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些草往里垫着,最后弄成了一个狗窝的样子,不过,相比露天睡,这狗窝也算是暖和了,我现在这种情况,能有这容身之处,已经很不错了。
现在正是搜寻最严密的时候,我很不适合出去,我能做的,也只有先躲起来,暂时避避风头,等外面的搜查不是太紧密的时候,我再寻找机会出去。
待在这里,睡觉其实不成问题了,我身子硬朗,抗冷,我也有一定的野外生存本事,寻到这样的一个小洞,足以让我睡好觉。
虽说京城一月份的温度很低,天气冷的刺骨,但我相信,我能扛住。只是,吃饭的问题,却很难办了,这树林是属于京城内部范围的,不是野外森林,根本没有什么野生的动物,哪怕是很小的动物,也都不见踪影,我想要靠猎杀动物补充体力,都变得不可能了。
况且,这大晚上的,黑灯瞎火,我更是难以寻到吃的了,没办法,我只有忍住饥饿,窝在小洞穴内,无力的睡着。
不睡不知道,这一睡,我才感受到了条件的恶劣,这洞穴,根本就不是人睡的地方,里面空间狭小阴暗,又潮湿邋遢,还有一股难闻的味道,我睡在这儿,不仅是寒冷,更是难受,怎么睡都睡不踏实。
这不由的让我想起了以前在地坑里的日子,那段时间,虽然也是难熬,虽然也很可怕,但起码有赵丽娜陪着我,两个人精神上总有个依托。
现在,我却是一个人。孤苦无依,凄凉又悲惨,内心荒凉,又冻又饿,折腾了很久才总算睡着了。
第二天天色刚发亮,我就起来了,由于肚子一晚上都在唱空城计,我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吃的。
踏着清晨的微光,我走遍了树林各地,但却始终找不到吃的,果然,在这地方,找个吃的,比登天还难。
这里根本没有野生动物,树上倒是有鸟儿,但我也没法抓住。想要弄个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实在是太难。
不过,当初在地坑,虫子之类的恶心东西我都吃过,为了生存,没有什么我是不能吃的,我现在只需要保证不饿死就可以了。
所以,在这树林,我但凡看到可以吃的东西,就直往嘴里塞,就算是蚯蚓,我也是挤掉泥巴就给吃了。
一连四天,我都是这么熬过来的,虽然,这日子特别艰辛,特别难熬,过的比乞丐还不如,比野人还可怜。
但,我终究是过下来了,这种非人的生活,确实很折磨人,我的心智算强的,却都难以忍受。可是,我求生的欲望更加强烈,所以,再苦再难我都撑着自己,活下去。
期间,我试着走出这片荒郊,可是,外面的世界,依然有警察,甚至还有军人,原来。他们一直就没有放松,还是在严密的搜索着我,我的退路,完全被堵死了,他们这是不把我逼死不罢休啊!我真的是被困在这片荒郊树林了。
绝望,无情的侵蚀着我,我感受到了最深沉的痛苦,简直生不如死。更悲惨的还是,在第五天,天空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这对我来说,就是雪上加霜。
我那个狗窝似的洞穴,都变成水坑了,我连睡觉的地方都没了。原本,我就已经饥寒交迫,身体虚弱,现在淋了一场大雨,我更是熬不住了,我的身体,终于垮了。
我生病了,高烧不断,浑身发热,疲软。我很想找个地方休憩一下,可是,我已经连个躲雨的地方都没了,大雨无情的浇灌,让我的身体更吃不消,我的意识都快虚了,感觉特别痛苦特别难受,对我来说,这种生病的难受,比起受伤流血要痛苦千万倍。
我的头好痛好痛。身子又湿又热又软,我完全使不上力,我都没法和病魔抗争了,我都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才能活下去了。
没病的时候,我在这里勉强还可以过活,即使日子再惨,我也坚持着活了下来,可现在,我得了重病,还得继续留在野外承受风吹雨打,又没东西吃,更没药可补,这样的我,根本就撑不了多久了,我好像已经开始往黄泉路走了。
死并不可怕,但,为了逃避追捕,孤孤单单的病死在荒郊,这就真的太惨了,死也死的太没尊严了。
我不能就这样死去,我不想死在这恐怖的树林。出去,起码还能搏一搏,还能寻得一线生机。
为了这一股微小的希望,我终于下定了决心,走出这片树林,当然,我不能就这样冒然出去,要是我直接穿着这身农民工的装扮走到外面,那铁定一秒都待不了,直接就会被捕,毕竟,搜捕我的人一定知道我穿着这身衣服,到时候,他们根本不用看长相,光看衣服就能逮我了。所以,我干脆脱掉了外套,只穿着里面的衣服。
在来到树林的第六天,我穿着单薄的线衫,拖着病弱的身体,往树林外,艰难的走去。现在的我,又冷又饿又累又难受,我已经病的快要站不起身,可是,我依然靠着最后一点顽强的意志,努力的行走。只是,我的腿因为发软,明显的哆嗦了起来,我的身体也因为发冷,忍不住颤抖着,但。为了寻求最后一线生机,我还是坚强的撑着自己,一直走。
经过了六天的时间,京城的盘查已经不是那么的严密了,起码不是一出去就看到无数的警车,起码还能有我走出去的缝隙,我靠着坚定的意志,寻找着没有警察的地方走,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树木的遮掩。
我感觉,来到空旷的路上,天气似乎更冷了,被病魔缠绕的我,再被冷空气侵袭,我差点就没冷晕过去,我孱弱的身体都仿佛结了冰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马路边上,我捡到了一件破烂的衣服,衣服又脏又破,可对于我来说,它就是圣物,我完全是毫不犹豫的就捡起穿上了。
所幸,这衣服虽破烂,但还挺保暖的,我穿着,起码能抵挡寒风的侵袭,不过,套上这破烂衣服后,我直接就成最标准的乞丐了。
本来,我的形象就已经落魄到了极点,浑身邋遢。头发凌乱,胡子拉碴,现在,穿上这破烂的脏衣服,我根本就是正宗的乞丐,比犀利哥都要犀利哥。
京城这地方,虽然繁荣发达,但却少不了乞丐的存在,无论是哪个城市,乞丐就像空气,无处不在,有些好逸恶劳的人宁愿要饭都不想靠出卖自己的劳力生活,也有些被社会压垮的人,无力讨生活,只能要饭,也有在天桥底下卖艺要饭的。
可以说,乞丐是各式各样,随处可见,所以,我这乞丐,也不算什么独特的存在,在茫茫人海中,我就是最卑微最不起眼甚至别人都不愿多看的那种人。
有些人怕污浊了自己的眼睛,压根就不会在乞丐身上多盯一眼,所以,我这形象,算是很好的为自己掩饰了身份,我也能悄无声息的混入到京城。
当然,我还是不敢进市区内部,只敢在京城边缘地带晃荡,我拖着疲乏又沉重的脚步,来到了一条不算繁华的街道。
这条街,有点古旧,不过,人却挺多,街道的两旁,有各式各样的店铺,人群趋之若鹜。
我混迹在人群里,艰难的行走着。比起治病,我最迫切的还是想吃东西,要再不吃点东西,我恐怕会直接饿死。所以,我一边走着,一边琢磨着怎么吃上饭。
我现在不是没有钱,只不过,我这乞丐的形象,根本不好拿钱出来跑到饭馆大吃大喝。这样就算老板肯让我进到馆子里,却也难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我自打走入人群开始,一直都是低着头的,我根本不敢抬头看人,就是怕被人给认出来。所以,去饭店吃饭肯定行不通,我也不能堂而皇之的与正常人一样填补食物。
在我满心彷徨之际,我突然闻到了一股香味,这香味,让我的脚步戛然而止,更是让我的口水直流,我实在太饿,根本抵挡不住这味道的诱惑,这是包子散发出来的味道,我此刻正是停在一家包子店的门口,热腾腾的包子。不断的散发着香气,不停的诱惑着我,我驻足在这,根本就走不动道了,我一直在纠结,到底要不要拿钱出来买几个包子。我知道,乞丐有钱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只是,我不愿和人正面打交道。
而,卖包子的老板娘见我一直站在门口,她的脸色明显不好了,她一脸嫌弃的看了我两眼,然后拿了两个包子递给我,并冷声道:“拿去,快走,快走,别站在门口了!”
老板娘的语气很不好,眼神更是充满了厌恶,显然,臭气熏天的我,立在她店门口,影响了她的生意,她巴不得快点打发我走。
虽说,两个包子不太够充饥,但有了它,总能填一填肚子,最主要的是,我已经六天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这包子对我来说就是山珍海味啊。我根本没有考虑,立马就伸出我脏兮兮的双手,接过了包子。本来,我还想开口说句谢谢,但,一张嘴。我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已经干哑了,声音都发不出,最后,我什么也没说,就这样低着头,默默的离开了。
为了安全,我来到了一条无人的小胡同,在一处堆着纸壳箱的地方,我顺着墙壁坐了下来,然后,我十分珍惜的吃着这两个包子,我舍不得大口咬,就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细嚼慢咽,在我旁边,还有一个垃圾桶,散发着臭味。但却一点不影响我的胃口,我只沉浸在美味当中,无法自拔。
吃着吃着,我的眼里,突然就蓄起了辛酸的泪,泪水,控制不住的流了出来。
我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流过眼泪了,男儿有泪不轻弹,随着岁月的磨练,我变得已经足够强大足够坚毅了,现在的我,不会轻易流眼泪,就算是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我也可以忍受,我不怕苦不怕疼,不怕折磨不怕死,再艰难的处境,我也能挺住。但现在,吃着美味的包子,我却流泪了,这泪水当中的苦楚,只有我自己知道。
想我来京城之前,是何等的风光,我打败了血蝴蝶,成就了一个历史性的胜利,我的忠义盟威名远扬,风头正劲,统一地下世界,只是时间的问题,我在出发之前,都已经把忠义盟分为五路大军,征战各地,那时的我,就像一个英武的王者,那样的霸气,那样的神武,可是,在我最风光的时候,我却得到了关于我妈的消息,为了弥补我爸的遗憾,为了一家团圆,我毅然决然,孤身来到了京城。
初来之时,我也是满怀信心,充满豪情壮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在京城承受的打击越来越多,越来越重,我处处遭辱,总是被排挤。可我终归是咬牙挺过来了,我还想要和张家抗衡,就在前些时候,我也是凭借自己的力量,夺得了比武大会第一名,名满京城,然而,我迎来的却不是荣耀,而是张家的报复。
张家发威,真比阎罗王发火还恐怖,他们使尽了阴暗的招数,让我流落到如此境地,我身上的伤没有痊愈,又患起了高烧,我看起来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身体已经被折磨的不成样了,心灵也变得残缺,如今,在垃圾桶旁边啃着两个包子,于我来说都是难得的幸福,这种艰难得来的幸福,夹杂着我深刻的苦楚和心酸,让我控制不住的流下了浑浊的眼泪。
泪水,不停的滴落在包子上,让包子多了一丝咸咸的辛酸味道,我吃进嘴里,更是增添了内心的苦楚,我的喉咙,依然有些干涩,我的胸腔,堆满了情绪,我的心里,更是蓄积了无尽的苦涩。
两个包子,我吃了很久,我一直舍不得吃完,可最后,我还是吃的一点都不剩了,吃完之后,我总算是有了一点力气,但我的高烧还是没退,我的头依然很痛,身体也非常虚弱,我的处境,并没有好转太多,接下来的路,也是极其的艰难,可无论如何,我都要走下去。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为了能活下去,我一定要坚强,一定要。我苦楚的心,多了一份坚定,我用袖子擦干了自己眼角的泪,然后慢慢的从地上站起身。
起身后,我直接朝着胡同口走去,我的腿还是有些疲软,可我的步伐,却变得十分坚定,我拖着惨淡的身躯,坚强的往前走着,但,走了没几步,我的身后突然传来一道清晰的声音:“吴韬!”吴韬,这两个字,就像轰天巨雷,一下就让我的身子石化了,我的心跳,猛烈加速,大脑都像是崩了,在这种非常时期,我最害怕的就是被人认出来,而,这一声吴韬,明显就代表有人认出我了,这真的吓的我灵魂都出窍了。
不过,我逃生的欲念强过一切,即使我内心都已经震开花了,我也在强力克制着自己,对于这道声音,我就权当是出现了幻觉,压根就没听,我的脚步不止,一直往前走,我尽着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露出破绽。
可是,我掩饰的再好也没用,后面的人根本是不依不饶,在我没有搭理之后,一阵匆匆的脚步声又紧接着传了过来,很快,就有一个人影闪到了我的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
我的脚步,不得不停止,我的头是低着的。但,我的眼睛还是不由的瞟了对方一眼。
这一看,我的心又猛地震惊了一下,因为,拦住我的人,不是别人,竟然是墨镜女人。刚才我确实听出了是女声,但,我压根没在声音上花心思,就因为吴韬两个字,就把我灵魂震飞了,我的脑子也瞬间空白了,一心只想快速逃离,根本没分辨出声音。我都怕和人交流,所以遇到人就想躲。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叫住我的竟是墨镜女人。
我都已经落魄到这副鬼样子了,墨镜女人竟然还能认出我来。看来,墨镜女人已经把我深深的刻在了心里,我的任何一个细节,她都印象深刻。亦或是,她这段时间太担心我太牵挂我,所以对我的记忆越变越深刻。
此刻,站在我面前的墨镜女人,明显憔悴了许多,她没有再像以前一样打扮的光鲜亮丽,她穿的非常低调,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她的脸上,有疲惫和憔悴,但她的眼里,却发出了炯炯的光,她正以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打量着我,顿了许久,墨镜女人才再次开口道:“是你吗?”
多日不见,墨镜女人的声音都沙哑了,她的音色,也有些颤抖,显然,她非常激动。
其实,我也难掩激动,在最绝望的时候,遇到熟悉的人,遇到在京城最好的朋友,我怎能不激动。可是,我的理智却让我想找个地洞钻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