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节发现
投票的结果正如艾修鲁法特曾经预测的,克莱儿得到了最多的票数。*顶*点*小*说 x.
如果这里是商会,那么恐怕大家在背地里直呼上当,表面上却不得不向胜利者表示恭贺。但是很遗憾,这里是混沌部落。
混沌部落里,只有习俗,没有法律。这句话有多重意思,其中一个是:只要你够强,那么一切规矩都束缚不了你。
公开表示反对的正是原先最有希望在选举中获胜的那一位,当然,这很正常。他叫做弗林特,算是部落里一个很有潜力的年轻的混沌战士。他在上一次战斗中杀掉了四个恐虐的信徒从而赢得自己的混沌盔甲,而这一次,他又在夜战中干掉了两个对手——都是混沌战士。这是一份了不起的功绩,虽然说这种功绩只怕还不够被欢娱王子提拔为神选战士,分享她的神恩,但是却也距离那个目标比较接近了。
可以不客气的说,如果他能再赢得那么一、两次战斗,那么只要他不死不残,那么成为神选战士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这也是他激烈反对的原因。因为一个显然的可能性是:如果他作为部落首领向欢娱王子献上这一次的胜利,或许他就能直接成为神选战士了。
没错,作为首领,就是有这种特殊的待遇。因为在这方面,邪神的概念和南方社会的普遍概念也很类似:部下的胜利就是首领的胜利,部下的成绩就是首领的成绩。
上一次打败恐虐战帮的战斗中,阿索文的三个魔法几乎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哪怕阿索文什么都没做,只要他赢得最终胜利,他得到的光荣和神恩一点也不会减少。
有一种对此现象的讽刺说法很形象:打仗的是士兵,但国王会成为英雄。
“这是作弊,为什么是那个小丫头被选上了?他连混沌战士都不是!”
“这是一场公正的选举。”穆尔用很坚定的态度回答道。从这一点来说,那个魔法胸针确实物有所值了。“如果有人觉得其中有弊,我并不介意把所有的东西拿出来,让大家检查一番。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弗林特,你也给克莱儿投了一票。”
“这次选举无效!”弗林特根本不管对方说什么,也没兴趣去寻找什么作弊的证据。“那个小丫头有什么资格代替阿索文领导我们?!”
“那么你觉得,有人更合适了?”有人开口了,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因为说话的是艾修鲁法特,部落里的厨师。
“当然!”弗林特的气势一点也没弱下去,他扭头面对这个打岔者。
“比方说你?”艾修鲁法特问道。
“没错。”弗林特傲然回答。这也是符合混沌的思路的。混沌可没有那种扭扭捏捏,欲迎还拒,曲线迂回的说话方法,能得到的东西就要去得到,而且不惮说出来。当然,如果你的自信属于那种毫无道理的类型,那么你马上就得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
艾修鲁法特刚才在边上看了一小段时间,所以现在也知道大体的情况了。这位弗林特明显是一号种子选手,可惜他虽然是一号,却也没有和二号、三号拉开什么明显的距离(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这种选举和争执,直接就他上位了)。此时此刻,除了他之外,其他人大都保持沉默。有些人应该是有着和弗林特同样的想法,但是却没有像他一样无法无天,直接无视自己刚才对欢娱王子发下的誓言。另外一些人原本机会也不是很大,反而干脆等着看看能不能来一次浑水摸鱼。
“合适不合适,比一下就知道了。”艾修鲁法特说道。“比方说,现在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如果你觉得你合适,应该能解决吧。”
“什么问题?”大感意外的不止是弗林特,连穆尔都吃了一惊。
“卡扎尔的巡哨部队估计很快会抵达这一带。”艾修鲁法特耸耸肩,回答道。“不能把他们全部消灭,我们恐怕就完了。”
“这不可能!”好几个人同时叫出声。
“回来的路上,我看到了很多的食腐鸟……多的就像天空上的多了一片云。这不是我跑得很远才看到的东西。”艾修鲁法特耸耸肩。“大家说,这说明了什么?”
“这个……”穆尔踌躇了一下。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是这种现象实际上只有一种解释。
“他们被咬上了,而且在最终被消灭之前,逃了足够长的路。”艾修鲁法特说道。“我猜原本是分路朝不同方向走的,但是后来却逃到这附近来了。大家可以假装不知道,或者认为欢娱王子能够从敌人的眼皮底下庇护我们。但是我不觉这是一个好主意。”
“我有一个提议,所有觉得自己更加合适暂代阿索文的人,都可以去试试干掉卡扎尔人的斥候队伍。”艾修鲁法特说道。“我觉得这是证明自己能力的最好方法。卡扎尔的斥候队伍,一般是五到十五人。”
他说完这番话,所有人都安静了下去。说来也奇怪,这个叫做艾修鲁法特的南方佬明明只是一个厨师,但是说话之间却自然有一股威严在内。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对他的提议进行反驳。哪怕是弗林特也闭上了嘴。
干掉几个斥候——从字面上来说,这自然是简单的事情。斥候通常都是掠夺者,而一个混沌战士是没理由打不过一个掠夺者的。但是,问题关键是,斥候后面是卡扎尔的大部队。
卡扎尔部落的兵力,至少也超过他们十倍。而且更糟糕的是,现在卡扎尔人能够把所有的力量都拿出来对付他们,而不必担心其他什么东西。
打败一支斥候部队是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如果让斥候中的一员逃回去,那……恐怕就会变成一场悲剧了。这种众寡悬殊的战斗完全没有任何希望,更别说此时连部落里唯一的魔法战力,也就是阿索文都躺下了。
但是不打又不成。虽然说他们尽力的掩盖了战场。但是那也只是粗粗的处理了一下,只求短期内能掩饰。如果真的让卡扎尔人找过来……嗯,人家也是正儿八经的掠夺者斥候,怎么可能看错这种东西?
“让我来!”在犹豫中挣扎了几秒钟后,弗林特终于做出决定。他伸出一只手,用小刀在胳膊上划下一道伤痕,将鲜血滴落在祭坛之上。这是血之誓言,非寻常可比。“我向欢娱王子起誓,我将用实际成绩来证明我的能力!”
他知道这个誓言意味着什么,混沌的法则是很严酷的。如果他失败,他将一无所有,哪怕幸存下来也永无出头之日。对于失败者,邪神从来是残忍无情的。如果他失败却幸存下来,无论日后多么痛苦地挣扎着试图赢取荣耀,混沌诸神都不会再将目光投向他这个卑微的受诅者哪怕一瞬。
但是,他无论如何也不甘心这样一个机会在他面前错过。
发下这个誓言之后,任何人都不再说话。就算是克莱儿也站在一边,默认了对方。在短时间内,弗林特确实已经获得了他需要的权柄。“我要二十个人。”弗林特说道。这个数量很合适,这次行动并不是人越多越好,因为人太多反而会让他们更容易被敌人发觉。
“你,要和我一起走。”他的目光停留在艾修鲁法特身上,恨恨的说道。凭借一种直觉,他已经知道这一次选举什么的肯定是这个南方佬搞的鬼。靠克莱儿这个小丫头是想不出这种诡计的,而这些南方佬——每个人都知道,南方佬几乎都有那么一堆花花肠子。
艾修鲁法特耸耸肩,做了一个“无所谓”的手势。
……
一队人马出现在战场的边缘。
这里,正是发生昨夜那场成功突袭的地方。经过粗粗整理之后,尸首都被掩埋了,但是这实际上只能隐藏很短的时间。混沌的领土内有很多嗜血的生物,哪怕是老鼠,都不会拒绝一顿免费的血肉大餐。尚未消散在空气中的血腥味引来了这些小兽,他们中有些已经挖开并不厚的泥土,开始享受美餐了。
这种情况原本是无所谓的。因为掩埋尸体的真正用意是为了防止食腐鸟。因为真正会引起麻烦的是那些食腐鸟类——这些鸟儿聚集在一起,如乌云一样密集,能够被很远的地方所观察到。
其实时间长久了,尸体自然而然会被各类野兽拖出泥土之外。但是,阿索文也没希望能拖多长时间,只要能坚持了五天十天就够了。在他原先构想里,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但是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先是他自己挨了一斧头,受了重伤——这也罢了。但是更糟糕的是另外一队被卡扎尔人追逐的漫走猎手残兵居然一路慌不择路的逃到了这里来,然后,他们居然发现了这个原本不会被发现的战场。事情到这一步,也许只能说天意了。
这队人马数量不多,只有十几个人。和所有的野蛮人一样,这些人都留胡子,积发辫,身上穿着狼,熊等其他一些叫不出名的野兽的皮毛,。但是和其他的野蛮人不一样的是,他们健硕的身躯布满了错综复杂的伤疤(有些伤疤甚至是刚刚产生不久的),强健有力的手臂上都戴满了粗陋的珠宝。
只有刚刚取得丰厚战利品的胜利者才会打扮成这样。
他们中有一半穿着混沌盔甲,特别是领头的那一个。他身上穿戴着一件造型与众不同的盔甲——稍微看一眼就知道,这副盔甲更加精致,更加轻巧,而防御能力却更好。盔甲的胸甲部分刻画着恐虐的印记。所有和混沌势力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这件盔甲的意义绝不限于盔甲本身,而是意味着他远远高于普通混沌战士的身份。最起码也是一个混沌冠军才能从邪神那里拥有这样的馈赠。
此时此刻,几个掠夺者已经跳下马匹,到坟堆那里直接用手挖掘起来。坟埋得不深,所以很容易他们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主人,”掠夺者马上做出了回报。“是漫走猎手部落的人。”
“真有趣。”领头的那一位轻声的自言自语。“居然有人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攻击漫走猎手的幸存者?是谁呢?难道还有我们不知道的部落在这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