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诗人的错觉(1/1)

我始终觉得诗歌跟爱情一样,就是偶然发生的事情。那一瞬间,触了电,就有了一个词、一句话、一个灵感。诗是有神性的,正常人也有天才和疯子的闪现,那是遇上了爱情;文人如果冒出天才和疯子的情绪,就用诗歌记录情感。

但唐朝不一样,有许多的人把写诗当成职业,几乎每天都在创作或走在创作的路上。这是什么情况?排除粗制滥造的东西外,那些屡出精品的诗人,难道整天都处于疯疯颠颠的状态?这种人要么有巨大的破坏性被人消灭,要么被自己的敏感折磨到早死,是不可能以正常状态生存于世的。那么,只有另一种可能,这些人都是天才。或者降而求其次,平时是人才,但偶尔发些疯。要不然,无法解释全唐诗上万首,它们产生的来源。

偶然发生的诗歌产生了偶然出名的诗人,这不奇怪。张若虚,那个写《春江花月夜》的人,估计还有其他职业,写诗是业余爱好,偶尔发疯,写了这首千古绝唱,就成了一名伟大的诗人,这种情况在今天看来,是正常的。

也有天才中发疯频率比较高的人,比如李白。他有可能是故意装疯,一是为了逼出自己的灵感,二是为了给自己的诗歌找出一个庸俗的理由,以适应大众给他的人设。他装疯的道具是酒:“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是在唐朝在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皇帝的艺术家气质,才有李白这种装疯的人的存在。那么,他为什么装疯呢?

透露一个小秘密,当代极极小众作家孙甘露说过:一个读书人如果不能弄得一官半职,难免要舞文弄墨一番。

李白本来到长安求职,是要当官的,而且决心要当大官,以施展平生志愿。谁知道,皇帝不欣赏他的政治,只欣赏他的艺术,所以,就有点不得志,就爱喝点酒,有时装点疯,属于消极反抗、自找解脱的意思。这就像足球运动员,点球没踢进,假装脚抽筋;禁区搞假摔,回头怪裁判。

你不答应我要求,我就故意不配合。对小孩子来说这是撒娇,当然对伟大人物来说不敢这样侮辱,只能说李白有点小调皮。

我猜想,李白大概是这样估计的:爱哭的孩子有糖吃。结果,他失策了,皇帝并没有给他糖,封他官。他当了几天京城娱乐明星后,就在宫廷过气了。也难怪,人家玄宗根本没把你当孩子看待,你乱折腾没用。李白这就尴尬了,喝酒这个道具不能丢,丢了就有欺君的嫌疑,又不能成为待业青年,于是就以写诗为职业了。喝酒继续,寻找发疯的感觉,为诗歌找点灵感,久而久之,喝酒成了习惯,这就是他在江湖上的LOGO,或者叫做差异化卖点。

李白的人生对他本人来说是失败的,但对我们后人来说又是成功的,一个职业诗人完成了他的初心,成仙,成了后人口中的“诗仙”。

“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度镜湖月。”在佛教中,这种境界,《愣严经》有记载:飞行仙。

杜甫显然不同,他更多的是正常人。不管从历史记载还是从诗歌自述中,没有他疯过的记录。他最疯狂的记录是这句:“漫卷诗书喜欲狂”,欲狂,也是没有真狂的意思。那么,他就是天才吗?也还不一定。他早年在长安,最多算个县处级干部,没看出他有什么过人的才能。早期也不因诗歌著名,没有出人头地。那时的杜甫,最多算个人才。你想想,按我的推理,如果不是疯子,那得是天才,才能以写诗为职业。所以,他的爆发是后期的事。

时代造就了他的天才,素材造就了他的诗歌。

一个有诗歌创作经验或者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奇怪的灵感写出奇怪的句子,那么得有奇怪的事实写出奇怪的故事,反正,不雷人,不成佳作。

杜甫就生长在这个奇怪的时代。他刚出道时,正值大唐盛世,虽然没享受过富贵,但也见证过荣华。他虽然官不大,但也算能够挤进娱乐粉丝圈,收集了够多明星的签名照片,甚至留下了电话号码或QQ群。要说,经历是最好的老师,这不假。与高手混久了,自己也成了高手,这话极其适用于杜甫。他与李白见过面,并且进行过长谈,估计是小杜对酒席买的单,这也正常,顶级明星来吃饭,是给你面子。按今天的行情,你请明星喝酒,还得倒找他钱。当时还比较朴实,没发展到今天这一步,况且,当时杜甫也没多少钱。

前面说了李龟年等人,杜甫也是接触过的,这些艺术巨匠的风采和作派,自然转化了杜甫的气质,他早年在长安,得到了顶级的艺术熏染。

当然,素质是素质,效果是效果。能把才能变现,是你的幸运,是时代造就的。

他碰上了安史之乱,长安繁华散尽、朝廷人设崩塌,小杜随如蚁人群,挤入了逃难的大军。极度的贫困和漂泊,造成极度的痛苦,痛苦出诗人。

他的诗歌胜在素材。当时的社会巨大的变迁,就是他最好的素材,千载难逢,他成了千载难逢的诗人。他只需要忠实记录现状、忠实记录感情,就够了。他用诗记录历史,记录自己亲自体验过的巨大落差的人生,这就够了。

我们知道,对比是所有艺术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杜甫的人生就是巨大落差的对比,杜甫觉得时代在开玩笑,当时的人民活得就像一个笑话。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花鸟都和人的感情共鸣,这是什么人,圣人。所以叫他诗圣,这不夸张。

当时还有一些怪人,特别的不老实,也算是艺术夸张的奇葩,白居易就算是其中之一。

他本来是个高大上的人,他本来是个人生赢家。他年轻时就以“离离原上草”出名,出道就一炮而红。当官入门也快,他们那一批中进士的,他最年轻。踏马长安,题诗雁塔,这是多么风光的事。就好比四年一次的高考,记住,是四年才有一次,他是文科省状元,按年龄,他进入最顶级的少年班,未来不可限量。

事实证明,他后来确实也没让人失望,当到国务院副总理的级别。生活极其奢华,这也难怪,级别高了,待遇自然不同。他家养了著名的歌星(私人收藏)叫念奴,后来有文人见过这个美女,被其歌喉所震撼,写了念奴娇的歌词,成了著名的词牌名。他家还养了著名的西域舞蹈家(私人收藏,外国人,有没有绿卡不知道,当然办起来也不难,人家是副总理嘛)菩萨蛮,情况跟前面歌星一样,成了文人意淫的对象,著名词牌名。私养两大明星,是何等的嚣张!

当时有个副部级干部叫刘禹锡,就是写《陋室铭》那个,当时估计并没有好穷,毕竟副部级待遇也是很高的。写《陋室铭》时,估计是他受免职处分过后的事。他多次邀请白居易到自己家喝酒,白居易没去。这也好理解:第一,白居易,作为上级,事情繁忙,没空。第二,白居易家的饭菜好,估计刘禹锡家的伙食就那样,没兴趣。多次邀请未果,刘禹锡为了拉近领导关系,兵行险着,用了激将法这一招。成功就成功,不成功打算永远失败。他给白居易发短信:“户大嫌酒甜,才高笑小诗。”

啥意思?两层意思:第一,你白副总理是大户人家,估计嫌我副部长家的酒太甜了,不好喝,不愿意来。这得解释一下,唐朝人喝酒是酿造酒,那时中国还没发明蒸馏酒,度数比较低。再说通俗点,唐朝人喝的酒是今天的米酒,也就是四川人叫的甜酒,酒精度数越低,酒越甜。最高度数也许到达了今天黄酒的程度,不能用甜来形容了。只要是酒鬼,都明白度数越高越好的道理。甜酒来待客,肯定不如黄酒的档次高,当然档次越高越贵,刘禹锡估计买不起。第二,你白副总理是少年天才,嫌弃我小刘诗写得一般,没瞧上我。这两点说得比较严重,关系人品问题。

激将法成功,白居易来了,喝了酒,谈了诗,刘禹锡胜。

为什么说白居易怪呢?诗歌与人生太过背离。本来一个高大上的人,承担着振兴中华的重任,偏偏在诗歌中要表达普通百姓的日常,这恰恰是他最不熟悉的生活。如果有人要教训你:生活是艺术的源泉,我要跳起来打断你:白居易就不这样,他也很艺术。本来一个学问高深的天才,非要用最平实的语言,企图让自己的诗歌让老太太都听得懂。这就不对了,你的粉丝群本来在文人圈子,你非要扩大受众范围,渗透到家庭主妇大爷大妈,你这样搞,别的娱乐明星还吃不吃饭?

即便后来被贬为江州军分区司令员,也算是正师级干部,也不忘在路上找个歌女弹琵琶娱乐一下,写下个《琵琶行》,这是什么行为?这是致死都要娱乐的行为。

从他爱找歌女舞女的习惯来看,他应该是对爱情不太专一的人,他偏偏写个爱情长诗《长恨歌》,把玄宗乱伦的故事,硬生生写成了可歌可泣的爱情。

更怪的是他的晚年。这个纵情声色的人,到晚年得到了长寿,这不符合道德啊?不是说色是刮骨钢刀吗?怎么他活了这么久?他还成了一名优秀的佛教徒,号称乐天居士,关于他与禅师的对话,还进入了禅宗公案,够强大。难道他以前犯的错误就一笔勾销了?

结论:你不能够超越因果、游戏人生,在于你不够强大。

另一个怪人也是个少年天才,那就是王维。他的出道比白居易还轰动:状元。

这个状元的事业就跟白居易是相反数。他早年突然出名,然后如一颗流星,即在仕途沉没,始终得不到重用。所谓寄情山水,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假装解脱,也是自我安慰。别人到终南是为了扬名立万,他已经出名,是被迫到终南,因为不被重用。

他的文字水平奇高,能把一个简单的场景写得层次丰富、韵味绵长。从这点看来,唐朝科举考试,没有照顾关系,没有黑幕。单从文字功夫来看,王维肯定是状元。

但是,不要以为寄情山水就叫志存高远,如此优秀的人,要养家,四个孩子的负担,让他不得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写诗向显贵求官。所以,我说他的淡雅是装出来的,根本经不起现实的考验。但是他又是文坛上最为可贵的,或者说在唐代那个男女纵情的世界中,他是一颗真正的钟情的种子。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也许,这是我能找到的王维唯一的一首与爱情有关的诗,与实际滥情的白居易讴歌爱情不同,他几乎不写爱情。为什么呢?因为,他有一段真正的爱情。

结论:艺术的制造者和欣赏者通病:缺啥才补啥。

他一生只有一个妻子,他最爱她,这个妻子为他生养了几个子女后英年早逝,他竟然再不娶妻。不要说他官小,官再小也是官;不要说他穷,他再穷也是状元。养个三妻四妾有困难,再娶一个妻子,毫无问题。但他就是不娶,对逝去的妻子,只是怀念。

之所以说他是白居易的相反数,那是他后来,官越做越大,钱越来越多,居然在关中最美的风景名胜区,修了一个辋川别墅,我怀疑,这不仅是今天别墅的祖宗,而且应该是最豪华的,占地面积据说超过今天一个大型公园。按当时文人参观后的文字记载,这真的是一个环境优秀、闲人免进的地方,极其适合于谈恋爱。但他就是不娶,终老林间。

极高的地位、巨大的财富、显赫的名声,多大的诱惑,都动摇不了他不娶的决心,这是一种什么精神?是一种二百五、杠到底的精神。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不要以为隐居山间是多么快乐的事,其实那生活犹如野人。不要以为食苹采薇是多么风雅的事,其实那是没有什么吃的。我想起一首民谣,说的是地踏菜,我们四川也叫它地木耳,像极了木耳,只不过长在山坡红砂石上,是属于真菌类,夏天一下大雨,它就疯长遍地,太阳晒一天,它就奄奄一息,干枯而不能食用。穷人粮食不够,采其充饥,不是什么风雅的事情。民谣这样说:“地踏菜,生雨中,一照山野郊远空。庄前阿公呼阿婆,毋须采得青满笼。还家饱食忘岁凶,东家懒妇睡正浓。”

唐朝做隐士的,大多是在终南山积聚名气,入山是为了出山,直奔富贵而来,动机很不纯洁。

当然,唐朝诗人中,也有不把诗歌当事业的,纯属于玩票性质的人,这个人就是文坛领袖:韩愈。

他这个人在思想上最为保守,坚守汉代以来儒家的统治地位。在行为上最为敬业,始终把政治当成自己的主业。在文学上最为实用,提倡了古文运动。

他是一个坚硬的人,来源于他坚硬的人生。

早年的贫困,造就了他的勤奋以及强大的内心。卑微的出身,也造就了他严谨的性格。用今天的话来说:轴。他的成功是一步步努力克制自己坚持过来的,他的处事风格就是坚持。

我们都知道,他是唐宋八大家之首,当之无愧的文坛领袖,这个没有争议,连当时所有的才子们,也都服气。这样说来,他的文字功底肯定一流,要写花前月下,没问题,要写大江东去,没问题。反正,只要他想把任何东西写漂亮,那都不是事。但他偏不,他提倡了古文运动。他反对所有华丽的东西,推崇古朴实用。好像他与美有仇似的,这不正常啊。按理说,只有那些文字功夫不好的人,才对文字之美有羡慕嫉妒恨,他一个靠文字出名的人,怎么拿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开刀?

只能有一个解释:他是有理想的人。只有追求远大理想的人,才可能抛弃自己的利益。他是文字的既得利益者,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一种敢于为理想自杀的精神。

所谓古文运动,所反对的是文字的华丽,因为当时的文字也太华丽了,华而不实的东西充斥大街,他要整顿。他提倡什么?他提倡简洁,他认为,文字的最高境界,就是:准确。

文字是用来说事情的,多说无益。

轴吧?

更轴的事还在后面。皇帝要迎请佛祖舍利入宫,就是法门寺那个。这好理解,他是儒家的总代表,肯定不能让佛教占据政府的意识形态高地。但是,人家请舍利进宫是人家皇帝的家里事,你说说也就罢了,还敢批评皇帝,讲一通大道理,一点都不简洁。如果,你那奏章里写的是对的,那皇帝不就是被蒙了?皇帝要承认自己是傻子?你韩愈有才,但也不能不把皇帝当干部,贬了。直接贬到最偏远的潮州,马上就走,不给时间收拾行李。这就麻烦了,当时韩愈年龄太老了,走不了这么远的路,估计仕途至此为止、一生为之奋斗的儒家地位到此为止、生命也将到此为止了。

此时,发生了中国宗教史上最重要的一幕了。韩愈因拥护儒家地位、反对佛教而面临绝境,出来送他的是一个道家的人。这个人就是韩愈的侄孙:韩湘子。你猜得没错,就是八仙之一的韩湘子。这个人,曾经在为韩祝寿时,当场表演魔术,变出一盆花来,据说每朵花上还有字。鲜花,冬天的长安,变出南方生长的鲜花。我们不用猜测那一定是神通,就是要从南方运来,也是不可能的。皇帝都做不到,谁能做到,那个时代,没有保温大棚种植技术,也没有空调。这一招,满座皆惊,韩愈估计也被震惊了,但他不表现出来,毕竟自己肩负着守护儒家的重任。

韩湘子来,韩愈是震惊的,这么快,他怎么知道来送我?他会算?他从哪里来?据说是遥远的地方,难道他会飞?也许真有神通吧,就是真有神通,我也不夸他,我还是要守护儒教。死到临头还嘴硬,轴不轴?

韩愈是会写诗的,而且写得超级好。但他不经常写,写诗只是他的业余爱好,他的主要任务是写道德文章和当官,这是一个职业政治家的品格,专业且严谨。

即便写诗,他也遵照孔子的老传统:诗言志。不在爱情、家庭、心思等小情调上做修饰,只为抒发情怀、感叹时势,搞得很严肃。

在这生死关头,保持严肃的表情,虽然知道可能死,但不能死得难看。虽然目前处境悲,但也不能在道家人物面前哭,尽管他是我侄孙,最亲近的家人。

开始他写了事,后来写的景虽然对仗工整、画面清晰,但总觉得缺乏人情味,你想想,这是对他家人写的诗:“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这真没句废话,把当时的情景交代完了。但总觉得欠点什么,又说不出来。

死亡的威胁让他体会到亲情的珍贵,最后才说了一句勉强有人情味的话来:“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漳江边。”

这里有两重含义,第一句,说明韩愈虽然没肯定侄孙的道家神通,但总算肯定了道家的预测能力,你那么远来肯定是故意的,也许你早就算谁了有这一天,在这半道上拦我。第二句,说明韩愈不管儒家与道家如何的不同,但也肯定了亲情的珍贵,这个有能力的侄孙是抱着满满的亲情扑面而来的,我也愿意把自己的骨灰交给他。

在唐史上,他是大人物,在作品中,他是正经人。但我总觉得,这首诗,才是他最人性的一面,最精彩的一章。他当时最痛苦,痛苦出诗人。这是符合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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