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五章 一地鸡毛(1/1)

重生之先声夺人 !《东瓯晚报》接连三天的反转戏码,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某些小圈子的震动。观点有好有坏,但更多的却是叹服于东瓯市地方部门搞事情的能力。

八岁小孩,贷款两亿,股本十亿,随便两个数字结合,都足以挑动人的神经。

不过回顾以往,东瓯市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95年南非刚开放自由贸易市场,东瓯市的老百姓就能开着渔船横穿半个地球去南非卖货的胆子,同样让人吃过一惊;再往前倒,老彭去边境做的事,也不是没人知道。

至于王包机包下飞机航线,东瓯市老百姓自己筹集自己修建机场、铁路,这些正大光明的搞法,更是几乎年年都要来上一回。

但性质上,凡此过往的种种,和这回林淼干的事情,却全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以老彭为代表的走私活动,那好歹是暗地里进行的,虽然不合法,可也没大张旗鼓,所以闷声发了财;以王包机为代表的打破规则的这群人,则是奉行法无禁止即可为,高调无比地钻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也同样做成了事情。

而这回林淼的贷款配资炒股的一条龙空手套白狼行径,理论上,绝对是不合符现行法律规范的,尤其是行为主体人,压根儿就不存在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从地方部门到沪城的证券市场,却愣是全程没有对他进行任何阻拦,甚至新闻上还对此做了报道。

那么这算不算公然进行违法经济活动?如果没有东瓯市地方的配合、支持甚至纵容,一个八岁小孩,又凭什么能做到这一步?林淼的做法是否合法,这笔交易是否可以成立,交易所获得的利润,是否可以视为合法收入?

周一下午5点《东瓯晚报》在东瓯市以及其他全国6个大城市小规模发行后,不到3个钟头,东瓯市、沪城和曲江省的证券监管部门,就全都收到了最最上面的证监会的通知,要求紧密关注事件发展动向。随后从第二天开始,司法界也开始有组织地对这件事展开了讨论。

某级别极高的讨论会上,与会人员几乎意见一面倒地指出,这笔交易从法律上就不成立,交易必须取缔,支持林淼贷款配资炒股的部门必须对其严肃追责;但同时会上也有微弱的声音,表示这种事情发生在东瓯市一点都不奇怪,在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老百姓发挥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对金融活动做一些探索性的尝试,原本就无可厚非。

某位姓魏的前去旁听的社科院副院长,在会上看看而谈,表示根据自己的调查,林淼除了不合符年满16周岁这一条规定外,其余在贷款、配资和投资的程序上,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炒股使用的账户,开户人是他的舅舅,程序上就更没有问题。

再退一步说,东瓯市最近一段时间建设项目频繁,其中最亮眼的三个,城市大学城、城市某创业园和山区影视城项目,全都有林淼直接控股的公司投资。搞建设开发的时候,就允许控股人未成人,搞金融投资的时候就不许小孩子参加,如此双重标准,和无耻的美国政客又有什么区别?!

这番公然的为林淼的辩解,立马引起了司法界的同仇敌忾。

讨论会现场吵成一片,支持林淼应该被追责的一方,指责维护林淼的人是荀建祥和郭鹤龄的同党,公然践踏国法;支持林淼的魏副院长则反唇相讥对方是法棍,只知道拿教条说事,却不知道法律到底是用来服务什么的。

国家大政方针,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你们这群鼠目寸光只知道万事学美国的二货,除了把司法系统搞得跟天书一样复杂,对老百姓和国家的发展建设,又有过什么实质贡献?我魏军羞于你们这群傻叉为伍!

此话一出,24小时过后,到了周四,京沪两地对林淼炒股这件事的讨论,直接升级到了“国法和国策到底哪个更重要”的高度。

“反林党”高举依法治国的大旗,要对林淼赶尽杀绝,连发传真督促有关部门,马上叫停林淼的炒股活动,并对林淼的监护人和东瓯市的有关领导采取措施。“挺林党”则联合部分金融界、新闻界、社科研究学者,对“反林党”进行嘲讽,各路媒体上纷纷刊登评论,其中《东瓯日报》上一篇由丁少仪主笔的文章最是劲爆,标题叫作:《未成年人保护法》终显正面意义——炒股有理,神童无罪!

文章一出,祖国各地丁少仪的同门师兄弟们纷纷向丁主任表示了敬佩之情。

一片沸沸扬扬之中,从周一到周四,全国各地的证券交易所大厅简直要被人挤破门,大盘指数就跟窜天猴一样往上蹦,股价节节上涨,拦都拦不住。

在气温逐渐升高的这个春天,南方各大城市,几天时间里就有数百人被挤晕在交易所里,交易单一箩筐一箩筐地往交易所的窗口里面倾倒。

东瓯市作为事件当事人的居住地,炒股热情更是飞起,不少人三天投资的回报率就高达百分之四五十,眼见着奥拓分分钟就要奥迪,全市上下全都弥漫着一股钱来得太容易的情绪,城市居民消费指数爆棚,菜市场里各种只有过年才有人买的生鲜,分分钟被扫得一干二净,各种娱乐场所、餐饮店更是24小时客满。丁山连轴转地在厨房里忙活,一天只睡5个小时,但即便如此,依然双眼明亮,干劲满满地要猝死在灶台边。

到了周五,东瓯市的各方面相关领导全都被上级有关部门约谈了2个小时,约谈的结果自然是地方上对林淼的个人行为进行过了解,但并未发现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而且出于众所周知的林淼对东瓯市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孩子本身的特殊性,在程序并不原则性违规,司法解释并不明确的情况下,市里显然没有理由自断经脉。

康知府更是极其强势地发了话,所有以此为理由,要阻挠东瓯市人民搞建设,要破坏东瓯市的经济建设发展计划的人,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心怀不轨。林淼的金融活动是在沪城展开的,放款银行对林淼的资金使用情况都给予了网开一面,其他人又有什么置喙的理由?

简直无理取闹!不可理喻!唯恐天下不乱!

康知府发声之后,郭鹤龄也罕见地亲自出面发表了意见。老爷子亲笔撰稿,在《明珠早报》上发表了长篇评论,指出凡事是好是坏,既要看过程,尊重程序和法律,也要看动机和目的,顾全大局和长远。股票市场的存在,本就是为了让企业和个人能通过金融手段,合法募集资金,刺激社会经济发展,激发社会活力,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我家小徒弟在东瓯市经济建设开发事宜上所花费的心力和贡献的力量,全社会都有目共睹。如果林淼手里能有更多的资金,必将进一步由东瓯市向外辐射,惠及曲江省乃至全国每一个有需要的角落。对这样的爱国少年,国家即便不支持、不鼓励,也万无打压的理由。

而且孩子本身作为当代中国的一个流行文化符号,其小说《寻仙》已经具备了对外输出文化的基本条件。去年所获得的各项少先队荣誉,以及林淼本身所担任的“东瓯市团市委少先总队总队长”的职务,也有理由被视为全国少年的先进榜样。少年强则国强,榜样的形象,不该如此轻易被抹黑,更不该受到社会舆论的不公正对待。

郭鹤龄的文章周五早上登出来,等到中午就成了某些人口中的“笑料”,不少知道郭鹤龄和林淼师徒关系的人纷纷嘲讽,说老头子真是脑子瓦特了,居然把“总队长”这种小孩子把戏的东西,公然拿到台面上讲,也不怕笑死个人。还有林淼那么个小不点,也就运气好挣了钱卖书的钱而已,怎么就成文化符号了?怎么就和经济发展挂上钩了?

简直老年痴呆,不知所云!

这群人兴奋得赶紧炮制各种文章,引导舆论风向,等到周五晚上,便满世界都飞满了对林淼的恶意抨击。还把林淼和郭鹤龄、魏军牵扯到一起,进行更深层次的攻击,用不阴不阳的调子,指责“某些人”是要举着政策对抗国法,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第一步就要从杜绝“林淼式的特权”以及打击“支持向林淼授予特权的人”开始!

这一下,算是图穷匕见,枪都掏出来顶在郭鹤龄的脑门子上了。

短短五天时间,司法解释问题迅速演变成了意识形态问题。

可被人架在火上烤的几个人,却全都按部就班,不慌不忙。这天晚上,魏军向内参发稿,标题是《中国在第三次工业革命到来前必须做的准备》,署名是荀建祥、魏军、林淼。

林淼则带着王斌和黄清清,悠然坐上了前往杭城的火车。

同行的还有陈渔、姜胜善和市教育局的郑爱芬。

英语演讲比赛,就在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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