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的重点中学有四所,排在最第一的是二中,第二的是一中,其次是三中和四中。
路遥遥以全城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二中。
新生代表会上,路遥遥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以优秀学员的身份代表新生上台致词。
她留着长头发,头发又直又顺,梳在脑后扎了一个那个时代常见的马尾。
十二岁半多的路遥遥,开始抽条,一米六左右,腿很长。不需要怎么打扮,就给人清爽清丽的感觉。
她的眼睛很漂亮,她的皮肤白皙,怎么也晒不黑的那种。
大家听到校长宣告时,台下都忍不住嗡嗡的议论,全校甚至是全城年级第一的女生,应该长得不怎么样吧。戴着厚厚的眼镜,留着齐留海,脸上长着青春痘,表情木讷,不善言辞。
所以,当路遥遥迈着自信的步子,干净利落走到麦克风前,台下有一阵的雅雀无声。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原来头脑与美貌并存,不是传说。
路遥遥从来都不怎么留留海,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更主要的是,她的眼睛清澈似汪泉,她的声音清脆动听。一副致词热情洋溢,说得十分流畅,激起那一个个孩子心中对未来的期许。
路遥遥的成绩十分稳定,一直稳坐年级第一。
路惠芬酸溜溜的说:“女孩子小学到初三成绩当然可以,因为简单嘛,等到了高中,就比不上男生了。”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那个时候,教育没那么普及。
女生获得继续升学的机会,相对男生少很多。优秀的女生也有可能读到初三就被迫缀学,因此造成高中女生不如男的错觉。
这样的话传到路遥遥的耳朵里,她也只是笑笑。
她就是要替路国强争一口气,替自己争一口气。争气的成份占了一点点,更多的是,因为梁芳华说过,他们这个家就这样了。她想走出去,就只有读书这一条,别的他们帮不了。
初二,路遥遥的生活仍然没什么变化,除了学习就是学习。
她没给自己太大压力。上课的四十五分钟比什么都重要。学霸不只是会努力,更重要的是,好的学习方法保证了成功的一半。
路遥遥就是那种有学习方法,不死读书的类型。
她除了念书,还喜欢看各种杂书。
小学时家里没条件买书,初中就不一样了,初中有图书馆,每天放学开放一小时,路遥遥就会去读书馆看一小时的杂书,才准备回家。
那些名著,那些有益的读物,给了路遥遥很多人生的感悟,点亮了前进的道路,像一盏盏明灯。
初二的时候,女孩子青春期开始了,有一些陷入早恋,成绩一落千丈。
梁芳华当然也担心。
路遥遥说:“妈,你放心,除了你和爸,我谁也不喜欢。”
班上的那些男生,在她看来,都是些小男生,不太符合她的审美观。
作为优等生路遥遥来说,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颜控,她喜欢长得好看的男生。
她也不清楚这是怎么形成的。
明明路国强长得不算好看,为什么她的审美观没有受影响,比如找个跟自己父亲类似的。
不不不,她不是不爱自己的爸爸,但她就是想找一个长得好看的。
好看的,又有思想内涵的。
喜欢读书的女孩子,知性,理性,有想法,并不是只知道看外表那样简单。
路遥遥的青春悸动,来得很晚,很晚,晚到大一时,遇到了贺思源才开始。
而在此之前,她一直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眼中的学霸,家长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
二中,初一班在初中部教学楼的一楼,初二在二楼,初三在三楼。
升上初二的路遥遥经过初一那些班级,看到学弟学妹们打打闹闹时,她的嘴角就情不自禁带了笑容,一副老生看新生的表情。
守诺今年升上了初一。他是买进来的,他的成绩还差了最低录取线三十分。
守诺是个小胖子,而郑经,是个小痞子。
这天路遥遥从初106班经过,郑经看到了路遥遥。
他的笑容里带着不羁:“小诺,看到没有?初二年级的学霸,路遥遥,长得漂亮么?”
守诺顺着郑经的手指看过去,就看到少女美好的侧颜,她的嘴角抿着笑。
守诺收回视线,不感兴趣。
学霸对他来说太遥远,他就不是那种读书的料。若不是家里人逼着,他连初中都不想读了。
郑经从守诺打开的文具盒里顺手抓到一块橡皮擦,朝路遥遥扔了过去。
郑经玩飞镖玩得可顺,可以称是百发百中。
他们坐的是靠窗的位置,两厘米宽,五厘米长的橡皮擦准确无误的扔到了路遥遥的头上。
“哎呀~”
少女发出惊叫声,停下了脚步,揉了揉微疼的地方,朝守诺这边看过来。
郑经早就憋着笑趴在桌子上装睡。
而守诺一脸懵逼的看着路遥遥。
路遥遥转过头来,少女的脸微红。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此时那双眼睛瞪大了,墨眉微皱。
守诺觉得心头一跳。
路遥遥看着眼前的小胖学弟,不满地道:“哎,这位同学,我又不认识你。你无缘无故扔我橡皮擦做什么?”
她弯腰捡起地上的那块橡皮擦走到窗台边,递过来,给守诺:“喏,还给你了,以后不可以干这种事了。”
也没等他道歉,路遥遥脚步轻快的走远了。
守诺呆呆的看着手里的橡皮擦,脑海里浮现的是少女明媚的笑容,以及微生气的样子,最后又大度谅解他的笑容。
还有,她说的喏非他名字中的诺,但守诺突然觉得,如果被这样一个女生叫他的名字,诺,应该也是挺美好的一件事。
郑经听到路遥遥离开,这才抬起头,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一种恶作剧得逞的笑意。
但是身边的好友不太对劲,守诺小胖子紧紧抓着那橡皮擦,白净的胖脸涨得通红。
郑经一只手闲闲托着脸,惊讶道:“靠,死胖子,你不会看上人家小姑娘了吧?醒醒吧,别人才不卵你,你看看,你长得又胖,成绩又差,哪有女生喜欢你。”
平常这样的打击守诺才不放在心上。反正郑经一向没正形,又爱损他。
但今天他听了觉得刺耳。
他伸出手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三层游泳圈,他真的长得很胖?
“阿经,你说真的,我长得很胖?”
郑经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守诺……
当你注意到一个人时,你就会发现她的存在,无时无刻。
比如,做课间操的时候,正好路遥遥的班跟他们班挨在一起。
守诺长得胖,还矮,一个小胖墩类型。
他边做课间操边寻找路遥遥的身影。
少女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很迷人。
守诺看一眼,作贼一般,急忙收回目光。
过了两天,放学的时候,守诺发现路遥遥回家的路,跟他有一段路同路。
守诺不紧不慢的跟着,看到路遥遥转弯了,才往右转回家。
直到某一天,路遥遥跟他打了个正面,守诺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她认出他来了吗?
没有。路遥遥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
虽然两个人都是校友,但是青春期的孩子,不会随随便便就在路上聊起来,除非本来就认识。
守诺脚步慢了下来,看着自己肚子上的肉。他想减肥了。
肩膀一沉,是郑经勾住了他的肩膀。
“喂,小胖,你怎么回事?最近上学也不叫我。我老迟到,被老师罚站。以前有你陪,结果你倒好,偷偷来这么早。”
郑经打了个哈欠,抬起桃花眼看了一眼前面,眼前一亮:“嘿,是遥霸。”
郑经最喜欢给人取绰号。路遥遥学霸,简称遥霸!
守诺捂住了他的嘴:“别乱叫。”
郑经张嘴要咬,守诺松开了,脸上带了点羞赧。
郑经嬉笑的表情变得严肃:“小胖,你跟踪人家?好啊,你小小年纪不学好,居然学这一套!”
他作势要打。
守诺不服气地说:“你呢?小小年纪,偷蒙拐骗,逃课玩游戏,偷家里的钱出来,你怎么就学好了?”
话一出口,守诺就后悔了。
“对不起,阿经。”
郑经面色无不愉:“有什么对不起的,你说得没错。小胖,我是没药可救了,你不一样。小胖,既然喜欢人家,你就去追。万一你成功了呢。”
守诺苦笑:“阿经,这事情你知道就好。我不希望你说出去。”
郑经点头:“那好。做个朋友也不行?去问问她学习的问题,我想遥霸肯定很乐意跟你分享的。”
他们开学第一个月,路遥遥就在全校礼会上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方法。
相对于其他成绩好的学生那些言而无实多有保留的学习方法,路遥遥分享的是真正的干货,只是,就看你有没有想过认真去做到了。
路遥遥说:“我晚上每天要学到10点钟。洗了澡10点半睡觉。早上6点钟我就起来背书,因为那时思维最清晰。上课的四十五分钟是最关键的,不要走神开小差,不要说小话。重点内容都在课堂上。所以,如果你上课的时间不走神,认真听老师讲了,那么下课之后,相对的做一些习题巩固一下,这节课的内容就掌握了。当然,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预习和复习。”
首先是复习,下了课,要复习当天学的内容,不懂的及时去问老师问同学,要及时弄懂,不要拖。其次预习,复习完了,提前预习第二天各科要学的内容,如果进度快,可以多预习几章。
路遥遥是真的把自己的方法讲到了。
她预习的时候,都会提前划重点,第二天老师讲的课中,那些果然是重点。这就是努力学习,注重方法的学生所不同的地方。
郑经把这些都记下了,但他不屑去做。他就想混过这初中三年,然后就出去工作。
听到郑经说去找遥遥交流学习,守诺的小胖手傻傻挠了挠脑袋:“我不敢。我怕她看不起我。”
郑经翻了个白眼:“行了,那就当我白说了。”
守诺心里还有点难过,主要是路遥遥好像不认识他了。
也对,他长得这个样子,别人能记住他才怪,他又不是帅哥。
这天回到家,守诺坐在家门口,爸爸不停的数落他:“我给你钱买进二中,不是让你混日子的。你看看你的成绩单,明明答案是五,你就写成六。我看你全部是猜的吧?作文你居然一个字都没写,你坐在那里是梦游啊!”
守爸喋喋不休的骂着,守妈在院子里搭了一个麻将牌桌子打麻将。
洗麻将的声音哗啦啦传来。里面有人在喊:“老守,快过来。你说完了没有?孩子还小嘛,你骂他做什么。快过来快过来,要摸牌了。”
守爸心在听到麻将声音时就不在这里了。
“好了,来了来了。”
守爸将初中考试的试卷随手朝不争气的儿子身上一扔,屁颠屁颠的挪着屁股跑到院里去打麻将了。
守诺抬了抬眼,看到自家爸爸就像一只活动的圆球。
他弯下腰去捡试卷。
每次考完试就得请家长签字。看样子,这次签字,他又得叫郑经给他模仿字迹代签了。
守爸守妈这个麻将一打,不到半夜两三点不会停下来。
一阵风吹来,将其中两张试卷吹远了。
期中考试一过,小城就已是深秋,风特别大,呼呼的吹,黄了的树叶一吹,就像一只只黄蝴蝶一般吹落在地。又会在地是打几个滚儿,聚集成一堆。
守诺抬头,首先入眼的是一双普通的白球鞋,看起来挺旧了,但洗得干干净净。
当他直起身子,这白球鞋主人的脸也映入眼帘。守诺那双因为胖脸挤成细小一条缝的眼睛微眯了眯,显得就更小了。
是路遥遥。
守诺看到她漂亮细长手指拿着自己的试卷,脸瞬间胀得通红。
这次期中考试,满分120分,他语文五十,数学三十,英语六十。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他这个分数,在路遥遥看来,应该是白痴蠢笨如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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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还有人记得守诺记得郑经吗?我想开个郑经的文,但我最最想写的一个文已经想好了。想写的好多啊。真想有个魔法,可以让我的时间变成一天48小时,嘿嘿,白日梦哈。
不过我最最想写的那个文,要等《重生暖婚:贺先生的名门娇妻》完结了才开始写。讲真,你们有没有去收藏花花的新文啊?我看到有的,但应该也还有很多没去呢。对了,不要放弃花花。我最最想写的那个文,要比遥遥这个文会写得更好,我自己这样觉得的。嘿嘿。
PS,明天仍然是四千字哈。今天更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