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心置腹的话,让纪雨绮既感动,又觉得羞赧,黑白分明的眼眸定定地望着他,“阿哲,你也是我的唯一,以后,我再也不会胡思乱想了。”
“真乖。”刚好,汽车已经到达目的地,沈哲靠边停下汽车,倾身靠近她,吻了吻她的唇角,然后将她抱到怀里,手指将她箍得很紧,声音沉稳,“沈煜很危险,不管他用什么办法靠近你,你都不要相信他。”
“嗯,我知道,我今天原本想从他那里套话,才答应跟他一起喝茶的。以后啊,我一定有多远,离他多远。”沈煜这个人,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一向看不起女人,所以她刚才故意表现出一副很蠢的样子,令他完全提不起兴趣,那样,他也就不会在意她。
沈哲赞赏地揉了揉她的头发,“没错,以后离他远一点,如果他再靠近你,就立刻告诉我,我帮你揍他。”
被他们两人嫌弃的沈煜,正在酒店里跟安娜翻云覆雨,安娜当然不是他的秘书,而是他的清人之一。
一番云雨之后,安娜娇媚地靠在沈煜怀里,指尖在他胸膛上画着圈,柔媚地撒娇,“亲爱的,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女人了?”
“哪个女人?”沈煜眸光一冷,冷俊的脸上染上厉色,只可惜,安娜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自顾自地说道,“就是在酒吧门口遇到的那个女人啊,她虽然长得还看得过去,但是身材太差了,就跟搓衣板似的……”
她喋喋不休地数落着纪雨绮身上的缺点,沈煜脸色越来越黑,几乎可以跟锅底媲美,猛然一把将她推开,翻身下地,将毛巾系在腰间,冷冷道,“立刻滚回国内,再也不许出现在我面前!”
安娜怔了怔,顾不得身上什么都没穿,立刻跳下地紧紧抱住他,连声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再也不过问那些女人了,求求你,不要赶我走!”
“滚开!”沈煜暴力地将她推开,她惊叫着跌倒在地,玉体横陈,别有一番风情,但沈煜不过是冷冷地扫了一眼罢了,嘲讽地勾了勾唇,女人对于他来说,只有发泄欲/望这一个用途,聪明的女人,他还会允许她多待在身边一段时间,对于愚蠢的女人,当然要尽快抛掉。
他毫不留情地抽出手臂,阴鸷的眼神犹如毒蛇,“不要让我说第二遍,立刻,马上,给我滚回国内!”
安娜被他凶狠的眼神吓了一跳,她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演员,想要借着沈煜上位,没想到才跟了他半个月,就被他甩,她哪里甘心,捂着脸嘤嘤哭泣,嘴里不停地说着,“我好爱你,不要抛弃我”之类的话。
沈煜冷笑着点头,“好,很好,你可以不用走了。”
安娜内心窃喜不已,哭得更加卖力,将一个虐恋情深的女人饰演的栩栩如生。
沈煜鄙夷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往客厅走,很快,安娜听到他打电话的声音,“十三,你到我房间来一趟。”
十三是一个穿着黑色西装,身材高挺的男人,面容犹如扑克牌,没有丝毫表情,他恭敬地向沈煜鞠躬,“先生,有何吩咐?”
沈煜朝着安娜的方向抬了抬下巴,淡淡道,“那个女人,归你了,随你处置。”
十三波澜不惊的眼睛里立刻燃起一簇亮光,就像凶猛的野狼捕捉到猎物,有种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迈着稳健的步伐一步步朝安娜走去。
安娜惊呆了,甚至忘记哭泣,不安地后退,慌乱地摇着头,“不不,沈先生,我愿意回国,我立刻回国!”
沈煜转过头,露出一抹恶劣的笑容,“可惜,已经晚了。”
“不要,沈先生,我求求你,放过我吧,是我错了,我马上滚,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面前……啊!”被十三捏住手腕的安娜,痛得放声尖叫。
沈煜嫌恶地蹙了蹙眉,“十三,将她嘴巴堵上,立刻带走。”
“是!”十三应了一声,狠狠一掌劈在安娜的后颈上,她软软地瘫在他怀里。他将她打横抱起,很快消失在门口。
十三有暴虐倾向,玩弄女人很有一套,曾经玩死过一个黑社会小头目的女儿,被人四处追杀,是沈煜救了他,他为了报答沈煜,成为他的贴身保镖。十三近年来虽然有所收敛,但手段还是很残忍的,就算安娜不被他弄死,也要脱一层皮。
这就是忤逆沈煜的下场!他面无表情地扫了一眼凌乱的卧室,赤着上半身走进浴室。
午后时分,国内已经是夜晚,墙壁上悬挂的大屏幕接通,投射出沈建豪的身影,和沈煜酷似的面容上,眉头微蹙,沉声道,“阿煜,你也太胡闹了,怎么说休假就休假,公司一大帮子人正看着你呢。”
沈煜上身赤/裸,腰间围着毛巾,靠坐在椅背上,手里拿着毛巾擦拭头发,懒懒地道,“老爸,我不是闹着玩的,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夏威夷吗?因为我那个好哥哥在这里啊!”
“好哥哥”三个字,他故意拖长音,果不其然,看到沈建豪的脸因此而变色。
“哼,那个兔崽子不是说在国外谈生意么,怎么又跑到夏威夷了?”
沈煜嗤笑,“什么谈生意,两天前生意就谈妥了,他这是借着谈生意的名头跟女人约会呢!”
沈建豪皱了皱眉,“就是那个什么,纪家的小丫头?”
“对,她叫纪雨绮,纪氏总裁最宝贝的女儿,看得出,沈哲很喜欢她。”沈煜眸中闪过一抹锐利的光芒,唇边勾起一抹邪笑,“老爸,你说,我将他宝贝的女人抢过来怎么样?”
沈建豪对自己的二儿子很满意,唯独一点不喜欢,就是他的私生活太混乱,好在不是什么大问题,他也从未横加干涉,只是,当二儿子插足沈哲的感情,他还是有些顾虑,不赞同道,“你既然知道他很宝贝那个女人,又何必故意刺激他,他现在可不是当场那个什么都没有的软弱少年。”
沈建豪想到沈哲回国之后,雷厉风行地推行几项新政策,换掉沈氏集团大批中高层管理,搞得他跟阿煜疲于应付,他就头大如斗。
沈煜摸了摸脸颊上被沈哲揍疼的地方,冷笑道,“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踩他的痛脚。”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年沈哲得知爱莎的死讯时,有多么伤心,即使沈哲用冷漠武装了自己,但是他重重砸在墓碑上的那一拳,还有那流着鲜血的手背,都让沈煜记忆犹新。
沈建豪摇头提醒,“小心没有踩到他的痛脚,反倒被他废了你的双脚!”
“老爸,在你的眼里,我就那么没用,还比不上那个疯子么?”即使在父亲面前,沈煜也毫不避讳地叫沈哲疯子。
在沈家所有人眼中,都将沈哲当疯子看待,沈哲小时候身体很差,经常生病,一旦生病,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不,准确地说,就像变成了一头危险的野兽,他风狂地踢打、撕咬靠近他的任何人。
沈哲长相酷似沈建豪死去的前妻,他的脸总会提醒沈建豪想起自己曾经做下的丑事,再加上陶诗音总在他耳边说沈哲的坏话,渐渐的,他开始厌恶沈哲,避讳他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查探沈哲为何会一生病就“发疯”?只会越发地厌恶沈哲而已。
沈建豪回忆起沈哲小时候癫狂的模样,眉头死死地拧着,不悦地道,“不要再提那个逆子,提到他,我心里就不舒服。阿煜,与其对付一个女人,我劝你还是将精力放在公司的事务上。”
“我知道了,老爸,我自有分寸,好了,不跟你说,国内已经很晚了,你早点休息。”
切断谈话,沈煜将自己整个人投入到柔软的沙发里面,毛巾随手扔在茶几上,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沙发扶手,拿起手机拨打电话,用流利的英文说道,“你找几个人,帮我做件事。”
海岛的夜色很迷人,璀璨的灯光笼罩在蓝宝石似的海面上,海岸边的酒吧五光十色,正是热闹的时候。
虽然沈煜目的不明的出现在夏威夷,但并没有影响纪雨绮休假的心情,她与沈哲十指相扣,兴高采烈地在沙滩上漫步,与热情的本地人一起跳舞,笑声在夜色里飞扬。
就在他们回酒店,途经一家酒吧的时候,六七个打扮流里流气的外国男人冲出酒店,刚好挡住他们的去路。那伙人中,有两人互相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另外几人,有的看好戏,有的竭力劝架,但是对骂的两人似乎正在气头上,非但没有停止骂架,反而上升到拳脚之争。
场面瞬间混乱不堪。
双方人混战,纷纷亮出自己的武器,什么匕首,电击棒,甚至啤酒瓶都拿了出来,打得不亦说乎。
***
沈哲担心被波及,搂着纪雨绮的腰,紧紧护着身侧,打算从旁边经过,就在这时,那群混战的人中,突然有人用英文大叫,“别打了,不就是为了一个女人吗?大家快看,那边,有一个漂亮的亚洲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