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 异人现世(1/1)

第一千零四章

在东方红红的指尖,一点火焰跃跃跳动,虽然只是烛火般的一点,但仍旧可以感受到只属于火的炙热。

这一刻,叶欢愣住了。现在,他已经无法再安慰自己,东方红红用的是红磷火油之类的江湖戏法,因为他刚才已经检查过,东方苏苏身上并没有任何引火之物。

怔了半晌,叶欢呆呆道出一句话:“你是妖怪嘛?”

“妖怪!”东方苏苏冷哼一声,道:“也只有你少见多怪,本姑娘是天赋异禀,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叶欢睁大眼睛,下意识与东方苏苏拉开距离,结结巴巴道:“你还在说你有特异功能?”

东方苏苏瞪他一眼,道:“我们自称为异人……”

“等等……”叶欢拦住了东方苏苏的话头,咬牙切齿道:“你刚才说‘我们’!你的意思是说,有这种能力的人不止你一个?”

“当然不是我一个。”

“有多少?”

“全世界具体有多少,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至少在一百人之上?”

“一百人!”叶欢觉得自己下巴都要跌在地上,他虽然是一个修行者,信奉的又是我佛如来,但在骨子里,叶欢确实是一个无神论者,对于所谓的超自然现象,从来不屑一顾。

可今天,忽然发现自己所生活的地球,竟然有一批人以超自然状态生存,而且还有一百人之多,不仅令叶欢目瞪口呆,愣了好久。

东方苏苏不屑的瞥了他一眼,道:“一百人,这个数字很多嘛?全世界有七十亿人,而这七十亿人,人人都以不同的生活状态生活。而一百人,只占全世界人口的千万分之一,一千万之中,差不多才有一两个异人存在,这个数量,你觉得多嘛?”

“可是,可是……”叶欢结结巴巴:“这种人,完全无法用科学来解释呐?”

“科学……哼,过度的想象科学,不过是另一种迷信。科学能解释金字塔是怎样建立的嘛?科学能解释大西洲的沉没嘛?科学能解释玛雅文明嘛?”东方苏苏不屑道:“科学不能解释的事情太多了,而之所以无法理解,也不过是现代人类文明太基础而已。你觉得你有能力,向几百年前的人类,解释手机的存在嘛?

道理是一样的,你把这种能力,理解为另外一种超现代科技便可以了。”

“但这,还是太过匪夷所思了。”

“其实,真的要用科学解释,也并不是不可以。”东方苏苏想了想道:“你可以将这理解为一种返祖现象。”

“返祖?”叶欢怔住。叶欢自然明白这两个词的含义,按达尔文的进化论解释,所有生物都是在自然进化中优胜劣汰,存在用进废退,有用的基因进化,无用的基因渐渐被淘汰。

但是,这种淘汰不是一次性,而是持续不断的,而有些已经消失的功能,却还潜藏在人类的基因链中,在某种情况下会被唤醒。

比如说,有些新生儿长着尾巴,还有些新生儿浑身生长着茂密的毛发……这种事情,屡见不鲜,其实已经算不得新闻了。

难道说,在东方苏苏身上发生的事情,就是返祖。如此岂不是说,历史上的人类,曾经有驾驭火焰的能力。

叶欢想了想,觉得自己这个想法,还是太过匪夷所思了。

其实,叶欢觉得,除了返祖之外,还有一种办法,可以解释东方苏苏身上发生的事情,那就是基因突变。

基因链并不是稳定的,有时候会突然发生变异,如三条腿的养,四只腿的青蛙……难道说,是因为基因突变的原因,令东方苏苏获得了掌控火焰的能力。

东方苏苏看着叶欢一眼,虽然表情平静,但心中其实早已经恨到了极点。

她对叶欢说的不错,她这种能力,的确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公司很多人,都拥有各种各样的能力,无法用科学来解释。

为何大家都是普通人,却拥有科学无法解释的异能,其实大家自己也并不知道。大家唯一知道的事情是,通过一定的训练,可以令这种能力发挥出更强大的威力。比如,公司的大经理和二经理,他们的异能,都十分强大,东方苏苏觉得,他们杀死叶欢,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而偏偏,东方苏苏这个人……说好听点是听从内心,说难听点就是懒。因此,她对于自己的异能,从来没有训练过,也根本没有与人战斗的经验。于此的情况,才导致自己在叶欢手中,一点挣扎的力量都没有。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下一番功夫练习,到了今日,非要烧的叶欢哭爹喊娘不可。

而至于东方苏苏的能力,也并不是叶欢目前理解的,身体产生火焰,更确切的解释是,东方苏苏可以召唤和操纵火焰。

就在这个时候,远方突然一声呼啸传来,一人放肆叫道:“混蛋,放开苏苏!”

听到这声音,东方苏苏脸上一喜,大声喊道:“辛巴哥哥,我在这里,快来救我,杀了这混蛋!”

叶欢扭过头来,只见一人凌波渡水,踏浪而来,当真是来的无比俊逸,距离此地大概只有三五百米的距离。

真若放手一战,叶欢也不惧这人,哪怕此人身怀异能!

叶欢此刻大概明白,所谓的异人,不过身怀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能力。而真正决定战斗胜败的,还是最关键的速度和力量。

拼这两者,叶大少走遍天下又有何惧。

不过,这个时候不是恋战的时刻,一路之上,东方苏苏都和公司保持着联系,周围也不知道有多少猎人跟着自己。真要一场大战耽搁下来,自己落入对方的包围圈,便是叶大少,恐怕也有些为难。

“辛巴哥哥,救我,救我!”东方苏苏放声高呼。

此时此刻,那人凌波而来,距离湖心岛也不过是百米距离。

叶欢哈哈笑笑,忽然将东方苏苏扛在肩头,冲赶来那人大声道:“喂,这位兄弟,你的苏苏妹妹,被本大少抢回去做老婆了,不送不送!”

东方苏苏被叶欢扛在肩上,听到叶欢这话,不由得又羞又急,若不是自己的能力时灵时不灵,非得一把火灭了叶欢不可。

而叶欢声音落地的刹那,空气之中,凭空出现一道冰凌,子弹一般的向叶欢射来。

叶欢委实吓了一跳,慌忙跃开,冰凌猛然扎过来,就扎在他原先站立的位置,入地三尺。

“靠,这次来了个玩冰的!”叶欢呵呵笑笑:“但本大少要扛着老婆入洞房去了,冰火两重天,我们要在洞房里玩,就不陪你了!”

说罢,叶欢脚尖点地,身子踩在水面之上,水波荡漾,险险浸湿叶欢的鞋底,叶欢宛若一阵风一般,向远处飞去。

东方苏苏此刻的震惊是难以想象的,她口中的辛巴哥哥,是公司的二经理。凡是以二为名的人,性格都有些二。

而这位辛巴就是一个二愣子,以暴力见长,说白了就是公司的打手。有实在解决不了的敌人,就有他出手。

但辛巴能够凌空渡水,是因为他的异能是操控冰。短暂的将落脚点的水面冰冻,借助浮力渡水。

而这种能力,也是他千辛万苦的训练后才获得的。

但叶欢……

叶欢可没有借助任何外物,而且还是在肩上扛着自己的前提下,竟然可以凌波渡水,一气跃湖。

这种能力……

他说自己是妖怪,他自己才是妖怪吧!

东方苏苏的内心咆哮着,而这个过程中,东方苏苏已经被叶欢扛着,身形消失在远处。

而就在这个时候,叶欢刚刚存身的位置,出现一个人影,双脚重重落在地上,溅起尘埃。

此人一身黑色皮衣,脚底穿着黑色皮靴,头发一根根却是银白色,宛若千年冰霜一般。

而在其银发覆盖之下,一张脸竟然是令人发指的英俊。一双眸子,宛若天上的星辰一般明亮。

此刻,他的星辰双眸凝视远方,那里正是叶欢消失的方向。

双眼之间,出奇的寒冷,开口用冰冷的声音道:“叶欢……我要让你死。”

声音落地,一片莫名其妙的寒意散开,在他周围的温度,忽然冰冷了数度。

这一天是春末夏初的光景,天气已经一日一日的热了,百草丰茂,鲜花绽放,但随着这声音落地,周围的野草之上,都出现了一层层白色的寒霜。

叶欢尚不知道,自己已经上了公司第一战力的必杀名单。就算知道了,叶欢也不在意,因为这一辈子,想要杀叶欢的人多了。平日里,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躲在家里,在写着叶欢名字上面的小人上,使劲扎呢。

叶欢目前最在意的问题,还是如何处置手中的东方苏苏。本来东方苏苏是必定要杀的,但此刻叶欢打消了这个念头。

异人呐,操控火焰呐……怎么可以随便杀掉呢。留着切片不是更好嘛!而且还是这样一个美女,即便不切片,留着生娃奶孩子也是好的。

《一叶遮天》卷结束,更多精彩请阅下卷《长刀玫瑰》。

他口衔玫瑰,腰悬长刀,他不是绅士,是流着热血的无赖。

要去饮最烈的裂酒,要去洒世上最热的热血,要去屠那世上最恶的恶龙。

长刀佩妥,屠龙之后,勿忘送上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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