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别人的血光,詹姆斯的灾(1/1)

片刻之后,通往群马方向的高速路入口。

绑匪驾驶的假警车远远驶来,却又突然远远地放慢了速度。

“停下!停下!”

为首的歹徒表情难看地喊道:

“别往前走了,蠢货!”

“怎、怎么了?”司机小弟还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紧张地停下了车。

只听他家老大没好气地骂道:

“赶快撤!”

“没看到那高速入口有交警吗?!”

司机小弟麻利地开车调头撤离,但还是不解地问道:

“老大,高速入口有交警不是很正常吗?”

“平时这里就有交警执勤查车啊。”

“而且我们这次特意开警车行动,不就是为了骗过这些警察,免得被交警查车查到么?”

“蠢货!”老大冷着脸呵斥:“动脑子想想,警察都提前派人保护这老头了,我们又是从警察手里把这老头劫...额...接走的。”

“时间过去这么久,他们说不定已经反应过来了。”

“还指望靠这辆假警车蒙混过关?别天真了!”

这带头大哥思路清晰地分析道:

“还有这高速入口的交警。”

“你看他们有几个人,几辆车?”

“额,这个...”司机小弟回想了一下:“3辆车,至少8个人。”

“这就对了。”

大哥脸色阴沉地说道:

“如果是日常执勤检查,有1辆车2个警察就差不多了。”

“这次高速入口来了整整3辆警车,至少8个警察...这么多条子全副武装地守在这里,这能是日常的道路检查么?”

“他们明摆着是冲着我们来的!”

“什么?”两名小弟都吓得脸色苍白:“不会吧,条子怎么知道我们是往这边跑的?!”

“不知道...”大哥的表情难看到了极点。

而被手枪指着的詹姆斯先生,心里也暗暗感叹起来:

警方的反应速度倒是比他想象得要快。

甚至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大致判断出绑匪的逃窜方向,并提前在交通要道上设卡检查。

这简直都不像那个亲手把他送到绑匪车上的警视厅了。

但很可惜...

“这绑匪头子也不是蠢货啊。”

他当然不是蠢货,而且还很有头脑。

不然他也不会想出假冒警察去绑架兰迪霍克的计谋了。

面对这种会玩计谋的犯罪分子,搜查一课一向只能呼叫名侦探支援,自身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现在也一样。

警视厅虽然拿出了些许手段,但还是被绑匪头子一眼识破了。

虽说这也成功地把堵在绑匪堵在了东京,没能让他们如愿去群马县的深山里挖坑埋尸。

但这伙匪徒既然已经决心撕票了...他们真的因为会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杀人地点,就对他这个人质网开一面吗?

已经大致摸清了这伙歹徒性格的詹姆斯,对此只抱有悲观态度。

果然,那带头大哥的阴冷声音很快响了起来:

“群马县肯定是去不了了。”

“这辆警车也不适合再开。”

“至于这个碍事的老头...逃跑时就更不方便带着了。”

他直接给詹姆斯判了死刑。

话音刚落,坐在詹姆斯身侧的那名小弟,便听话地举起手枪,毫不犹豫地将要将扳机扣下。

“笨蛋!”

“在车厢里开枪,血沾到身上还怎么洗得掉?”

“我们之后可还要换装逃跑呢!”

大哥阴沉沉地低声骂道:

“走,开车去附近的公园。”

“找个没什么人的地方,直接杀了扔掉。”

“是,大哥!”绑匪们的脸上都露出了狰狞的笑。

詹姆斯表情却很平静。

他没有再演戏装怂,也没再出声求饶。

因为没必要了。

“唉。”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到底还是来了啊...

血光之灾。

不过大师算得还是有些不准。

这血光之灾不是他的。

而是眼前这些绑匪的。

“这是你们自己的选择。”

“别怪我了。”

詹姆斯先生悄然眯起眼睛,默默为眼前的三位有缘人祈祷。

如果说林新一是先知的话,那他也是上帝的老朋友了。

毕竟他总是把人送去见祂。

................................

另一边,贝尔摩德正开着她送给林新一的新跑车,载着林新一飞速向这边赶来。

车上还载着凯撒。

在先前呼叫目暮警部来马戏团支援的时候,林新一就让他顺便把凯撒也带到现场来了。

现在要追踪逃跑歹徒,正好可以让这只大狗派上用场。

而林新一虽然让警视厅帮忙设卡拦截,但他自然不会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些向来不怎么靠谱的同事身上。

他没指望光靠警视厅就能将歹徒拿下。

设卡只是为了尽量拖延歹徒的逃跑步伐。

不然已经逃远了的歹徒很有可能让他们追都追不上,抢先钻进群马县的深山里躲起来了。

要是真到了山里,因为乡下基站数量少、密度低,手机信号的定位误差就会从城市中的几百米,上升到山区里的几公里。

甚至根本没有手机信号,无法追踪定位。

到时可就真的再难找到这伙歹徒了。

于是林新一让目暮警部帮忙封住东京通往群马县的道路。

与此同时,他也和贝尔摩德循着他“算出来的大致方向”,自行驾车来追踪歹徒。

有诺亚方舟提供的手机信号定位,又知道对方的人员状况、外貌特征、驾驶车辆,要在城市之中找到那伙歹徒应该不算太难。

到时林新一只要说自己在追踪时“恰巧与对方撞上”,也就可以掩盖自己连歹徒具体方位都能算出来的奇妙能力了。

计划已经足够周到。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赶到现场。

可歹徒早已逃远,即使是贝尔摩德这位老司机全力发挥,把她送给林新一的大玩具开成F1赛车,在限速50的城市道路上跑出剧场版的速度...要追上对方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就这样...

在林新一死死抱着同样头晕目眩的凯撒,脸上几乎失去最后一丝血色的时候,他们终于追上了歹徒。

“已抵达目的地附近。”

“考虑当地定位误差,判断目标在您周边500米范围以内。请自行设法寻找。”

手机里的“智能导航系统”发出最后提醒。

贝尔摩德随之观察了一下周边环境:

“是个公园啊。”

“包含一个公园在内的500米范围...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找呢。”

“只能先找到那辆假警车,再试着追踪气味看看了。”

她望着眼前这片面积不大不小的树林,有些无奈地摸了摸凯撒毛绒绒的狗头:

“这次得看你的了,小家伙。”

“汪汪汪~”凯撒努力地从晕车中恢复过来,点头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但是就在下一秒...

砰砰砰砰砰...砰!

公园中响起了一阵刺耳的枪响。

“这...”林新一脸色一沉:“来晚了么?”

贝尔摩德倒是一点没有他的紧张和担忧。

她只是像是在看什么好戏一样,满不在乎地轻声哼道:

“这样也好,省了我们找人的功夫。”

“走吧,去现场看看。”

说着,贝尔摩德轻轻推开车门,又懒懒地将踏着高跟鞋的修长双腿探出车外。

最终还不忘回头冲他莞尔一笑:

“新一,你猜这次倒霉的是谁?”

“我赌是那三个绑匪。”

“或许吧...”林新一也牵着凯撒走下车来:“最好是这样。”

虽然他知道那个被绑的詹姆斯一定来头不小。

但单纯地从警察和人质的身份出发,他还是在本能地为这位詹姆斯先生担心着。

而这份担心很快就消失了。

因为在他们循着先前的枪声赶到案发现场之后,就很快发现现场跟贝尔摩德猜的一样:

三个歹徒全死了。

一个都没有活下来。

但詹姆斯还好端端地站在那里。

手里握着一把余温尚在的手枪。

身上干干净净的,连一滴血都没有沾到。

当林新一贝尔摩德远远见到他的时候,他就神色冷漠地站在那三具新鲜的尸体面前。

不仅不显慌乱,甚至还有心情整理自己在战斗中扯歪了的西装。

“詹姆斯先生...”

林新一表情顿时有了变化:

眼前这一幕已然证明,这位詹姆斯先生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

他果然是哪家情报部门派来监视自己的特务。

而现在歹徒都死了。

詹姆斯的身份已经从需要被解救的人质,变成了他和贝尔摩德的敌人。

对待敌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于是林新一仔细观察了一下现场,便若有所思地问道:

“这三个歹徒,是你杀的?”

“嗯...”詹姆斯表情也很微妙。

他没想到林新一能这么快找到这里,就像对方真的能掐会算,可以算出他的方位一样。

这让他不免有些惊讶。

但这惊讶也只是一时的,他很快就调整好心理状态,作出略显后怕的模样细细回答道:

“没、没错...他们刚刚是想把我带到这里干掉。”

“幸亏我在米国的时候经常玩枪,业余时间也爱练练格斗术什么的,才在被杀之前拼死从他们手里抢到了一把枪,幸运地活了下来。”

“这真是太可怕了...”

“上帝啊,下次我再也不来曰本了。”

詹姆斯不忘借着唏嘘感叹,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只是身手不错的普通米国老头。

这份伪装其实也并不牵强。

毕竟这年头高中生都能当警方救世主,都能一拳一根电线杆,他一个生在籽油米粒煎的中年大叔,会点格斗术和枪法不很合理吗?

当然合理。

但林新一早就看穿了他的真实身份,他再怎么解释也是无用的。

“詹姆斯先生。”

“这次真是让您受罪了。”

“您先到旁边休息,我现在就通知同事过来。”

林新一不露声色地安排着詹姆斯在一旁等候。

同时又在脑子里思考着,之后该怎么对付这个讨厌的跟踪者。

最好能给他找个大麻烦,让他不得不显出原形,亮出自己背后的势力。

这还不好向贝尔摩德咨询。

因为按这千面魔女的性子,她多半会建议他直接下黑手把詹姆斯绑了关到小黑屋里,然后再用学自特高课的手段慢慢对他进行“思想教育”。

可林新一还没做好彻底堕落成犯罪分子的思想准备,使不出这种残忍过激的手段。

“也罢...先不想这些,把今天的案子解决了吧。”

虽然案件已经随着詹姆斯的正当防卫,三名绑匪的伏诛而几乎宣告结束了。

但作为鉴识课的法医,该做的现场勘察和验尸工作,总是应该做的。

这是必要的调查程序。

于是林新一便暂时放下詹姆斯不管,尽职尽责地做起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现场的三具尸体简单而认真地勘验起来。

而查着查着...他便发现了什么,也想到了什么。

“要给詹姆斯找点麻烦?”

“这三条人命,不就是一个天大的麻烦吗?”

林新一神色顿时变得非常微妙。

然后只见他缓缓回过身来,走到詹姆斯面前,又表情严肃地说道:

“詹姆斯先生。”

“我怀疑你涉嫌防卫过当,接下来请务必配合我们的案件调查。”

“哈???”

詹姆斯本来以为自己没事了。

以为自己可以作为无辜的幸存人质,在警视厅的道歉和礼送下安然离开。

没想到林新一竟然还有脸指控他?

“我这叫防卫过当?”

一个人被三个持枪歹徒围杀,还踏马能防卫过当?

对方都掏出枪要杀人了,他不反杀难道站着等死吗?

这要是在米国,把他们三个轰成肉酱那都算合理合法。

更何况...

“我这次遇到危险完全是因为你们曰本警察!”

“你们竟然还好意思指控我防卫过当?”

这可把他王牌特工的心态都要给气崩了。

可面对詹姆斯义愤填膺的质问,林新一却只是公事公办地回答道:

“一码归一码。”

“我作为执法者,当然得依法办事。”

“至于警视厅对您造成的困扰,我相信会有人负起责任的。”

反正不是他。

他一个鉴识课管理官,哪用得着帮搜查一课背锅?

就算最后需要领导出面鞠躬道歉,那也是坑了松本警视、小田切部长、或者更上面的高层领导。

这样固然很丢脸。

但回顾警视厅过去的“光辉历史”...

他们搞的冤假错案加起来都能出一本书了,谁还怕这一次失误带来的耻辱?

那些高层领导早就在多年实践中把自己练成了“鞠躬仙人”,谢起罪来那叫一个轻车熟路。

“詹姆斯先生,我无条件支持你起诉警视厅的失职行为。”

“别说是你了,我自己都想告它。”

詹姆斯:“......”

林新一三言两语,就把愤怒发难的詹姆斯打得没了气焰。

然后他又义正严词地唱起高调:

“让您身陷险境自然是警视厅的过错。”

“但另一方面,您也的确涉嫌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杀人。”

一顶顶大帽子扣了下来。

但林新一这真不是在胡说八道。

“我只是在本着警察的原则还原真相。”

“相信我,作为法医,我不会在我的专业领域冤枉人的。”

詹姆斯的脸更黑了:

胡说八道!

你还不会冤枉人?

秀一和卡迈尔可都差点被你坑成“深海二号”了!

这混蛋可真是不要脸!

詹姆斯在心里愤怒地骂着。

可林新一真没有说假话。

他说的是“不会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说胡话”——上次和赤井秀一的交手算谍战,不算刑侦,更不在他的法医专业领域之内。

在以法医身份出场的时候,他是不会用那种捏造证据的下作手段的。

而这一次,林新一也是本着依法办事的原则,在法律的框架下严谨地提出指控:

“你真的涉嫌违法了,詹姆斯先生。”

“以一己之力反杀3名持枪歹徒,这在米国当然是无可置疑的正当防卫。”

“但我大核自有国情在此!”

林新一微微一顿,才语气微妙地问道:

“詹姆斯先生,你知道曰本是怎么判定‘正当防卫’的吗?”

詹姆斯心中一沉。

他是个曰本通,当然对曰本的法律有所了解。

曰本虽然早就自称脱亚入欧,如今更是处处奉米国为师为父,但在法律上却有很大一部分与米国不同,反倒与隔壁的某亚洲大国有些相近。

比如说那糟心的未成年量刑标准。

比如说对“正当防卫”的解释判断。

类似昆山龙哥的案子,在曰本也发生过。

而曰本还有一个案例更加经典:

千叶县西船桥站,一醉酒男性在月台上搭讪一女性并试图触碰,该女性在闪躲之际,男性出于惯性跌落月台被列车撞死。

事后该女性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辩护方以正当防卫抗辩,在当时引起一阵轩然大波。

虽然此案法院最终判了正当防卫成立,但曰本对“正当防卫”的判定之严苛、谨慎,自此事也可见一斑。

而林新一出于工作需要,业余时间也详细地向妃英理学习过曰本法律。

说到正当防卫的话题时,妃阿姨的建议是:

能跑就跑,尽量不要抵抗。

这是来自律师的专业意见。

而当林新一提到她女儿好几次“正当防卫”把人打进ICU的辉煌经历,妃律师就又义正词严地帮女儿解释了:

这当然是因为小兰有个厉害的律师老妈。

咳咳...

这当然是因为她的“正当防卫”都合理合法。

在曰本《最高裁判所刑事判例集》的多数案例中,正当防卫需遵循“条件对等原则”。

也就是人数、武器、体格等条件上的对等。

N打1,持刀砍空手,壮汉打小姑娘,那都不算条件对等,不能看作是正当防卫。

而小兰她只是一位身高168cm、体重不到100斤,赤手空拳没有防身武器,娇滴滴的未成年小姑娘。

面对穷凶极恶的成年歹徒,她怎么反抗都不算过分。

因为双方的条件是不对等的。

“可我和那些歹徒,‘条件’也不对等啊!”

听着林新一的解释和指控,詹姆斯忍不住辩解道:

“歹徒有3个人,我只有1个。”

“歹徒有枪,我是赤手空拳。”

“歹徒都是壮年男子,而我都已经老得有了白头发。”

“这还不算正当防卫?!”

“一开始算。”林新一给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回答:“但后来不算。”

他笑得很是不怀好意。

如果是面对一般的受害者,他其实不愿意抓这些细节。

毕竟一般受害者在那种万分危急的情况之下,能夺械反杀、保住性命就不错了,哪还有功夫考虑怎么防卫才算正当?

如果可以的话,林新一更愿意在条件允许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地在报告上帮受害人说些好话。

但这詹姆斯可不是一般人。

他是职业特工。

是敌人。

这就不能怪林新一依法办事了。

毕竟法律本来就是这么规定的:

“要知道在不法侵害终止以后,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复存在。”

“所以正当防卫在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向来是一件需要慎重把握的事情。”

“如果掌握不好收手的时机,就很容易导致防卫过当。”

“而我有证据表明:”

“詹姆斯先生,你在击杀那最后一名歹徒的时候...”

“有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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