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化身为地(1/1)

侍剑犹豫片刻,稍稍往前走了一步,警惕地看着罗岚说:“不准抱我啊!你先练地之斗气,再练金之斗气,然后是水、风和火。你的炎黄之魂是基础中的基础,跟炎黄之魂比,连祖剑都是外物,所以你要练好地之斗气,不然成就有限。”

罗岚点头说:“我原本也是这么想的。”

小罗莉侍剑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你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你懂什么是土地吗?懂吗?”

罗岚被她气得笑了起来,伸手说:“我真想捏捏你的脸蛋。”

侍剑一挺胸,得意洋洋地说:“你捏不到我!”

罗岚头疼起来,甚至怀念起那个古板的“仙人婆婆”,这样的侍剑让他又爱又恨。

不过侍剑完全是孩子的心性,转眼就认真地说:“为了更好地让你领悟土地的特性,我准备演化剑天地的一角,让你亲身感受一下什么是土地!你先闭上眼!”

罗岚闭上眼,不多时,侍剑动听的童声传入耳朵:“好了。”

罗岚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荒漠,而他自己变成了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半空飘扬。他漫无目的地随着轻风飘啊飘,无论怎么努力,全都白费。

作为一颗尘埃的他,连轻风都无法抵御。

风停,罗岚缓缓落在地上,由灰尘化为沙粒。

轻风吹过,沙粒只是晃了晃,发觉原来能站住是这么快乐的事情。沙粒的周围布满了各种沙子,或大或小,或方或圆。沙粒们连在一起,却处处都是缝隙。

起大风了,沙粒被大风吹动,贴着地面向前滚动,沙粒焦急地挣扎,但在强风之下,他和尘埃并无不同,又一次被吹上天,被吹得更高,更远。

作为一颗沙粒的他,在强风之下束手无策。

强风带着沙粒飞远,最后被森林挡住,落入小溪中,由沙粒变成石块。

拳头大小的石块欢快地接受水流的洗刷,因为现在强风已经无法吹动他。

石块沉浸在水中,日升月落,不知过了多久,石块惊慌地发现,自己身上的棱角没有了,变成了一块光滑的鹅卵石,像一个剥了壳煮鸡蛋。

作为一块小石头的他,在水流的冲刷下束手无策。

河水断流,石块成为巨大的磐石。磐石欢呼雀跃,他自信天下没有什么能伤害自己。

树木占据了河道,一天醒来,磐石被埋入土中,周身缠绕着植物的根系。

他嘲笑这些树木,但没过多久,他浑身发痒,惊恐地发现,那些看似无力的根须,竟然在他的身上开出一道道裂痕,深入他的身体。越来越多的根须出现,让他支离破碎。

作为一大块磐石的他,在树根的纠缠下束手无策。

磐石碎裂,他变成了一亩土地,周围的草木全都在他身上,全都依靠他。土地面带微笑,享受着滋养草木的快乐。

突然天降雷火,森林化为废墟,土地化为焦土,在火焰之下,万物沉寂。

作为一亩土地的他,在雷火之下束手无策。

土地昏昏睡去,当睁开眼睛的时候,蓦然发现天高云阔,天下仿佛尽收眼底。土地化为高山,欣喜若狂,他俯视万物,他傲然而立。

大风吹来,高山屹立不动;河流西来,只能被迫绕开;雷火降下,不过激起一片碎石。高山的两旁生活着渺小的野兽,但有高山在,它们永远不能相见。高山站在那里,傲视一切。

作为高山的他,隔断河流、阻绝道路。

沧海桑田,高山不断延伸,最后成为山脉。

山脉苍茫,一望无垠。山脉不喜不悲,静静地注视万物苍生。在山脉之下,岩浆翻涌,但山脉之力浩瀚不可测,一切妄图毁灭山脉的力量都被压下。

身为高山的他,镇压万物。

慢慢地,高山化为大陆。

大陆宛如智者,注视着身上每一寸土地,没有什么能瞒过他的眼睛,没有什么能危害他的身躯,即使是无边汪洋也无法伤到他的皮肤。

大陆更加平静,他担负着尘埃、沙粒、石块、磐石、土地、高山和山脉,担负着无数的草木生灵飞禽走兽,他如同万物之父,肩扛苍穹。

地势坤,厚德载物。

身为大陆的他,承载天下。

慢慢地,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化,最后化为灰尘消散于虚空。

罗岚茫然地站在原地,双目无光,身体僵直,历经无穷岁月,他以为自己仍然是大陆。

不知过了多久,罗岚身体一震,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断绝!镇压!承载!我明白了!”

罗岚身体冒出土黄色的斗气护体,高级剑士的斗气护体缓缓流动,但罗岚的斗气护体则稳如泰山,一动不动,断绝外力,镇压外力,承载外力。

罗岚清醒过来,长叹一声,正要感谢侍剑,却看到小仙女面色苍白地坐在地上,萎靡不振。

罗岚连忙冲过去,心疼地抱起他,说:“别伤到自己,你已经救了我一次。如果演化天地太累,可以等以后再说。”

侍剑仰着苍白的脸蛋,露出甜甜的笑容,看到主人紧张的样子,一切都值得。

罗岚忍不住探头去亲侍剑,但侍剑却咯咯一笑,消失不见。罗岚沉默,怀中余温尚在。

随后剑天地到时,他开始睡觉。

第二天醒来,罗岚察看《剑技之书》所有地之剑技,凡是没有断绝、镇压和承载特性的剑技全都无视,只挑符合自己领悟的剑技。

“先练断绝!”

罗岚寻找拥有断绝性质的剑技,最后选定断乱斩、封岳连击技、绝流击和流沙护体这四种,掌握这四种地之剑技后,就可以轻松掌握其他变招。

断乱斩主要是阻断敌人剑上的斗气;绝流击很强大,外放斗气击中敌人后能隔断周围的斗气流动;封岳连击技则属于剑技连击技,利用地之斗气阻断特性快速连击,可以防御住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是最强的防御剑技。

流沙护体则是地之斗气护体的特殊形态,能在斗气护体范围形成强大的流沙形态斗气,阻断敌人的斗气。

罗岚虽然领悟地之断绝的一些奥秘,但目前不可能完全掌握,仍然需要苦练。因为这涉及法则和本源,是剑圣的领域。他能够明确地意识到土地的断绝、镇压和承载三种无上特性,足以震惊所有剑圣。

罗岚一早起来,来到无人的地方开始练剑。

即使昨夜没有在剑天地中练剑,此刻的他也如同身在剑天地中一样,很快就把四种剑技研究透,能够跟练习了数年的老手相提并论。

吃过早饭,罗岚在小城里寻找远途马车夫,要去诺丁王都。但是那些车夫都像看疯子似的看着他,一口回绝——从这座小城到诺丁王都,就算一天奔跑十个小时,连续跑三天才能到,到时候两匹马必然大病一场。

罗岚是去杀人不是被杀,如果一路狂奔到诺丁王国,自己还得休息一两天才行。坐马车则好得多,他可以在马车上阅读书籍,学习更多的剑术知识,他在次元空间携带了大量的书籍。

罗岚找了好几个人,都被一口回绝,最后问一个三十多岁的车夫的时候,车夫犹豫了好一阵,才摇头。

罗岚看到这个人起码考虑,于是说:“我出钱买下你的马车,雇你给我当车夫去诺丁王都等到了诺丁王都,我再把马车送给你,怎么样?”

中年车夫不太相信:“真的?”

罗岚随手从身后一摸,拎出一个装有两百金克拉的钱袋,扔给中年车夫:“这是两百金克拉,到诺丁王都后我再给你两百金克拉,怎么样?”

荷曼帝国的普通马匹价值八十到一百五十金克拉不等,罗岚给这个中年车夫四百金克拉,已经是一笔天文数字,中年车夫一年也不过赚一百金克拉。

中年车夫激动地打开钱袋,惊喜地问:“贵族老爷,这都是给我的?”

罗岚笑着点点头。

中年车夫又犹豫了,说:“其实我正要回家,我的妻子今晚可能要分娩。我家在蓝叶树镇,跟诺丁王都在一个方向。现在走的话下午就能到,如果您不介意耽误半个下午的时间,在蓝叶树镇住一晚,明天早上我就带您去诺丁王都。”

罗岚想了想,说:“好。”

于是,罗岚上了车,做着中年车夫的马车驶向蓝叶树镇。

在下午…的时候,马车来到蓝叶树镇,在车夫家的院子前停下。

小镇不大,只有三百多户人,一户勋爵家族在这里,家族世代都是镇长。

罗岚此时既不叫罗岚,也不叫罗曼,而是用黄金面具改换了一个叫罗兰德的人,是一个无封地男爵,也是被隐秘骑士干掉的倒霉鬼。

车夫家的院子不小,但只有两间木屋,住着车夫的母亲、妻子和一个儿子。

就在罗岚以为这一晚需要居住在魔导器中的时候,勋爵镇长亲自来到车夫的家,求见他这个罗兰德男爵。

罗岚走出木屋,见到镇长。镇长三十多岁,头发上抹着有点刺鼻的劣质发油,下巴有一撮小胡子,个子不高,身体削瘦。他和普通的山村小贵族一样,市侩且精明,但同时又能保持从容,待人彬彬有礼,还算热情。

镇长说明来意,原来是想请罗岚去他们家住,他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宴。

这种小地方一年也没有一个贵族来,更何况是个男爵,所以镇长很高兴。能让男爵入住在自己家,镇长除了有面子,还有可能和对方成为朋友,而且他有两个女儿,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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