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李风城的第一个特技(1/1)

聚友vs摩天市,赛前采访。

周围拢聚的记者数量可谓人山人海,李风城置身于其中显得不卑不亢,五维系统隐藏值显示他的自信属性达到了满值,或许任何一位自信至极的人都会自然生成不卑不亢的气质吧,只不过李风城的脸上同时还流露出一股霸者之气,估计任何一个像他这样难求一败的人都会自然生成这种气质吧……

有位记者显然是他的超级粉丝,提问道:“李风城大神,人们都说您就是篮球场的上帝,这次复出您就是为了拯救球迷的,对么!”

李风城轻轻摇头,从他的表情没看出哪怕一丁点得意:“除了篮球,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请问有多普通?”

李风城:“上帝很完美,我跟上帝想的东西不一样,我只想赢。”

又有记者:“李风城……大大,请问您认为这次复出能重夺省级赛冠军么?”

李风城点头:“当然,如果我觉得不行的话,我就不会复出了。”

霸气侧漏。

“听说您休战将近两年时间,是因为切雪茄的时候不慎把手指切断所致,而且您伤的还是投篮手,这伤势是否影响了您的投篮?”

对此李风城回答相当简单:“不影响。”

一位女记者举手:“请问假如你跟洛秋夜单挑谁会获胜?”

顿时,所有目光都齐齐聚到那女记者的脸上,跟看一个傻子差不多。

女记者有点方,但还是把提前准备好的问题一并说了出来:

“我听说您认为蓝啸飞和佟真都可能在一对一单挑中击败你,而聚友的洛秋夜应该也是他们这个水平的球星……”

“等等,”李风城出言打断了她的话,反问道,“谁跟你说那几个小孩够资格跟我单挑的?”

女记者脑门已紧张得大汗淋漓,支支吾吾回答:“我好像……在去年媒体采访日志上看到过这段话。”

李风城:“哦,当时我离开了赛场以为自己将永远退役,所以随便说两句客套话而已。

现在我回来了,我还是球场上最强的那个,没有人是我的对手,也没有人是我们摩天市的对手,就这样。”

女记者竟还在继续说:“那您对洛秋夜的水平怎么评价呢?他可能在未来取代你的地位么?说起来聚友也很强的。”

其他记者鸦雀无声,心里全都在想“这丫头是哪里来的菜鸟,说的这些话不但毫无技术含量,而且明显是在搞事情呀。站在你对面的可是李风城,神一样的篮球运动员,假如你懂一点球看过他任何一场比赛,或者假如你查一下他过往任何一年的表现记录,恐怕也不会问出这些沙雕狗屁问题吧?”

李风城听着听着不禁笑了,问:“请问你是不是第一次见到我?”

女记者:“是的,今天是我第一天采访。”

众人了然,还真是啥都不懂啊~

于是李风城很“耐心”的解释:“刚才我说过,我只是个普通人……你想知道我有多普通么?”

女记者不禁点点头。

李风城:“跟我来。”说罢转身朝己方更衣室相反的方向便走。

原本里三层外三层的记者们立即自觉的闪出一条通道,集体尾随着这位神一样的男人,潮水般奔着聚友更衣室涌去。

只见李风城径自推开对方球队更衣室的大门,走到最中央的位置喷了一句大概是“一会儿上场等着被我打爆吧”的垃圾话,接着缓缓环顾四周一圈,这才转身翩然离去。

而后,聚友更衣室陷入一片死寂,除了洛秋夜之外他们几乎全员在场,但竟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出头跟李风城对峙。

其中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因,两天前全队现场观看了摩天市对阵蓝领城的比赛,也就是著名的“流感之战”,所有队员都被李风城逆天的实力和一往无前的气魄镇住了。甚至胆子最小的凌凡目睹李风城真身从自己身前走过,直接小腿就吓抽筋了,并且这还不是第一次,据说昨夜凌晨高大上突然被凌凡的惨叫声吵醒,因为凌凡做梦梦到了李风城……

另外一个聚友没跟李风城硬刚的理由是,冯筝那日利用系统探知了一堆李风城的数据,其中有个特技是这样的:

“睚眦必报”,NBA巨星模仿技,模仿对象——迈克尔·乔丹。

技能详解:不要惹李风城,不要惹李风城,绝对不要惹李风城!这是一个怒气值特技,只要李风城感觉被冒犯便会即刻被触发,只要触发便是报复三连,即接下来的数个回合内李风城将会用任何方式侮辱你的球队,尤其是你。方式不定,但结果肯定。

每次报复性侮辱将降低对手10点斗志值,三次侮辱相加总共掉30点斗志值,另外对手全队每人掉23点斗志值。

当冯筝了解“睚眦必报”后的反应是:都TM管李风城叫“神”,看着技能哪里是什么神,简直是魔鬼好么?

他询问小栾这技能一场能够发动多少次?

栾星舞:理论上讲,可以一直发动下去。

冯筝:“……”

其实向天闯早打算在赛前跟李风城喷垃圾话,王欢知道后苦苦相劝,后来冯筝郑重的告诉向天闯,千万不要惹他,不要惹他,不要!

以上就是聚友全队被李风城喷但没有人一个人敢还嘴的原因。

更衣室里死一般寂静,只听到凌凡强压着忍痛的声音,谁也不知道在如此尴尬的时候应该说点什么。

突然,更衣室的门又一次被打开。

大伙儿齐齐望去,只见从门外走进来一盏灯。

为什么是一盏灯?其实是这人剃了个大光头,被灯光一晃贼亮~

大伙儿再定睛仔细观看,猛然发现这光头竟是——

洛秋夜!

只见洛秋夜直直走到了鲍倚醉面前,

鲍倚醉抬头愣愣看着对方,他的脑袋瓜也是光光的没有头发(现实世界里亦然)。

洛秋夜也不说话,而是特别突兀的直接伸手就摸鲍倚醉秃秃的大脑袋。

“靠,变态呀。”鲍倚醉扬手把洛秋夜的手打到一边。

“嘿~嘿~嘿~嘿~”虽被拒绝,洛秋夜却突然开始笑,然后再次伸手继续摆弄鲍倚醉的光秃瓢。

“你够了!”鲍倚醉不禁五味杂陈,洛秋夜是他在球队里的“永远的对立面”,两个人只要见面什么事情都会争个不停,

为了祁遇争,

训练跑步争,

场上比赛的表现要争,

甚至连喝水时谁喝的更快都要争。

争了大半年,鲍倚醉浓密的飞机头都争的光秃了,结果,洛秋夜谁也没打招呼,居然也剃了个光头!

男人之间的感情很奇妙,都是一个篮球队的队友,还需要再解释什么么?

鲍倚醉忍不住也开始笑,跟洛秋夜两个人非常违和又一点都不违和的闹作一团,彼此争着摸对方的光头。

“嘿~嘿~嘿~嘿~”

“哈~哈~哈~哈~”

“Hia~hia~hia~hia~”

智障一样闹得不亦乐乎。

这时,王欢也溜进了更衣室,手里拎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的是理发工具。

冯筝和邹孝莘对视一眼,彼此都从对方的眼神里读出了欣慰和感动。

“我先来?”冯筝开口,这是自李风城离开后大伙儿说的第一句话。

“好,我第二个。”邹孝莘回答。

冯筝搬起把椅子置于更衣室中央,朝王欢招招手。

“我第三!”郭无忧猛地蹿其多高喊。

“我第四!”

“明明是我先喊第四的!”

“我先!”

“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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