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除了书法,我也教你武术吧?这样你可以学点防身……”
“才不要呢,我一个女生,学那些打打杀杀干什么……”
“怎么就打打杀杀了?武术可以强身健体,又可以保护身边的人,我学武术可是为了保护你呀……”
“那你学会就好了嘛,有你保护我,我什么都不怕,嘻嘻……”
在我们边走边聊,经过一个少人的小巷时,忽然一辆面包车冲了过来,我俩猝不及防之下,面包车忽然停了下来,接着车门一开,下来了几个蒙面人,二话不说就把我拖进了面包车。
“小彩……”
“阿业……”
那一天,大雨淋漓时,我被一群黑社会抓走,留下小彩一人站在风雨中,当面包车开走时,她发了疯一样追了过来,蓝色的雨伞被风吹走,小彩被大雨淋湿了全身,却追不上那疾速而去的面包车。
被抓到面包车后,我的双眼被黑布蒙住,我看不到周围的人,也看不到外面的路,只要我一出声,迎来的便是无情的拳打脚踢。
当蒙住我的黑布被掀开时,我发现自己在一座破败的工厂里,双手双脚都被绑在一张椅子上,除了我之外,这废弃工厂里还有四五个人,他们长得一脸凶相,此刻正围着一张桌子打扑克牌。
我吓得不敢出声,生怕他们一个不高兴,又对我拳打脚踢,那一刻,看着废弃的工厂,我心里涌现着无尽的害怕和孤独,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些人为什么要绑架我?我的父母会来救我吗?
在这样的残酷环境中,我被饿了两天两夜,滴水未进,偶尔还被那些混混揍一顿,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突然发火拿我出气,那时候我几乎绝望了,身体里最后只剩下一点模糊的意识,似乎随时都会死去。
第三天的时候,那群混混忽然又恶狠狠的把我打了一顿,我身上到处都是伤口,额头也被一块砖头砸出血来,我痛得晕了过去,又在疼痛中醒来,却发现自己被带到一处海边,那些混混把我丢进了一艘快艇,接着快艇驶向了深海地区,接着他们把我连同椅子一起丢进了海里,自己则乘着快艇离开了。
我双手双脚被绑在椅子里,自己的体重加上椅子的体重,我落海之后身子迅速下沉,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死定了,在海里坚持了不到一分钟,我就已经憋不住呼吸,整个人被一口海水呛进去。
深夜的海水,没有落过海的人,永远也无法体会,那种冰冷的海水,强大的水压,无法呼吸的憋闷,以及无法逃生的恐惧,也是那时候开始,我才落下了深海恐惧症,从此再也不敢下海游泳。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在我以为自己必死,而实际上也几乎快要没命的时候,恍惚中我似被人捞了起来,那时候我意识太过模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我醒来之时,整个人头痛欲裂,身体发烫,而我看到的第一张脸,竟是小彩……
“阿业?你醒了?太好了,我是小彩……”
“小彩,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死了吗?”
看到小彩的时候,我的世界仿佛又出现了一点光彩,正像她的名字一样,给我带来了华亮的光彩,她已经解开了绑住我的绳子,我侧头一看,发现自己正在一片海滩上,黑夜依然笼罩着大地,小彩抱着我,我能感受到她身上湿漉漉,却温热的身体。
“阿业,我们先离开这里,我是来救你的,我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小彩把我背在了身上,那时候我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小小的女生,她是如何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把我从深海中救出来,又是如何背着我,走进了一家宾馆中。
那时候我虽然被带到了一家宾馆,但我受伤太重,又被海水浸过,好在伤势虽重,却因为海水的杀菌作用,使得我的伤口没有感染,但我却因此高烧不退。
我隐约记得,躺在宾馆的床上,是小彩喂我吃退烧药,又亲自替我包扎处理伤口,俨如一个专业的医生兼护士,她每天都会在晚上悄悄的出去,而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床边与我说话,安慰着我快点好起来。
终于,在高烧了两天之后,我身上的伤口慢慢痊愈,高烧也退了下来,恢复了一些精力的我,终于有了清醒的意识,也可以下床走路,而我那时候虽然年龄不大,但脑子却并不糊涂,我清醒后问了小彩很多问题。
譬如我现在在哪里?她是怎么救我出来的?
对于我的疑问,小彩脸上显得很纠结,许久,她才告诉我,其实,派人绑架我的社团老大,正是她的爸爸……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全身犹如五雷轰顶,不可置信,小彩的父亲怎么可能是社团老大呢?他又为何要绑架我?
后来我才知道,小彩说的是实话,世间之事,就是那么巧,我和小彩不但是同一个镇子上的,她爸爸和我爸爸也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小彩的爸爸名叫黄用,他凭借着社团的力量,采用了强硬的做法,先是逼我父亲离开,我父亲不肯,他便派人将我父亲打成重伤,后来我父母逃走,他就派人捉走了我,后来干脆就把我丢到海里。
而小彩本身也不简单,她表面上只是个文静的小女生,实际上她很聪慧,有很深的国学底子,精通药理,还有一身武功,她在得知自己的爸爸绑架我后,立刻就探寻到消息,在找到我时,刚好遇到我被丢进深海,当快艇开回去时,那几个混混被蒙面的小彩打晕,小彩便开着快艇将我救了回来。
我那时候听到这些话,觉得太不可思议,我口口声声说要保护的小彩,却是个小女侠一般的人物,这种种的一切,让我呆了许久,一时之间我实在难以接受,小彩在说完之后,依然不离不弃的陪着我。
后来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她是这里是深圳的郊区地带,这里经济相对比较落后,住着许多外乡人,鱼龙混杂,她爸爸是绝对找不到这里的,而且那时候也没有规定住宾馆一定要实名登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