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达哈维(1/1)

对于拉库马的这个问题,沙克鲁倒是挺能理解,因为这本小说里面将印度的社会现状尤其是贫民窟的黑暗一面揭露的极为彻底,这种题材在印度本地绝对是极不讨喜的,当然了,小说的销售成绩还是很好的,毕竟小说跟电影是完全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不过他对于这个改编电影的前景相当的有信心,因为这部电影后来获得了奥斯卡的八项大奖,这就是《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印象中这部电影是英国公司制作的,可能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导致印度国内没有没有人敢拍摄这部片子,不过他还是想尝试一下。

但让他失望的是,在跟拉库马商量半天之后,拉库马还是没有答应,他拒绝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现在的拉库马已经不是初出茅庐、毫无名气的时候了,那个时候他敢拍大犯忌讳的《土匪女皇》,但是现在他就不敢、或者说是不想了,因为这种片子会影响自己的名声。

虽然谈判无果,不过沙克鲁并没有放弃,他打算实在不行就去英国聘请原片导演来执导这部片子,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在他去找维卡斯商谈剧本改编权的时候,却被告知剧本已经被英国百代国际电影公司给买走了。

暗自感慨了一下自己还是下手晚了,不过令沙克鲁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之后他居然又有了参与这部电影的机会。

这天,穆尔蒂的秘书带着两个欧洲人找到了沙克鲁,介绍之后,沙克鲁得知这两位就是《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导演丹尼--博伊尔和编剧西蒙--比尤弗伊。他们的来意跟之前的杜琪峰和成龙是一样的,都是来寻求沙克鲁这个同行加地主来帮忙解决在印度拍摄的问题。

对于这个要求,沙克鲁当然不会拒绝,不过他也趁机提出了是否能够入股这部片子,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好像这部电影后期由于资金问题导致只能以R级上映。

对于这个要求,博伊尔没敢直接答应,不过他答应会跟投资方商量,然后众人就开始研究起了具体的拍摄问题,沙克鲁首先说道:“博伊尔先生,我觉得就不要大老远的去孟买取景了,在新德里也可以,这里也有贫民窟,而且我在新德里认识一些地面上的朋友,可以保证拍摄秩序不会受到影响。”

博伊尔有些迟疑的说道:“潘迪特先生,其实我们选择在孟买的达哈维贫民窟不仅仅是因为这是原著里面所描写的地方,更是因为这里是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的贫民窟,我们觉得很有代表性,所以能不能麻烦潘迪特先生您帮我们再想想办法?”

沙克鲁跟达沃德通了一个电话,说了一下这里的情况,达沃德倒是很痛快的说道:“没关系,不就是孟买么,我在那里有一个非常可靠的朋友,尤其是在达哈维那里,他说话比警察好使多了,我找他来照顾你们。”谈妥之后又休息了一天,沙克鲁便陪着博伊尔和西蒙编剧去了一趟孟买。

虽然来到印度已经十多年了,但是孟买沙克鲁还是第一次来,所以他特意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希望从空中一睹这个印度的传奇城市。上午11点05分,飞机徐徐下降,他看清了,但也震惊了,因为他看到的不是一个现代大都市的壮丽城廓,而是一望无边、密密麻麻的贫民窟。

虽然沙克鲁早就知道这个1400多万人的大城市中60%左右的人至今还住在贫民窟,但从空中看到贫民窟如此巨大的规模,还是第一次,只能用“触目惊心”四个字来形容。出了机场,坐上计程车,行驶在通往市中心的“大道”上,但是“大道”的两边还是贫民窟。纵贯整个大孟买城区,一路上看到的竟然还是大量的简陋屋和贫民窟,某些地段也有一些新建的高楼,象征了渴望崛起的印度,但它们大都被包围在汪洋大海般的陋宅之中。

到了达哈维,达沃德的朋友德鲁卡很是热情的招待了沙克鲁一行人,并且安排了两个手下随同他们一起游览达哈维,当然,博伊尔也答应在事后会支付一笔场地费用。

事实上孟买并不仅仅只有达哈维这么一个贫民窟,在孟买一共有2000多个大大小小的贫民窟,但达哈维绝对是其中最大、给人感官最震撼的一个,首先这里的面积是1.75公里、人口超过百万(具体人口数量没法统计),其次就是这里居然紧邻孟买的金融中心,一边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一边是建造在垃圾堆上的贫民窟,很难不让人心生感慨。

走进达哈维的街道,可能会被街上敞开式的下水道绊倒。这里房子的间距只有6英寸(约合15厘米),有些房子里甚至居住着一家四代。贫民窟内的房屋多数分为上下两层,中间用粗糙的木板隔开,无论是底层还是阁楼层高都不到1.5米。这里的小巷错综复杂,往往一转身就迷了路。巷子里堆放着回收来的废品和生活垃圾,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贫民窟内几乎没什么公共卫生设施,平均每15个家庭共用一根水管;大部分居民家里没有排水系统,每1440个人共用一个厕所;没有人清运垃圾……

看到这里,博伊尔忽然好奇的问道:“我记得前几天我查询资料的时候,曾经看到早在1995年印度政府就制定了一个计划,要在五年内改造孟买的贫民窟,给90万居民提供住房。甚至还提出了五年之后让世界忘掉上海,只记得印度的孟买这种口号,可是现在都已经十年了,怎么这里还是这个样子?”

沙克鲁苦笑道:“博伊尔先生,您还真把这些政客的话当真啊?那种口号只是他们竞选时拉选票的空头支票罢了。”

PS:明天请个假哈,2号是我婚礼时的伴娘结婚,所以于情于理我得去捧场帮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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