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外门比武大会(一)(1/1)

不用人催,便马上下手将这棵药草小心地采摘下来,放入玉盒中,在撒上些土,以保证它能一直保持良好的药效。

木木看着紫澜将装药的玉盒放入储物袋,然后对着紫澜撒娇到:“你看,你看,我们都已经帮你找到了这么珍贵的药草……”然后便睁着她圆圆的麒麟眼望着紫澜。

紫澜因为找到了养灵草,心情很不错,看着木木笑道:“知道啦,不会少了你们吃的的。”

“我们要丹药,丹药!”小炎反复地强调。

“知道了。”紫澜摆了摆手,说,“我们赶紧回去吧。”于是一人二兽便启程回家了。

再说回瑾汐,得到功法后,她便回到住所,闭关修炼。她按照功法书上所说的,将灵气在身体内运行了十二周天,很快便突破了第一层,当她想要再接再励突破第二层时,发现似乎有一道屏障在阻碍着她,让她怎么也无法突破到第二层。她体内的灵气也因此变得有些紊乱。

越是这样,瑾汐的心里就越着急,越是着急,她的气息就越不稳定。最后喉中一腥甜,一口血喷了出来。瑾汐自嘲了一下,还是太急功近利了。

服下清心丹,调理好内息,瑾汐开始找寻自己的问题的所在之处。她开始回想自己运功的过程,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左思右想就是想不明白,为何自己就是突破不了第二层。就差那么一点点,每次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突破那道屏障了,瑾汐觉得很不甘,如果可以突破第二层,那么她的功力将会突飞猛进,在外门的比武大会上也将会更有把握。可是,就是因为差了那么一点点。

上一任的这部功法的拥有者在金丹期的时候才练到第三层,若是自己的进程能够比她快,那么自己就可以比她更加优秀了。瑾汐如是想。

但她很快便发现了不对的地方。假设不是上一任的不够努力,也不是她没有那个天赋,而是因为功法对人的修为的限制,再加上绫带同这部功法是搭配使用的,而绫带还会随着自身修为的改变而破开封印,显示出不同的品阶,发挥出不同的威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就都可以说得通了。

这样一来的话,就只有当自己的修为达到筑基了,才能够修炼第二层。瑾汐不禁又开始思考,若是没有达到所要求的修为,便强行修炼该层功法又会怎样呢?也许会像上一任那样陨落吧。

想到这里瑾汐不禁打了个冷颤,好在自己及时收手,否则的话后果有些不堪设想。以后还需更加谨慎啊。

现在第二层不能修炼,瑾汐只好将第一层的功法再进行巩固,使灵气在体内运行得更加顺畅。当她做完这一切之后,已经是又过去了几天。瑾汐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快到比武大会了,打开房间的禁制,迎面而来的是几张传音符,其中有一张是白雨传给她的信息,告诉她比武大会快开始了,因无法联系到她,她已经帮她在外门执法堂报了名,让她千万不要错过了比武的时间。瑾汐看了下比武的时间,就在明天。好险!瑾汐不由得感叹,要是再晚,就真的可能错过了。

瑾汐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黄昏天,暗暗地说道,比武大会,我来了!

到了第二天,整个宗门上下都一片热闹景象,执法堂的门外排了长长的一条队伍,他们都是等着领号牌的,领完了号牌才可以开始比试。首先是淘汰赛,两两进行比试,决出优胜者,优胜者之间再进行比试,以此为例直至决出前二十名的弟子。前二十名的弟子再进行对抗赛,留下十人的队伍,再依次比试直至决出前三名,比试时间为三天。

由于报名的人数众多,而场地以及裁判人员不够,第一轮有十人被轮空。很幸运的是这十个人里就有瑾汐。

瑾汐想着既然没有自己的比赛,便想先回屋子稍作休整,再巩固下自身的修为。于是她便转身往回走。许是在执法堂门口的缘故,人流量有些大,瑾汐好不容易才从人海中穿了出来,迎面却不小心撞上了个紫衫女子。面如凝雪,眉如柳,两眼弯弯,樱桃口。好一个美人。只可惜,瑾汐此刻却没有心情去观赏这幅美人图,怎么就撞上了呢,明明自己很小心的。看了一会,瑾汐突然间认出了撞到她的这个人是谁了,她是内门后山长老的弟子,上次和凌师兄一起做任务的时候见过她。要说瑾汐撞上的这个女子是谁,不就是因为好奇外门比武大会而跑来看热闹的紫澜喽。

还未等瑾汐说话,边上的一个弟子就说话了:“你怎么走路的,怎么撞上师姐了,还不赶紧道歉。”

紫澜本来想到外门来看看情况的,顺便积累下战斗经验,只是没想到,才刚到执法堂门口,便被人撞了,撞上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原著女主瑾汐。

要不要这么倒霉,怎么就遇上她了。这宗门就这么小么,随便哪都能见到她。紫澜心中暗叹。不过她也不想想,若是她乖乖呆在内门,不就不会遇上女主了。说来说去还是要怪在她自己的头上的。紫澜不想同女主有过多的交往,而且受了她这一声道歉,以后还不知道会牵扯出哪些事情来。连忙说:“不用了,是我自己不小心,不怪她。”要说瑾汐同紫澜之间一定是磁场相互排斥,不然瑾汐怎么会怎么看怎么讨厌紫澜呢。瑾汐觉得撞上她不是自己的错,但自己却又必须向她道歉,这就加深她对紫澜的讨厌之情。“抱歉,失礼了。”匆匆说完这句,瑾汐便离了这个讨人厌的场所。要说那个弟子也不会认人,最后落得个里外不是人,这不,紫澜不想理他也离开了。马屁倒是拍到马蹄子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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