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什么来什么(1/1)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居然有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了另外的省长候选人——敬一明。

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岑凯的脸猛地沉了下来,为了陆渐红的事,也是为了实现自己对中央作出的政治承诺,他要确保陆渐红当选,可是在这个时候,居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来,这让岑凯措手不及,可是这是根本不违反选举法,岑凯也是毫无办法,在这个时候,任何的手段都为时已晚,临时抱佛脚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倒是陆渐红显然得波澜不惊,根本看不出他有任何的情绪变化。

根据要求,提名者需向会议主席团如实介绍提出候选人的情况,并说明提名理由。

其理由正如陆渐红所猜想的那样,拿上次冲击省政府的群体事件说事了。

提名代表并没有过多地指出群体事件所造成的影响,他很聪明,在这个时候说这些,只会给人一种泼脏水的嫌疑,不过岑凯和陆渐红都明白了,这一次的群体事件并非是为了直接取消陆渐红候选人的资格,因为事件已经得到平息,更没有造成影响,但是无疑会给人产生一种错觉,这个代省长是不够称职的,这多少会让人手中的选举下意识地向敬一明那边去倾斜。好一招移花接木啊。

在选举前,岑凯分别召集了陆渐红和敬一明进行谈话。与陆渐红的谈话,岑凯是有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的:“陆省长,对于这一次的选举,你有多大的把握?”

陆渐红只是笑了笑道:“公道自在人心。”

面对这样的回答,简直跟没有回答一样,岑凯的心里也没有底,这个时候,他不由担心了起来。

而敬一明的回答则更妙,露出一副意外而又无奈的神情道:“我也没想到会这样,岑书记,为了保证陆省长能够获得选举,要不……我书面向主席团提出不接受提名吧。”

岑凯当然不能这么做,越是这样,越是容易把事情弄糟,这个时候,他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了,虽然不一定就是敬一明搞的鬼,但是与他脱不了干系。

“那倒不必了,既然代表已经联名提出,还是根据规则进行选举吧。”岑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充满了无奈。

几分钟后,他接到了上级的电话,将他臭骂了一通。

陆渐红的支持者都很凝重,敬一明从半路杀出,绝不会是无的放矢,或许已经有不少代表被他收买了,面对各种各样的担忧,陆渐红直接关闭了手机,不闻不问。

庄严的一刻终于来临,当已经选举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正当工作人员开始唱票的时候,只见省委秘书长樊金桂匆匆走到岑凯的身边,低声耳语了几句,岑凯的眼神顿时亮了起来,起身道:“请大家等一下,我有件事要说。”

岑凯的突然发话,顿时打破了会议室的沉默,每个人的目光都向他投了过来,陆渐红的嘴角却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

“大家还记得不久前冲击省政府的事件吧?”岑凯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了出来,每个角落都能听清他的声音,很多人都在想,怎么在这个时候突然提出这件事了,这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呢?不过有几个人的脸色却是变了,悄悄的垂下头来,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这件事情虽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这不代表省委省政府不追责。经过省公安厅的查实,证明了这起冲击事件完成是有预谋的。”岑凯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平稳,“下面请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林晓冬同志通报一下情况。”

陆渐红淡淡地看了林晓冬一眼,从一般的省市来看,大多都是省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厅长,由常务副厅长主持工作,但是在上嘉却是个例外,林晓冬虽然是常务副厅长,可是其待遇还比不上一般的副厅长,原因无他,跟郝初禾不对路。所以林晓冬对郝初禾可谓是恨之入骨。

抱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态度,陈亮大胆地启用了林晓冬,这一次的调查就是陈亮暗中托付林晓冬去办的,也算是对他的一个考验。

林晓冬清了清喉咙,道:“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一周前,省政府遭受到了来自于清源市清源区矿民的冲击,在陆省长的亲自出面下,完美地解决了问题,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没有对此事进行深究,但是据人举报,这一次的冲击是有预谋且有针对“忄生”的,为此,省公安厅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这根本就是有人在背后以一百万元作为代价唆使两位矿难者家属对省政府进行围攻,其目的是给省政府的工作造成影响。”

此言一出,众声哗然。

林晓冬接着道:“现在查明背后唆使者的身份,拿下。”

在林晓冬叫出这一声之后,藏在会场里的警察顿时拿下了十余人,众人向那些人看过去,不由都呆住了,这些人居然都是已当选的人大代表,而且正是联名提名敬一明为省长候选人的那些人。

在这个时候,会议室忽然间产生了一阵低微的骚动,能坐到这里的人都不是傻子,谁也能想得到,这些人这么做到底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诬蔑,这绝对是诬蔑!”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

那些人自然不会就此承认,但是林晓冬只是冷冷一笑,道:“事实俱在,容不得你们去狡辩,带走!”

严厉地说完,林晓冬道:“三天之内,公安厅会向外界宣布案情。”

看着林晓冬带着一群人等离开,主席团请示岑凯该怎么办。

这时,负责唱票的工作人员匆匆跑了过来,低声道:“唱票的结果出来了,多出了三张选票。”

根据制订的选举办法,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