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第420章 狗血(1/1)

姚六六在听到这个声音时,全身顿时一僵,她的人生是真的要在狗血中渡过吗?送走一个又一个,然后来了一个又一个,她自己这身份,就招惹了无数极品仇恨,害得自己眼睛瞎了,李青死了。

现在冠了乔姓,说句冷笑话,她以后的日子,难道就要在送往迎来中渡过了么?

“乔公子,你平安无事真是太好了,天尊保佑。”来人惊喜连连,又欣慰,又欢脱的几步走了过来。

饶是她看不见,也知道,这个女人定会无视她的存在,然后高傲的坐到乔轩身边,你要问她凭什么敢这样做,就凭她是郑铃铛,她跟乔轩青梅竹马呗。

果然,她听到椅子动了动,香风暗浮,衣裙磨蹭过后,她坐了下来。

“铃铛奉姑姑之命,特地过来这边看看,没想到走到半路,就听说你带兵去平阳剿匪,可真是担心死我了,你有没有受伤?”郑铃铛声音又快又急,真真是满满的担忧之情。

姚六六所性垂下眼帘,端庄在坐在哪,不动如山。

乔轩剑眉一蹙,眸底淬满厌烦二字,此时他的想法跟姚六六的想法真心差不多,自认他确实是个香饽饽,想他加冠那天,乔府的门坎就被踩破,最后是他冷若冰霜的吩咐家丁,只要有人上门说媒,不论何人,一概轰出去,这才消停下来。

对别人他可以如此冷漠无情,但对郑铃铛,偏偏是义父奶娘的侄女,这层关系让他不得不缓色三分,但如果她还要不知进退,那就别怪他半点不留情面。

这回乔轩夹了块辣椒煮牛肉,手一抬便放到姚六六嘴边。

闻到那股牛肉香和辣椒香,姚六六笑了,张口接下,细细的咀嚼,看来她还得多谢郑铃铛,否则今天乔轩定不会喂她吃辣椒菜吧。

在看到乔轩亲自夹着东西喂这小贱人吃时,郑铃铛双眼闪着妒火,粉拳紧捏,她真恨不得一巴掌打掉那牛肉。

自己跟乔轩一起长大,什么时候见过乔轩这么温柔的对待女子了?记忆里,乔轩从小到大,都很讨厌女子,满上京的名媛闺秀,谁不羡慕她可以时不时的看到乔轩,还可以跟他说话,更甚至拿得到他亲手写的字画。

一直以来,她就认为自己在乔轩眼里是特殊的,也就只有她才配得他,也就只有她,才能坐上乔家主母的位置,也就只有她,才有资格坐在他的身边,也就只有她,才能享受他的铁胆柔情。

可这一切都因为姚六六这个小贱人改变了,他说他要娶的是姚六六,他的祖传碧血青玉,更是当着她的面,挂在姚六六身上,她真的恨死了姚六六,恨不能生吞活剥了她,只要她消失,她就相信,乔轩早晚会是她,一定是。

眼睛是看不见了,但那像刀子一样的目光,可是赤果果感受到。

乔轩无视郑铃铛,如同不认识她一样,一脸温柔的盯着姚六六咀嚼,看她咽下去,立马又夹了一块去了骨的鱼肉放在她嘴边。

姚六六嗅着那股鱼腥味,眉皱了皱:“我不喜欢吃鱼,而且煮的也不好,泥腥味都没去。”

乔轩扬眉,还真夹到自己面前闻了闻,然后嫌弃的丢在一边,换成早早给她剔干净的鹿肉。

这次姚六六没说什么,张口就吃了下去。

整个过程,姚六六的姿态十分优雅,颇有几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贵女之风。

郑铃铛完全不敢置信的看着,刚还火冒三丈的妒火,此时变成惊骇……

接连十几口的肉食下肚,嘴里满是油腻,于是姚六六微笑的有如女王般道:“没有青菜吗?”

乔轩淡漠而又尽显温柔的把夹好的肉放下,换成一根青菜送到她嘴边。

“你应该多吃肉才对,否则为夫还要等多久,你才能长大。”

听他加重为夫两个字,姚六六脸上的笑意更多了,优雅中又带着害羞的拿起帕子掩住嘴,那作派就有如一个大家闺秀一样含蓄娇柔,顿时亮瞎了坐在旁边桌上的武怀等人。

如果六小姐再年长几岁,这样子,肯定风情万种,可问题是,她年纪太小了,因此这个动作一出,武怀几个全都恶寒了一下。

而郑铃铛听到为夫二字,气的快咬碎了银牙,手里的帕子,都快给她捏碎了,乔轩居然自称为夫……可接下来姚六六的话,更是让所有人全都哆嗦一下,包括郑铃铛在内。

“那可真是辛苦夫君耐心等待了。”

咣当!

武怀几个人的下巴掉到了桌上,这个样子的六小姐,他们从没见过,太惊怵了,只有白景仁嘿嘿的笑着,目光不停的往郑铃铛身上瞄。

乔轩嘴角上扬,心情骤然因这一声夫君变得极好,他还真要多谢郑铃铛,来的可真是时候,否则听她这一声夫君,估计还得等几年。

“为夫不辛苦,来,娘子再尝尝这个。”

姚六六忍住全身上翻的鸡皮,保持着优雅的姿态点了点头。

郑铃铛终是忍不住了,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身下的凳子,顿时跌在地上,发出好大一声“砰”。

姚六六动也没动,脸上露出一丝不悦,然后老气横秋的道:“唉!曾听闻有人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夫君啊,你有客人,我便先回房了,赵大哥,扶我回房吧。”

若今天来的是琉璃那种人物,她定然端坐在这,然后当笑话看,看乔轩如何处理,可偏偏来的是郑铃铛,不看僧面看佛面,她终是从将军府出来的,所以她绝不插手。拿这首诗来奚落一下郑铃铛那就够了。

正把手伸出去,等赵四儿来扶她,就猛然听到另一道清脆的女声扬起。

“啪啪啪”三声掌响。

“说得真好,好诗,乔公子的未婚妻果然不愧为经商小神童,能文能商,本宫见识了。”

咯噔!来人自称什么?本宫?难道是娘娘级的人物,还是公主级的人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狗血的居然冒出一个本宫,什么时候不来,偏偏在她眼睛瞎了的时候来。

PS:今天有个书友捉虫,捉得好,作者大大我深深的自责,确实是要引用明朝的东西厂,我却写误了!但不在196章,在哪呢?汗!我都找不到了!亲爱的,你可否再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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