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舞女(7)(1/1)

所以,在发现她的空间都是这样的元力的时候,她是很高兴的,但是她这个高兴在她准备将之前收集的种植将这个空旷的空间种满的时候就破灭了。

元力太过高级,那些灵植根本无法在里面生长,但是要让她将元力都转化成为灵力她又不甘心,毕竟这是最适合她修炼的力量。

最后,郝欣觉得还是等回到本世界再弄吧,看看能不能隔绝出一片区域用来种植,既然她都可以将空间分为两半,那么开辟出一片区域应该可以,毕竟她可以完全掌控万界,万界又没有器灵。

郝欣想要在空间种植完全只是因为她从精灵大陆弄来的那些植物,还有精灵树种,倒不是她想要借用空间来种植,所以不一会儿她就将这个抛到了脑后,开始再次研究起了这个世界的文学。

可是就像之前,她已经习惯了写无脑纯幻想的网络文学,对于传统文根本没有什么概念,她想要通过文学传递思想乃至世界背景、黑暗什么的根本做不到,顶多就是三观而已。

看来她还是差得远啊,于是郝欣就这样投入其中了,知道入夜才回神,却依旧没有什么头绪,就躺在床上睡了,第二天,回去帮忙收拾东西,然后雇佣了马车来帮忙拉东西,其实他们的东西并不多。

“哇,这里就是我们以后住的地方吗?好漂亮。”到了地方后开门后,田苕率先跑进去。

“是的,现在先租着,等钱够了我们就买下来。”郝欣点头,这里的确很漂亮,小小的花园里被原主人种了不少的鲜花,如今刚好是花开的季节,要不是原主人一家准备去国外避难,也不舍得卖掉。

“我们先整理一下。”田母说道,询问了一下郝欣他们的房间,郝欣指了主卧,然后还有弟妹们的房间。

“我也有吗?”田若眨着大眼睛看着郝欣。

“是的,若若开心吗?”郝欣低下身摸摸小女孩的头。

“开心,我也有自己的房间了。”田若用力的点点头。

“田爷爷,你的房间在这里,我已经整理好了。”郝欣最后介绍了田管家的房间,在一楼,但是却不是佣人房,只是在一楼而已,田管家年纪也不小了,上下楼不安全。

“不用不用,小姐,老奴住在佣人房就可以了。”田管家连忙摆手,这很明显是一楼的主卧,那是给小姐少爷的。

“田爷爷,你就别见外了,现在都是民国了,早就废除了奴籍,您可不是什么下人。”郝欣走过去扶着田管家,这位老人一直都跟着田父,原主那一次是在两年后去世的,说起来早些的时候原主做舞女的事情差点被发现,毕竟原主气质变化太大,还是他帮忙兜着。

“田叔,萌萌说的不错,你就住这里吧。”田父对于郝欣的安排很满意,对于田管家,他也是很敬重的。

于是就这样安顿了下来,郝欣也说自己已经和主家说了将钱还掉然后不做了的事情,主家也很通情达理,答应了,这样她也不用出去找地方住了。

而一家人听到了郝欣说的话都很高兴,弟弟妹妹更是靠在郝欣身边叽叽喳喳的。

晚上,郝欣在书房,对着一叠白纸发呆,田父走进来看到的就是这副样子,“在想什么?”西区的房子都通了电,虽然电费很贵,不过的确方便了很多。

“爹,我也想写一些富有内涵的文学,但是我发现我不行,如果让我写故事还好,但是想要写文学却很困难。”郝欣也没有隐瞒她的苦恼,田父是一个进士,也许他会有什么见解。

“就为了这个?”田父好笑,之前女儿还对自己谆谆教诲,这会儿自己却转了牛角尖,“那你说说,你为什么喜欢写故事?”

“为什么?”郝欣闭上眼睛思考,见此田父悄悄推了出去,将门轻轻带上,郝欣注意到了,却没有在意。

她回想起了她当初写小说的念头,她从小喜欢看小说,一开始只是喜欢看,但是后来她渐渐不满足了,尤其是在她看到了第一本太监的小说之后,这个念头就越来越明显。

她就想着,要是她的话接下去的故事会怎么样,后来就渐渐演变成了,要是她来写,她会怎么写,而实际上她也动手自己创作了,第一次创作的时候她还是一个高中生,她的读者是她的好友,他们都说很不错,他也很开心。

创作的快乐在于别人的认同,后来大学后开始上网看,看到那么多的网络小说,那些穿越重生,她就想着,要是她穿越了会怎么样,于是她就将自己假想的故事写了出来,就这样走入了这一条路,直到穿越前,这都是她最喜欢的,看着一个个故事在她手中创造出来。

是的,她喜欢小说,喜欢小说里的世界,穿越后,因为她可以亲身经历,对于这种寄托的心情反而没有了,也渐渐的没有了兴趣。

直到来到这个世界,再次开始写小说,她才发现,她还是喜欢讲故事的,喜欢那种一个小说世界在自己手下创造出来的感觉,她根本不需要在故事里寄托什么情怀,那根本就不是她写小说的初衷,她喜欢的是小说的世界。

在那一瞬间,郝欣有了一丝明悟,手上一翻,多出了两块法则碎片,左边的是创造法则碎片,右边的是书之法则碎片。当初她可是敲了不少的法则碎片的,都存放在暗空间,为的就是这个时候。

创造法则,六大法则之一,创造法则并不容易掌握,不是随便创造一个东西就可以领悟的,除非是创世,而写小说看起来只是书之法则的小道,但是如果将这个走到极致就是创世。

当然,创世并没有那么容易,所以郝欣此时也只能依靠创造小说占用的一点创造来感悟这个大法则,至于书之法则,书指的不是书籍,而是指记录,书之法则同样是仓颉创造的,并不能专指小说故事,但是划分却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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