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啦啦啦~啦啦啦~我是防盗的小当家~ 不应该, 洛书教出来的徒弟应当不是那种沉溺于声色犬马的渣滓,这次他们来此必有苦衷。
不过……二零八八想起了他饱含怒意的目光, 觉得接下来可能会有些麻烦。
……
子车痕背上寒毛竖起,左右环视一周, 却没有发现。
直觉有误?
子车痕看向冉星辰,冉星辰却全无反应,完全陷入了暴怒之中。
“钱厚, 王员外, 李家公子……好, 很好!”冉星辰咬着牙将杯子重重放回桌上。
南风馆, 销金窟。
哪怕是身有千金, 也经不得夜夜笙歌,这些人家里也算是略有薄产, 却经不得供出一个留风宴的熟客。
那这钱从哪里来?!
况且这种地方、这种地方!
冉星辰又拿起一个茶盏, 将其中茶水尽数饮尽, 茶水清香回甘,却依旧压不灭心头的怒火。
在辰朝, 对未满十三岁的孩子下手可是触犯了律令!这些人是明知故犯!
听着几个人为求一名小倌一夜而报出的越来越高的价钱,冉星辰双目渐渐泛红。感受着冉星辰遏制不住的杀意,子车痕从怀中取出了一个瓷瓶,倒出一粒大如龙眼的药丸放到冉星辰面前。
“去去火气。若是你真的生气,不如把这些人交给我, 我手中的几十味新药可还是无人可试。”
看着子车痕没什么表情的脸, 冉星辰想起对方的手段硬生生打了个寒颤。
不过倒也未尝不是一个办法。
桌子上那个被冉星辰重重放下的彭然化为一捧飞灰。
而与冉星辰同样愤怒的, 还有方尚清。
借助少年的帮助,方尚清两人终于也进到了留风宴。大概是少年的地位不低,竟然不仅带他们进了宴会,还将他们引到了一处角落落座。
但是既然地位不低,又怎么会受到那样的……
不过也许是某种情趣。
方尚清来不及多想,在看清场中某些人身形的时候,怒火便猛然升了起来。
方尚清能被众人推举为武林盟主,阅历自然不贫瘠,看过的两面三刀口蜜腹剑之人也不少,但是这次确实太过分了。
“虎啸龙吟兄弟,玉面公子,铁面真人……”
洛书的易容术出神入化,练就了他看破易容的好眼力。这些人的易容在他眼中如同纸糊的一般,真身无处遁形。
平日里是怎样的刚正不阿,就显得现在是如何的令人作呕。
没想到这武林志之中竟然有这许多道貌盎然之辈!
想来他还是道行不够深,竟然被蒙蔽至此。近些日子准备的对血蛊师的调查还是先放一下,免得武林盟不攻自破。
那么等这件事情结束,便是他彻查武林之时!
.
随着几乎每个客人怀中都依偎上了温香软玉,气氛渐渐涌向高|潮,留风宴的重头戏,第一个正式的拍卖品上场了。
笛声清幽,让人如同置身于竹林,侧耳细听,便是风吹竹叶的沙沙声,让人心头平静。
紫色,是一个略显神秘的颜色,也是一个稍带魅惑的颜色。那紫色的纱衣重重叠叠,将小人儿瓷白的肌肤衬得白到晃眼,眉心一点朱砂,容颜精致无比,本应该是媚绝无双,但小人儿面色清冷没有一丝表情,看着竟像是竹林间的精怪。明明还是个孩子,竟然便给了人高不可攀之感。
随着他的出现,室内为之一静。
“二十四之清明。”
月琴朗声报出这个拍卖品的名字,笑着接着道:“起拍,一百两银子。”
沉寂了片刻,此起彼伏的声音在室内轰然炸开!
***
“鳞儿,听听那边的竞价。”
“果然,鳞儿最厉害了。”
男人一身黑色华服,银制的面具遮了半边脸,看向金鳞的目光是近乎病态的狂热。
暗红的地毯上睡着一捧新雪,红梅傲雪凌霜,零落成泥,鲜红的花汁将雪浸染,梅枝乱颤。
“鳞儿啊……”
苍白的手指揉碎花瓣,在手指上留下一抹嫣红。
“啊!!”
被迫日日泡着中药的皮肤对痛觉敏感异常,金鳞眼前一阵发黑,冷汗直流。
“我的鳞儿最好了。”随着金鳞惨叫,男人笑的越发开心,“今日我去看了看得了你关注的那个小倌儿,是叫花影……对吧?虽然年龄小,但是却依旧不如我的鳞儿呢。”
“你把他怎么样了?”金鳞猛地抬头。
嗓音嘶哑,却仍像把小勾子似的勾人。
“鳞儿这是吃醋了吗?”男人惊喜地蹲下身,血珠被品得如同玉液琼浆。
“我最喜欢的当然是鳞儿,我是真心爱你的。”
“我不过是抽了他几鞭子而已。”
男人亲昵地蹭着金鳞的脸颊,语气温和地解释,“他哪里都比不上鳞儿。这样的人怎么会得鳞儿的青睐呢,看来是我多虑了。”
金鳞沉默片刻,惑人的容颜带了些不耐:“当然是你多虑了,若是你下次再敢动别人,你就被想再来找我。”
男人连忙讨饶,没过多久,房内又响起了如同残梅落雪的声音。
金鳞眉眼弯弯,瞳孔却空洞地如同失了魂魄。
一墙之隔,阿默面无表情地听着声音,指甲掐进了掌心,血珠滴滴答答从指缝落下,染红了手下的地面。
世人常言“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却往往忘了,还有“龙困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在男人的眼中,金鳞就是他的池中物。
***
最终,月怜被以千两银子拍了下来。
拍到手的人得意地环视一周,享受地感受着众人或是羡慕或是嫉妒的目光。
往往为博花魁一笑,众人一掷千金。其实魅力并不是全在花魁本身,而是花魁的那一笑,本身就是权力与金钱的象征。
拍下来的人得意洋洋,没有拍下来的人自然盯住了下一个登场的货物,眼中尽是势在必得的疯狂。
琵琶声乍起,越来越急,随着琵琶声铮铮,众人仿佛看见了两军厮杀的场面。
战到激处,一道金色身影自台后射出!
刹那间剑花朵朵,金光湛湛,随着琵琶声,金衣孩童挥出道道银白,如霜如雪。
已经有人惊呼出声。
“龙府小公子龙宇!”
百骨知漫不经心敲击桌子的动作早已停下,他转头,往日里嬉笑的脸上尽是严肃。
“将他拍下来。”
虽然不知道龙府的小少爷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拍下来有可能会招惹得一身麻烦,但是若能借此机会与龙府府主有了交情,那听风楼的那些老家伙们也没法说什么了吧。
真是的,他的爱好是打听小道消息,不是玩攻心计啊!
然而拍下龙宇的过程绝对不可能会太顺利。
龙宇的身份不单单是个即将被拍卖的货物,更是龙府的小少爷。
在场的多数人当然不可能将龙宇交还给龙韬,因为这留风宴接待的只有熟客,若是交了过去,岂不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听风楼是江湖中的异数,干的事买卖情报的事情,在南风馆中有路子自然是不奇怪。因此若无变数,也只有听风楼能动了将龙宇还给龙韬的心思。
但是这不代表不会有人对龙宇出价。
反正大家都进了留风宴,以后说起来便是共犯,没有人会将龙宇的事情说出去。所以哪怕拍下龙宇,也没有关系。
想到这里,众人的目光越发火热。
那可是龙宇,是龙府的小少爷,是《九龙功》的传人!
若是能从小少爷那里得到《九龙功》,岂不是能修炼到如同龙韬一般的程度?或者……能够从中找到《九龙功》的破绽。
除此之外,龙宇本身容貌也是是极盛的。
在座的,除了混进来的异数,都是对幼童有些意思的人,哪怕不是非幼童不可,却也是荤素不忌。
除了担心消息可能会泄露,拍下龙宇便是九成的实惠。
况且易了容,谁又认识谁?
似乎是感受到了暗涌,月琴笑的越发灿烂,带着一种无声的引诱。
“二十四惊蛰,起拍,一枚铜板。”
这是被囚禁的第三天夜晚。屋子里肚子叫的声音此起彼伏,比盛夏的蛤·蟆还要热闹。
这三天里,果真再没有一粒饭送进来。
洛书倚在桌子腿边,知道时机差不多了。
最迟明天,就会有人带着饭食来诱惑他们,令他们顺从。驯服野兽最好的方法就是饥饿,人也是野兽的一种。
但是,这同样是他的机会。
“小宇,你饿吗?”洛书叫了一声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