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七十九章尼克斯
二楼大厅,不少观战的米国特勤员义愤填膺。
门口的那些米国大兵都是此次随行的外围保镖,唯有他们才是捷克邦的真正贴身保镖,现在见到飞鹰兄弟肆无忌惮的屠戮他们手足,个个都怒吼着向捷克邦请战,希望可以增援门口的兄弟。
捷克邦当然知道林浩轩没给他面子,还特意给他下马威。
他双眸血红咬牙切齿,但还是理智的制止他们道:“如果我们主动出击,就要经过门口的那片开阔地,就会被对方任意射杀,就算我们能冲过去,也是死伤惨重,所以我们不能主动出。”
“我们要等,等林浩轩他们进来再说!”
杀伐终于停止,林浩轩耸耸肩膀向程家走去。
他连看都没看那个满脸涨红的白人,飞鹰兄弟也相续踏过尸体跟上林浩轩,白人忽然从愤怒中反应过来,追到林浩轩身边喊道:“no,no,林浩轩,捷克邦先生只想见你,其他人不能进去!”
林浩轩嘴角流露出一抹讥嘲,扫过横在自己面前的白人笑道:“我来的是程家,而不是捷克邦先生家,我去哪里,我兄弟当然跟着我去,如果你势要阻挡我前进的步伐,你可能会有两个结果。”
白人微微愣然,脱口而出:“哪两个结果?”
林浩轩从乔永魁手中拿过一把短枪把玩,随后漫不经心的回答:“要么让多管闲事的捷克邦先生把尼克斯押出来,要么你成为阻挡我进去的尸体,我给你三秒钟时间考虑,考虑让路或者死。”
白人气急败坏,想说些什么却又不敢挑衅林浩轩底线。
就在这时,他的耳麦轻轻响起,随后他向林浩轩点头道:“好,你们进去吧!”
林浩轩看其神情就知道是捷克邦让他放行了,对方的连续退让更让他心生警惕,于是淡淡回道:“竟然捷克邦先生如此通情达理,那我就给他面子见见他,永魁,待会让兄弟们把车开进来吧!”
乔永魁点点头,随即打出电话。
十余秒后,捷克邦在大厅亲自迎接林浩轩。
看着林浩轩深不可测的眼神,精干老道的捷克邦感到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寒意,跟各种各样的人都打过交道的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就好还是不要再跟林浩轩兜圈子了,否则,也许会有可怕后果。
捷克邦脸上挤出浓浓的笑意,大步流星的走过来:“岐少,我相信,在你踏进程家大门之前,你一定对我有所了解,没错,我就是捷克邦,不仅是米国派来灵湾使者,我还是程家花夫人的好朋友。”
林浩轩不动声色,但迅速给捷克邦下了个判断:笑里藏刀!
捷克邦顿了顿,他似乎是在等林浩轩领会他话中蕴藏的含义,又似乎是在考虑措辞,然后他沉声说道:“岐少,听说因为昨晚一桩惨案,你不仅杀了不少米国侨民,而且今天还要找程家晦气?”
林浩轩自顾自的拉了把椅子坐下,毫不客气的反击道:“捷克邦先生,请你注意,我昨晚杀的是手持重武器的黑帮分子,至于是哪个国家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挑战了我的底线都必须死!”
林浩轩的话,让捷克邦身边的人渐起怒色。
停缓片刻,林浩轩继续开口:“其次,也不是我找程家晦气,我从黑帮分子身上得到消息,他们的领队尼克斯就藏在程家,所以我才先礼后兵来程家要人,谁知,程家却执迷不悟包庇凶犯!”
花夫人按捺不住,出声喝道:“一派胡言!”
林浩轩看都没有看她,继续盯着捷克邦道:“让我更没想到的是,程家竟然请了捷克邦先生来调停这点小事!看来捷克邦先生还真是有空,四处做和事佬啊,可惜门口横死了那么多米国大兵!”
捷克邦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沉声喝道:“岐少,我们死伤那么多士兵就是因为你们无法无天,我那些士兵在程家把守,你们不仅无视其私有性还执意擅闯,告到法庭足于枪毙你千次万次!”
林浩轩不置可否的哼了声,冷笑着回答:“捷克邦先生,不要扯那些法律,你该知道那都是无稽之谈,我只知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你们如果恼怒我杀了米国大兵,尽可以放马过来对付我。”
“但是,我依然要先找出尼克斯!”
捷克邦脸色阴沉,却一时找不到话反驳。
花夫人踏前半步,气势汹汹的喝道:“林浩轩,别欺人太甚,花家被人灭了门,你就借机来找我晦气,不仅杀了在一品大厦的米国侨民,还来我这里找什么尼克斯?告诉你,这里没有尼克斯!”
林浩轩冷眼看着女人,一字一句的道:“有没有不是你说了算,要等我兄弟搜过才算,花夫人,你最好祈祷别让尼克斯被找到,更别让他招供出你,否则,我会拿你去祭祀花家和我兄弟英灵!”
花夫人有捷克邦撑腰,不甘示弱的道:“你敢?这里是程家的地盘,我说没有尼克斯就是没有,你区区黑帮分子,有何能耐敢搜程家?可有法院批文?就是我答应,程家上下也不会答应。”
林浩轩目光凝聚,淡淡道:“除了你,还有谁不答应呢?”
花夫人眼神鄙夷的盯着林浩轩,自我优越的喝斥道:“你不外是个大陆客,还是黑帮分子,有什么资格搜程家?只要我打个报告去朝都,你们这些人渣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一群穷疯了的土包子!”
林浩轩脸上没有丁点愤怒,冷冷开口:“幸亏我不打女人,否则你现在就是一具尸体!
告不告状是你的事,搜不搜人是我的事,永魁,传令下去,给我细细搜查程家,谁敢阻挡给我就地正法!”
乔永魁等人拔出短枪,齐声应道:“是!”
花夫人眉毛轻挑,向程家保镖喝道:“拦住他们!”
保镖们微微迟疑,最终举步向前。
林浩轩回头望向神情矛盾的他们,冷冷喝道:“先礼后兵!你们都是无辜的人,最好不要听从花夫人的指使企图阻挡,我连米国大兵都杀了十几个,更别说你们这些打份工的保镖,明白吗?”
程家保镖们脸色巨变,下意识的收回脚步。
花夫人眼里射出歇斯底里的怒火,在自己家里被人羞辱成这样传出去岂有脸混?她正要说些什么反击时,一个声音似近实远的从楼上传来:“夫人,连累你们了,不用再庇护我了。”
听到这个声音,林浩轩的杀机随之挑起。
那个声音,林浩轩就是化成灰也记得!
追击花梓凉还对自己喊‘等你’的人,无论他是不是真正的幕后指使人都没关系,总之他手上沾染了累累血债,唯有用死用鲜血才能洗刷他犯下的罪孽。
林浩轩抬起头,向楼上走来的人望去。
三名彪悍傲然的中年男子,后面两人是长发飘飘的白人,他们黑衣黑鞋,每个人都有双狼一般的眼,每个人行动都很矫健,习惯在黑暗中出现做事的,无论是人还是野兽,都比较神秘可怕些。
只有在黑暗中才会出现的人,多少总有点见不得人的地方。
最后走出来的一个男子却是个黑人,他穿着纯黑的夜礼服,白色的丝衬衫,配上黑色的蝴蝶结,钻石领针在灯下闪闪发光,他的装束风月场所的豪客完全没什么两样,正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
他的脸色苍白,眼睛深陷下去。
他看着人看着物时,无论看多久,都绝不会眨一下眼睛。
还有他的手,苍白的手,指甲修剪得很短,很整齐,手指长而瘦削。就因为这双手,这双眼睛,林浩轩对他说出来的每个字都绝不怀疑。
因为林浩轩从未看见过一双如此稳定的手。
他的腰上还耀武扬威的别着两把枪,枪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双苍白却稳定的手再加上两把装满子弹的枪,那绝对会是人间杀器,所以原本愤怒的林浩轩收敛起杀机,他要慎重对待这个人。
今天早上,花夫人就把一品大厦的情况告诉了尼克斯,后者也遵从花夫人的劝告躲在卧室,当然也自始至终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在听到捷克邦要为他撑腰时,他几近哑然失笑却任由其折腾。
正如林浩轩所说,他也没想到捷克邦吃饱了来管江湖恩怨。
但这份不以为然却没有撑多久,当看到林浩轩尽情屠杀米国大兵时,些许的民族感让他蠢蠢欲动,等程家压制不住林浩轩的时候,他就再也按捺不住走了出来,使枪的人总是善于掌握主动性。
与其被飞鹰兄弟搜出,还不如自己主动出来。
他对付敌人,从来不用找什么掩护体,也不用躲在阴暗角落,无论任何厉害的角色,他都可以面对面的较量,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手,相信自己的枪,正如林浩轩相信自己可以杀掉尼克斯。
在尼克斯的背后,林浩轩还见到了程芳玲,显然是她帮忙着匿藏尼克斯,这个打扮时尚且向往西方的女孩,在见到林浩轩波澜不惊的眼神时止不住的挺挺胸部,随后向他砸出一个不屑鄙夷的眼神。
在她心里,林浩轩他们都是下等的人,穷人。
上流人家被下等人打搅平静生活,她自然没有什么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