不只是忘记,而是不想让两人看见纳戒的神奇之处。财帛动人心,毕竟还没有深交,要是因为纳戒引起什么纠葛的话反而不美。也不知道莫良、莫再两人到底有什么吃惊的地方,场面有些尴尬。

还是年轻人有勇气,莫再也不管莫良拉扯自己的裤脚,指着啮齿豹的尸体直截了当的问道:“沈少,那是你的猎物,你怎么不带着?”

“……”沈旭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亥黎族居然已经困顿至斯,这两个人出来打猎,不是以老带少,成亦可喜败易欣然,而似乎是族里的食物已经少的让这两个人不得不出来拼命,而且莫良这么老的族人看上去还有一些地位的人都不得不赤膊上阵。“拿不下啊,这样,送给两位如何?”

沈旭之话一出口,莫良莫再脸上都露出欣喜的笑容。莫再也不客气,直接上前,把啮齿豹的尸体扛在肩上,掂量了几下,感到极其满意。

羊皮袍子见莫再扛起了啮齿豹的尸体,有些不满,冲着莫再呲牙咧嘴,作势欲扑。沈旭之把羊皮袍子按在肩膀上,示意小白狐狸不要这么小气。

沈旭之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转身问莫良道:“我还有一些刚刚猎杀的荒兽,不知道你们族有没有兴趣?”

“啊?”莫良刚才看见沈旭之在猎杀啮齿豹之后取出妖石,估摸着沈旭之是需要这种“毫无用处”的石头,心中吃不准,小心翼翼的问道:“沈少是要换荒兽体内的石头?”

“是啊,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个兴趣?”

“石头族里倒是有一些,只是不知道沈少想怎么换?要是价钱公道的话,即便族里有些用处,也要先成全沈少。”莫再在沈旭之身后,两只眼睛睁得像两只鸡蛋一样。荒兽体内的石头对亥黎族来说没有一点用处,存在的唯一的意义就是让亥黎族的人多一些麻烦,在杀掉荒兽之后多出一道手续取出这种一点用处都没有的石头。怎么在莫良嘴里变成了有些用处的东西?看那意思不仅是有些用处,还是有些大用处,是为了报答沈少的救命之恩才换给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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