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敌踪(1/1)

以剑作枕,以甲为被,只身处在蛮族部落的叶知秋,为了安全起见,放出两大一小凭狐护身警戒。

由于担着心事,他睡得很浅,当拂晓时分,东方天际露出第一缕朝阳的曦光,叶知秋就睁开了眼睛,与习惯早起的牧户相比也不遑多让。

迎着寒凉如水的晨风,叶知秋走出帐篷,看见蛮族的婆娘拎着陶罐走进自家的牛圈,手势娴熟地取奶。

没过多久,她们带着满陶罐的牛奶回到帐篷,空气里很快弥漫着浓浓的奶腥味,还有奶茶的诱人馨香。

叶知秋忍不住深吸一口气,思绪几乎瞬间穿透记忆的残垣,想起穿越前的各种美食。

“真是浪费!我的潜在属性大吃货在发出抗议。如此优质没有污染的牛奶,不应该用来佐餐,稍微利用一下,添加一点创意就是不错的美食。”

叶知秋忽然想起“炸牛奶”、“双皮奶”、“煎奶酪”的滋味,嘴里馋地直流口水。

可惜,三头凭狐闻到份量惊人的食欲,立即飞过来一绕,叶知秋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精彩!

他心里难受极了,暗中发誓:“都给我等着!等到我离开蛮族部落,就把你们都塞进法剑里,做成虫道剑灵!”

叶知秋摸着干瘪的肚子,尽管没有胃口,还是得找点吃食垫底,于是迳自选择了一家牧户,大大方方地走进去。

当家的牧户看见“汉国萨满大人”,有点手足无措,楞在原地没有动弹。

叶知秋轻轻点头致意,上前走到帐篷中间位置的火塘前,向半人马婆娘伸手,做了个让位的手势。

原来是一罐牛奶的处置!牧户顿时松了口气,立即扬起下巴向自家婆娘示意。

叶知秋上前接手,依旧将陶罐放在燃烧的干牛粪上加热,却没有彻底煮开,看到罐口热气腾腾,就把陶罐移开,放在帐篷门口通风处待凉。

“你这里有鸡蛋、白糖吗?”

牧户立即摇头,使劲的模样,看地叶知秋以为他会把头晃掉。

随即他就恍然大悟明白过来,心里暗骂自己冒失:“鸡蛋,或许有。不过这玩意肯定被部落勇士把持独占,即使普通牧户养着,每天的收获也会上交。至于白糖,就不是强人所难了,这个时代肯定没有!”

叶知秋忍不住一声长叹:“炸牛奶,步骤很繁琐。双皮奶肯定没有指望了,我干脆弄点奶皮凑合尝个鲜吧!”

想到这里,叶知秋就向帐篷主人要了几个盛烤肉的大陶盘,将稍微放凉的热牛奶倒在里面。

没过多久,腾腾热气消失了,陶盘里只有薄薄地一层奶皮。叶知秋手势娴熟地伸出指头捏起一角拎起,也不怕烫到舌头,直接塞进嘴里,开始品尝起来。

入口而来的是浓重的奶腥味,寡淡到近乎没有的微甘,与预期的滋味相差不可以道理计算。

“我真是太天真了!大工业时代背景下的美食,怎么可能随意弄出来!”

叶知秋明白到这一点后,顿时失去方才的勃勃兴致,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反倒是此帐篷当家的牧户,“看出”汉国萨满的指点,使劲搅动脑汁,准备在奶皮上弄出点名堂出来。

叶知秋却若无所觉,连吃带吞地解决四张奶皮后,发觉肚皮稍微有点鼓起,就点头打过招呼,直接走出帐篷。

“啊……”叶知秋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回到自己的帐篷,取出整理好的行李,准备向部落酋长道别。

雕蹄部落最近经历的事情太多,族人整体迁移越冬地,物资储备转运,还有老弱妇孺的救治看护,所有人都忙地脚不沾地。

因此“汉国萨满”辞行并没有几个人在意,血蹄酋长抽空见了一面,知道叶知秋有商队留下的一匹骏马后,想起他追击黑衣骑的悍勇,就让管事的头领送多一匹,毕竟好事成双。

叶知秋拱手谢过,牵过雕蹄部落酋长相赠的“程仪”,头也不回地策马缓行,离开部落驻地后,目光如炬地直视南方,心里麻酥痒痒地,开始纵马狂奔!

叶知秋从死在他手里的黑衣骑匪徒身上,学会了一流的骑术,顺带将自己的战场刀术,从“初窥门径”提升到“登堂入室”,相当于游侠中的成名刀客!

“可惜了!我没有获得那位冒牌见神宗师的经验见识,隐藏在此人背后的黑手非常谨慎,没有留下一点多余的痕迹!真让人捉急。看来,我的穿越金手指系统,也不是万能!”

叶知秋想到自己的最大倚仗并非无所不能,顿时有些感慨,不过他毕竟两世为人,很快收拾心情,目光专注地望着前方。

当他涉水越过桑河,并没有发现附近的山丘上,几个黑巾蒙面骑士刻毒的狼视,或许是他们有意错开的缘故。

“这就是导致黑衣骑折蹄的汉国萨满?我还以为会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让圣坛大祭司如此看重。我看他的气数浅白,宛若云絮,顶多只有预备祭司的程度,撑死了也就是个红袍战争祭司,何必出动我们护山一族。只是给血狼出口恶气吗?”

“大哥说的不错!血狼只是我族布置的棋子,若不是追随过圣坛大祭司,有幸得到狼神的眷顾,根本没有任何地位!不过,有传闻说他是大祭司的私生子,我们是不是应该慎重?”

“三弟说得对!就算不考虑血狼的出身,坏了我族的布置,那个汉国萨满的所作所为,简直万死难洗其罪。不如趁其落单,将他做掉,斩了人头传给雕蹄部落,让他们明白得罪黑衣骑的下场。”

三个出身狼居胥山的黑巾骑士默契地哈哈大笑,显然已经就此事达成共识。

于是,三个白板野怪,一路嗷嗷叫地,呲牙咧齿地,不知死活地,扑向开了挂的精英怪。

叶知秋由于高感知(引气入体后永久增加一点),隐约察觉到一股冰冷的恶意从背后袭来,大概猜到是什么人,不时换马一路狂奔,把身后的黑巾骑士追地苦不堪言。

由于任务布置过于匆忙,接到指令的三位黑巾骑士紧急集合,并没有携带多余的坐骑,以至于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远。

若不是他们嗅觉敏锐,能闻风辨气,肯定会被叶知秋直接甩掉。

黑巾骑士为首的“大哥”牙齿磨地咯吱响,恨声不已地开口咆哮:“该死的,他是不是已经察觉到我们了?”

并驾齐驱的两位族人颇有同感地连连点头,同时也明白自己追击的“汉国萨满”,肯定不是江湖术士之流的冒牌货!

身为狼居胥的护山一族,从古老的典籍记载,知道并了解汉国萨满的可怕。

在朝廷的被称为祭酒,在野的又被称为修士、真人,都是所谓的炼气士,掌握种种不可思议的法术,把所向无敌的金狼军杀地片甲不留,王庭都被迫远遁西方。

现如今,狼神苏醒重新出世,不仅让族中萨满恢复法力,还屡次赐予恩眷,将普通族人提拔成战士、勇士,甚至以一敌百的英雄,曾经濒临绝境的护山一族,于是再度兴盛起来。

“这一切都是归功于汉国的衰落,导致冠军侯的封印失去效果,伟大的狼神才得以重见天日。我族一定会再次君临草原!”

黑巾骑士为首的老大,又给自己和两个兄弟灌输圣坛大祭司的那一套。别的不说,效果还是很明显的,至少三个人的士气恢复过来。

可惜,没有换马的坐骑,虚耗体力多时,已经跑地口角白沫四溢。

有鉴于此,三个黑巾骑士不得不放慢速度,免得靠自己双腿赶路,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成了本年草原最大的笑话了。

在冷酷无情的现实面前,口号喊的再响亮,到头来无法落到实处,还是一场空。不得不说,黑巾骑士的豪言壮语真是异常的讽刺。

与此同时,叶知秋的视野里出现长城的关墙,估计入夜时分能够入关,他心里顿时安定下来,转头望着茫茫草原。

三分是蓝天白云,三分是远山旷野,三分是枯黄草原,小河蜿蜒,还有一分是飞禽走兽,肚子溜圆,个个膘肥体壮。

“我知道后面有人追索而来,若是人多也就算了。晾他们吃了熊胆也不敢寇关!若是人数不多,我就转身一口气吃掉!宰条肥羊好过年嘛!”

叶知秋咧嘴一笑,为了休养马力,特意放慢速度,稍后就感觉到坐骑浑身湿漉漉的,伸手摸上去,鬃毛都能捏出一把汗水。

“还好还好!草原上的恩怨,就让我们决断于关外!”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