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有些感叹。
每个人,都只会看到另一个人光鲜的外表,却不会看到他们背后留下的汗水。
用一句老话来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题名天下知。
国外就是好,街上都没什么人,果汁很快就上来了。
咬着吸管,林夏问靳夜,“刚刚坐车干嘛。”
靳夜浅笑了一下,“刚刚看你的样子像是很累了,正好前面那条街没什么好逛的,直接坐车过来。”
“刚刚那条街是有名的黑人区么?”林夏好奇问道,对那边来这里之前她特意上网搜了一下。
因为陈清知道她要过来,经常告诫她晚上不要一个人单独出门,纽约这边黑人犯罪率高,吸毒放火、是杀人抢劫,还有很多小偷,简直是让人防不慎防,一定要警惕。
林夏虽然记在心里,但是也没怎么担心,毕竟她还有大杀器,随身空间嘛。
而刚刚坐在车里,经过那黑人区时,路上也是车水马龙,两侧高楼鳞次栉比,路边也是人来人往,一派歌舞升平的模样。
和她心目中破败肮脏的黑人区形象大相径庭。
但是她也明白,她能够看到的,也只是商业区街景一隅,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从接到转角处冲出一个拿着刀吸毒的黑人,然后冲过来杀人劫财夺命。
要知道,在美国杀人是不用处死刑的。
一天下来,美国能看的地方两人都走遍了。
和心爱的人握着手,或漫步在人群中,或在中央广场上看飞起来的和平鸽,只觉得岁月安稳。
旅游杂志上说,“在这里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必惊奇,因为这是纽约。”
纽约,就象一个光怪陆离的博物馆,最现代与最古老的、最文明与最愚昧的、最高尚与最丑恶的、最繁华与最荒凉的、最富有与最贫困的,最时髦与最守旧的……一切现代物质与精神的产物,都在这里肆意展示它们极端的形态。
坐在靳夜的车里,林夏心里慢慢的品味着今天的收获,有种想写下什么冲动。
看她那个样子,靳夜笑道,“怎么样,有什么感想了?喜欢纽约这个城市么?”
窗外,是绚丽夺目的城市,灯火通明,纸醉金迷。
曼哈顿炫目的玻璃钢筋摩天楼群中,夹着一块绿得象桌球布的中央公园;华尔街、百老汇衣冠楚楚的繁华背后就是四十二街**的骚乱;闹市区里车快得吓死人,行人也不理会红绿灯,还有送外卖的破自行车,在车流与人流之间横冲直撞……
再去看一眼纽约地铁,墙上到处是胡涂乱抹,扑鼻一股尿臊味,钢梁上滴着锈水,轨道间腌着死老鼠,活脱脱一个杀人越货的绝佳场所。
但是,这个脏兮兮乱糟糟的钢铁怪物却是全世界运载效率最高的一个公共交通系统:25条线路、468个车站、几乎覆盖市区每个角落、票价便宜、准点守时。
而她,不过是这个世界最渺小的人物,在底层苦苦挣扎,不想窒息。
林夏想了想,歪着头道:“不知道,形容不出来这种感觉。”
对纽约的感觉无法用单纯的喜欢或者不喜欢来形容。
看着窗外一闪而逝的楼房,林夏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全世界的人对它如此推崇。因为,在这里,你说不出对它的感觉,却又无法不被它吸引。
它的美和丑,它的丰富和单调,它过分张扬的自由和过分警觉的谨慎,都在一个城市表现的淋漓尽致。
纽约,时而衰老得象一个走不动路的老人,时而又焕发出毛头小伙的活力;时而残酷得像一部绞肉的机器,时而又温情得象老祖母的微笑;时而像春花般娇艳欲滴,时而又透出秋叶的索寞……
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
所有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荣辱兴衰,都在同一个时间空间里,百态俱陈、百味兼备。
“难怪它有天堂和地狱之称,它真的当之无愧!”最终,林夏的种种情绪,化作了一声叹息,“也许,这就是它的魅力所在。”
走了一天的路,林夏实在没有精力了,冲冲洗了个澡,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完全没有倒时差的概念。
第二天,当她神清气爽的起床下楼,靳夜已经做好了早餐。
“今天气色不错嘛。”从报纸上将头抬起,合上报纸,对着林夏笑道,“快过来吃早餐吧。”
林夏真的是饿了,看着面前的精致而丰富的早点,食指大动,“好好吃的样子。”
“昨天睡的不错嘛。”靳夜一遍吃着煎蛋一遍淡淡道,“我会在这边住段时间,等你熟悉了环境,我就去请个菲佣,顺便也让她陪你,毕竟这边治安虽然好,我还是不放心你一个人住。”
知道他来这边是有正经事,林夏忙点了点头,“你有事就去忙吧,只是菲佣什么的会不会太夸张了,我也会做饭的,自己动手完全没问题。这次回老家,昕姐也有教我们几招防狼术,一个人住完全没问题的。”
“你一个人住我不放心,这事儿就这么定了。”靳夜淡淡道,径自做了决定。
接下来,两人又出门玩了一天,比昨天好一点的是,今天几乎没有走什么路,都是坐船或者坐车,林夏玩的舒坦,又不累,很轻松。
等晚上回家后,靳夜已经让人办好了她的离校手续。
总算不用和那几个人住在一起,林夏松了一口气。
她真的有点不知道怎么和,像她这个年纪,又对她有敌意的女孩打交道。计较吧,自己都三十岁了,和小女孩计较什么。不放在心上吧,这一天到晚在一个屋檐下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对双方都是种折磨。
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她可不想让自己找罪受。
林夏可是很珍惜自己这有限的生命,况且租一栋这样的小楼房,现在的林夏也负担的起。所以就算靳夜当初没有买下这房子,她也打算之后自己出去找房子住。
终于开学了,虽然已经对美国高中的课程有了心里准备,但还是没有想到它会这么简单。
在拿到课程表的那一刻,林夏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迫于高考,国内高中生将虚席当做任务,而升学率和招生情况,更是让学校和老师拼命压榨学生。而与之完全不同的是,美国的高中生所学习的课程都是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美国的高中,是没有和中国一样意义的“班”,但有年级之分。
高中是从9年级开始(即中国的初三),一共读四年,林夏她们现在正是第11年级。
美国高中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执行标准,每所学校所实施的教学准则也就不一样,所提供给美国高中生的课程也不一样。
之所以说美国的高中没有和中国一样的“班”,是因为美国高中的学生可以自己从一大堆的课程当中选择自己的课程表,也就是类似中国大学上课那样。
因为上辈子读过大学,林夏很适应这样的上课方式,根据你的课程表,到不同的课室上课。
和你上历史课的同学不一定会和你一起上英语课,如果你在某一个科目已经超过了同一个级的水平的话,你还可以到高一级的班上课。
林夏的课表都是和靳夜商量过,以她的兴趣为主,加上主要学习英语为辅导。
如果这个学期下来,她的数学能超过同级人的水平,那么她就可以和高年级的学生一起上统计学。
而且因为有靳夜的建议,所以林夏选的课都是比较偏的,也就是说,如果运气不是非常差的,说不定一个学期下来,她都遇不上宿舍的那几个人。
并且和国内一样,国外也有选拔人才的制度,很多课分荣誉课和普通课,前者即国内的实验班,内容、进度和难度要大。
初中成绩在b以上的学生可进荣誉课,必须由初中任课老师评估,学生申请,家长签字同意。也就是说,即使b以上的学生,自己决定是否上荣誉课,而不是像高中一样,一切都由学校决定,学生没有一点儿人权。
学生将来大学如果读文科,或者学生想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其他方面,他就可以不上数学或化学的荣誉课。课程表上有咨询老师、所有科目主管老师和校长的电话。有问题,可打电话询问。
而美国高中和国内大学一样,都是学分制,每个学生按照学校提供的课程表选择7个课程。
这是林夏第一天上课,她们算是中途的插班生,别的学生已经开学两个多星期了。
学校主管老师将她带到班级之后,像学生简单介绍了一下她,然后就笑着让她做一个自我介绍。
看着周围金发碧眼的学生,一个个眼中满是惊艳好奇和打量,还有学生交头接耳起来,底下嗡嗡嗡的,上课老师简单说了一句话,让下面学生安静了一点点。
林夏笑着上了讲台,简单的的介绍了一下自己。
她的英文发音并不标准,但态度大方自然,和以前来到留学生很不一样。当她落下最后一个音之后,下面响起了掌声,还有几声响亮的口哨。
“hey,美女——”甚至有人用怪模怪调的中文来和林夏打招呼。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