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四章 天生灵体(1/1)

父亲和母亲以孩子的爱,其实是一样深的。但父爱和母爱,又永远都不一样。

在丁翔的眼中,圆圆已经长大了。毕竟,在牧场中,还有正嗷嗷待哺的……团团不是?

而对于佩姆科娃来说,圆圆几乎就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精神寄托,也是最大的精神支柱。别说圆圆才刚刚三周岁,即便是三十岁,那也是……孩子不是?

但事实上,有阿呆在,三岁的圆圆长公主在飞机上,没有任何的不适。恰恰相反,第一次离开了奶奶的怀抱,单独坐飞机的她,感到什么都是新鲜的。

要不是有“讨厌的阿呆”在,说不定,她连驾驶室都要去转一圈。

这使得全程陪同的诺曼哭丧着的脸,就没有展开过。

“我说小姑奶奶呀,你就不能跟你阿呆姐姐学学?老实会行吗?”

“嗷嗷嗷……”

他的话,圆圆长公主没什么反应,却下子激怒了小狐狸:说谁是姐姐呢?

“狐狸语”,诺曼当然听不懂。事实上,整个天马牧场中,也只有丁翔能与阿呆自由的交流。其他人……都是你说什么小狐狸听得懂,但她说什么……估计就连丁母也是连蒙带猜。

可偏偏的……说话还是几个字几个字那么蹦的圆圆长公主却嘻嘻一笑:“叔叔,阿呆……说,去你……姐姐的!”

“嗷嗷……”

很明显,这个翻译说长句子还很费劲,但其表达的意思丝毫不差。

诺曼脸一黑,却突然想起了在拉姆的直播间中,学会的一句网络俚语:求心里的阴影面积。

“细特,我的不用求,因为阴影已经不仅遮住我的心,还有我的脸!”

……

当尾翼上喷涂着“金色天马”标志的猎鹰7X缓缓的降落在凤凰机场的跑道上,佩姆科娃还没等地勤把弦梯架好,便快步的跑了过来。

话说她的脚上可是穿着十公分的细高跟呢。跟在后面的丁翔咧了咧嘴,就算是他能学会再多的灵术,也指定学不了这功夫。

混血妞是惦记着她的宝贝女儿,可丁翔在天马二号飞抵叔仲市之前,便给诺曼打过电话。

一路上平安无事,除了小丫头谁也不管住,在机舱疯跑了半天。

“还有……”

听得出,诺曼的话语中似有隐情,但小狐狸飞快的把电话抢了过去,并抱着手机就是一连窜的“嗷嗷嗷嗷嗷……”

“哈哈!我也想你了阿呆。别急,飞机马上就要降落了。你很快就能看到我。对了,照顾好圆圆哈!”

早在美帝时期,阿呆便是智如妖孽。当年她第一次跟着安妮去洛城机场送丁翔回国时,便几乎引发了一场暴动。

随后便在美帝的网络上迅速走红。甚至还有好莱坞的导演找上门来,想请她去拍戏呢。要不是丁翔给全部一口拒绝了,指不定小狐狸现在也是大明星。

于是,当天马二号的舱门打开时,当小狐狸手牵手的领着圆圆蹒跚而下的时候……附近的机场工作人员们都几乎惊呆了。

之前,便有许多的男地勤们在偷瞄光彩照人的“霸道女总裁”,而当混血妞失态的抱起了圆圆,疯狂的连亲带吻时,小伙伴们……全都听到了自己的胸腔中,一声清晰的碎裂般的脆响——人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呀!

没错,如果不细看,在大多数人眼里,同样穿着公主裙,“个子”比三岁的圆圆也高不了多少的小狐狸,分明就是姊妹俩吗?

可……当小狐狸“嗷嗷”叫着跑向了丁翔,当丁翔笑逐颜开的也将她抱起的时,小伙伴们的眼珠突然瞪大:卧卧卧卧……槽,那是只狐狸?

好吧,不管是美帝还是华夏,都有着许多的“狐狸精”的传说。

虽说新华夏建国之后,太祖他老人家明正严令:不许动物成精。可这种事儿,实际是根本就禁不得的。更何况,当一只小“狐狸精”就这样大模大样的出现在眼前,换谁也指定是难以置信不是?

好在,丁翔来之前,早就跟机场方面打过招呼。李忘川的安保小组更是早早的散开在四周,以防有人会“打扰”到丁翔一行。

但机场中的小骚动,还是丁翔的眉头拧出一个“川”字。

这年头,智能手机的普及,让个人隐【私】更加的难以保护。安保小组的存在,可以保证人身安全。当人家远远的掏出手机拍照,还能真的挨个抢过来?

正国级大员也没这个“谱”不是?

“看来,以后,还是要少让阿呆它们出现在公共场合。”

“你不会是想在海角崖也修座机场吧?你特意告诉留下来的那片地……”

“拉倒!在这修什么呀?让你留的那片地,是为了办足校和盖体育场用的。”

“噢……”

“噢什么噢,来,大闺女,让老爹抱抱。”

“嘻嘻……爸爸抱!”

虽然一年中大半的时间,都是东奔西跑的,但丁翔留在牧场中的时间也并不少。反倒是混血妞,在圆圆半岁时便来了琼岛。

这会儿,小丫头还对她有些生疏呢。

“你……”

看到女儿迫不及待的要离开她的身上,扑到了丁翔的怀里,佩姆科娃立刻噘起红艳的双唇:“你这没良心的,亏得我天天想你想的都睡不着觉……”

“嗷嗷嗷……”

“嗯嗯,还是阿呆好,知道安慰人!”

“哈哈……”

丁翔爆笑,而圆圆小丫头则细声细气的说了句:“妈妈,阿呆她……是说……谁让你总也不回家的!”

“我……”

佩姆科娃欲哭无泪。合着这车里的都是一伙,就她一个外人了?

“咦?圆圆,你能听得懂阿呆说什么?”

“当然喽!爸爸,你不也能呼懂吗?”

娇俏粉嫩的圆圆长公主可爱的偏着小脑袋,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天呀!”

猛的拍了下自己的额头,但丁翔的心中,却是如波澜如涛。他自己的“灵质”无疑是相当普通的,至少是与那些历史上的修灵天才相差甚多。

这一点,在老马那里,已经无数次的得到了证实。可谁能想到,他的第一个女儿,竟然就是……“天生灵体”。

要知道,这样的灵质已经不能用天才二字来形容了。据老马所言:即便是在圣境繁盛、灵脉大兴的年代,亦难得罕见。

而每一次天生灵体的修灵者,只要不中途夭折,最后皆会破境脱俗,成为超凡大能。更有甚者,还会历劫而上,陆地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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