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冲苏佩矜和她朋友,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愿意给他投资,还看过他的剧本,知道和理解他的难处,他就应该投桃报李。
哪怕这电视剧被夏家打压得无法播出,他也认了。
他是导演,他拍的故事,被认同,能有人舍得花钱捡起这个烂尾的项目,让他把后期做完,让他把拖欠的片酬和薪酬发出去,能让他把借的钱还完。
他就认定了这个对他赏识的老板。
李群答应签约。
苏佩矜就让帝嘉,从海家借律师来起草合同。
除了拿到《三剑》的宣发外。还签下了李群十年的作品。这十年内,李群要给“晨曦”拍六部电视剧。时间和电视剧的类型,可以由李群自己安排,但需要得到工作室的首肯。
同样的,工作室有好的剧本也可以交给他去拍。如果他不愿意拍,他有权利拒绝。但是,这十年内,必须给工作室完成六部作品,并达到30%的收益。
至于其他的细节,都是按照海氏娱乐公司跟导演工作室签约的合同来走的。
得知律师是海氏集团的法律顾问,李群不禁呆了。
帝嘉看出他的心思,拍着他的肩膀,道:“李导,这事你得保密哈。其实我是海家的孩子。咳咳,我是出来历练的。知道的人不多哦,你别到处宣传。更不能打着我的幌子,跑去找人购买我们的剧。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李群立刻流出了瀑布汗。
他不得不替自己还保持有一颗冲动的文艺心而感到庆幸。
答应了苏佩矜看似苛刻的卖身要求。
如果早知道苏佩矜有海家做靠山,那他肯定早就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不。
如果别人知道“晨曦”娱乐工作室,背靠着的其实是海家。只怕会上赶着来献殷勤吧,又怎么会轮得到他这个落魄到能让第一个投资他的老板破产的导演攀上这棵大腿。
起草完合同粗稿。
细节拿回去双放仔细研究,确定细节,过几天才会正式签约。
跟李导吃了饭,苏佩矜带着小伙伴去见了林导,林生。
林生是个比李群脾气还要古怪,更不会说话取悦别人的导演。
三句话,能有两句话,把别人怼到想跟他绝交。不过,他是个有能力和实力的人。
之前在影视公司做导演拍偶像剧,悬浮剧,可他本身是有能力拍大型正剧,历史剧的导演。无论是场景布置,还是画面捕捉,都堪称完美。
甚至还拍出过一部十年内无人超越的古代宫廷剧来。他现在之所以是自由身,完全是因为他拍偶像剧拍腻了,又受不了投资商和老板的指手画脚,一气之下就辞职不干。
自己立了项,想凭借自己的能力把手里的剧本拍完。剧本苏佩矜以前就看过,她原来还在这部剧里演过一个小宫女呢。
不过是个女N,出场的机会不多,最后还惨死在贵妃手中。
当时,这部剧在半年后才被“星娱乐”看中,砸了很多钱来拍,所以请到不少大牌来担纲主演。她当初还是个小萌新,都不太够看的。但这并不有损她对这部剧的看重与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