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章 迷途知返的,都是好孩子(1/1)

上了车,黛西一直都偏着头在看窗外,像是在出神,丝毫没有注意到兰迪的打量。

兰迪唇角抿了起来,拉平了幅度。这女人,昨晚才偷偷摸摸地钻进他的房间偷亲过他,今天怎么又变得这样正经起来了?

兰迪回想起昨晚半清醒半迷乱间发生的那个吻,他的体内突然开始燥热起来。

兰迪突然将领带调松了一些,然而,昨晚唇跟唇纠缠在一起的那种旖旎之感,总是无法从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他的体温不仅没有降下来,反倒有了攀升的趋势。

兰迪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唇。他又腾出右手的食指去扶镜框,镜脚上挂着的复古链条跟着抖动了几下。

这个小动静吸引了黛西的注意,黛西也抬头朝内后视镜里看。她是想通过内后视镜去偷看兰迪,却没想到兰迪也正在通过镜子观察她。

两个人的视线在镜子里面不期而遇,彼此都是一愣。

黛西一怔,赶紧慌忙地将目光移开,那样子,特别像一个年轻的少女偷看了一眼自己喜欢的男孩,恰好被男孩发现时才有的心虚反应。

兰迪也像是做了亏心事一样,飞快地将目光掠开,落到别处。

过了很久,黛西的屁股忽然往窗边挪了挪,她坐在驾驶座的后面,挪到窗边,往前看的时候,穿过车子跟车椅之间的缝隙,可以看见兰迪左边半张脸。

他的皮肤不算多白,但肤质很好,干净无瑕。

兰迪的眸色是棕色,他戴着一副复古的金框眼镜,镜架是金色的,链条也是纯金的,上面垂挂着一颗血红色的小宝石,这造型并不浮夸,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个会把生活过得精致的男人。

兰迪以前是不戴眼镜的,但自从他受过一次伤后,就戴上了眼镜,变成了一幅人模狗样的精英样。其实兰迪之前的形象是有些凶的,那时候他锋芒毕露,是行走的发光器,走到哪里都引人注目。

他跟着季微打江山的时候,还被人称作是季微的总护法。

在摩尔家族11个兄弟姐妹内斗期间,因为季微本人武力值实在是太彪悍,他们无法伤她分毫,便有人将主意打到了兰迪身上。

有一晚,兰迪开车回家的路上,被五辆车赌在一条废弃的马路上,他被人打到肋骨、大腿骨折、双肾破裂。

兰迪双肾破裂,急需换肾。

又因兰迪是非常少见的P血型,当时血库系统里面登记在册的P血型人数只有两名,兰迪需要的不是几百毫升血液,而是一颗完好的肾。

无缘无故,谁愿意把自己的肾给别人?

季微那次以为兰迪必死无疑,结果在紧急关头,竟有人匿名捐献了一颗肾。

季微让人去查了那个捐肾人的信息,当她得知捐肾人是黛西的时候,感到意外极了。她顺藤摸瓜,查到黛西在孤儿院生活前,曾被一对善良的夫妇领养过,恰好的是,领养黛西的家庭,就是兰迪他们家。

一个女人,会在什么情况下心甘情愿为一个男人捐出一颗肾?

除了爱,季微想不到别的原因。

后来内斗达到最白热化的时候,黛西为了保住自己孩子的一条命,不知道是听信了谁的谣传,竟然相信季微喜欢女人。

大半夜里,黛西化身性感女神,跑去季微房间勾搭她,可把季微给吓坏了。念在这女人对兰迪的一片痴心的份上,季微才大度饶恕了她的冒犯。

自那次受伤重生后,兰迪就敛尽了一身锋芒,将自己伪装成了这幅斯文冷漠的样子。他特别感激那个捐肾救了他一条命的人,一直都想要亲自感谢对方。

黛西知道,如果她把这件事告诉兰迪,兰迪一定会改变对她的态度。

但她不想那么做。

只要他活着,一切都好。

兰迪是个对周遭变化很灵敏的人,当黛西刚开始偷偷打量他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兰迪没有回头,但他心里也充满了困惑。

这女人为什么一直盯着他看?

她偷吻自己,莫非是暗恋自己?

车子到了艾伦他们的新家。

说是新家,其实也买了很多年了,当年艾伦刚生下来时,老摩尔便买了这处豪宅送给黛西。

黛西跟艾伦下了车,帮佣将东西搬了进去,黛西对兰迪说了谢谢就准备牵着艾伦进屋。兰迪突然说:“我辛苦一场,不请我进去喝杯咖啡?”

黛西跟艾伦对视一眼,表情都有些奇怪。

兰迪这人看着冷冰冰的就不好打交道,母子俩理所当然地认为,就算他们跟兰迪发出了邀请,兰迪一定也会拒绝。

然而,兰迪却亲自开口提出了这个要求,黛西跟艾伦都不好拒绝。

“兰迪先生不嫌弃的话,就请进屋喝杯咖啡吧。”黛西知道兰迪最爱喝蓝山,她又说:“蓝山咖啡没有。”顿了顿,黛西眨了眨漂亮的双眼,笑得狡黠:“有小豆咖啡,你喝么?”

自诩为还算懂咖啡的兰迪,直接被小豆咖啡这个名字给弄懵了。

他盯着黛西那狡黠的笑容,多看了两眼,才问她:“小豆咖啡是什么?”

“哦,中国云南产的咖啡豆。我以前去那里玩过一次,觉得那里的咖啡挺好喝的,就买了一些。”黛西牵着艾伦进了屋子,见兰迪跟了进来,就去煮咖啡。

兰迪坐在沙发上,打量起这栋房子来。

跟庄园相比,这栋豪宅别墅的装修要现代化,处处都彰显着现代派的奢华与优雅,住在这里,倒也不委屈他们母子。

兰迪好奇地问了句:“脱离家族以后,你们打算怎么生活?”

艾伦露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要去学校上学,我妈咪可以去工作,对吧妈咪?”

黛西赶紧点头,“对的,我可以去上班。”

“上班挺好的。”

自力更生,总比当蛀虫好。

兰迪记得这位黛西女士是老摩尔众多女人中,唯一一个从哈佛商学院毕业的MBA高材生。

兰迪当年为了体验校园生活,十多岁的时候,也曾去一所知名大学上过半年学,后来觉得太没意思,又向哈佛商学院提交了求学申请。

兰迪早已经获得哈佛商学院DBA学位,因为本身太过优异,他很看不起老摩尔的那些美丽情人们。一个个年纪轻轻,不好好奋斗,却指望靠一个老男人的财富过下半生,怎么看都是一群蛀虫。

这位黛西女士既然决定去上班养家,还算是有上进心。

能迷途知返的人,都是好孩子。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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