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磁场异能也不是万能。
至少,磁场异能的探查效果,是远远比不上神识和神念的。
因此,当量天尺说要跑的时候,他其实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生物,只是觉得要被包围了。
“艹!”看到这密密麻麻的,数量没有一千也有几百的蛇,三人同时在心中开骂,看着情形,他们难道是进入了蛇窝不成?再想到智郜之前说什么这里还有强大是生物,那岂不是说这蛇窝里可能还有妖蛇?
想到这里,他们跑得更快。
林子墨一马当先,长剑连连刺出。
三人之中,他的实力是最强的,战斗从来都是冲在第一个;智郜最聪明,机巧百出,还能临机决断;而量天尺则是人形雷达,是警戒的最佳人员。
如今,警戒的量天尺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他的职责,剩下的就要他来开路了。
而林子墨,也非常胜任自己的职责。
作为武神开山大弟子,林子墨在岱宗也是有赫赫威名的,而他也确实具备了和威名相当的实力。只见他一马当先地冲在前头,出剑看似不快,可实则是又快又稳,凡是出现在他路线上的蛇,全部被他直接刺中要害,一击而丧,毫无例外。
另外两人没有他的速度,可也不需要大量出手,也就能跟上他的脚步。
三人当机立断得好,速度又实在是快,居然就让又埋伏又包围的蛇群硬是奈何他们不得。眼看着,就要被他们硬生生地冲出包围圈。
而他们一旦冲出包围圈,蛇群再追不上他们,却是妄想了。
却在此时,一条长不过一米多点的小白蛇骤然冲出了蛇群。
它这一冲出蛇群,顿时就变得无比地显眼。它的爬行的速度是如此之快,看着不像是蜿蜒前行,倒像是离弦之箭一般,电射而出。
以小白蛇的速度,再有两三秒肯定能追上三人。
而以小白蛇展现出来的速度看,这条小白蛇应该是实力不凡的妖兽。一旦被它追上,三人再想摆脱恐怕就难了。再等蛇群包围过来,他们的结果基本就能注定——死。
量天尺马上就发现了身后的危机,顿时疾呼了起来:“妖蛇正在追来,最多三秒就能追上!”
智郜立马做出决定:“开飞行器!”
说着,智郜就直接一个飞窜,直接窜上了天空。
同时,林子墨和智郜也一起向天空飞窜。
只是这样勉强的窜上天空又有什么用,难道他们还能不掉下来?
而事实还真就如此,他们确实不会掉下来。
而不掉下来的奥妙,就在他们从不离身的背包上。
就在他们飞窜的同时,他们身后的背包底布就冲出了一道强烈至极的气流。这气流产生了极其强大的反作用力,带着他们就向更高处狂冲了上去。期间,三人努力调整了一下方向,让三人能保持方向一致而不至于分散,也让自身地飞行不要太直上直下,这样才能彻底摆脱下面的小白蛇。
而他们也成功了!
单人飞行器的速度真的很快,快得白蛇不得不停止了追赶,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三人腾空而去,毫无办法。
只是不知道,面对人类智慧结晶的单人飞行器,它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它会不会羡慕呢?
又会不会见贤思齐,想要自己也搞搞?
不管它心里是什么滋味,又是怎么想的,反正林子墨三人很得意。
即便他们其实是在狼狈逃窜,可他们依然忍不住哈哈大笑。
尽管不是靠自己的力量飞行,但这终究是飞行,依然让他们有些兴奋。当初刚得到单人飞行器的时候,他们可是兴奋得直接把单人飞行器的能量直接消耗光。
林子墨他们的单人飞行器,同样也是岱宗研究院的产品。
当然,他们的单人飞行器肯定是无法和“天空之翼”相比,明显要笨拙不少,几乎只能直来直去地飞。至于开着单人飞行器战斗,那就不要妄想了。
因此,真正的强者,是看不上单人飞行器的。
只有特殊定制的“天空之翼”,才能满足他们的独特胃口。
可低端的单人飞行器也有“天空之翼”所没有的好处,那就是便价钱相对宜,也更容易制造。
有了这两点,那其实就意味着能够量产、出售。
而岱宗,也确实要这么做。
如今这第一批量产的单人飞行器,就到了众位送喜帖的精英弟子手里。
这一是为了保证他们的安全;二这是让他们当免费的测试员。
当然,前者才是重点。而后者,不过是那么一说罢了。
如今这世道虽然强者林立,但真正能飞,又能在空中战斗的修者、梦予者,其实并不多。因此,真要遇到打不过的强敌,只要抓到机会飞到天空,逃走的希望就大大增加。
顾景天想给岱宗年轻弟子一个历练的机会,可不是让他们出去送死,当然为他们准备了保命底牌。
同时,他还给了所有送喜帖的精英弟子一个命令,让他们尽量用走,而不是用飞。岱宗需要他们观察沿路看到的一切情况,并记录下来。要是靠单人飞行器匆匆一飞而过,那还观察个屁啊!
既然已经动用了单人飞行器,三人也就不准备马上落下来了。
反正落下来,也是在山里打转了,还不如干脆先飞过这片山区再说。虽然他们的时间是比较充裕的,可每一个山区都要浪费几天的话,他们也浪费不起。
用飞的,和用走的,果然是不同的。
哪怕他们三人的脚程都算是好的,可依然和飞相去甚远。
困了他们一个早上的这片山区,他们只用了十来分钟就直接飞了过去。
这一飞过山区,三人就准备降落。
人们总喜欢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好像任何一个人离开了组织,就都能自行其是一样。可实际上“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句话的适用范围,是极其狭窄的,基本都是不可重复地特例——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事。
因此,当军令发出之后,听令的人就得凛然遵命。
否则,一个违抗军令,就足够斩首。
林子墨三人得到的是命令,而不是军令,可他们一样不敢随意违反。既然命令说了要一路走到东闽,而不是飞到东闽,那他们就得安步当车地走到东闽,而不是随随便便地飞跃而过。
就在他们一边降速,一边下降的时候,他们就闻到了一股烟焦味——好像地面有人正在放火一样,让没有什么准备的他们不由地呛出了声。
当人们还不会飞行的时候,人们就会非常羡慕飞行。
于是,人们总是把他们所能想到的各种美好想象,都强加于飞行之上,让飞行看起来是那么的美好——飘飘欲仙,自由自在。
可实际上,飞行的滋味并没有人们以为得那么好。
在防护不到位,实力又差一些,偏偏还勉强急速飞行的时候,飞行的感觉真心不怎么好。由空气形成的强大风压,不但让身体承受巨大的压力,更让裸露的肌肤像被刀割一样地难受。至于直灌鼻喉、冲击眼睛的狂风,那更是不得不忍的小折磨。
而此时,他们就被这含着烟焦味和大量灰尘的空气给呛得非常难受。
不得已,他们只能各自施展手段阻挡空气的侵袭——之前之所以不用,是不想浪费能量——这才感觉好了一些,可浑浊的空气依然让他们不怎么舒服。
三人就开始居高临下地搜索地面,很快就发现前侧方有浓烟滚滚。
只是距离有些远,实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要去看看吗?”量天尺问道。
“去看看吧!”林子墨做出了决定。
三人的任务是送喜帖,可同时也肩负着搜集沿途情报的任务,因此多参与一下闲事,并不是不务正业。
有了正事,三人也不急着降落了,直接开足马力就飞了过去。
没用多久,他们就靠近了浓烟滚滚之处,也就知道发生了什么,顿时都火冒三丈,杀气沸腾。
原来,地上正有倭寇在洗劫村子。
此时,村子外围城墙已经失守,突入了村庄的倭寇到处杀人放火,**抢掠,无所不为。而被打散了组织的村民们,虽然还在为身家性命努力抵抗,可实际上已经于大局无补。
三人二话不说,就直接冲入了村子。
林子墨首先接近了地面,而地面恰好就有一个正当街脱裤子的倭寇。而在倭寇的身下,正有一个女子哭喊着抵抗着,可却被倭寇一脚踩在胸口,逃脱不得。
林子墨拔剑在手,人还没有落地,对着倭寇就是当头一剑。
看到了林子墨从天而降的女子突然就不挣扎的,她只是有些迷茫地瞪大了眼睛,似乎还不理解突然从天而降的林子墨,到底神仙降世来救她,还是只是她的幻觉。
很快,女子就知道,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林子墨一剑就把毫无防备的倭寇从头到尾直接给劈成了两半,喷涌的鲜血和内脏汹涌而出,淋了女子一头一脸,可女子却没有害怕的尖叫,有的只是浓浓的欣喜和快意。
这个女子会如此大胆,是因为在之前的全村抵抗倭寇战斗中,她失去了父亲和丈夫。而在倭寇冲入村子的时候,满心仇恨的她也没有退缩,反而冲出去厮杀。
可惜,女子终究还是力弱,差点就身、命两失。
林子墨不知道女子的痛苦和快慰,避开了飞溅的鲜血的他终于落了地。
而他这一落地,马上就向其他的倭寇杀了过去。
此时,附近的倭寇已经从他的从天而降的意外中反应了过来,纷纷鬼叫着就向他冲了过来。
林子墨非但不惧,反而热血沸腾。
“岱山剑法”展开,一招“横扫千军”就扫向右边倭寇。
右边倭寇倭刀格挡,却不想根本没有起到格挡的作用,就被林子墨一剑给斩断了倭刀,并顺势把他砍成了两截。
林子墨的长剑是庞士元赠送的长剑,也是庞士元当初从张思武那买到的两把长剑之一——另外一把,就是庞士元自己在用的冥曦剑。
林子墨的长剑不如冥曦剑,可也是精品。后来又进入铸剑堂加入灵材进行重铸,成了一把斩金截铁的宝剑。加上林子墨同样熟悉“断刃术”,因此斩断一把倭刀,还真是小菜一碟。
林子墨毫不停留,刚杀了一倭寇的长剑顺势一引,就变成了“仙人指路”,直指前方倭寇。
那被指的倭寇明明看清楚了他长剑的来势,也做出了躲避的动作,可奇妙的是,“仙人指路”似乎就真的有仙人指引一样,就和他的躲避动作保持了同步,让他避无可避地被刺中了喉咙。
“岱宗剑法”就是要让敌人避无可避,林子墨显然已得其中三昧。
连杀两倭寇的林子墨继续杀戮,步法一步一印,长剑大开大合。
凭着强横的身手和锋锐的宝剑,没有哪个倭寇能挡他一剑。每一剑几乎都要带走一个倭寇的贱命,杀得沿路的倭寇胆战心惊,纷纷避让。
不过,倭寇能够纵横中国沿海,让明朝头痛百年才被遏制,当然也不是简单的。
至少在在战斗经验上,他们是绝对不缺的。
附近倭寇不敢再和林子墨对剑,就纷纷拿出了暗器,顿时十字标、回旋镖、飞镖等暗器就纷纷向林子墨汇聚而来。
而此时,已经落了地,可却一直未曾出手,以致所有风光都被勇不可当的林子墨一人独占,几乎都要被遗忘了的智郜和量天尺终于出手了。
量天尺看着好像什么都没有动,可电磁异能已经发出。
倭寇的暗器不管是什么暗器,都是金属暗器,对于电磁场的反应尤其强烈。量天尺就在三人身边布置了一个强烈的电磁场,就让所有的暗器都偏转了方向,纷纷从他们身边穿梭而过,毫无伤害可言。
而智郜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俩张符纸,随手就是一扬,符纸就自发地飘落到了林子墨的身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