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啦啦啦~啦啦啦~我是防盗的小当家~
此崖名为“落仙崖”, 若是站在崖顶向下看,只能看见蒙蒙雾气, 侧耳细听,便隐约能听见从崖底传来的尖锐风声。若是掉下崖去,怕是神仙也飞不到崖顶, 故此崖得名“落仙”。
可是百骨知知道,从崖底上去的人至少已经有六个,而今天,他就要成为那第七个。
这崖壁乍得一看, 倒称得上是“平如刀切”,抬头仰望, 只能在云雾缭绕之间看到两颗松树,它们自崖壁伸出, 为土色的崖壁填了一丝几不可察的绿色。
再高明的轻功也不可能一气飞上崖顶, 若是想从这里出去,便要借助崖壁上浅浅的凹痕。若在攀爬时有余力仔细观看, 便会惊恐地发现,这些相隔极远的凹痕竟然是人为刻上去的, 而且处处滑不留手,光滑如镜。
在如此坚硬的崖壁上刻上凹痕,还将每一处都磨得如此光滑,这要须怎样雄浑的内力?这要须怎样高明的轻功?
而从这些凹陷处借力, 又需得何等功力?
百骨知与江湖尘世一别五年, 不知道自己的功力究竟到了何等境界, 在江湖上能排到什么位置。但是他知道,自己与五年前那个被黑衣人追杀到奄奄一息、被震断全身经脉扔到崖下的小可怜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今天他就要出去了。
百骨知感觉眼眶一阵酸涩。
老实说,这五年时间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为了练习轻功“乘云”,他从悬崖上不知摔下来多少次,有几次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死了,但是总会被救回来继续去练习,他的身上全是疤痕,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肌肤。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能从苦涩中体会到丝丝甜意,如同吃苦心草时的回甘,在苦涩中的甜意比纯粹的甜更令人难忘。就像在前一天晚上,他收到了一瓶玉肌膏,这种膏药价值千金,只要抹上去就会将疤痕彻底抹去,最终他却还是留了后背上那道长长的疤痕,只要触摸到,就会想起在崖底艰苦却难得无忧无虑的日子。
之前出崖的振奋消失不见,离别的愁苦像潮水一样涌来,眼前已经有些模糊。虽然明知道不会有人,但还是满怀希冀地回头,果不其然,只能看见翠柏棵棵,随风轻摇,似是故人挥手相送。
日上中天,他必须要走了,纵使千般不舍,万般留恋。
百骨知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望着来时的方向喊出了一直想说的一句话——
“师父——您保重——”
“我会带尿布来看你的——”
看你的……
你的……
的……
看你妹的!
原本啪嗒啪嗒掉眼泪的青衣孩童青筋暴起。
回音未歇,带着稚嫩童音的怒喝远远传来:
“滚!!!”
鸟雀俱飞,余音袅袅,不外如是。
“那么大家对十天之后的‘留风宴’还有什么说法吗?”
座下静了一瞬,然后一个长得极为高大的光头壮汉,放下膝头纤弱的美少年,站起来拱手道:“馆主,那龙宇毕竟是……若是被前来的客人见到了,该如何?”
“呵,不必担心。”馆主笑了笑,微微挑起的眸子带着丝丝嘲讽,“‘留风宴’都参加了,谁还敢往外说?”
况且,谁又能一口咬定那就是龙宇呢,或许这世上真有一个人,与毫不相关的另一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也未可知呢?
明明是极为引人遐想的声音,却平白让人心头一寒。
座下寂静许久,壮汉咧开嘴露出一个有些可怖的笑容,冲着馆主再次拱手。
“原来如此,不愧是馆主。考虑得果真周全。”
说完就坐下,一把捞起了地上乖顺的少年,粗糙宽大如同蒲扇一般的巨掌伸进了少年的衣服,黝黑与雪白强烈的对比,让许多人呼吸急促了起来。
馆主玉白的手穿过黑发,歪着头看着座下姿态各异的众人,再次问道:“还有人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无人响应,先前那名少年眼神已经带了水意,双腮粉红。
美人榻上的孩童已经喝完了蜂蜜水,小手揉着眼睛,看上去困极了。
馆主轻笑一声,道:“既然如此,那便散了吧。”说完慢慢直起了身子。
他的领口微微敞开,滑软的衣领顺着圆润的肩头就要一滑而下,被一只手轻轻按住。
素白、乌黑、殷红。对比强烈的色彩撞入眼帘,激得人几乎要双目赤红。
只是说来也怪,这馆主的容貌风姿胜过这些小倌数倍,却无一人眼中有绮念。
得了馆主的话,座下的人纷纷起身告辞,十八走得飞快,风带起怀中顽童的薄衫,隐约看得见一片青紫,在顽童雪白的肌肤上分外扎眼。
看见大家都走了,坐在美人榻上的孩子也摇摇晃晃地挥着两条小短腿爬了下去,东倒西歪地冲着馆主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准备磕磕绊绊地出去。
“等等。”
馆主喊住小童,指尖抚过他的脸颊,不同于之前逗弄孩童似的亲昵,反而带着若有若无的暧昧,就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肌肤。
“吃了我的蜜,就像这样走吗?”
磁性的声线仿佛贴着耳畔低语,让人想起容颜绝美的狐妖,它也是这样漫不经心地看着猎物一步步走进它的陷阱,引人沉沦。
只是这对象若是个少年或是成年男子,画面倒是旖旎,奈何对象是个懵懂小童,被这样一抚,竟然“咯咯”地笑出了声。
馆主一愣,有些无奈地笑了,摇摇头道:“算了,你回去吧。”
得了命令的孩子不明所以地咬了咬手指,然后困地跌跌拌拌地走了出去。
“馆主,是否要属下将他送回房间?”小童刚刚踏出房门,在馆主面前就出现了一人,正是那黑袍男子。
馆主摇摇头,对上黑袍男子诧异的目光,混不在意地道:“不过是个寻常的孩子。”顿了一下,迎着男子依旧困惑的目光又补充道:“那孩子年龄还不到六岁。”
不到六岁,还不到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
不到六岁,还应该是能够肆意撒娇的时候。
馆主不知想到了什么,双目有些放空,黑袍人就静静地站在原地,仿佛是一座雕塑。过了一会,馆主回过神来,挥手道:“去问问今晚的管事是谁,把不到六岁的孩子就放了进来,罚他三个月的月钱吧。”
黑袍男子微微低头应“是”,转瞬间房内空无一人。
馆主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不知在想些什么。
末了幽幽一声,像是感慨,又像是叹息。
“六岁啊……”
***
那孩童出了房门,一路跌跌撞撞,仿佛下一秒就要睡在走廊上,一路以极让人揪心的姿势走着,到了走廊拐角的阴影处,步子突然一变,原本眯起的眼睛睁开,哪里有半分困倦。
他从站立在阴影处的巨大花瓶后面掏了掏,抱出了一个孩子,长相与他有九分相似,孩童从怀里掏出一个药瓶,倒了些粉末往脸上粗暴地抹了几下,露出的脸赫然是洛书。
早在入场之前,洛书便点了那四岁的孩子睡穴,来了个偷梁换柱。
左右看看,无人。洛书把手中的药瓶上下抛了抛,最终还是放进了怀里。这易容的药粉他也不多了,只后悔在崖底没有多配制上两瓶,现在还是找块步蒙个脸算了。
奈何洛书还真没料到自己会有用布蒙脸的一天,他手头只有成衣,在空间里挑挑拣拣,看这件衣服好看,看那件衣服舒服,怎么也找不到舍得撕的衣服。无奈环视一周,看见了身后做装饰用的广口大花瓶,脑海中突然闪过了自己曾看过的某部小说的情节。
洛书:哎嘿~
看看小娃娃身上的腰牌,洛书轻松背起他,把他放回了自己房间的床上。小孩子记性差,又被馆主单独留下过,估计也没人敢提今晚上的事。收拾完了这边,洛书顺着走廊打算摸向十八所在的房间。
十八是个阉人,没有那活儿,便是用各种工具,而阉人因为幼年的经历多数心理扭曲,特别是地位底下那一部分,因为自己地位卑微,常年受压迫,往往会把发泄的欲望洒在比自己年龄小,更加幼小孱弱的对象身上,狠狠折磨来证明自己的能力。洛书所感,十八就是这样的人。
不说他掐小少爷脖子留下的红痕,单说那孩子身上的青紫,就令人感到触目惊心。若是今晚那孩子落到是十八手里,恐怕活不到明天早上。
只是这十八到底在哪一间?虽说以他的功力,哪怕一扇扇地开门查看里面的人大概也不会发现,但是这样到底是太招摇了,也太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