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四章死亡(1/1)

春闺秘录:厂公太撩人 !“老夫人,我……我……是羡初……”

说完这句话后,羡初再也支撑不住,眼睛慢慢地合上了。

她嘴巴依然血流不止,自始至终都没能抬起来的手,完全垂了下去;宛若游丝的气息,也完全断绝了。

在弥留之际,她脑中闪过了种种情景,不知是前世已过去还是今生未发生的一切,在芝云巷这里戛然而止。

她记得了,她是羡初,然而也只能说出一句我是羡初,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死在了她陪伴了几十年的老夫人怀中,死在了异常年轻的年岁里。

叶绥不敢相信她心心念念的羡初,重生第一日便想起的羡初,刚刚找到的羡初,就这么没了气息。

她紧紧抱住羡初,几乎用尽了全身力气,可是羡初已经死了,无论她抱得再紧,羡初都不会有回应了。

这一生,羡初留给她的唯一也是最后一句话,便是“我是羡初”。

羡者,喜而希得,富而有余;初者,从今始也,重新舒也。

这个名字,代表着叶绥和羡初这一对主仆对将来的美好寄望。

在前一世里,她们陪伴着彼此,度过了几十年时光,或艰辛或荣显,都不曾分离,直到叶绥逆天而回。

而这一生,与羡初有关的美好寄望,尚未开始,便已经结束了。

叶绥泪流不止,她怎么能想得到,在刚刚找到羡初的时候,便永远失去了羡初?

从今而后,连寻找追索都不必了。

芝云巷这处宅子,陡然间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中,叶绥降僵而不语,赵三娘和佩墨担忧地看着她们的夫人。

就连崔氏,都没有发出什么声响,只脸上挂着畅快肆意的笑容:芝云巷这个贱婢,终于死了,甚好,甚好!

很快,叶绥便有动了,她将羡初徐徐放平,朝赵三娘等人吩咐道:“三娘,把人带走吧。”

说罢,她便站了起来,眼眶依旧红着,却没有眼泪,神色显得相当平静。

她看向了边上的崔氏,竟然朝崔氏弯腰作揖,淡淡的说道:“卢夫人今日的厚恩,本夫人记住了。来日必当有重报。”

说完这句话,她转过了身子,朝门外迈去,似乎将崔氏和羡初都抛在了身后。

崔氏脸上的笑容顿了顿,不知为何,这平平淡淡的一句话,让她心里生毛。

她自然知道,这是来自督主夫人的威胁。

这句威胁,听起来比之前叶绥抬出缇事厂还要轻,却让崔氏感到有种大山倾倒的压力。

区区叶氏三房的姑娘,一个宦官的妻子,怎么会让她感到如大山重压呢?

错觉,肯定是错觉。

崔氏猛地摇摇头,将心里发毛的感觉甩开去,冷冷看着叶绥一行人的举动,最终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

叶绥的威胁,她放在心上,却又不那么放在心上,一个扬州瘦马出身的贱婢而已,死了便死了,有何重要?

若是督主夫人或汪督主因此而起怒火,那可真是好笑了!再说了,这样的怒火,以卢氏和崔氏之势,也承受得住。

不过,这个事情还得立刻跟家中老爷、老太爷禀告才是!——想到这里,崔氏带着一群护院,匆匆离开了芝云巷这里。

叶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斯来院的,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房中已经点起了烛火。

她离开汪府,府匆匆赶往芝云巷的时候,还是晌午,恍惚片刻间,天已经暗了。

这时,季妈妈撩帘走了进来,低声对叶绥说道:“夫人,晚膳已经备好了。夫人……切勿太伤心了。”

季妈妈的心惊跳不已,晌午夫人匆匆出门去了,不久却带回了一位妇人的尸体,还是这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夫人这是怎么了?

随同夫人前去的赵三娘和佩墨两人,都是沉肃静默的样子,令季妈妈不敢多问。

听到季妈妈这话语,叶绥才恍然回神,她点点头,却什么话都没有说。

羡初的尸体他已经带回来了,崔氏并没有多加阻拦,她已经吩咐赵三娘打点羡初的身后事。

羡初已经死了,打点其身后事,不过是叶绥心中最后一点念想罢了。

想必羡初是不会在意这些的,人都已经不在了,做的再多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从芝云巷回来之后,她脑中便浮现出前世与羡初相处的点点滴滴,片刻没有停止。

羡初陪伴她太久了,如同她的左右手一样,断断离不得。

可是羡初,终究是离开了。

叶绥回想着前世今生的羡初,心里空空落落的,眼泪却始终流不出来。

羡初已经不在了,哭有什么用呢?

汪印回来的时候,便见到了叶绥这副样子。

她脸上有说不出的难过,目光恍惚涣散,整个人显得僵硬呆愣。

平素热烈张扬的小姑娘,沉稳聪慧的小姑娘,此刻是如此悲伤,仿佛被难过溺了似的。

适才,庆伯已经将芝云巷的事情略略向他禀告了。如今,小姑娘这副样子,是为了那个叫羡初的妇人?

这个死去的羡初,到底是什么人?

这么难过的小姑娘,令他的心不禁揪了一下,随即便走到了她面前。

汪印素来寡言,这个时刻,他更不知说什么才好,最终,还是忍不住伸手抚了抚她头顶,淡淡说道:“小姑娘,难过便哭出来吧。”

叶绥茫然地抬起头来,汪督主的神情极淡极淡,目光却一改往日,里面带着明显的关切。

大人说,难过便哭出来吧。

平平常常的一句话,伴随着叶绥脑中的羡初,冲掉了她心中强自堆砌起的屏障,无可形容的悲伤一下子涌了出来。

在汪印面前,叶绥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悲伤痛楚,眼泪簌簌而落,就像羡初嘴角的鲜血一样,怎么止都止不住。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