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不久以前通过舰内广播宣称,他们已经抓到了枪击案的犯人,请旅客们放心云云。暗地里将所有的水手都被动员起来,除去一些关键岗位无法离开的人外,其他的人都在船舱里到处寻找枪手曾经使用过的枪支和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悄悄溜进船舱最下层的洗衣房,他小心的从一大堆因枪击案发生而无人整理挤压的衣服中找出一把手枪,一件风衣和一块围巾。
正要出门,此时却灯光大亮,三个玩家带着船长和数名水手走了进来。
“休斯先生,您果然来取东西了”
“安一指先生,我正想给您送去,这些是枪手用过的东西,没想到您会找到这儿”
即使被人堵个正着,二副依旧很平静,他就像说的都是实话。
信你就有鬼了!
“休斯先生,您不打算认罪吗?”
“认罪?什么罪?难道您认为是我做的?”
“不认罪,那好,就让我从头说起”
无视休斯的辩解,安一指自顾自的开启叨逼叨的嘴炮模式,这也是他最喜欢的环节,解开一个谜题不对人好好说一遍总感觉没有尽兴。
“船上死去的两个人都与您脱不了干系……先不用忙着否认,让我们从第一场事件说起”
他盯着休斯的眼睛道:
“在大家眼中,枪手的目标是船长,甚至连船长自己也这么认为,他有充分的理由,这个理由不便明说,可知道这个理由的只有你、船长、船长夫人三人,而你正好利用了这一点让船长认为枪手是仇人寻仇,却不知……你想扮演的那位早在一个月前便已经去世了”
“安一指先生,我不明白……”
“不,你明白,你只是不清楚他已经死了这一点。你的目标从一开始就不是船长而是在坐在吊灯下面的老先生,我先给你看点证物”
从纸袋里取出吊灯破损的锁扣,他说:
“这上面有明显的用钢锯破坏过的痕迹,说明凶手从一开始就准备让吊灯坠落,而船长告诉我在起航的前一天船员们曾经清扫和布置过宴会大厅,晚上大家回房休息时因为梯子等用于清理的道具比较多,所以大家没有立刻收回,你就是在那时偷偷做了手脚”
“胡扯!当晚我和大副在一起喝酒聊天”
“不过你中途离开了半小时不是么?大副的证词有提到这一点,你谎称拉肚子,所以大副并没有起疑心”
“我确实离开过半小时,可,可这这也不能证明我就是凶手”
“确实不行,别急,让我们继续往下推导”
安一指闲庭闲步般的语气令二副一阵气闷,他整一步步引导,希望让二副自己露出马脚。
“案发当时你并不在舰桥,大副说你曾经借口去厕所离开过……”
“天哪,想让我说多少次,我最近确实肚子不舒服”
“呵呵,就当是吧”
呵呵俩字的嘲讽力度远比骂人管用,安一指继续说:
“你从舰桥离开,先是去厕所找到实现藏好的枪支和衣服换上,随后来到宴会大厅的二楼,对着刚刚结束致辞的船长身边开了两枪,让大家以为你的目标是船长,只不过打偏了,随后你瞄准了吊灯的锁链,成功完成计划。逃出宴会大厅的你将衣服和枪支顺着洗衣通道扔下去,不是你不想销毁证据,而是没有时间,宴会大厅的走廊并没有通向船外的窗子,你只能把它丢进洗衣通道,所以我们才能在这堵到你”
他又晃了晃那枚锁扣:
“这上面有一层夜光涂料,虽然对于普通人而言很难看到,但我想曾经作为海军瞭望手的你眼睛已经远超常人,通过荧光涂料的指示瞄准锁链对你来说并不难”
“我不清楚你再说什么,船长,您真的相信这个来历不明的私家侦探胡说吗?”
休斯气呼呼的说,安一指没有生气,他继续道:
“你的目标一直是死者的证据还有很多,最明显的便是枪声。瞄准船长的两发之间间隔很短,这说明你并没有认真的想要杀死船长的打算,而第三发则稍稍慢了一些,那时你正在瞄准吊灯的锁链,当然,你的目标不只是第一场案件中死去的老先生,和他坐在一起的人也同样是。不过你想利用船长仇人寻仇这一借口脱身就不能先打锁链,这无论如何也说不通,而常人听到枪声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走或是躲进桌子下面,而你知道老先生患有严重的风湿病,他根本做不到听到枪声后立刻逃走或是弯下膝盖躲进桌下,你就是利用这一点才想出用吊灯将他砸死的把戏”
“安一指先生,您说的意思我明白,可二副是怎么知道目标会做哪张桌子?”
“很简单,休斯先生与两个死者以及麦克弗林相识,他们的船票就是休斯先生给的,要知道他们三个可不是什么有钱人,根本买不起头等舱的船票。这一点已经在麦克弗林先生的日记中得到证实了”
他翻出日记递给船长,后者翻阅后点点头,尽管日记中没有记载名字,但也能看得出麦克弗林只是个工人,而工人坐不起1920年代游轮的头等舱。
“我根本不认识他们!”
“是吗?可他们的出身地和你一样都是奇撒岛,那座岛上只有三百多人,互相就算不认识,也该有印象才对”
“我、我,好吧,我承认,我认识他们,也是我给的船票,但我并没有杀人!我隐瞒只是因为我很讨厌那里,我不想让大家知道我来自那样一个穷乡僻壤”
休斯还在狡辩着,不过对安一指来说他只要承认和其他三人认识就行。
“既然你承认,那么,我们接着谈下一个事件。你知道吊灯不会杀死另外两人,所以你准备了个非常不错的计划,你打算杀掉一个,并嫁祸给另一个,而被嫁祸的那个也因为喝下实现被你掺了高浓度酒精的假酒而酒精中毒死亡,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完美的从事件中脱离出去,毕竟死人是无法开口的。”
他从纸袋里拿出杀死死者的手枪:
“还是从手法上说起,你先是利用与死者相识的身份哄骗死者给你开门,我猜你用的借口可能是带了新型的毒品吧,毕竟死者是一个瘾君子,而你装所谓毒品的容器其实是一个具有保温功能的便携式冰箱。根据证词,大副说你曾经在此离开过……我知道,你肯定说去了厕所,不过另外好几份证词提到,有几名水手看见你推着保洁车在头等舱的走廊经过,便携式冰箱应该就放在那里面”
“我见到保洁人员胡乱停放的推车把它移开很奇怪吗?”
“OK,这一点就算你糊弄过去了,让我们接着说。你进门以后先是给死者发了根烟,然后趁他点烟时制服了死者,你曾经获得过自由搏击的冠军,而且还是从背后偷袭。我想制服一个瘾君子对你来说并不难,你可能给他注射了麻药,或者干脆就把他打晕了,随后你布置了一个小机关,来制造一场拙劣的自杀假象”
他指着手枪扳机缝隙中残留的鱼线说道:
“这就是你故意留下的证据,便携式冰箱……好吧,那东西只是看上去像冰箱,其实是另一种东西,里装的也并非是什么毒品,而是干冰。你所准备的干冰有两块,一块大些的连接着很短的鱼线,鱼线的另一头绑在扳机上。这块干冰的另一端连接着另一条鱼线和一个非常沉重的重物,它可能是方形的铁块或是铅块。你把它放到窗外,并将小些的干冰垫在下面,等干冰升华后铅块掉落,带动扳机于是死者就这么自杀了,大些的干冰则稍稍慢一点,等船长听到枪声撞开门时应该还残留了一些,只不过当时房间里没有开灯,船长并没有看到,他只看到头部中枪疑似自杀的人躺在床上,于是便命令手下看管房门跑来找我了。这时候大些的干冰也完全融化殆尽,拴着重物的鱼线也就顺着窗子滑落丢进大海,只留下一点点残留才手枪的扳机中。证据就是死者的大拇指下方有一处很明显的冻伤,毕竟干冰的温度极低。你就是用了这种办法使得死者‘被自杀’。如此拙劣的机关只要任何一个有些办案经验的警员都可以察觉,房间内有很多证明死者不是自杀的证据,比如搏斗过的痕迹等等,不过你的目的并不是伪装成自杀,而是让警员感觉,‘这是人为伪装成自杀’。稍稍调查登记簿和房门在案发时是闭锁的状态就能得出凶手与死者相识,进一步怀疑到麦克弗林先生身上,你的目的就是想嫁祸给他”
把手枪丢回纸袋,安一指继续说:
“顺便你还给麦克弗林先生安排了无法开口辩解的剧本,你故意告诉他船上那里放了酒水,利用他好酒的心里骗他喝下被你加了料的假酒,让他死于酒精中毒。嫌疑人喝酒喝到酒精中毒而死,办案的警方为了结案自然只能把第二名死者的死归结到他头上,这正合你的心意。可你并不知道,麦克弗林虽然好酒,但他自己带的酒并没有喝,区区三瓶雪莉酒怎么可能让一个酒鬼醉成那样,又不是闷倒驴”
虽然不知道闷倒驴是什么酒,但众人明白了安一指的意思,一个经常喝酒的人绝不会因为只喝了低度雪莉酒就醉的意识不清,甚至酒精中毒。
“这一切都是你的猜测,你没有证据!”
休斯大声辩解,他的眼中通红,情绪激动,显然刚才安一指说的都是他曾经做过的事。
这种情况并不奇怪,一个人竟然能从一点点线索中还原出几乎如同亲眼看见般的事件原貌,休斯感到背后阵阵发凉。
“确实,你做的很小心,装干冰的容器没人看见你什么时候把它带上的船,而且我才那个容器早就被你丢进海里了吧,你作案用的手枪和衣服恐怕也用了假名或是伪装购买的,即便回港进行调查也肯定一无所获。就算你没有不在场证明,拥有作案时间。但这艘船上没有不在场证明,身高体型又与凶手相近的人光算客人也有几十个,何况还有那么多的水手。不过你忘了一点”
安一指再次将手伸向纸袋,休斯从没有这么讨厌过一样东西,那个纸袋就像一个百宝箱,鬼知道里面到底还有多少东西。
“干冰毕竟不是真正的冰,它是固态二氧化碳,而二氧化碳能阻止火焰获取燃烧所需的氧气,所以这跟烟没有燃尽,还残留了大半根”
说道,安一指拿着那根烧了一半的手工卷烟,还故作优雅的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
“纯粹的拉塔基亚上等烟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把这东西切碎了卷烟抽。如果现在搜搜你的身,是不是就能找到一盒同样烟草的手工卷烟呢?”
安一指懂这个还是因为以前看过一本叫做‘歌唱的白骨’的本格推理侦探小说,当时里面就有这种烟草,他还特意淘来一些卷烟抽,虽然后来被林灵琳揍个半死把烟戒了,不过这种烟草的味道还是有印象的。
休斯呼吸开始变得更加急促,脑子里不停的想着如何辩解,看来安一指说中了。
“可安一指先生,我们在麦克弗林身上也找到了很多这种卷烟……”
“是二副送给他的”
这个解释不太有说服力,船长对自己二副是凶手这点一直抱有怀疑态度,所以并不怎么相信,看看屠宏宇和清风巴祖卡,他俩就没说过一句话,因为他们知道现在是安一指表演的时间,他俩要是插嘴他会不高兴的。
——表演欲高涨的中二病就是这么麻烦。
“好吧,我知道这种解释很难说服大家,有可能只是巧合呢?恰巧麦克弗林也爱抽这种烟草,不过大家想想,这种烟草的价格可不便宜,在工厂打工的麦克弗林能抽的起这种烟草吗?而且,我还有决定性的证据,这跟烟草上残留了唾液,只要提取出来与休斯先生的DNA进行对比,自然便会知道他们完全一致。哦,我解释一句,DNA对比是最近的研究成果,它就像指纹,每个人的都不一样”
这就纯粹属于胡扯了,这个时代连指纹采集技术都没有完善,更别说更高端的DNA对比。但别人不知道,他们见安一指说的言之凿凿,还以为真有这么回事。
“那么,休斯先生能解释一下,为什么带着你唾液的卷烟会出现在死者的房间里?”
休斯一言不发,他的脸皮颤抖着,用仇恨般的目光看着安一指。
“顺便在说说杀人动机吧,我一直很好奇你是为了什么才杀人的”
这句话触碰到了休斯的逆鳞,他像一头被触怒的公牛,发出哇哇大叫,伸手举起手枪。
安一指太过得意忘形,竟然没有先拿走武器。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安一指感到一阵劲风从身边激射而去,原来是清风巴祖卡。
她反应最快,一个箭步上前加回旋踢踹飞休斯手中的枪,后者毕竟是搏击冠军,也同样不甘示弱的怒吼着和清风巴祖卡战在一起,两人打的有来有回,而且非常激烈,旁人根本插不上手。
“她似乎学过军队的搏杀术,动作挺像军队的作风”
因为林灵琳的关系,安一指对武术这方面有所了解。
“警官小姐没问题吗?休斯曾经是搏击冠军。”
船长有点担心道。
“那么问题来了,军体拳厉害还是自由搏击厉害?”
屠宏宇有点跃跃欲试,他准备清风巴祖卡若是不敌便带着水手压上去,凭他体重,希望别把犯人给压死了……
安一指听完回答道:
“那当然是——”
——砰!砰!砰!
清风巴祖卡一个闪身后退,拿出手枪对准休斯连开三枪,分别命中双腿和右臂,直接将对方放倒。
“当然是拿着枪的厉害”
屠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