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面子是自己挣的(2/5)(1/1)

王博抽出刀转头望去,情况比较乐观。

这些野猪长得虽然膀大腰圆看起来威风凛凛,实际上银样镴枪头,它们只是相貌吓唬人,战斗力一般般。

也难免,它们是家猪的后代,返祖现象只是让它们外表变得和祖先差不多,实际上战斗力差远了。

在新西兰,野猪没有对手,平时在山上它们是吃草的,不怎么打架,自然也不擅长打架。

而猎犬们虽然体重比野猪差得多,可是它们接受过专业训练怎么猎杀这种大型猎物。

就像是一群少年刺客遇到了一位愚蠢的巨人,他们要是正面硬干,依然不是巨人对手,可要是聪明的利用自己擅长的杀戮技巧来战斗,只要不被巨人攻击到,它们并不落下风。

壮丁和女王起身后又冲向一头野猪,故技重施,齐心合力拖住了野猪的后腿。

王博迅速通过沙盘摁在野猪的后腰上,将它一把摁倒在地。

远处倒吸凉气的声音响起,在其他人看来,是壮丁和女王将这头野猪给拖倒了。

王博就跟刽子手一样,上去摁住野猪的脑袋,挥手一刀剁下。

‘唰-咣!’闷响之后,野猪头又被砍了下来!

连番杀戮之下,残存的野猪吓坏了,它们本来也没有多高的斗志,只是一窝蜂跟着上而已,这会被王博连连攻击,吓得转身就跑。

它们块头很大,力气也很大,逃跑起来猎犬们阻挡不住,只能在后面汪汪汪叫唤。

壮丁和女王想去追,王博喊了一声:“草,停下!”

两条狗顿时停下脚步,其他的猎犬看到这一幕,也纷纷停下了追赶的脚步,并不用主人下令。

这意味着,它们臣服了壮丁和女王,认同它们为领头狗。

王博的目的是解除危险,他可不想看到这些富豪、贵二代在自己地盘上出事,至于这些野猪,倒没必要赶尽杀绝。

当然杀了也就杀了,这片林场他准备开发出来做旅游路线,有野猪总归是一个安全隐患,他得组织人上山清除野猪威胁。

壮丁和女王跑回来,王博拎着狗腿刀往后走,他低头看了看,一身猪血、腥臊气浓重,顿时忍不住又爆了句粗口:“草!”

后面一群人呆呆的看着他,包括在战场上立过战功的兰开斯特也一脸震撼。

看着满身血污的王博向他们走来,温迪回身举起拳头,后面的威廉士反应神快,挥手就是一巴掌。

“雪特!”

威廉士幸灾乐祸的笑:“是不是很疼?喏,你不是在做梦,我帮你证明了,你不用谢我。”

“我踏马当然知道这不是做梦,我是想挥舞拳头喊一声‘万岁’,玛德你个蠢货竟然打我!”温迪气急败坏。

一行人看王博的眼神就跟看外星人一样,兰开斯特吞着唾沫问道:“你干掉了它们?你干掉了四个野猪?”

王博耸耸肩道:“是我们,壮丁和女王来帮我了,话说你们有没有带换洗衣服的?我想换一套。”

“城堡就在身后,你还是回去洗澡换衣服吧。”兰开斯特说道,“不过先别走,先让我好好瞧瞧,我的天,你简直就是战神!”

“刚才你怎么做到的?”萨米尔也问道,“你怎么能那么厉害!你砍掉了那么多野猪头!难以置信!”

一名富二代懊恼道:“可惜我没有开录像机,我应该拍下这一幕的,这绝对是人类野战极限!”

毫无疑问,王博先前的表演震撼到了一行人。

就像壮丁和女王成为了猎犬的领头狗一样,这一场恶战下来,王博在这些贵二代里也有了独特地位。

虽然兰开斯特邀请他们来落日镇玩,虽然他们知道王博在落日镇投资巨大,可是这些人个个出身高贵,他们明面上彬彬有礼、热情和善,实际上一个比一个眼高于顶。

王博的财富和人脉资源相对他们家族来说,并不算多,所以他们之前顶多将王博当做了一个可以平等交流的朋友。

但是这一刻,他手刃了四头野猪后,这些贵二代对他刮目相看了。

在地位、财富相近的前提下,更强大的暴力和战斗力往往是男人获取更高地位的最有效手段。

男人的血脉里永远流淌着尚武好勇的细胞。

“这真是太让人震惊了。”事情结束好久一行人还在感叹。

王博道:“你们过奖了,伙计们,这些野猪和欧洲大陆上那些不一样,没有那么可怕,你们的猎犬毫无损伤就是一个明证。”

“我们的猎犬接受野战训练的时候,先学会的就是保存自己,所以它们没有受伤很正常,它们也没有杀伤到野猪。”威廉士说道。

王博摇摇头笑道:“好吧,随你们怎么想,我要回去换衣服了,同时我会带上锅子过来,谁有兴趣留下吃炖野猪肉和烤野猪肉?”

“会不会有寄生虫?腥气也有些重吧?”一名富二代笑道。

一行人用鄙夷的眼神看向他,那富二代急忙摆手:“哈哈,我开玩笑的伙计们,我当然要享受这一切,这可是很罕见的机会。”

“你们可以继续寻找黑松露,我先回去,必须得清理一下。”王博笑道。

洗澡、换衣服,带上烤炉和高压锅,他重新回到山林。

等到他回到众人所在的地方,天色已经接近中午可以吃午饭了。

兰开斯特等人看到他来了,立马走了过来,将他拱卫在中间,由此看出他的地位变化,已经成了核心人员。

这些人可都是白种人,天生有排外的情绪,这样他们还认可王博的地位,由此可知先前一幕对他们产生的震撼有多大。

山林里有溪流,这是山林之心升级后带来的一条山泉,泉水清澈,涓涓流动,泉水的水势还挺大的。

几只野猪都是被利刃斩断脑袋而死,血液早就流光了,这样猪肉没有沾血,味道是最好的。

王博挑选了一只直接被自己斩首的,而不是被猎犬们撕扯过的,这样即使有细菌,细菌也比较少。

兰开斯特等人不在意,不过那两位富二代看起来有点养尊处优,他还是尊重人家一下的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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