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大婚第二场(1/1)

第81章大婚第二场

郑煜澄进宫之前,来见了温幼蓉。

她刚刚住进嘉柔居,在房间里摸摸捡捡,好奇又雀跃。

郑煜澄笑了一下,走过去握住她的手:“收拾的仓促,若是不习惯就说。”

她摇头:“没有不习惯,我和菡菡挨着呢。”

郑煜澄眼观鼻鼻观心,悠悠道:“嗯,是我不习惯。”

回来的路上,他俩的客房一直是挨着的。

温幼蓉笑着,也不接话。

刘萱的事情,在郑煜澄这里根本不值一提,他来是为了另一件事。

并州此次能顺利协助诸州救灾安民,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州内资金充足采办顺利,论理,温幼蓉的功劳不可小觑,郑煜澄该带她一同进宫面圣,但他此刻来,说的就是暂时不带她入宫的事情。

倘若是温禄等人在场,必定要跳出来对郑煜澄破口大骂,猜测他要一个人吞掉所有功劳。

但温幼蓉问都不问,从容点头,嗓音软软的:“那你要早点回来喔。”

她眼底没有半点质疑,好像只要是他说的,她都可以相信,郑煜澄心中动容,俯身在她唇角啄了一下:“好。”

郑煜澄是和郑煜堂一同进宫的。

路上,郑煜堂与他说起了温幼蓉的事情。

“终究是镇江侯之女,即便母女之间有龃龉,也万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你可想过为何女侯走的干干脆脆?”

郑煜堂如今也是娇妻在怀为人子婿者,谈起这些,已然是个前辈。

“你大嫂生在镇远将军府,双亲常年镇守北关,身为军人,不苟言笑惯了,也养不出娇气软弱之辈,据说她幼时顽闹,即便有祖父母护着,也没少受罚。清桐初诊有孕时,一反常态的虚弱敏感,将军府险些翻了天,一贯冷硬的泰山泰水,怎么瞧我怎么不顺眼,总觉得是我叫他们的女儿受这份苦。”

郑煜澄心道,这不就是你种的果,面上含笑,淡淡道:“大哥为何说这个?”

郑煜堂与他并行,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的宫道:“是为了叫你知道,血缘羁绊,远比想象的深入。得你书信,我只觉女侯分明是将温姑娘看的紧,无论她用了什么方法,表露什么样的态度,人始终是她耗了十几年养大的,岂能容一个毛头小子轻易采撷。”

“她看似走的潇洒干脆,实则早已将你的家世门路摸得清楚。侯府越是得陛下青睐,你越是水涨船高,就越是受凡尘俗礼捆绑。婚姻大事,生母在堂却不过问,像话吗?只这一点,但凡她不点头,都无需做什么,你这婚事便难望前一步。”

兄弟之间,郑煜堂一向是一针见血。

郑煜澄的笑终是淡了一分,没再说什么。

兄弟二人面见了陛下与太子,将此次并州之事完整叙述,关于安阴余党贾、费二人,厉山祁族,冀州东海郡,玢郡王的情况都清楚道来,无一处含糊不清。

太子全程都只是静静听着,并无明显的情绪显露,反倒是盛武帝看郑煜澄的眼神都变了。

太子说的果然不错,郑煜澄在户部数年,看似低调无闻,实则是一个既有能力之人,从他过手之事连小错也少有便可看出。此次并州之行,他需要的不仅是一个会协助诸州救灾的人,更需要一个在没有条件下也要创造条件硬抗过去的人。

很显然,郑煜澄不仅顺利完成,还有额外惊喜。

忠烈侯府几位公子,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有才有能者。

盛武帝心悦,自然提到了嘉奖一事。

郑煜澄神色一凛,轻抿的唇角轻轻一勾。

等得便是这一刻了。

夜幕四合时,郑煜澄方才与兄长出宫。

郑煜堂负手踱步,时不时地看他几眼,郑煜澄浅笑:“大哥有什么便说。”

郑煜堂:“你是故意的?”

故意在陛下面前那样说,是做好了最后攻克女侯的准备?

郑煜澄低笑两声:“近来有些热了,芸菡最喜长安的霜花冰糕,我去给她买些。大哥要照料大嫂,可以先行回府。”

郑煜堂多精明的一个人:“这又关她什么事?”

郑煜堂凝视前方夜色,眸光温柔:“总归,是要好好谢谢她。”

郑煜堂许久没有见到妹妹,也是挂念得紧,索性与郑煜澄同行,买了好些霜花冰糕,又给清桐带了些她孕期爱吃的小食,这才回了侯府。

论理,今日郑煜澄和郑芸菡刚回府,温幼蓉不仅是客人,还是郑煜澄红口白牙承认的未婚妻,无论如何,一顿接风洗尘宴是要摆一摆的。

可郑煜澄回府时,久安说侯爷和夫人在主院用饭,公子和姑娘可以单独去主院,旁人就不要带了。

郑煜澄脸色沉冷,哼笑一声。侯府好几院的人都看在眼里,父亲这般分明是轻视阿呦,也是将自己的态度摆给其他几院的人看。

一旁的郑煜堂什么都没说,只问:“大少夫人传膳了吗?”

久安这才笑起来:“大少夫人早已传膳嘉柔居,姑娘刚回,温姑娘又是客,少夫人正陪着呢。”

听了这话,郑煜澄神色才松动:“我这就过去。”

郑煜堂原本想安慰几句。在他看来,温幼蓉始终是个姑娘家,随他们到了长安,登了心仪男子的家门,却被一家之主这样不待见,一番尴尬在所难免,若日后真做了新妇,还不知有多少委屈。

然而,当两个男人踏入嘉柔居,与迎面而来的咋呼热闹声撞了个满怀时,纷纷愣住。

雅致的小院因天色暗下,挂满了兔子花灯,堪比上元节的架势。

舒清桐捏着把丝扇轻轻摇着,身后的婢女抱着一副弓箭,她满眼含笑的看着两个正在比试的小姑娘,时不时还会给出一些点评:“下盘还不够稳。”

温幼蓉一手捏着匕首刃尖儿,有一搭没一搭的将柄端敲击在另一手掌心,等得有点不耐烦:“你好了没?”

郑芸菡作蹲马步状,右手握拳举起,左手拖着右手腕,倔强的小脸上写着“我不服”!

前方立着个靶子,三支羽箭三把匕首正中红心,红心之外,是两支略失准头的袖箭,刚好踩在红心边沿。

右手臂微微颤抖,郑芸菡忽然放弃站直:“其实我的弓箭也很好,大嫂可以为我作证,袖箭难有准头,这不公平。”

舒清桐没忍住,笑出声来。

温幼蓉直接多了,施施然坐下,学着她刚才的吹嘘模样,捏着嗓子道:“‘粽山倒下时,刺客猖獗,我就是用这袖箭,一箭一颗小脑袋,精准得很’……”

她眨眨眼,俏皮望向满脸通红的郑芸菡:“这话,言犹在耳呢。”

三人竟在比试,玩得不亦乐乎,丝毫没受主院影响。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面上无奈摇头,眼底却各自含笑。

见到二哥回来,还买了她最喜欢的霜花冰糕,郑芸菡立马散了这丢尽颜面的比试局,热情洋溢的邀请阿呦品尝她最喜欢的糕点之一。

温幼蓉作势还要比完,换来她更没脸没皮的耍赖,嘴角的笑意都绷不住了。

舒清桐看在眼里,心底一片柔软,还有些酸。

她认识的芸菡,一直是个讲规矩的小姑娘,可是在这未来二嫂的面前,她竟也有耍滑作赖的时候,只能是亲近使然。

小丫头,都没与她耍过赖。

再一想,粽山一事凶险万分,若非有阿呦及时扑救,二弟兴许会受更重的伤,再看阿呦时,她又对芸菡这份喜爱和亲近多了几分了然。

腰上横了一条手臂,舒清桐转头,就见郑煜堂站在身边,拧眉看着抱弓箭的婢女。

她赶忙道:“陪她们玩玩。”

郑煜堂:“胡闹。”

舒清桐知他也只能说到这里,且无奈多过斥责,笑而不语。

有舒清桐的安排,晚饭直接设在嘉柔居。

虽无正席接风洗尘,但温幼蓉明显更喜欢这种氛围。

连舒清桐都看出来,无论是院中的精心布置,还是笑闹游戏,都是芸菡的心思。

酒足饭饱后,郑煜堂与她们交代几句,便带着舒清桐回了自己的院子。

郑芸菡打着呵欠准备沐浴睡觉,留下郑煜澄和温幼蓉单独说话。

郑煜澄从回府后便一直留意着阿呦的情绪,见她是真的高兴,吃的开心,心中大定,欣慰又愧疚:“侯府诸事,能不理则不理,大嫂和芸菡是真的喜欢你,连大哥也佩服你。”

温幼蓉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怎么说这个?”

自是怕她因父亲之举觉得委屈。

温幼蓉歪着头:“是因为旁边院里的那位侯爷吗?”

郑煜澄失笑:“如无意外,你会叫他一声公爹。”

公爹?

温幼蓉脸上浮出一丝讥诮。

郑煜澄敏锐捕捉,不由愣住:“阿呦?”

温幼蓉忽然道:“侯爷对你们好吗?”

郑煜澄眼眸微垂:“说不上好与不好,他从来不只有父亲一种身份。”

温幼蓉眼神微动:“那你们三兄弟对他呢?菡菡对他呢?”

郑煜澄笑不及眼底,淡声道:“既是父亲,当敬畏尊重。菡菡对他,自然也十分孝顺。”

十分孝顺。

温幼蓉想起还在并州时与菡菡夜间卧谈的情形,快乐活泼的小姑娘,在谈及双亲时,漠然多过亲昵。

【我没有母亲。】

【也没有父亲。】

她扯扯嘴角,抬臂环住男人的脖子,小脸埋进去,哼唧起来。

郑煜澄低笑,与她一番哄逗,再没说不愉快的话题。

郑芸菡沐浴之后,得知阿呦已经被二哥送回房歇下,终于松了一口气。

善儿和真儿替她觉得累。

“其实,二公子应该道明温姑娘的身份。侯爷和刘氏并不知温姑娘底细,只觉得是二公子值办公务时被女子勾了魂,这才心生排斥。奴婢说句大胆该死的话,同为侯爵,女侯堪堪往咱们忠烈侯府门口站一站,侯爷哪敢这般甩脸子?”

两个婢女是跟着走过并州之行的,姑娘在山中种种,足够她们做好几日的噩梦。

郑芸菡自是不满父亲这种失礼的做法,但现在父亲什么态度并不重要,他本也不是那个值得认真攻克的人。

她的行李已经全都被整理好,最后,善儿从那条做过处理的腰带里掏出一堆物件儿放到郑芸菡面前:“姑娘,这些要怎么处理?”

郑芸菡看了一眼,这些都是她当初离开长安时,众人送别时送的。

晗双送的簪子还在,但是里面淬了迷药的银针已经孝敬给赵齐蒙,此外还有一个坠子;还有杭若姐姐的印章和……贤太妃送的玉指环。

郑芸菡今日本想邀晗双一起来,派人问了才知道她母亲娘家近来好像发生了些事情,她随母亲离开长安,还没回来,东西自是没法还。

她眼神轻动,一手捏着杭若的印章,一手捏着那枚玉指环,心道,得找个时候尽快奉还才是。

……

忠烈侯非常不喜欢温幼蓉。

在刘氏云淡风轻上的几滴眼药下,他更觉得这个女人会让好不容易挣了一点功劳的二儿子身陷囹圄,被指外派期间沾染儿女私情。

是以,忠烈侯已经做好准备拒绝这门亲事,甚至开始琢磨起怎么应对二儿子。

然而,让忠烈侯夫妇万万没想到的是,郑煜澄除了第一日回府时道明了与温幼蓉的关系之后,竟再没提定亲成婚的事情,人不找来,忠烈侯和刘氏准备的说辞全塞在肚子里没法说了……

与此同时,朝中发生了一件令人意外的事,陛下下旨,召镇江女侯入长安面圣。

这事说大不大,只是召见一个臣子觐见;说小也不小,毕竟这位是大齐唯一的一位女侯,背后的祁族更有劈山引水的惊天大功,多年来镇守厉山湍河,护一方安宁,一般人不敢小觑。

此事的起因,还要从忠烈侯府二公子赴并州任刺史说起。

那时因安阴之故,女主掌权一事深受非议,远在漳州的镇江女侯无辜中箭,还平白受了一通敲打。

可是这位女侯的眼界和心态非常人可比。

明知这个时候女人掌权被众人盯着,仍然在并州有急时慷慨调派人手相助,甚至亲赴并州,派出亲女掌控大权,执掌战局。

巫江上那收获颇丰的一战,便是女侯之女亲自带兵打下来的。

并州种种,百姓看在眼里,对祁族镇江女侯赞不绝口,更是在一传十十传百后,编出一首童谣来——

北关寒,南山难,天女镇国安,悍女劈厉山。

北关安,山流川,天下锦绣繁,君恩漫江山。

这童谣一出,百官诧然。

谁都知道,北关和天女,指的是曾为大齐殒命的安华长公主,虽然安阴做了许多错事,但是不能磨灭长公主对大齐的恩泽。

而这位劈开厉山的悍女,自然就是镇江女侯了。

这首童谣将两位女子并列相比,一通夸赞,最后一句收尾,精妙的点出,大齐能得此奇女子,得此番繁盛,皆因遍布江山的君恩,无形中将龙座上的帝王捧上了最高的位置。

只此一举,便轻而易举的将之前对镇江女侯的不利流言全部覆盖。又因并州的事情越传越神乎,百姓甚至将女将军与刺史大人并在一起称赞,盛武帝原本是要嘉奖郑煜澄,如此一来,但嘉奖一方,将另一方放任不管,反倒不合适。

这才有了女侯的长安之行。

大齐唯一的女侯啊,多数人都没见过,一听这消息,都纷纷议论起来。

温幼蓉得知此事的时候,已是女侯带着人马抵达长安的时候,她足足愣了小半刻,手里的霜花冰糕都掉了,反应过来时,抓住郑芸菡逼问:“是不是你们!”

郑芸菡冲她边笑边挤眼睛:“许是女侯知道你要成亲了,来为你送嫁的呢?”

温幼蓉松开她,根本不带犹豫:“不可能。”

郑芸菡笑笑,不再多说。

然而,事情的走向很快超出了温幼蓉的预测。

郑煜澄当日没有带她进宫面圣,的确是没想过将功劳全都记在她的头上。

因为他要把功劳全部推给祁族,推给女侯,加上各方造势,促成女侯的长安之行。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在郑煜澄不遗余力的将能给祁族的功劳全部拱手相让后,当着满朝文武的面,不求任何赏赐与进阶,只求陛下心软,帮忙做一回媒,他想求娶女侯之女。

在盛武帝及满朝文武目瞪口呆间,郑煜澄简短而清晰的强调女侯之女是如何帮助并州百姓,又是如何几次涉险,顺带将女侯的大仁大义吹捧一通。

又道,他身为男子,竟让女子几次三番冒险,已然失了品格,并不敢担那些荣誉夸赞,但他对女侯之女,是真心的欣赏爱慕,若无祁族相助,无女侯之女的谋略和英勇,并州未必这么快完成任务,他知女侯爱女心切,未必会允,这才于殿上大胆恳求。

女侯早已变了脸色,诧然的看着跪在殿前的年轻男人。

她没想过,这个男人敢这样说。

这与普通求娶不同。

他利用传得沸沸扬扬的童谣,将厉山祁族、她这个女侯,甚至是阿呦摆在了一个高尚仁义的位置,却将自己置于卑微之地,最后更是求陛下赐婚证婚。

一旦婚成,他敢负阿呦,就不是一个男人负了一个女人这么简单的事情。

冲着童谣里将镇江女侯与安华长公主同比为大齐奇女子的地位,他就难从舆论里脱身。

盛武帝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笑着将球踢给了镇江女侯。

他虽为帝王,但也没有强定姻缘的道理,最多,是给这位女侯一些威慑,让她多考虑一些,也是给下方跪的笔直的年轻人多争取一些机会。

女侯神色莫测,最终没有当着满朝之面给出答案,但意外的没有将话说死。

郑煜澄这么一闹,少不得要被人议论。

散朝之后,盛武帝又宣女侯于勤政殿觐见。

走在宫道上,看着等在前面的年轻人,女侯神色阴晴不定。

郑煜澄的确在等她,见到人来,他恭敬作拜。

女侯负手而立,眼里有不加掩饰的嘲讽:“身为朝臣,竟在殿上妄求私念,忠烈侯府都是这样教养子嗣的吗?”

郑煜澄眸色清浅:“情非得已,晚辈只能如此。”

女侯笑了,夹着讥讽与鄙夷:“你以为请出陛下,本侯便不敢反对?即便是陛下,也没有逼迫臣子嫁娶儿女的道理。”

她别开眼:“你今日所为,简直将一个男人的脸都丢尽了。他日恐怕再难于朝中立足,更难争上游,所有人都会将你当做一个沉溺儿女私情的软蛋,就你这样,凭什么娶我的女儿?”

郑煜澄慢慢抬眼,并无羞恼急切之态。

“女侯……应是弄错了。”

女侯蹙眉,打量着他。

郑煜澄淡然道:“阿呦,我一定会娶。正因想娶她,所以才要叫所有人知道,我娶得是一个多好的姑娘。既是好姑娘,就不该受任何委屈。从前她没能得到的,我便是赔上一切,也愿意替她争取一次。”

女侯像是听了笑话:“什么叫她没能得到的,你又凭什么替她争取?”

郑煜澄正眼望向女侯,眸色里少了几分恭敬:“凭我喜欢她,只因喜欢她这个人。她或许有不足之处,但我依然喜欢。”

青年眸色凌厉,诘问一般:“晚辈也想请教女侯。你几次三番阻拦,甚至想对晚辈下手,究竟是晚辈真的不足以让女侯信任,将阿呦托付,还是女侯从来不想阿呦得到幸福?”

女侯脸色一沉:“你放肆!”

郑煜澄淡淡一笑:“晚辈已经说了,喜欢阿呦,是喜欢她这个人。但晚辈也想问女侯一句,你对阿呦的情感,有多少纯粹是出于对她这个人?在晚辈看来,女侯所有的感情都折损在另一人身上,以至于有了阿呦之后,对她的爱源自这个人,对她的恨亦源自这个人。”

女侯唇瓣轻颤,竟没说出话。

“在你心里,阿呦是那个人的女儿,所以你从没有想过,他不在后,阿呦只是你的女儿。”

郑煜澄喉头轻动,有些发涩:“若父债定要女偿,这些年来,女侯用爱恨半掺的手段,应当已夺回许多,晚辈今日所为,并不是为了让女侯在陛下面前被逼允诺婚事,只是想恳请女侯,纯粹的做一回母亲,晚辈希望,姑娘家出嫁该有的,阿呦一个也不缺。”

他扯出一个笑:“女侯和阿呦的母女情缘,早已被你亲手折腾的脆弱不堪,连女侯自己也清楚,您手中的筹码,只剩身生母亲的一个点头。可即便你不点头,就能再次掌控她吗?”

“身为母亲,你有权,也有资格断了这门婚事,但亦需知,此举之后,你与阿呦的距离只会更远,此后山高水长,你可能就真的失去她了。”

郑煜澄言尽于此,向女侯作拜,转身离开。

女侯在原地站了很久,直至一个内侍前来催促,她才轻轻点头,去见陛下。

第二日,陛下召忠烈侯及次子郑煜澄入宫觐见。

忠烈侯已知道儿子求娶镇江女侯之女一事,整个人都懵逼了。

他府里还储着一个,竟敢在殿上说这种话!

然而,当忠烈侯眼看着温幼蓉与他们一同出门,与宫门处与女侯车马汇合,又被女侯身边的护卫热情拉过去之后,终于冒出一个大胆的猜想:“她……她莫不就是……”

郑煜澄的目光自女侯方收回,淡淡道:“父亲无需多问,若能顺利定下婚事,儿子已然满足。”

忠烈侯气得不轻,什么叫他无需多问!他是亲爹!

温幼蓉全程都有些懵。

陛下为她和郑煜澄赐了婚,又因镇江女侯亲临,特许她们在新修的琼花玉苑行大婚礼,届时更是会以主婚人的身份亲临。

温幼蓉僵了小半刻,连谢恩都是被郑煜澄带着一起。

她不可置信的看向女侯,女侯眉眼微垂,从头到尾没看她一眼。

关于忠烈侯府和镇江侯府的婚事,毫无疑问的在朝中搅起一番议论,更有眼红郑煜澄此次立下大功的人,直言他这是在自毁前程。

当着陛下与太子的面,一心儿女私情,如何能当大任,最重要的是,求个亲求得男人尊严都没了。

这当中,又以镇远将军府几位大人镇定自若,稳得很。

一群无知之辈,比起二公子,忠烈侯府大公子名声不是更响?上将军府求亲那回,还不是做小伏低到了极致。

啧,他们忠烈侯府男人求亲的姿势都是批发的吗?

婚事既定,很多事情都要开始准备。

女侯此行,除了温震之外,恪姑姑和温家兄弟也在同行之列。

温家兄弟自不必说,恪姑姑亲自登门,对忠烈侯及夫人几日的照顾表示感谢,然后恭恭敬敬将温幼蓉请到了琼花玉苑住下。

那里是陛下赐给女侯暂居之地,亦是行大婚礼之地,成亲之前,温幼蓉应当住过去,而非住在侯府。

郑芸菡二话不说,带着婢女开始帮忙,又笑嘻嘻的拉着阿呦的手:“你且等一等,过几日二哥就去接你啦!”

温幼蓉被送到琼花玉苑,看着满眼的喜庆红色时,仍有些恍惚,只觉得不真切。

郑芸菡快忙晕了。

原本她久离长安初初归来,有不少约见的贴子要一一去赴,就连姑姑也召她进宫小住。

可是这些全都在二哥和二嫂的婚事面前暂时搁浅。

女侯能答应这门婚事固然是好,但更值得最高兴的,是阿呦成亲时有真正的亲朋好友相送。

有大哥大嫂铺垫,郑芸菡已然是筹备婚事的一把好手,加上舒清桐从旁协助,刘氏和刘萱被彻底的晾在一边,声儿都不敢出。

大婚之前,郑芸菡去了琼花玉苑一次,她有些担心阿呦和女侯的相处。

但真的来了,她才发现自己想多了。

女侯平日里几本不会出面,倒是恪姑姑和温家兄弟,乐呵呵的为她筹备所有出嫁的东西。

她看到了阿呦的婚服,那是经陛下特许,祁族的婚嫁服饰。

一般的嫁衣,上面都是花开并蒂这样的吉祥纹饰,可是祁族嫁衣不同,上面绣的是祁族的信仰图腾。

“这是女侯命族中活儿最好的绣工连夜赶至,快马加鞭送来的。祁族知少主大婚,都为您开心呢。”

温幼蓉看着那身嫁衣,扯扯嘴角,不置一词。

郑芸菡知道她与女侯的芥蒂不会说散就散,但是来日方长,她相信在二哥的陪伴下,此事一定会有转圜的那日。

这样一想,郑芸菡也不刻意去劝什么,反倒说起了大婚时的一些礼节,毕竟是陛下主婚。

得知祁族大婚,新郎新娘都要痛饮敬酒时,郑芸菡骇然道:“不可以!”

温幼蓉被吓到,憋着笑看她。

郑芸菡抱住她的胳膊,一字一顿:“你大婚当日,绝不可多饮!”

温幼蓉近来一直处于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里,碍于习俗,她无法与郑煜澄见面,此刻见到郑芸菡,那股熟悉的亲切和放松感,终于让她抓住了几分真实。

感觉真实了,说的话也真实起来:“怎么,怕我这次喝醉了,将新郎认成二哥?”

郑芸菡正要严肃点头,忽然愣住,脑子慢悠悠转了一圈,忽然生气:“温、幼、蓉,你早就想起你当初醉酒做了什么,是不是!”

温幼蓉一怔,太高兴,好像说漏嘴了。

郑芸菡一想到当时卫元洲也在场,将她过去的黑料看了个全,顿时面红耳赤:“你,你该不会根本没醉,就是故意那样的吧!”

温幼蓉忍不住笑起来:“我真醉了。”

醉了,一通胡闹,一夜好面,也想起来了。

只是没告诉她。

郑芸菡临到头来,竟与她生了气:“若非我提到,你还要瞒下去,我不相信你了!你切开也是黑的!”

温幼蓉笑了很久,郑芸菡气呼呼的走了。

她笑着笑着,竟自眼角溢出泪来。

倒也不苦。

七月二十,大婚之日。

长安已经许久没有这样隆重的婚事。

琼花玉苑宾客满席,热闹无比。

郑芸菡一身粉裙,笑容满面,像一只粉俏的小蝴蝶,没一刻消停。

为了方便,阿呦是直接从琼花玉苑东院出阁的,新郎闯门催妆,样样俱全。

温禄和温寿几兄弟今日完全从充当了娘家人的角色,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商量着怎么拦门。

待郑煜澄一身新郎冠袍,满面红光的被兄弟好友簇拥着过来时,温禄立马下令,阵仗瞬间拉开。

“新郎官,咱们厉山祁族守山河百年,打的是最嚣张的河盗土匪,咱们这个阵仗,你不拿点真本事,可过不去!”

刚放完话,一个清脆的声音便插进来:“二哥别怕!”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俏丽美艳的小姑娘挤到新郎官身边,威风凛凛,扬手一挥,披帛染香晕开,霎时间,她自大嫂那里借来的人已经就位。

郑芸菡叉腰:“你们有守山河打悍匪的精兵,我们也有镇边关,杀恶敌的悍将!”说完,她已经跳起来:“嫂嫂最宠二哥,怎么任由这群憨憨将二哥拦在外面呀!”

小姑娘闹起来,能将天都捅破,气氛瞬间被带到最高点。

郑煜澄朗声笑着,双方喧闹一触即发。

屋内,恪姑姑守在含泪笑着的少女身边,亦忍不住落泪。

她至今还记得少主被从废墟下拉出来后,那副生不如死的样子。

一转眼,她已出嫁,还是这样热热闹闹,风风光光。

温禄等人很快被攻破,这些成婚俗礼闹过之后,就是正经的大婚礼了。

郑煜澄携温幼蓉抵达礼台时,盛武帝已高坐首位,再往下,才是侯府两边的亲长。

仪式开始之前,内侍忽然出列,宣读了一则旨意。

这道旨意,令所有临席宾客无不惊呆。

镇江女侯竟然上表,愿在长女大婚之后,将侯爵之位传给她,由她任新的镇江女侯,陛下不仅允了,还在长安赐下一座镇江侯府。

内侍宣读完旨意,走到温幼蓉面前,掐着细声道:“女侯,接旨吧。”

温幼蓉挡在面前的团扇早已落下,怔然望向座上。

昔日女侯,今日破天荒没有作冷硬打扮。

她一身妇人华服,端坐在上,许是因为打扮更添柔美,温幼蓉觉得,她今日与从前,判若两人。

旨意已下,断不会再收回。

席间都炸了。

婚宴上袭女侯爵,这是古往今来都没有的特例!

一时间又有些看笑话的。

这到底是忠烈侯府娶媳妇,还是她镇江侯府迎侯君啊?

旁人想得到的,忠烈侯当然也想得到,一瞬间脸色变得十分精彩。

可这些人里,并不包括郑煜澄,他含着浅笑,温声道:“还不接旨?”

温幼蓉接旨的动作有些僵硬,郑芸菡原本还担心她因为开心,所以婚宴上会多喝,可她想多了。

一直到晚间洞房,温幼蓉都没说过什么话。

恪姑姑守在她身边,并未打扰,她知道,有些事情得两位女侯自己想明白。

夜色降临时,郑煜澄载着一身酒气走了进来。

得陛下恩准,他们大婚的洞房,也选在琼花玉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十分给祁族脸面的一件事。

一只漂亮的手伸过来,试图将圣旨拿过。

温幼蓉指尖一紧,转头看到他,又笑着松开。

郑煜澄将圣旨放在枕边,握住她的手:“可有话要说?”

她轻轻点头,可还没张口,眼泪就先流出来了。

郑煜澄失笑,唤来早已等在外面的久安,将热水张罗好,拉着她坐到屏风后。

他随手帮她拆去头饰,散下长发,在她面前蹲下,漂亮的手指轻轻拭去她的泪珠,用温热的帕子轻轻给她擦拭脸颊和手掌。

恍惚间,温幼蓉感觉回到了当初在并州的那个晚上。

面前的男人也是这样细心照顾她,让她久受侵扰的睡眠难得安宁。

新娘子忽然扑进怀里,郑煜澄立马顿住,含着笑慢慢的合拢双臂将她抱住,声线清润:“怎么了?”

她吸吸鼻子,松开他时,唇角勾起,玩笑夹着没能压下的哭腔:“怎么办,这下,是你给我当侯君了。”

他笑道:“能与你结为夫妻,我并不介意当什么。”

温幼蓉低低笑着,收拢情绪后,伸出手指轻轻捏住他的下巴:“当陪吃陪睡的小奴隶,也可以吗?”

郑煜澄见她神情舒缓,便知她已从之前的情绪走出来,至少这一刻的情景,足够让她走出来,专心做点别的。

他酒劲上来,忽然抱起她大步走向床边,轻轻放下。

重重的身躯压上来时,温幼蓉泛红的眼溢着笑,扭头躲开:“你一身酒气,有些难闻。”

郑煜澄有生以来第一次浑身着火,平日里的温柔斯文悉数撕碎,哑声道:“我难闻,但你可口。”

她愣了一下,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眨巴,大概没想到他能说出这样的话。

红帐落下,金钩轻晃,朦胧的烛光氤氲一室春意。

喘息间,少女低声道:“我不可口喔,有人说,我切开是黑的。”

短暂的静默里,紊乱的呼吸声和唇瓣交缠的声音搅在一起。

男人呼吸急促,语气却真诚:“胡说,明明是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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