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坎迪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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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隔得老远,看的都不由得夹紧了双腿,他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听见了蛋碎的声音。

不过那个老黑,还在陷入严重昏迷的状态当中,金沐晨刚刚那一拳,对于他就好像是被疾驰的火车直接撞到了脑袋一般,肯定是严重的脑震荡,所以这时候对于外界的刺激,一概没多大反应。

坎迪斯跺了几脚。还不解气,好像还要继续,金沐晨赶紧过去一把拉开了她:“好了,好了,在踢他可就要没命了。”

说完就拉着姑娘赶紧离开了现场,在对面的街角,买了一个预充话费的一次性电话,直接打了911。

就说发现对面有人昏迷不醒,很快就来了一辆警车,然后还有救护车。

警察处理这事情非常速度,他们对于这样的情况非常有经验,现场一看就知道是抢劫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反正被打伤的是人渣,至于到底是谁揍的他,警察才不关心。

三十分钟过后,这里就恢复了宁静,金沐晨带着坎迪斯从对面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然后进了方伯的古董店。

“你受伤了,我给你包扎一下。”

刚刚那老黑抢劫的时候,手法太过粗鲁,坎迪斯的手臂上,和脖颈处都有一些轻微的擦伤,脸上也开始肿了起来。

坎迪斯倒也没有拒绝,很快金沐晨就拿来了一些ok绷,还有云南白药。

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又给手臂上肿起来的地方喷上了喷剂,揉了揉,很快坎迪斯就发现了这种闻起来怪怪的喷剂的好处,原本火辣辣的手臂,这时候居然没有那么疼了。

“这药真不错?哪买的?”

“街角那边的那家中国药店,算你还识货,这药对于跌打损伤的疗效特别好。”

“哈哈,是吗?看来下次我应该买两瓶,在家里备着。对了,你怎么会出现在这?我是说,你之前不是住在布鲁克林那边来的吗?”

伤情好了许多,坎迪斯也来了说话的兴致。

“那边不住了,房租太贵,刚搬到这边,这家店的老板是我亲戚,所以我暂时借住在这里。”

金沐晨笑呵呵的回答道,坎迪斯这时候站起身,开始在这家店里四处转了起来,店铺的外面摆放的都是一些高仿的瓷器,虽然不是古董,可是也价格不菲,坎迪斯一会看看这个,一会而悄悄那个,对这些玩意好像很是好奇。

“你呢?你今天怎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吗?呵呵,咱们现在可是邻居了,我现在就住在你们家右手边第五家的那家烘焙店的楼上,我现在在哪里打工了。”

“不在红色小马驹了?”

“不去了,那地方你也看见了,太不安全。于是桃瑞丝姨妈就让我来这里工作了!”

“原来桃瑞丝是你姨妈?”

金沐晨嘿嘿一笑说道,脑海里却闪现出哪个手持雷明顿的老太太的彪悍形象。

“是啊!我从新罕布什维尔州过来纽约上大學的,不过今年才开始打工。”

说到这里,坎迪斯脸上的神情猛地一变,有些黯淡,仿佛想起了一些不开心的事,金沐晨也看出来了,不过却并没有问。

美国人很注重个人隐私,一般人家要是不愿意说的话,你最好别问,否则很容易会引起他人的反感。

不过看着坎迪斯那副摸样,金沐晨就猜测,这应该是和她的家庭变故有关。

新罕布什维尔州,可是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老牌经济强州,别看地方很冷,可是经济状况却很不错。

再看坎迪斯的模样,明显是个出身中高阶层家庭的女孩子,谈吐什么的很有教养,和其他那些只是徒有外表,一张口就粗鄙不堪的乡村土妞可不一样。

之前金沐晨在學校里见过她几次,像坎迪斯这样的漂亮女孩,走在學校里总是会吸引很多的眼球,尽管那时候金沐晨有女朋友,可是却也不妨碍他欣赏美女。

他还记得,那时候她总是和另外一群女孩混在一起,而那些女孩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日常开销身的,怎么看都不像是穷人,最起码也得是家里中产阶层往上的。

在美国社交圈这东西,总是很明显,不是一个阶层的人,很少能玩到一块去。

反正他是从来没看那帮女孩中午在學校的食堂里吃过饭,她们总是开车出了校园,到校园外面的高级餐厅里去吃饭。

而且她自己也说了,今年刚开始打工,这就说明她家里以前条件应该不错,不需要她打工赚钱,可是现在她却要靠自己赚钱来赚學费生活费。

不过现在她家里可能出了一些状况,但是这些都是金沐晨的猜测而已。

“对了,你呢?你从哪来?大陆,台湾还是香港?”

“大陆来的!”

“喔!大陆来的红色贵族吗?”

坎迪斯皱着鼻子微笑着看着金沐晨开了个玩笑,说实在的像现在红二代,富二代这些名词,即便是在国外也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现在平均每年有超过一百多万的留學生,涌入美国留學,而这其中超过百分之四十是华裔,而这百分之四十里面,又有超过百分之七十是大陆来的。

这部分學生里,除了百分之五左右是那些真正的那奖學金,被国内教授推荐过来或者自己通过考试获得奖學金的超级學霸,剩余的那些则基本全都是自费过来留學的。

而这些留學生里,几乎有一大半以上,家里都是非官即富,反正很少有平头老百姓的孩子自费过来留學的,就算有来美国的,他们也只会有很少一部分出现在大學的校园里,大部分都是在唐人街里打黑工。

所以你几乎可以想象着美国各所大學里面的情况,不夸张的说,有些系,有些科目几乎就是给中国人开设的。

比如最随大流,最好混毕业证,也最泛泛的金融,国际贸易等专业,不管是哪所大學,你去里面随便看一看,这些专业课程里面,不夸张的说,几乎超过百分之五十都是中国人。

这帮官富二代们,很多一部分人每天上學开着宝马,奔驰,卡宴之类的豪车,學习不用功,经常挂科,平时更是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在人家的地盘上更是随意撒野,近些年来在美国的报纸上,经常能够看到这帮家伙惹是生非的消息。

什么超速驾驶,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之类的新闻,更是是不是就能够登上美国的报端,而美国的媒体人更是给他们起了一个别致的外号,那就是留學垃圾。

随着美国媒体的宣传和普及,很多美国人都知道中国那帮富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开玩笑了,你看过红色贵族去配送中心当搬运工的吗?”

金沐晨耸了耸肩笑着回答道。

“额哦,你这么一说,倒也是!”

坎迪斯吐了吐舌头,样子很是可爱,看样子已经是渐渐的从之前的阴霾当中走了出来。

“对了,今年在开學后怎么没看过你?”

坎迪斯来到了一个地球仪的前面,随手拨弄了一下地球仪,漫不经心的问道。

“呵呵,我學费不够了,所以申请休學一个學期,所以你才会在红色小马驹看到我。”

“哦!原来你和我一样。。。”

说到这的时候,姑娘的神情又是一暗。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想我该回去了。”

坎迪斯好像想起了什么,心情不太好,不想在继续聊下去了,金沐晨也没有强留她的意思。

“那好,我送你回去,反正你住的地方离这里也不远。”

坎迪斯到没有拒绝,显然今晚之前的经历,让她依旧有些毛骨悚然。

坎迪斯工作的地方离金沐晨住的地方还真就不远,就在方伯的古董店右手边的第五家店铺,那是一家名叫好美味的烘焙店。

这家烘焙店在这一片街区,还算是比较有名气的,原来金沐晨住在这里的时候,每天早上去上學的时候,都会经过这家烘焙店,每次都会被烘焙店里的香气所吸引。

有时候他也会进去买几个肉沫派或者是香肠卷,味道确实很不错。

这家店的店主也是坎迪斯的亲戚,没课的白天,她会在这家店里打零工,晚上就住在这家店的楼上,顺便帮忙看摊。

“对了,今天晚上的事,我必须要再次谢谢你。”

在上楼前,坎迪斯转过身看着金沐晨说道,金沐晨微笑着摇了摇头。

“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都是应该的。”

“不,我是认真的。”

坎迪斯看着金沐晨的大眼睛闪闪发亮,街边的霓虹闪烁,金沐晨好像从坎迪斯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情绪,他的心跳陡然有些变快。

就在金沐晨以为可能会发生些什么的时候,远处的街角传来一声剧烈的刹车声,打破了这刚刚开始有点暧昧的萌芽情绪。

“再见!”

坎迪斯的眼神闪过了一丝慌乱,然后转身进了店铺。

“再见!”

隔着门金沐晨冲着里面的坎迪斯挥了挥手,然后恋恋不舍的转身往回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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