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触动心灵的鞭子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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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去,我去。”兰明珠把长发挽成一个发髻,找了找,发现没有顺手的东西,便用一根干净的筷子插住。把身上衣服理顺,整理干净,走了出去。

其实,用筷子,比以前的碧玉发簪要好看很多。沈旭之见到兰明珠这般做派,心里琢磨到。“你就不能少给我找点麻烦?”沈旭之喃喃的说道。兰明珠听见,头也不回,鄙夷的道:“如果世间没有道理可以讲,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沈旭之笑了笑,在窗前坐稳,羊皮袍子脖子抻的老长,翘首以待等着看热闹。石滩在那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习惯性的站在沈旭之身后,威武庄重。和前面吊儿郎当的少年郎没有一点搭调。

仔细听着,那胖子似乎因为女孩儿卖给他的怯毒散药力不够,耽搁了什么事儿。女孩子似乎在无声的啜泣,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只是偶尔分辨两句,毫无力度。

这胖子很色啊。从小眼睛里冒出的淫光,沈旭之判定,这是哪纨绔胖子无理取闹。怯毒散,只要能做出来,就没有什么药力不够的说法。最低级的去毒药,唉,这胖子也不找个好借口。再说,怯毒散能办成的事儿,能有什么大事儿。

少年郎当年逃荒的时候,碰到过多少卖儿卖女,易子而食的事情,早已郎心似铁。像今天这种欺负一下女孩儿,彰显纨绔本色的做法没有一点点感觉。只是兴高采烈的看着热闹。等待兰明珠出场,看看一国的公主,神殿传说中的圣女,在这种街头纨绔手里能讨去什么好。弄的灰头土脸,就当看笑话了。

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啊,只会说何不食肉糜。这胖子为什么嚣张跋扈,还不是你们这帮子当权的人豢养出来的?!自家的狗嘛,打了也就打了。万一要是不小心被狗咬了一口,嘿嘿。沈旭之阴暗的心里想着这种笑话,开心的不得了。

来了,来了。兰明珠分开看热闹的人群,走到女孩子身边,问起情况来。沈旭之和羊皮袍子都把脖子伸的很长,睁大眼睛,不肯错过一个细节。

一人一狐,一样的恶趣味。只有石滩茫茫然站在沈旭之身后,一脸的厚道。

“这分明是上好的怯毒散,你有什么证据说药力不够?”兰明珠拿起小姑娘摊子上的怯毒散,闻了闻,说道。

“小娘皮,你凭什么就说是上好的怯毒散?”纨绔胖子狠狠的骂着。见兰明珠衣着褴褛,脚上的草鞋破破烂烂的,虽然看样子还有几分气派,但那身穿戴,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有权有势的做派,便张嘴便骂。

兰明珠被一句小娘皮骂的找不到北。沈旭之只是沉默的用枯黄老藤抽打,像这种街头市侩的骂人语句,在兰明珠一生中还没有听到。脸色苍白,手指那纨绔胖子,哆哆嗦嗦的说不出话来。

那胖子见兰明珠一招便败下阵来,更是得意,大声的道:“你这小娘皮,有人生没人养的家伙,要不也随着少爷我一起回家,以后吃香的喝辣的,省得这般美色,流落街头,到头来还是要被卖进窑子。还不如直接从了少爷我,也算你命好。”

兰明珠哪见过这般阵势,嘴唇都被气得青紫,小脸涨得通红,看样子再说几句一口血就要被气的吐了出来。兰明珠身后的小女孩儿见状,拉了一下兰明珠的衣袖。小声的说道:“我赔钱……”

“你赔得起吗不跳字。胖子纨绔见少女服软,气焰更是嚣张,说道:“误了你家少爷我的大事,把你赔了还差点。”纨绔胖子指了指兰明珠,道:“算上你吧。少爷我勉强认了。俩个小娘皮,看上去洗干净,也算得上眉清目秀,今晚陪大爷好好乐乐。”

说完,一挥手,身后跟着的两个皂衣家丁直接上来,娴熟的掀翻了那小女孩儿的药摊。

有做城管的潜质啊。沈旭之感慨了一下,多少年没看见这么粗鲁的家伙,简单粗暴,没有一点美感。像极了当年的城管,少年郎忽然有点怀念,怀念上一世城管一显,鸡飞狗跳的场景。

是不是要出手了呢?沈旭之看的意犹未尽,还在犹豫着,长街上杂乱的吵闹声,女孩子的哭泣声种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当真鸡飞狗跳。

“哒哒哒……”马蹄敲打长街青石的声音响起,马鞭挥舞的破空声,抽打在人身上啪啪的声响,看热闹打酱油的人群慌乱的散开声音,一切更加鸡飞狗跳。眼见一个意外横空出世,直接剥夺了自己出场打脸的权力,沈旭之非但没有懊丧,而是更加开心的,直接翻身坐在窗台上,翘着二郎腿,一瞬不肯错过。

一人一马,人如龙,马如风,转瞬便穿过人群而入。一名少年,白马白袍,玉树临风,看着就那么英俊潇洒,让人心生羡艳。兰明珠听见人群的皮鞭抽打皮肉的声音,心像是被一只大手紧紧攒住,又使劲一捏,难受的气血倒流,闷哼一声,扶着身边瘦弱的女孩,摇摇欲坠。

啪……啪……皮鞭作响。两个家丁被皮鞭抽的晕头转向,豕突狼奔的逃到纨绔胖子身前。高潮啊,从天而降的正义使者。沈旭之心里念叨着,就差一把瓜子一杯茶水,这看戏的就完美了。

“当街欺辱两个孤苦伶仃的弱女子,你也算是个男人?”白袍少年鞭指纨绔,训斥道。

那纨绔胖子见这人一身贵重的衣物,看上去便是富贵人家的子弟,马术如此精湛,应该可能是军队的子弟。这等眼里胖子还是有的,但就此被下了风头,心中也是不忿,骂道:“你个兔爷儿,谁家裤裆都收紧把你放出来了……”

污言秽语随口而出,像是天生在骨子里面一般,没有一丝滞涩,让沈旭之这二世为人的**都觉得大开眼界,顿时对这胖子纨绔升起一种欣赏的念头,这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嘛。

但口头言语只是口头言语,徒有声势。在那一道道皮鞭下,很快这胖子纨绔便抱头鼠窜,带着两名家丁消失在街角。沈旭之看的意味索然,这也太草了吧。演完了,该睡觉了。叹了口气,跳下窗台,在那少女怀里拉起兰明珠就要回客栈。那瘦小的少女不知所以然,见沈旭之拉着兰明珠,拼命的抱紧兰明珠不肯放开。

“我们是一起的。”沈旭之笑着和那姑娘解释道。白袍少年高举起马鞭,正欲抽下,听见沈旭之这么说,略一犹豫,放下鞭子。一抱拳,温柔客气的问道:“还没请教这位姑娘贵姓?”

兰明珠和那女孩儿一起被沈旭之拉起,兰明珠脸色苍白,面露厌恶的神色。对那白袍少年理也不理,拉着女孩儿的手便向客栈走去。

白袍少年呆立在马上,手足无措。这种情形就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见义勇为,而被救的人连句客套话都没留下,看样子竟然有些憎恶。怎么会是这样?

沈旭之也没有理睬那少年,笑呵呵的拉着兰明珠的衣袖,转身进了客栈。忽然马鞭破空声响起,一根蛇蜥皮做成的皮鞭倏忽一下便出现在沈旭之面前。石滩欲动,被沈旭之拦下。这孩子很有意思啊……沈旭之问道:“什么事儿?”抬眼看着气急败坏的白袍少年,优哉游哉。

白袍少年稳了稳心神,重新一副风轻云淡的摸样,微笑的问道:“还没请教姑娘贵姓?”

看了看兰明珠一脸的厌烦,非但没有说话,连脸色都变得极其难看,没有一点点平日里的冷傲,不掩饰的厌烦情绪写在俏脸上。

“乡下人,没有什么名字。我叫大狗,她叫二丫。你要是请吃饭呢,我们刚刚吃过。不过你可以直接折现,帮我们在掌柜的那里付账。其他的就免了,麻烦您让一下路。”沈旭之笑盈盈的看着有些气急败坏的白袍少年,肩上的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身上窜来窜去,也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摸样。

这般软钉子的话,堵得那白袍少年面色发青,为了保持在兰明珠面前的形象,强自忍了下来,勉强一笑,温言道:“前面有一家酒楼,有些野味还入得了口。敢请姑娘一叙。不知……”

话还没说完,沈旭之便挥了挥手,打断了话头,说道:“折现,折现。谢谢盛情款待,您先留步,一会我下来和您折现哈。”说完,打了一个哈哈,用手撩开面前的皮鞭,就往楼上走去。

反复如此,白袍少年本来已经不多的耐心被消耗一空,风度也消散的无影无踪。牙根一咬,鞭子当空抽下,抽向沈旭之肩膀上的羊皮袍子。本来还在看热闹的羊皮袍子见鞭子打向自己,不由得大怒。身子窜起,顺着长鞭在空中留下的残影出去,张嘴便咬向持鞭的手。

白袍少年没想到这个小白狐狸这般迅捷,躲闪不及,羊皮袍子一下子咬中了右手,血光四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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