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觞气得不由得笑起来,“你这个混混倒是会打蛇随棍上,我们本来要杀你的,你倒是给自己脸上贴金,想让我们留下你,你有什么资格。”
瘦子嘿嘿一笑,“咱们兄弟也就是混饭吃,朝不保夕的,若是能跟着老爷,一定出全力办事,绝对不偷懒耍滑。”
萧闲却没什么兴趣,这种三教九流的江湖人,多的是,他不会让他们跟着的。
沈明珠却道:“跟着我们也是朝不保夕的,哪天说不定命就没有了,你还想跟着吗?”
瘦子听闻音知雅意,立刻就道:“想的想的。”
沈明珠微微颔首,却道:“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别人派了来做卧底,想伺机刺杀我们的呢?”
瘦子一听,脸色一变,慌忙摆手,“不会的,不会的,咱们兄弟常干这行的,官府都有记录的,大小姐不信可以去查查,我们就是做梁上君子的,不做杀手刺客的事儿。”
高胖子喊起来:“你把咱家告诉人家不就行了。”
沈明珠微微一笑,这胖子看起来憨憨的,可一说话倒是在点子上。
古代人都是注重家族的,尤其注重孝道和子嗣,一般人若是父母和儿子被人抓去,几乎就没有办法反抗了。
他们要投诚,没有更好的办法,这就是最可信的。
瘦子愣了一下,立刻就笑道:“这倒是好办法。”
沈明珠摇摇头,“可我对你们家在哪里不赶兴趣,我倒是对另外的事情感兴趣。”
瘦子恭敬地拱手,“大小姐,您说。”
“这样吧,你先给我们露一手。”她指了指桌上的那一只茶碗,“你过来将它拿走,我看看你有多快。”
瘦子心下得意,这可是小意思。
不过他踏前一步之后,立刻就觉得不对劲了,屋子里所有的人都盯着他。
尤其是大小姐旁边的那个男人,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若是自己贸然靠近,说不定会被他的杀气给干掉呢。
万一他当自己是刺客,伺机接近大小姐要刺杀,将自己做掉,那岂不是得不偿失了。
他犹豫了一下,“能不能把桌子离大小姐远点。”
他倒是机灵,离大小姐远点,就离王爷远点。
流觞笑了笑,得了沈明珠的应允,就上前将桌子搬去了门口。
那杯茶还在上面,七分满,却一点都没有溢出来。
看得那瘦子和胖子都暗暗赞叹不已,果然是好身手。
瘦子心里喊道废话,要是身手不好,老子早就跑了,岂能被抓了来。
因为不是要偷东西,而是要尽最大努力,让别人看看他的本事,所以,这不是看结果,而是看过程的一个考验。
碧云几个好奇地看着,还没有见过这样的小偷呢。
平日里在路上,有时候听见有人喊钱袋不见了,被人顺走了之类的,通常都是丢的时候不知道,丢了之后才发现的。
那些偷儿的本领真的那么高吗?
竟然能做到从人家身上拿走了东西,别人都没有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