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嫉妒妄想(三)(1/1)

除了初恋记忆的觉醒,马太太的身上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生理原因——五十一岁的她正值更年期到来。

身体机能和激素水平的断崖式下降,使她的心理也骤然发生了变化,她变得更加需要他人的关注与呵护,尤其是来自异性的,因为欲望的增加亦是更年期症状之一。

上述所说的一切,导致马太太的内心对自己的女婿吴子洲产生了一种迷恋。

但这并非是说马太太是个道德沦丧的女人,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她的道德观念太过强大,所以导致内心存在极为严苛的审查作用,便很自然地将这种不为世俗所容的不伦情愫压抑到了潜意识领域,而她本人却完全不自知,反将迷恋之情化作对晚辈的无害慈爱。

然而,这种迷恋既然存在,就不可能凭空消亡。它虽被压抑到了潜意识之中,却会真实地令马太太产生负罪之感。而心理机制为了缓解这种负罪感,就会使用转移作用,将压抑的情感变化为其他形式的、带有自我安慰性质的愿望,呈现出来。

因此,马太太对马司令和莫晴之间关系的妄想,其实就是这种“变形的愿望”——既然她对年轻男子产生了迷恋,那么如果丈夫也对年轻女子产生同样的情愫,她就不必因为感情不忠而受良心的谴责,内心的负罪感便会降低许多。

如果不是柳澄心的精神分析,或许马太太永远不会发现自己对女婿的那种迷恋之情。当她开始明白内心的真正情感,并愿意正视它、排遣它,那么她之前的妄想症状也就会很快消失了。

当然,柳澄心是不会告诉其他任何人马太太的真实病因的,包括吴子洲。这是出于职业道德的约束,更是保证马太太能顺利康复的必要条件。

因为,一旦马太太内心的这些情感被她的家人知道,不见得就能够得到谅解。至少,她无法再像从前一样面对丈夫和女儿了。另外,社会舆论的压力,很可能令她陷入其他更加严重的心理疾病。

本来这一切是没有理由发生的,然而却不知为什么,最后真实地发生了!

在马太太即将康复的最后时刻,一本专门八卦豪门轶事的杂志刊登出了这样标题的头版头条:吴氏集团不伦闹剧——海归女总裁遭母夺夫?

这篇歪曲事实的文章内容不与赘述,大概就是描述了马太太对女儿,也就是吴氏集团现任总裁马千雪的丈夫产生了感情,并不惜背叛家庭,和女婿暗通款曲,酿成了不伦闹剧。不仅如此,文中还说,她曾授意他人写匿名信陷害自己的丈夫,以求不受良心谴责。

此文一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甚至连军区政委都找马司令谈话以期了解情况。

自然地,马太太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这位老实的夫人对自己的情感和心理疾病百口莫辩,导致就连一向对她呵护有加的丈夫都带着怀疑的目光看她,更别说一向性子要强、说一不二的女儿了。

女婿吴子洲更加无辜,本是好心带岳母看病,结果自己被泼了一身脏水,和妻子的感情也遭遇挑战,而且今后根本无法继续同岳父岳母相处。

吴子洲也是最先怀疑柳澄心的人。因为,他虽未全程参与治疗,却是最接近诊疗过程的人,所有和柳澄心接触的辅助诊断人员都是他亲自联络的。稍微询问他们一下便不难得出结论,杂志上所说的一切都是柳澄心诊断的结果。

怀着愤怒,吴子洲将柳澄心疑似泄漏患者隐私的情况报告给了医院领导。

这一投诉立刻引起了领导们的高度重视,但因为柳澄心是帝医大最知名的心理学教授柳不群的女儿,也是心理学界泰斗程如圭的外孙女,更是医院破格录取的优秀人才,所以调查的展开亦是慎之又慎。

本来,在柳不群出事之前,医院对柳澄心的调查已经陷入了瓶颈:既没有证据表明马太太的隐私确实是柳澄心泄露的,又不能完全排除她的嫌疑,因为毕竟她是主治医生,只有她最了解马太太的情况。

当时,看在柳不群的面子上,医院是倾向于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谁知,柳不群自己却突然也出事了,被爆出和女学生有不正当关系,并利用职权进行权色交易。

这样一来,医院领导迫于吴氏集团的压力,便当机立断地做出了开除柳澄心的决定……

灯光柔和的小屋内,奶香浓醇,茶气氤氲。至此,柳澄心的叙述告一段落,而杨镜臣手中的奶茶早已见底。

凌涵翘着二郎腿分析道:“会不会是那个吴子洲自己泄漏了马太太的隐私,故意嫁祸于你?”

“原来当警察的也不过如此!”杨镜臣嗤笑一声,不容置疑地说道:“吴子洲没有动机,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被连累名誉受损。而且,事发之前他也不清楚马太太的病因。”

凌涵嘴硬地反驳道:“我是法医,又不是刑警!再说,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虽说吴子洲的确看似最没有动机,但你怎么知道背地里就没有我们不知道的隐情呢?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杨镜臣扯动嘴角笑了一下,说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看你根本就是因为找不到线索,就随便抓一个人怀疑。”

凌涵腾地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瞪起修长凌厉的双眼怒视着杨镜臣,说道:“既然你这么厉害,那你倒是说说,究竟谁才是幕后黑手?”

杨镜臣却云淡风轻地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

凌涵脸上瞬间出现一个【那你说个屁】的表情,鄙夷地笑道:“切,我还当您老有什么高见呢!”

杨镜臣不疾不徐地继续说道:“但是我知道大多数人做事情的一个基本心理原则,那就是趋利避害。一件事情无论多么错综复杂,只要理清其中的利害关系,来龙去脉不言自明。怎么,你一个公安系统刑侦人员,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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